Tulip
[求助]H1-B 用完了
1810
9
2006-01-19 00:54:00
今年的H1-B 用完了,只能申请2006年的H1-B,LD的opt到8月结束,而2006年的H1-B从10月开始,这个gap怎么办呢?要回国去签证吗?或者转成F-2?真是急死人了,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又碰到这个问题,
该怎么办呢?
谢谢!
There should be 60-day grace period after OPT. For the two months,she can't work. But if her boss is nice, they may pay her as bonus later.
Anyway, please confirm with lawers. They are professional and know more than us.
Good luck!
according to what i've heard from the lawyer, there should be no problem about that 2-month grace period, as long as your LD can get paid off-the-book from the company or he can financially take care of himself during that time. but when it comes to green card, it may be a problem since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 will check all your backgroud stuff and they wont allow any time gap...
well, you need to contact the lawyer and hopefully they might give you some advice. good luck.
不会吧!!!
那现在找到工作岂不是都没用了?!
如果是faculty的职位也一样吗?
according to what i've heard from the lawyer, there should be no problem about that 2-month grace period, as long as your LD can get paid off-the-book from the company or he can financially take care of himself during that time. but when it comes to green card, well, you need to contact the lawyer and hopefully they might give you some advice. good luck.
"it may be a problem since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 will check all your backgroud stuff and they wont allow any time gap..." 真的吗???
我也遇到这个问题了,你ld怎么办了呢?我也想知道。好不容易才找到个工作,而且公司很好,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也遇到这个问题了,你ld怎么办了呢?我也想知道。好不容易才找到个工作,而且公司很好,我该怎么办?谢谢。
在MITBBS上看到的。你这样的情况只能重新申请F1了,最保险的做法。
很多OPT外国学生没有在移民局宣布2006年H-1B名额满员之前递交H-1B申请,他们的
OPT很快到期或在10月1日之前到期而且还没有办法调整成要么身份。他们对如何维
持合法身份疑惑重重。没有拿到2006年的H-1B名额意味著什么?意味著哪些OPT在2005年
10月1日之前到期的外国学生只能在10月1日之后才能以H-1B身份工作,意味著他们
在OPT到期之后和10月1日之间这段空档时间不能合法工作(必须停止工作),也意味
著有可能不能在美国等待,必须回国申请签证再回来为雇主工作。但是,不管如何,
这次没有拿到H-1B名额的学生必须根据本人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
第一种对策是等待, 到4月1日之后递交H-1B申请。当然这里的等待只适用于OPT在
8月1日之后到期的学生而且已有工作或美国雇主愿意支持H-1B申请。如果还没有找
到工作,应积极寻找已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
第二种对策是找高等教学和非营利科研方面的工作,这些雇主提出的H-1B不受名额
的限制。 这方面的工作不局限于教书,研究工作。 在高等教学机构里做其他工作
的,例如,软件工程师,程序员等,也不受H-1B名额限制。
第三种对策是继续上学,保持F-1学生身份。这种办法尤其适用于那些OPT在2006年
7月底之前甚至更早到期的外国学生。如果OPT在2006年4月1日之前就到期的,继续
上学来保持F-1学生身份尤其必要。在F-1期间找到合适的工作和雇主,仍然可以递
交H-1B申请。
第四种对策是转换身份。能转换成什么身份,必须依本人的情况而定。如果已婚而
且配偶有另外一种身份,如F-1或H-1B等,应在OPT到期之前转成F-2或H-4身份。除
此之外,还可以根据情况转成J-1或O-1。但应尽量避免J-1。O-1适用于那些在本领
域已有一定成就的外籍学生。如果既找不到工作,又不愿去继续上学,而且没有别
的其他途径可走(例如单身一人), 可以在OPT到期前申请B-2身份。转成B-2身份可
以延长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可能长达6个月),但不要指望以此来拖延时间以便以后再
转成其他身份。因为移民局似乎不喜欢那些声称要在美国访问一段时间但之后又要
转成其他身份的申请。
第五种对策适用于有其他国籍的外国学生,他们并非一定要死盯着H-1B名额不可。
例如,台湾,香港或澳门出生的,可以申请E-1/E-2 条约贸易或投资签证身份;有
加拿大国籍的,可以申请TN/TD 身份/ 签证; 有澳大利亚国籍的,可以申请E-3工
作签证; 有新加坡国籍或者智利国籍的,可以申请特别保留的H-1B身份/签证,等
等。 至於个人可以申请那种身份或签证最好,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第六种对策是让美国雇主在这边递交H-1B申请,自己回国签证或干脆回国服务。这
虽然是不是对策的对策,但是要比在美国失去合法身份要好得多。事实上有很多人
通过申请H-1B签证又来美国工作的。申请H-1B签证不审查有无移民嫌疑,只要在美
国没有坏记录,而且美国这边的雇主和工作机会正规,再申请H-1B签证应该不成问
题(但要小心那些敏感专业方面的工作)。如果回国服务能更好地发挥才能,也可以
先走此路来发展事业。今后的路如何走,看自己的本事。如果以后时机成熟,在美
国这边找到工作,只要名额不是问题,可以随时同我们联系,让我们来申请H-1B签
证,让这些人再杀回美国。
在MITBBS上看到的。你这样的情况只能重新申请F1了,最保险的做法。
很多OPT外国学生没有在移民局宣布2006年H-1B名额满员之前递交H-1B申请,他们的
OPT很快到期或在10月1日之前到期而且还没有办法调整成要么身份。他们对如何维
持合法身份疑惑重重。没有拿到2006年的H-1B名额意味著什么?意味著哪些OPT在2005年
10月1日之前到期的外国学生只能在10月1日之后才能以H-1B身份工作,意味著他们
在OPT到期之后和10月1日之间这段空档时间不能合法工作(必须停止工作),也意味
著有可能不能在美国等待,必须回国申请签证再回来为雇主工作。但是,不管如何,
这次没有拿到H-1B名额的学生必须根据本人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
第一种对策是等待, 到4月1日之后递交H-1B申请。当然这里的等待只适用于OPT在
8月1日之后到期的学生而且已有工作或美国雇主愿意支持H-1B申请。如果还没有找
到工作,应积极寻找已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
第二种对策是找高等教学和非营利科研方面的工作,这些雇主提出的H-1B不受名额
的限制。 这方面的工作不局限于教书,研究工作。 在高等教学机构里做其他工作
的,例如,软件工程师,程序员等,也不受H-1B名额限制。
第三种对策是继续上学,保持F-1学生身份。这种办法尤其适用于那些OPT在2006年
7月底之前甚至更早到期的外国学生。如果OPT在2006年4月1日之前就到期的,继续
上学来保持F-1学生身份尤其必要。在F-1期间找到合适的工作和雇主,仍然可以递
交H-1B申请。
第四种对策是转换身份。能转换成什么身份,必须依本人的情况而定。如果已婚而
且配偶有另外一种身份,如F-1或H-1B等,应在OPT到期之前转成F-2或H-4身份。除
此之外,还可以根据情况转成J-1或O-1。但应尽量避免J-1。O-1适用于那些在本领
域已有一定成就的外籍学生。如果既找不到工作,又不愿去继续上学,而且没有别
的其他途径可走(例如单身一人), 可以在OPT到期前申请B-2身份。转成B-2身份可
以延长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可能长达6个月),但不要指望以此来拖延时间以便以后再
转成其他身份。因为移民局似乎不喜欢那些声称要在美国访问一段时间但之后又要
转成其他身份的申请。
第五种对策适用于有其他国籍的外国学生,他们并非一定要死盯着H-1B名额不可。
例如,台湾,香港或澳门出生的,可以申请E-1/E-2 条约贸易或投资签证身份;有
加拿大国籍的,可以申请TN/TD 身份/ 签证; 有澳大利亚国籍的,可以申请E-3工
作签证; 有新加坡国籍或者智利国籍的,可以申请特别保留的H-1B身份/签证,等
等。 至於个人可以申请那种身份或签证最好,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第六种对策是让美国雇主在这边递交H-1B申请,自己回国签证或干脆回国服务。这
虽然是不是对策的对策,但是要比在美国失去合法身份要好得多。事实上有很多人
通过申请H-1B签证又来美国工作的。申请H-1B签证不审查有无移民嫌疑,只要在美
国没有坏记录,而且美国这边的雇主和工作机会正规,再申请H-1B签证应该不成问
题(但要小心那些敏感专业方面的工作)。如果回国服务能更好地发挥才能,也可以
先走此路来发展事业。今后的路如何走,看自己的本事。如果以后时机成熟,在美
国这边找到工作,只要名额不是问题,可以随时同我们联系,让我们来申请H-1B签
证,让这些人再杀回美国。
楼上的其实说的很清楚了,不过因为刚刚有朋友问过我这个问题,就来说说身边朋友的例子。
有个朋友,opt 5月过期,H1 10月才生效。后来她就在学校注册了intern的课程,然后因为是暑假,也可以工作40个小时,所以工作完全没有间断。建议有这种情况的朋友赶快联系学校的international student office,他们会给些建议的。
higher education and non profit机构的工作H1都不受限制的。
me
2005/5/18 毕业
2005/7/17 OPT开始,我已经选得尽可能退后了
2006/7/17 OPT到期,then 60 day grace period to 2006/9/17
准备2006/4月申请H1b,那么是不是10月1日开始生效?
从9/17那天到10月1日的gap要不要紧?也没几天,发不发钱也无所谓了。就是法律上可行吗?我将来打算申请绿卡的,所以要最稳妥的办法。
而且不想回国等待,否则回不来就要和老公分开了,这个绝对不可以的。[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8 17:10:54编辑过]
me
2005/5/18 毕业
2005/7/17 OPT开始,我已经选得尽可能退后了
2006/7/17 OPT到期,then 60 day grace period to 2006/9/17
准备2006/4月申请H1b,那么是不是10月1日开始生效?
从9/17那天到10月1日的gap要不要紧?也没几天,发不发钱也无所谓了。就是法律上可行吗?我将来打算申请绿卡的,所以要最稳妥的办法。
而且不想回国等待,否则回不来就要和老公分开了,这个绝对不可以的。那你不适用grace period了 你lg什么身份呢 转成f-2/h-4不可以吗
而且mm理解有误 你7月17号以后就不能拿工资了 grace period只是保证你能继续呆在美国 但不能工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8 19:13:27编辑过]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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