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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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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be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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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小女人的时尚搭配

1185

7

2004-03-26 13:11:00

不知道像奥尔布莱特、撒切尔夫人或者中国的吴仪那样的大女人在生活里是怎么样,当然她们的身价、她们的职位、她们的时间都不可能使她们溜达到类似上海的华亭路、襄阳路服饰品小市场去淘一些好看好玩又便宜的手袋、围巾、挂件等等小玩意来搭配服装,休休觉得做她们那样的大女人也蛮亏的,少了很多女人的乐趣。虽说休休如今也做到了高级白领阶层,但就冲着自己不喜欢买套装,而喜欢弄一些零零碎碎又古灵精怪的小东西在身上配来配去的,休休就认定自己终究是个小女人,而她实在是很乐得做个小女人呢。
小女人一定是有许多可爱的小配饰,有许多微妙的小心情,那些个小饰物就随着她的小心情的变换配来配去。休休在配来配去的经验里体会到,那些小饰物不仅能够弄出来和别人不重样的美丽,而且还是一个省钱的扮靓法。你想,动不动就去买套时装是什么价钱?虽然现在连最高级的百货公司也在ON SALE,但只要你看得上眼的还是觉得贵。

那天休休来到南京路上新开张的中信泰富,看上了一条打了六折的KANZO的绣花羊毛衫,拿过来朝镜子前一比划就靓得她心动,而且这样的大牌子也足以满足虚荣心了,可是休休到底是久经考验的“啬”小姐,她不动声色地看了看吊牌上的原价,没等揿计算器的小姐报出价格来,她已经飞快地在心里打掉了40%,算下来还得1000多块,并和刚刚在SWAROVSKI(施华洛世奇)水晶轩看到的一条长链子的十字架水晶项链做了比较,那条让休休足足徘徊了半个小时的水晶项链也不过900多块钱,那水晶打造出的十字架吊坠仿若钻石一般闪烁,精美而大气。休休想象得出如果把它配在那件她只花了50元买的打二折的贝纳通黑灰色毛衫上,效果绝对不亚于这件KANZO,而且那条水晶项链高也成低也就,既可以配她的夜礼服,也可以使她那几件并不起眼的衣服重新闪亮登场。这样算来买一件独特的饰物就抵过好几套服装了。休休一边盘算着一边笃悠悠地跟那个把计算器递到她眼前的小姐说,衣服真的是漂亮,不过对于我太艳了点,如果年纪再大点或者再小点都可以,我这样的年龄正好尴尬。她说这话时根本就不朝计算器看一眼。人家小姐绝对想不到休休是嫌价格太贵了,还夸休休你人样子长得好穿什么都好看。

其实那条水晶项链休休也并没有买,凡是接近四位数的东西她都会比较斟酌。女人喜欢各种各样的小饰物大概是天性,女人在首饰柜台上总也看不够,其实大多数是不买的,甚至口袋里连打车的钱都危险,但她还是会把脸贴在玻璃上看那些并不打算买的东西。毕竟除了英国女王和荷兰女王,没有哪个女人能像多瑞丝·杜克那样拥有多少麻袋的钻石,所以大多数家常的女人便在普通的日子里收敛起对昂贵饰品的渴望,她们的生活就像她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佩戴一样日渐乏味,没有光彩。但是休休说,有没有饰物佩戴并不一定在于钱呀,一条围巾,一只手袋,甚至一条自己动手用别致的纽扣串起来的项链就会使你美丽起来。休休建议女人与其觉得自己总是少一件衣服,不如多为自己备一些配饰,比如包、围巾、披肩、腰带、各式项链、头饰、帽子,甚至一个小小的手机袋,一枚别致的胸针,等等。衣服容易过时,但那些饰物只要你能配得恰到好处,是常用常新的。有一次休休在华亭伊势丹看中一件开衫,她几乎就要让小姐开票了,但小姐说衣服上的胸针是不卖的,只是出样用的,休休发现当这枚造型奇特的胸针拿掉后,这见开衫原来是很普通的,她根本不会朝它多看一眼。这件事令休休深感配饰的重要。

休休会在角角落落的地方淘到便宜得让人难以置信的美丽,而戴到身上绝对有回头率。有一回去金茂的凯悦参加一个PARTY,休休穿了条棉布长裙,一件在夏季的上海不足为奇的吊带衫,但她恰到好处地将一条西藏的红珊瑚石项链缠在了腕上,有一种现代的民俗感,使她那天很是出了风头,比那些穿戴了昂贵服饰的人效果更强烈。而这条红珊瑚链,穿羊毛衫时戴在脖子上,裸臂时就是一条抢眼的手链,没想到做手链的效果比戴在脖子上更出挑。休休总结经验说,如果你能够利用配饰减少衣服的开支,当然你的那些饰物也并不太让你破费,那你就得做到这样几点:一是要会淘,也就是具有发现的眼光;二是要会搭配;三是比较有难度的了,你要能够打破原本物品的设定模式,那就看你有没有奇思异想,会把一根项链戴成手链而出乎意料的好看,会把一条丝巾裹在裙子上令人叹为观止。

休休百宝箱里的饰物令人眼花缭乱,足可以开一个展览。休休说小女人才比较有时间更有心情鼓捣这些零零碎碎的玩意。每每有女友到家里来,休休就会兴致勃勃地展示她的宝物。但现在休休努力克制自己的展示欲,因为她在一次次的展示后少了一些东西,那是她一冲动便送了人,等到配衣服找不到时又后悔了。说起来价钱并不贵,但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就说那些在拉萨的八角街淘来的风情别样的各式项链、手镯,当时花了几千块钱背了一箱子回来,呼朋唤友地来家里参观,谁料一帮玩美术、玩戏剧的狐群狗党一看还了得,抢了似的瓜分了,亏得休休那天故意把自己打扮得很民俗,身上叮呤桄榔戴得比唱歌的朱哲琴还多,所以那几件她最喜欢的才得以幸存。其中一条彩石项链后来又被靳羽西讨了去。

在休休的百宝箱里还有一件她忘不了炫耀的饰物,是十个环配成一串的意大利手镯,谁见了都问在哪里买的,甚至有朋友愿意出高价收买。以前每到换季就忙着去逛店看那些模特身上的新款,橱窗玻璃上“新品上市”的字眼恍得眼热心跳,休休总免不了要给自己的衣橱里,增加点负担。但现在她徜徉在港汇广场各间时装屋里并没有轻易地试一件衣服或裙子,但她在镜子里试来试去的是各种各样的包袋,不同背法、不同花色的包也能改变形象,或显得成熟或显得青春。休休觉得那种类似LV的大牌子的皮包有一两个就足够了,而需要不同面料、造型的包袋来配出不同风格的服装,你不拘泥于牌子便有可能极其价廉地买到心仪的东西。休休就在这里买了一个款式现代、面料是织锦缎的拎包,那花色与她的一条披肩完全匹配,简直就是现成的一套,而且还配有时下流行的手机袋,这个拎包最后还价到120元成交。再说休休的那条织锦缎披肩,还是夏天的时候在襄阳路花了150块买来的,当时陪她一起逛街的女伴说,大热天的买什么披肩嘛,休休则认为配饰这类小东西根本就没有季节之分,看到合适的就要当机立断,不定什么时候就派上用场了。果然这条红色织锦缎披肩让休休在新世纪的第一个春节里很是耀眼了一把。后来休休在“天爱”专卖店里看到类似的织锦缎披肩,就是两端缀了些动物毛,可就要贵出一千多块钱呐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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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be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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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6 13:19:00

善穿过气衣

休休今天的装扮比较华丽整个儿一身用一句话概括叫作玩儿的就是色彩。,一贯以黑灰自居的休休显然是深谙新千年夏季的时尚。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休休这天的装扮除了脚上的鞋,其他都是早已过气的衣饰。


  休休身上最令人眩目的是那双今年春节在香港度假时买回来的2000年版彩珠拖鞋,跟不太高,像个精致的酒杯。价钱嘛,她绝对不会跟老妈报实价,免得害老妈吃救心丸。如果哪天她注意这双眩目的鞋,就告知是打二折买的,其实休休心里很有数,在过了30岁生日以后,已意识到需要在衣着消费上做减法了,这不仅仅是节省的问题,而涉及品位。只是她坚持:“女人的鞋子不能有破绽,鞋之于女人的重要不亚于面孔,再过气的衣服配上新颖而恰如其分的鞋子立马就神气活现。”所以这双钉着桃红色珠片、玲珑剔透的凉拖就花掉了休休通常一季置衣的总预算哩!不过,为这双鞋付出穿旧衣的代价的同时,倒也逼出了她物尽其用的才能。


  这不,今天出门休休就把多年不曾用过的一个手袋翻了出来,那桃红与银色相间的珠片熠熠生辉,与脚上的彩珠凉拖从颜色到质地恰是绝配。不由暗暗称险:哇,差点送了人!难怪从小就听老妈说时髦这东西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但休休领悟到花样翻出来必得推陈出新,就像文人骚客善于点化古人辞句,所谓点石成金。——休休暗暗得意毕竟从小在唐诗宋词里有过熏陶,就是赶时髦也知把握精神。即使一件过气衣服却能穿得出神入化,时髦得令人难以拷贝。


  休休的经验是,要在过气的衣服中找出与这一季时尚相契合的某一个元素,而将这一点极尽发挥,并以鞋、包等配饰来呼应张扬,使那一个时尚的元素扩展成整体上的流行风格,譬如休休身上这件花天花地的连身裙是一件七八年前的旧衣(但质地不错,这是休休购衣的原则之一),在前些年黑灰白简约主义大行其道时,这条花里胡哨的裙子哪敢上身?如今休休已在旧衣中找到了与时尚结合的方法,她忽然觉得以前花那么多钱去赶每一季的时髦,实在是被商家牵了鼻子跑,好累!而今敏感于时尚的休休发现这条打入冷宫多年的桃红色花裙正是本季最流行时髦的色彩,配上桃红彩珠凉拖、珠片手袋,是本季贵太做派。当然也可不配那些昂贵的鞋子、华丽的手袋,休休还有另一套配置:一双跷头坡底夹指的桃红色透明凉拖(在时髦的路边小店开价85元,可还价),一个斜背肩透明粉色手机包(42元标价,也可还价),一顶有帽沿的尼龙或麻编草帽,配上同样这条花裙,则是另一派活泼清纯的少女风情,是这一季流行的“阳光女孩”。


  但是,那天,休休选择了华丽、成熟,弹眼落睛地走来了。她抬手拦了辆的,自从减少购置新衣,休休在打车上就比较宽容自己了,她觉得少买一件衣服,至少省出几百块钱,拿出来打几十趟车子是很值的。所以近来她穿休闲装就少了,有条件华贵一些了。譬如今天她并没什么场面上的活动,只是去逛逛商店或在咖啡馆歇歇脚,她只是去流览一下新上市的时装、特别是美美、伊势丹、伊都锦这些橱窗出样,她可以不花一分钱,便剥来那些大品牌的衣饰组合和流行重点所在。


  那天逛街回来后,休休又多了些本季的时髦装束,当然没有一件新买的,只是她有了新的idea(主意)。


  休休很乐意打开衣橱,展示经她改造的旧衣——一条前两年的A字长裙,其垂至脚面的长度显然是过气了,而那平平淡淡的面料也显得陈旧,尽管质地还不错。改造的方法是:在那平铺直叙的面料上打出几个抽褶,那些不规则抽褶形成的褶纹,给人自然蓬松的视觉感受,而且裙长因抽褶而缩短了,便有了裸露脚脖的时髦,仿佛是今夏ONLY的新品。


  一条套装里的及膝裙,原本从未拆开穿过,每每出场都与小西装上衣配套,这一季休休都要让它们“改嫁”——把它和上装拆开穿,与其他富于本季流行气息的衣物搭配。她记得年初见到法国Etam总裁米奇先生,听他说到街头上海女性甚至显得比巴黎更时髦,只是在职业装上比较保守,那种套装一本正经的穿法早已被甩出时尚圈外。休休绝对在穿衣扮靓上有极高悟性,遇到米奇先生后,她的及膝裙上身绝对不再配尖领的白衬衫,而是改穿一件紧身低胸绣花的FA·GET恤,那上面的刺绣和低领设计恰是新千年女装的时髦元素。当然下身配一条柔曼轻纱的碎花长裙,或一款缀了珠片或有粉红色明辑线的牛仔裙都可呈现出时髦来。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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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beiyi

只看楼主

2004-03-26 13:23:00

尴尬的连裤袜

在吃过了月饼的许多天里,休休还是很固执地穿着凉拖,低头看看自己精心修护涂了珠光无色甲油的脚趾。像一粒粒珍珠,这样的感觉令自己禁不住有点自怜。

  以前一年四季穿袜子,就没有想到过女人的脚还有那么多的娇媚。这些年时尚流行裸足,市场上的女鞋也跟着美丽得出奇,让女人很是有机会展示了另一种性感,而且更让休休觉得过瘾的是,这一个夏天她没有再为配裙子的连裤袜开销一大笔资金,只是时时注意把脚修护得也很体面,而那瓶足部护理液用了一个夏天到现在还剩了点呢,那价钱也不过是买两双“华贵”包芯丝连裤袜。

  休休想起前几年一打一打地买丝袜,一百多块钱一双的“华贵”常常没穿够半天就不知在哪里被钩环,包里总是要备着一双新的,时不时要躲到洗手间去换袜子,一百多块钱一转眼就被丢进了纸篓真是心疼。当然女同事也传授经验给她,钩坏的袜子涂了透明指甲油就不会蔓延,还能穿。但休休是个完美主义,她是决不能容忍女人的丝袜有破绽的,女人穿着钩坏的丝袜就象腿上爬了条虫,那种情形休休宁可打赤脚。

  好在如今的时尚,女人光脚IN,穿袜子就OUT,休休觉得这个时尚实在是太吻合自己的“新吝啬主张”了。虽然天气已逐渐转凉,淮海路上已经有女孩穿靴子了,当然不在冬季穿靴子也是一种时髦,不过休休觉得过了三十的女人已经不适宜太过前卫的装扮,靴子显然是夸张了点。她还是赤着脚,只是把露着脚趾的凉拖换成了前面封口的皮拖鞋。去年也是这个时候,她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有个香港女人身上披着羊绒披肩,却光着脚穿了双缀着闪亮珠片的皮拖鞋,很优雅也很时髦;休休很是后悔自己那天的高跟鞋必须穿袜子,尽管那双水晶丝连裤袜是从英国买回来的DIOR,穿着就跟没穿一样,但既然穿了还是显出了土气。 当打到三折、二折的夏季衣物从柜台上撤出,秋冬新款闪亮登场时,光脚的季节终于暂告一段落。

  休休必须买袜子了。因她基本上都是裙装,所以配贴近肌肤的长统丝袜。平时没少看到一些女人穿着不过膝的袜子,袜子与裙子之间不衔接露着一截光腿,或是弹性不足往下退弄得腿好象总也站不直。为此,休休坚决买连裤袜,免得一双袜子误了整体形象。

  周末的下午,休休和朋友约好在新开的人文美学咖啡馆碰面,顺便逛逛刚开幕的百货公司。她戴着一顶黑色巴黎帽,修身却不系扣的黑风衣随着脚步向后飞起。她知道自己被不少目光注意,但越是这样的时候,她越是目不斜视。突然从路边窜过来一个声音追着她喊“小姐小姐”,休休停住脚步,站在她面前的是个学生模样的少女,说着一口上海话,手里那着一打肉色袜子,原来少女是向休休推销袜子,休休摇摇头就要走,少女很固执地追上来,休休奇怪马路上那么多人怎么偏偏盯着自己,少女很精明地看出了对方的疑惑,便不失时机地夸休休如何的有气质,所以才会追着她,一般的人不识货,推销给她也白费。说这些话少女改换了标准的普通话,并说明自己是在上海读书的,课余出来找工。休休平时遇到路边的兜售绝对是不理睬的,不管是什么东西,有多便宜,一个穿戴蛮象样的女人在路边跟人家讨价还价就没了卖梢。但这次有点例外,这个少女白白净净,又是勤工俭学,休休对她不象平时遇到推销那么反感,而且人家还称赞她很有气质,休休表面很冷漠的样子,可内心里是特别经不住人家几句好话的,而况人家夸她气质好,这比说她长得漂亮还致命。

  少女见休休的表情松动了,立即进入她的主题,她塞到休休手里五双袜子说,这是送给你的,休休顿时糊涂了。少女也不管对方一面孔的问号,只是以极快的语速介绍她的袜子,说象你这样有档次的小姐肯定穿的东西都是讲究品牌的,我推荐给你的是浪莎天鹅绒连裤袜,你一定知道这个牌子的。我们公司正在搞新品促销,看到你气质好所以特别送给你,希望你替我们公司做做宣传。象你这样有档次的小姐推荐的东西比我们推销员更有说服力。休休想起电视上经常在做广告的“浪莎袜业”,便说了声谢谢,刚要走又被少女叫住,说是这五双袜子只要你付一双的钱,一双的优惠价是50元。如果是在店里买,这五双就快三百块钱了。休休有点烦了,但毕竟还是占便宜的,就忙付了钱离去。

  第一次穿“浪莎”正好是和新结识的男朋友约会,两人来到巴黎春天百货二楼咖啡厅,男朋友幽默地说,可以把你的棉被脱了吧。休休穿了件去韩国旅行特意买的长至脚面的羽绒大衣,将全身裹得严严实实,休休起身到洗手间去,回咖啡厅时穿过商场,她在试衣镜前打量自己,忽然万分紧张,她平时看到的穿廉价裙袜的那种女人的形象竟然出现在自己身上,那双浪莎在膝盖处明显地鼓出一个泡,显然是袜子没有弹性所至,穿上没觉得,做了一会问题就暴露了,更尴尬的是整个袜子在往下退,松松垮垮的在膝盖下堆积出多余部分。休休想好险那,幸亏是坐着,不然让新结识的男友看到不要太没面子,一段有可能发展的感情故事很可能就断送在这双袜子身上。休休赶紧奔回洗手间,将该死的连裤袜使劲往上提,恨不能有根皮带把连裤袜的腰围束起来。 休休小心翼翼地走回咖啡厅,她生怕脚步一重袜子就会落下来。好在新交的男朋友这会只顾看她的脸,根本没注意到她膝盖上鼓出什么泡,还跟她逗趣说,我差点要贴“寻人启事”了,然后买了单说请休休去新锦江吃西餐。休休想到尴尬的袜子,坚持说找个小饭店。男朋友心想,如今还真不多见这样外表时髦而内心朴素的女孩呢,于是更坚持要请休休到新锦江。

  走进华丽的酒店,暖气扑面,但休休坚持不肯脱“棉被”,而且连扣子都不解,因为她清楚坐了一会那袜子肯定又在膝盖下积了一堆。终于坐到西餐厅的座位上,休休几乎不敢吃那些汤汤水水的东西,惟恐要去方便,这样光鲜明亮的地方走来走去,那该死的连裤袜一定暴露无遗,总不能去趟厕所也裹上“棉被”吧。但是用餐当中,休休还是忍不住去了趟洗手间,这回她索性把这双假冒伪劣的“浪莎”脱了,光着腿回来了。

  晚餐后,一对新恋人在幽静的马路上漫步。本来休休是很愿意和自己喜欢的男人在这样的夜色里徜徉的,这回她可急着要回家了,男朋友哪里晓得休休的两条腿都快成棒冰了。

  那一刻,休休很怀念夏天不必穿袜子的那些日子,裸着珍珠米似脚趾,男人见了不心动才怪呢。她有个女朋友去相对象,男的起初嫌女的不漂亮,可不经意看到了女的娇小可人的脚便喜欢得不能自制,以后就有了个美丽的结局。可惜现在休休光着脚也不能让他看到自己的脚趾有多迷人,而且永远都不能让他知道自己半当中脱掉了一条连裤袜。休休只有暗暗告戒自己:路边的便宜绝对占不得,尤其当那便宜货拌着免费的恭维一起给你时,你更要头脑清醒,捂牢皮夹子。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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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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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6 13:34:00

hehe, I am the first one.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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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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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6 13:37:00

好长啊,jj很有耐心啊。

休休买yy时候的明智,我要学习学习!呵呵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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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be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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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6 13:43:00

配饰真得很重要。
这么要紧的道理,怎么那么多年我都不明白,羞愧呀。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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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w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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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6 20:55:00

第一段看过,十分赞同!配饰可以让普通的YY熠熠生辉!![em00]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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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catio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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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6 21:19:00

丝袜的那段我以前看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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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