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金玉”的看法我想MM应该已经明白我的态度了。我内心也希望宝黛能相守一世,但黛玉“还泪”便注定要悲,泪尽就必然要归,这是曹工之笔在模拟现实的残酷,又岂能逆转呢?所以二玉有情无分,二宝有分无情(此处的“情”都只是指男女之情),对于个人来说都是可悲可叹的。
只是我想跟MM辨析一下,爱情自然是两个人的事,我们必须要追求至真至纯;可“婚姻”到底是人类社会的产物,那么它便必然会掺杂一些俗世的价值,这是“婚姻”这一概念的固有属性。
所以,当我们谈婚姻的时候,尤其是古代的婚姻,原本谈的就是一种俗人的“社会关系”,而不单是“感情”的深浅高低。若是只论两人之情,何必要婚姻,何必要世人的承认和支持呢,两人飞天离世做一对“神仙眷侣”不就好了么?
但《红楼梦》不是一部旨在歌咏“纯爱”的小说,大旨谈情这个“情”字也不能狭隘地理解为男女情爱。黛玉孑然一身,宝玉便是一生求索,但恐怕黛玉也会尽力保全林氏满门的声誉。而宝玉呢,他的情感牵绊可太多了,哪怕他对黛玉的情感最为强烈,他自己也是把黛玉排在继老太太、老爷、太太之后的第四位啊。若是要让宝玉舍下其他的所有社会关系来成全他和黛玉的姻缘,宝玉也是痛苦不堪的不是么?
以秦钟为例,他和智能儿算是离经叛道,勇敢“追求”爱情的一对。但当秦业得知此事后被气死的那一刻,秦钟心中的痛应该也不亚于他与智能儿的相思之苦吧?若让秦钟再选一次,恐怕他宁可和智能儿永负相思煎熬来换得于父亲跟前承欢膝下也未可知啊。
我想说,即便谈情,人的情感也是复杂而多层面的,爱情不是唯一珍贵的情感价值。
我们现代人固然觉得相爱的人便要相守一生,这是符合人性的,这一点我万分同意,但这也是受现代法理制度保障的,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大胆地去追求。
但古人的婚姻原本就是宗法体系的一个组件,从结构上就不是用来为个人情感服务的。
按照古人的伦理观,宝玉不单是要和自己的结发妻子过一辈子,也要一生陪伴自己的父母啊。尤其宝玉又是王夫人的独子,除非有礼法层面更高的“指示”,比如离乡做官或沙场征战,否则一定要在父母跟前一生尽孝,而且是与合父母心意的儿媳一起尽孝,这是理。
论情,宝玉虽与黛玉有情,但他与生母的感情也不浅啊,乃至对贾府这整个家族也是抱有深情的。谁能说得明白宝玉更爱黛玉还是更爱他的家族这个整体集合呢?同样的,支持“金玉”的人也很可能是出于对家族的感情。难道对具体某个人的爱就一定高于对一个抽象概念的爱么?
当这些情与理发生冲突的时候,人就是被撕裂着的,任何取舍都意味着痛苦,这才是《红楼梦》复杂而深刻的地方。美好的爱情固然是人生的部分真谛,但绝不是全部的真相。《红楼梦》描绘的是一个特定社会形态里的众生相,而“婚姻”作为一个人类构建的概念原本就是各种价值观冲撞消长的“阵地”,如果我们任何时候都只认个“爱情至上”,那么人生还有什么可纠结的呢?
如我先前一直在论证的,我素来把“金玉”看成客观上符合当时门第礼俗的匹配婚姻,所以还是把“金玉”和“木石”当做同一悲剧的一体两面;前者不得完整的“情”,后者不得完整的“理”,但支持“金玉”的人未必就能被认作罪魁祸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思想带着被当时的某种道统价值编码的基因(就连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呢?),他们自身也是很“真诚”地在服从社会规律啊。
因此,我还是倾向于认为这场悲剧是两种价值观激烈冲突后的两败俱伤。
同情“木石”的人觉得“金玉”不够“性情”,赞同“金玉”的人认为“木石”不够“规矩”。我们今人站在历史的下游固然觉得前者更“进步”,便以为婚姻以爱情为基础是“古今同理”;但古人站在他们的立场反而觉得这是“大逆不道”呢。再想想我们之后的未来人,恐怕根本就会认为“婚姻制度”本身就是人性的天敌,真爱就该完全无拘无束、无责任、无义务才对呀。
所以人类的婚姻观自古以来便是在时刻流变的过程中的,是与一个特定社会所绑定的价值。我记得以前似乎也提到过,“木石”的珍贵恒远而质朴,而“金玉”的贵重则是世俗构建而成,是符合当下现实意义的,但我们不能因为“金玉”只是人工雕镂而成便否定它在当时社会的价值吧,这是我认为需要一分为二来看待的。
其实细想起来,所谓“性情”和“规矩”原本就都不是绝对价值,性情泛滥便没了秩序,规矩僵滞反违了道义。到底几分性情几分规矩才叫合适,这必须还要以具体的社会形态和历史时段来判断。所以,凭我现在的一点人生认识,实不敢说回到《红楼梦》的社会里应该支持哪一方。
我能肯定的是,对于我自己的婚姻观,我当然取“木石”而舍“金玉”,这是我的个人选择。但作为读者,我似乎对书里的两方都有同情(纯粹看重薛家钱财的势利眼除外),也就不站边了。
至于宝钗的婚内感受,我想“到底意难平”的是宝玉,宝钗的真实情感我们只能另做琢磨。MM说得对,不是自己丈夫的最爱,对于任何女人来说都是很难接受的。但正如我以前提到的,在宝钗看来,第一不是黛玉横刀夺爱,第二此事不是突如其来;宝钗认识宝玉的时候便深知黛玉在他心中的分量,即便痛,也不是突发而猛烈的痛。
世人也说“通则不痛,痛则不通”,我想,连深中“情极之毒”的宝玉都有悬崖撒手的一天,宝钗也未必不会从情困中逃出生天,当然,要达到这样的境界需要天分和努力以及时间的打磨。老实说,安然于“实”,泰然于“空”确实像是一句大话;有的话说出来像阿Q,心里真实的感受也只有自己知道。但我还是真心希望宝丫头以及更多的人们能在客观的波澜里获得主观的平静吧,毕竟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不是么?1011s 发表于 2/21/2017 4:23:00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085074&postid=74179764#74179764][/url]
这个即便在古代,也是如此吧?不然为何有很多诗词歌赋,小说话本都是写夫妻情爱,伉俪情深?
只是古人含蓄,不会将情爱宣诸于口。我总觉得美眉好像对古人有误解,觉得他们都是不谈情说爱的。
如果都不谈情说爱,红楼梦哪里来的。我同意美眉说的红楼大旨谈情,这情不仅仅是男女之情。
可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男女之情,是红楼梦情之主旨里最紧要的一部分吧?
为了写宝黛之前的情,作者还层层晕染,宝玉一开始和袭人的肉体感情,和秦钟的知己感情,和宝钗的“若这膀子长在林妹妹身上或可摸一摸”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还有和湘云的青梅竹马的感情,种种宝玉可能会爱上的女孩子都写了个遍,最后,宝玉却还是为了黛玉要离开便痛得要死过去,这就是在写二人之间爱情的排他性,可贵处。
那是一种语言无法形容,只能用前世注定来形容的爱情。
就是宝琴那样完美,兼美的姑娘出现,宝玉也再未动摇过分毫了。
红楼梦里的人不会说我爱你,黛玉遇见宝玉表白,还会逃开。可这不代表他们不会爱。
美眉举例说贾母嘴里的西厢是不堪的,那是因为西厢是假的,胡诌的。贾母批西厢批的是什么,如果美眉仔细再看那段话,中心意思不是“情为耻”,而是这小说瞎编乱造,作者根本不知道真正贵族的生活,把小姐们写得太下作了,见个轻俊男子就想婚姻大事了,就是放在现在,这也是个恨嫁的姑娘吧?
贵族小姐不可能是这样,也没有这样的土壤。所以我们黛玉可不是看了闲书移了性情的西厢里的小姐,我们贾家也不是那样没规矩的人家。贾母要表达的是这个啊!
而且随后贾母就又点了西厢呢。这个我们之前探讨过吧?
可能之前我没说明白吧。或许美眉对古人的既有印象太深刻,又或者红楼梦那样“含蓄”的写法太迷惑人了?
美眉居然觉得宝玉把黛玉排在第四就真的是排在第四,也许他真这么认为的,毕竟孝大于天,宝玉又不是儒门信徒,皇帝是排不到前头的。
可事实呢?人心真情,不能欺骗的人性呢?宝玉因为一句黛玉要走死去活来时,贾母王夫人贾政三人加一起也比不过一句黛玉要走!这个时候,他何尝想过排在前头的那三位亲人了?
所以,我说中国的孝道是反人性的。明明人成年后,自己组建的家庭,自己的爱人,在人性深处,自然而然就是会排在爹妈前头的啊。
美眉说,当爱情和婚姻及家庭这些情和理发生撕裂时人会痛苦,这个我同意。可这痛苦是爱情给我们的,还是理给我们的?
难道不是那些“孝顺”“要顾虑家人”“要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这样的“理”叫我们痛苦吗?
爱情给的苦,从来都是嫉妒疯狂求而不得等等,没有美眉说的这些“撕裂”。
所以我一向认为,爱情的苦不可避免,但社会给的苦,家庭给的苦,如果一个人人格足够完整独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你别让那些所谓的道理摆布了你,只要你成年了就别再希冀依靠父母才能幸福快乐。
健康的亲子关系,是互尊互爱,不是什么孝顺。
所以,我万分不同意美眉说的,宝玉对黛玉的爱不能高于那个整体的抽象概念。我理解不了这句话,不管美眉说得那个概念是指父母还是家族还是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又或者是整个。我都认为,对一个个体的爱,必须是要凌驾在这个整体上的,这才是真实的,自然的人性。
我不可以尊重儒学,但我自己完全无法爱儒学,可能就是因为我是个讲求尊重个体胜过尊重整体的人。我无法理解爱什么抽象的概念,比如爱国,国是什么?我理解不了。
我可以理解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爱人,自己爱的父母,自己的孩子或者只是自己爱的一条街道,一种小吃奋起反抗要将这些东西抹杀的人。
我理解不了笼统的说,为了国家我们要怎样怎样的人。
这可能是我的狭隘处吧。
所以我也理解不了美眉对金玉良缘的肯定,觉得它符合那个时候所谓的“社会主流价值”,符合两个家族的利益,于是就觉得这样的婚姻有可取之处,哪怕婚姻中的两人人不爱。
这个我理解不了,也无法赞同。就像现代社会,主流婚姻价值观仍旧是势力的,男要有钱女要有貌,要父母祝福的婚姻才幸福,等等吧。如果不符合,就不是金玉良缘,符合了,才是金玉良缘。
那么,这就对了吗?因为人人都这样认为,这就是对的吗?
我不觉得婚姻是违背人性的,我觉得世俗理解定义的婚姻,才是违背人性的。
现代婚姻的概念确实和古代大不相同,已经大大削减了原生家庭的参与。可是仍旧还是掺杂了许多世俗功利的定义。
我不大同意美眉说的,真爱还结什么婚啊,真爱为何就不能结婚?
如果美眉觉得婚姻本身的定义就是世俗的,那当我没问。
可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定义自己婚姻的权力,真爱有真爱的婚姻,世俗有世俗的婚姻,这也没啥不可以。
只是因为大多数人的婚姻都是世俗的,所以就要规定所有人的婚姻都要世俗,讲真爱就别婚姻,我觉得有些太霸道了吧?
还有性情和规矩,我完全站性情这一边,规矩是个屁。
规矩又不是法律。如果我没有犯法,谁拿规矩硬叫我遵守,我是不会乖乖遵守的。
比如女孩子就要有女孩子的样子,比如到了年龄就要结婚生子等等这些规矩。
难道美眉觉得那些不遵守这些规矩因而受到伤害,感到痛苦的人!是他们活该?是他们的错,而不是这些所谓规矩的错?
那么在宝玉那个年代,他和黛玉的感情是杀人放火了,还是他们私奔了,还是他们犯法了?
说白了,什么封建礼教,不就是不符合家族利益,不符合王夫人个人喜好嘛!如果黛玉家有钱有势,能帮贾家更上一层楼,王夫人本人也非常喜欢黛玉。呵呵,宝黛小儿女发乎情止乎礼的纯洁爱情,还会被棒打鸳鸯?
所以别拿孝道,拿礼法,拿规矩来压,好像套了这些就很高大上,很绝对正确咯?
别说不是孝道礼法和规矩在作祟,就是,就是宝黛真私奔了,也很难说是他们的错,那规矩礼法就是对的吧?
我觉得美眉那句话让我很唏嘘,你说如果自己活在那个时代,也许也不知如何选择支持哪方。
我觉得美眉是很真实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就是活在现在,面对很多大多数人少数人的迫害,正统对异端的鞭笞,大多数人也是盲从,根本无从判断谁是谁非。
我想,美眉大约一直在读书,工作经历环境也简单,这样想,这样说很正常。
不过我比较悲催,家庭环境虽然不复杂,但见过的各种阶层的人很多,后来因为和妈妈关系紧张,我一上大学就基本独立了,打工,混社会。后来又做了记者这样的工作,更是见多了尖锐黑暗的现实。所以难免会偏激,对社会认识不会那样“道理”,“正统”或真善美。
我觉得自己的见识和智慧也不足以每件事都能明辨是非对错,更何况不是每件事都能有个是非对错的。
所以我形成了不看道理,不听规矩,不信什么大口号的习惯。我判断一件事的标准很简单,一,和不和人性。二,和不和我意。
就这么简单,或许很偏颇,或许会错得离谱。可是不会人云亦云,不会叫自己事后后悔。
金玉良缘一不和人性,二不和我意。所以,哈哈。美眉也不用说服我接受金玉是良缘了,我是无法接受的。
也许等我阅历见识再长一些,读的书见的人再多一些,会生出新的想法,到那时如果我们的帖子还在,也许我会再和美眉说出我的新想法,推翻这个旧的判断,哈哈。
哈哈,几天没上网了,发现MM又有如此大的进展啦。只因近来气温反复,我上周的感冒非但没好,反而把老公也传染了(他比我更没用,发烧两天了)。如今我俩交叉传染,都倒下了,两个病号正同病相怜中。。。特地上来跟MM告声假,等完全休养好了再来一一回复MM哈。
希望MM的春游能愉快顺利,可别像我俩一样辜负了这大好春光才是!
1011s 发表于 2/26/2017 5:44:08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085074&postid=74223196#74223196][/url]
倦榻呻吟每自哀,占蓍来告出余灾。
自能洗研拂书几,时亦折花寻酒杯。
久类寒蛟潜岫穴,忽如老马喷风埃。
霜晴烂熳东窗日,一笑山坡访早梅。
这里,我送陆放翁的一首《病愈》给美眉。
祝美眉和你老公都能早日病愈,待得春晴烂漫日,一笑山坡访早桃!
MM的祝福我收到了哈!今天去复查,医生说已经大好了,就是还要注意休息和适当运动(可我现在就是个“植物人儿”)。呵呵,东北这边反复无常的天气让人生气啊,弄得病情也反反复复,所以心情也反反复复,这也是我自来美国之后病得最久的一次了。
谢谢MM所赠的诗啦。放翁的诗我看得不多,这首也没读过。不过以前读过《病起书怀》一首,其中“出师一表通今古,夜半挑灯更细看”一句总让我想到爷爷生前病着的时候,当时老人家清醒着的时候便喜欢跟我讲三国,哈哈,我爷爷和我老公都是孔明先生的死忠粉呢。总之生病的时候总是喜欢胡思乱想,特别容易回想起以前的人和事。。。不过这次“访早梅”是铁定误了,就是病中想着还没有回复MM的帖子有些着急。
从明天开始又可以每天抽一点时间来和MM聊红楼啦,只是现在还熬不了夜,所以回复速度可能就不得讲究了,且我还是那个老牛拉破车的性子,怕三言两语说不清自己的想法,所以还是攒出完整篇目再一齐回复MM哈,所以斗胆再请MM等候两日。
继续祝MM能日日春光明媚,天天心底开花~~~
MM的祝福我收到了哈!今天去复查,医生说已经大好了,就是还要注意休息和适当运动(可我现在就是个“植物人儿”)。呵呵,东北这边反复无常的天气让人生气啊,弄得病情也反反复复,所以心情也反反复复,这也是我自来美国之后病得最久的一次了。
谢谢MM所赠的诗啦。放翁的诗我看得不多,这首也没读过。不过以前读过《病起书怀》一首,其中“出师一表通今古,夜半挑灯更细看”一句总让我想到爷爷生前病着的时候,当时老人家清醒着的时候便喜欢跟我讲三国,哈哈,我爷爷和我老公都是孔明先生的死忠粉呢。总之生病的时候总是喜欢胡思乱想,特别容易回想起以前的人和事。。。不过这次“访早梅”是铁定误了,就是病中想着还没有回复MM的帖子有些着急。
从明天开始又可以每天抽一点时间来和MM聊红楼啦,只是现在还熬不了夜,所以回复速度可能就不得讲究了,且我还是那个老牛拉破车的性子,怕三言两语说不清自己的想法,所以还是攒出完整篇目再一齐回复MM哈,所以斗胆再请MM等候两日。
继续祝MM能日日春光明媚,天天心底开花~~~
1011s 发表于 3/13/2017 10:22:32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085074&postid=74352166#74352166][/url]
我都从加勒比海玩了一圈回来了,美眉也好了,咱们又可以好好聊红楼了,嘻嘻,春光不负好人生,红楼梦里结友朋,这小日子,也是没谁了!自己高兴一把先。
美眉不急,我喜欢你慢工出的细活儿,不像我,猴儿一样,急吼吼,哈哈。
再统一回复下关于薛家的门第讨论吧,要感谢美眉的很多发问和思考,让一直是想到哪里说到哪里的我也认真起来了。于是我这两天就请教了别人,也自己翻阅了一些书籍资料,咱们再认真探讨一下吧。
关于“士商不婚”,我一直有着和美眉不大一样的印象和概念。我的一些阅读经验都不是正统史料,而是像三言二拍,金瓶梅或者儒林外传这样的明清小说,所以我一直以来有着的既定印象就是:明末是非常开放的,性开放,精神开放,文化思想开放,清初至中叶,虽然自上而下开始文字狱等精神紧缩与压制,但实际上,从那些小说中能看到的儒学、士林以及寻常市井小民,依旧是延续明末的那种开放,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意识形态。
在和美眉探讨的过程中,我发现我的这种既有印象是被美眉推翻的。所以我这几日也在深深怀疑,我的这些阅读经验是不是误导了我,明末清初那个时代的社会形态究竟是怎样的?
我开始尝试脱离我熟悉的那些文学作品,而是找一些正经的学术论文来了解那个时代。我求助了之前认识的一位同事,他是北大历史系硕士专业毕业的,虽然他的研究方向是明史,不是清史,不过他回答了我的一些疑问,我把我们的微信对话拷贝一些,或许也能对美眉有些启发吧。
我:那康熙、乾隆年间,究竟士商关系是怎样的?相互之间的通婚真得是会被鄙视吗?
友:任何历史大状态都不会是“一定”的,史实如果就一个具体事件来讲,会有一个相对的一定,比如你前面说的赵国麟一事,他被申饬,这就是一定的,但如果由此引申出“士商通婚一定是被严禁的,或者被当时社会所不耻的”,就没有那样一定了。
我:那到底是怎样的?你越说我越糊涂了。
友:你不要想历史,你想现在,就不糊涂了。现代是“自由民主平等”的时代,那么社会就真如此吗?若干年后,后人研究我们这个时代,会发现“主导思想”与社会现实一定是有巨大的沟壑,还有无数多的反例。那么回到历史,比如在明一代,就有王阳明为商人立碑,儒学发展出了很多“尊商”的新思想新流派,更有许多贵族弟子就学国子监不是为了科考,而是为了结交人脉,为自己以后的“弃儒就贾”打好坚实基础。士林儒家子弟经商的不胜枚举,更遑论士商通婚了。所以,任何一段历史,都不是教科书上的大而化之,如果你研读一些真实的史料,比如某地的地方志,某年某月的司法档案,你会发现很多和教科书上笼统的讲解是相悖的。我不大喜欢现代史学研究一以贯之的“下定义”法,比如说起某个朝代,就笼统说这是怎样怎样的时代,太不确切,不是史学的本来面目。
我:可是社会还是会有一个大的可以笼统概括的主流面目吧?比如现代,自由民主平等,就是主流价值观啊。
友:我建议你可以阅读余英时先生的文集《儒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中的《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一文,我对清史了解不多,但就儒学在明清的种种发展甚至“异变”,余先生的这本书阐述得还是很完整的。
所以,就连主流正统思想都是会有很多分支的。比如你们美国的自由民主平等,如果你愿意去读一些当代思想家的著作,你会发现他们对这一主流意识形态也是解析、批判不一而足的。这还只是意识形态上,落实到社会现实,就更复杂了,谁也无法说,美国的现在就一定是自由民主平等的吧?好多人觉得历史有趣,就是因为每段历史都是现在。
我:那士商通婚在那时到底是普遍的,还是被鄙视的?
友:这根本不矛盾啊。可以既普遍又被普遍鄙视啊。
我:啥?
友:等着,我给你翻翻我手头的余先生的论文。
我:哦,多谢。
友:由於商人的地位提高,故古者以來士農工商的階級已有所改變,商人已凌駕農工,甚至有人「棄儒從商」的現象。本來明代初期,統治者對商人仍然是加以限制的。〈農政全書.卷四〉謂洪武十四年:「上加意重本抑末,下令農民之家許穿紬紗絹布,商賈之家只許穿布。農民之家但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許穿紬紗。」
但到了明代中期,商人地位提高了,加上商人獲利甚豐,因此人們出現捨本逐末的情況,很多務本的農民紛紛逐末而經營工商業。例如〈閩書.風俗〉記福建永寧一地:「土地膏腴,專有魚杉油漆萱麻之利,以通於商賈。」 「民田耕作之外,輒工賈。」
不單農民是這樣,就連儒生也有轉而從商的。王陽明〈節菴方公墓表〉謂: 「蘇之崑山有節菴方公者,始為士,掌舉子。已而棄去,從其妻家朱氏居,朱故業商。」
這是一個棄儒就賈的典型例子。王陽明對商人地位的看法與前人不同,他認為: 「古者四民異業而同道,其盡心焉,一也。」
他肯定了士農工商處於平等的地位,並無高下之分,商人的社會地位不比士為低。李維楨〈鄉祭酒王公墓表〉謂:「四民之業,惟士為尊,然無成則不若農賈。」
由此可見士已不是處於至高無上的地位了。而且,明人對從商的觀念已經改變,商業不再是末業了。
明代經濟發達,商人的地位日益重要,其勢所至,影響了士人與商人的階級關係,也改變了士人對商人的看法。中國傳統以來士農工商的次序在明代打破了,商人終於取得了優越的社會地位。
我:多谢。这是明代,那么清初呢?
友:研究明史的都知道,明末清初的一些史学研究是割离不开的。清统治者没有自己成型的适合拿来统治偌大国家的思想、典制,清基本照搬了明的那一套,只是有很多对满蒙贵族的妥协,也吸取了明的及宋的教训,在文官体制外,形成八旗制度来保证自己的军队力量。
所以,就你的问题来看,明清的差别应当没有那么大,当然,这是我的看法。我没系统研究过清史,像你说的皇商和普通商人的具体区别我就从未想过,不敢作答。只是士商关系的转折变化,士商阶层的互渗、流通,恰好是明代中后期一个很重要很突出的社会形态,所以我还略知一二。
我:像《清稗类鈔》这样的书,可以当做史料来引用吗?
友:严格来讲,任何当时社会的著作都可引述,但需要旁证。比如这本书中说过的某史实,在另一部书中也有佐证,这比较能成为可信的史料。至于“稗”“鈔”一类字眼的书,往往归为稗官野史,属于笔记或小说一类,很难区分是真的史实还是著作者自己的论述,这要具体论证。清稗类鈔我翻过,但没有研究过,其中何处是史实何处是杜撰,我不知道。比如你说的赵国麟被申饬一事,到底是怎样的始末,这要到清史其他档案资料里找印证,单单凭借这本笔记的论述就做为清初士商关系的定性定论,是不严谨的。
类似的还有明代的《何氏语林》,研究明史的人都会研读,仔细甄别,和其他史料相互求证,我想道理是一样的。清初还有一本《宋稗类鈔》呢。还有你更熟悉的更早的《世说新语》,也是一样的道理。
上面是我的同事几天内和我陆陆续续的一些对话。一些没必要的闲聊寒暄我省了去。他不是红迷,我问的一些关于红楼梦的东西,他基本都是“不几道”,哈哈。然后今天,那位朋友又给我发了一篇超级长的论文,题目是《清代前期商人的社会构成分析》,作者是封越建。
我试着在网上搜了搜,发现能找到,美眉如果有兴趣,可以读一读。
我在这儿把那篇文章的summary 及开篇几段贴一下吧:
[对明清时期商人的社会构成,学术界已经有了一些专门研究。一些研究地方商人的论著把它分为“弃农经商”、“弃儒经商”、官吏经商、继承父业等。(注:有关论著不少,可参见张海鹏、张海瀛主编:《中国十大商帮》有关内容。黄山书社1993年。)另外有一些研究某一人群经商的论著,如韦庆远先生对清代皇室和官僚经营典当业的研究,(注:韦庆远:《论清代的皇当》、《论清代的典当业与官僚资本》,均见韦庆远:《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吴量恺先生对清代农民经商的研究,(注:吴量恺:《清代前期“农民非农民化”趋势的探讨》,载《中国农史》1993年第1期。)此外还有不少关于弃儒经商的研究。这些研究大抵可视为对商人职业构成的分析。但由于限于地方商人或某一人群,还不是对清代商人社会构成的全面研究,对社会要素的划分也不太妥当。对商人社会构成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商人的社会构成对它的社会地位、资本状况、经营方式都有深刻的影响,如清代商人资本来源中的农业、手工业、教书授徒劳动收入,土地资本和封建地租,官僚资财,生产利润,都与商人的社会构成有关。(注:参见拙作:《论清代商人资本的来源》,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2期。)由于各种人群的社会构成总是受到社会结构的制约,因此对某一人群社会构成的研究还有助于深化对整个社会结构的了解,如冯尔康先生主编的《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一书就对若干社会人群的构成作了分析。(注: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4月第1 版。)同时商人的社会构成还反映了社会价值趋向。
商人是一种职业人群,由其它各种职业人群转化,同时分属于不同的社会等级。在传统社会,等级是最基本的社会结构要素,(注: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阶级表现为等级”,见经君健:《试论清代等级制度》,载《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6期;冯尔康主编:《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第15~16页。“而在近代社会里,最能代表社会位置者,莫过于职业”,在工业化社会里,“职业是社会阶层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指标”,见许嘉猷:《社会阶层与社会流动》,台湾三民书局1986年,第90、100页。)因此分析商人的等级构成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从等级和职业两方面考察清代商人的社会构成。由于职业与等级密切相关,有的职业直接表现为等级,两者有重合的部分,为了叙述方便,避免重复,本文以等级为主,在各等级之下再分别叙述各种职业人群的经商状况。本文的商人包括从事各类商业活动的行商坐贾,广义上也包括典当、钱庄的经营者;既包括自己出资经商的独立商人,也包括受雇于独立商人的商业劳动者。商人又可分为职业商人和兼业商人。 ]
在这篇论文中,作者把清代社会的等级结构分为皇帝、宗室贵族、官僚缙绅、绅衿、凡人、雇工人、贱民七个等级。在这七个等级中,每个阶层,居然都有经商的举止!
“比如皇帝和宗室贵族是清代最高的两个等级。宗室贵族除与皇帝有血缘关系的宗室、觉罗外,还包括曲阜孔家衍圣公。从职业看,这两个等级是地位最高的官僚集团,包括最大的官僚皇帝;没有担任实官的贵族则多系地主,因为一般贵族均有土地。不过清代皇帝和皇室最重要的商业活动当推典当业,韦庆远先生根据档案揭示,为了维护、加强王朝统治,体现皇帝恩威,以及调剂照顾皇族内部经济,清代皇帝开设大批当铺,亲自过问当铺的状况;皇子皇女则通过当铺获得了一份稳定的、不劳费心的收入。(注:韦庆远:《论清代的“皇当”》,载《明清史辨析》。)皇帝和皇室的商业活动还不限于典当业。如雍正中叶雍正帝曾拨库银20000两交内务府“滋生利息”,其中10000两除开设典当外,还开办“要紧日用铺面”。(注:《朱批奏折》,转引自韦庆远:《论清代的“皇当”》,见《明清史辨析》,第84页。)皇室的另一项重要商业活动是变卖其垄断的人参、貂皮等珍稀物品,这些物品原由内务府及崇文门监督发商人变卖,往往成为商人的负担,后来也由江南织造变卖,如康熙五十七年将人参共1024斤余交江宁织造曹fǔ@①、苏州织造李煦、杭州织造孙文成变卖,共得价银29663两余;六十年三织造又变卖人参2216斤余,得价银51815两余,所得价银全归内府。(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第148~150、160~162页。)”
看到这里,我觉得清皇帝很无耻呀,他自己家都撸袖子开当铺呢,他还有脸申饬赵国麟找了商人做亲家?!
哈哈哈,开个玩笑了。不过由此可见,薛宝钗家做皇商,便会开当铺,是真史实啊。曹公一字一句都是写实,这些细节都是对得上的。
当然,“皇帝和宗室贵族由于身份特殊,不可能亲自出面经营商业,一般指使家人仆役(内务府官员也是皇帝的家奴)和伙计经营;他们又有多种经济来源,按清制,即使是没有官职的闲散宗室、觉罗也都有养赡银,并规定不准从事其他职业,因此皇帝和宗室贵族的商业活动是一种兼业行为。即使是下层宗室为生计所迫不得已从事小商小贩,也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而且出于“天潢贵胄”之尊,还要避人耳目,如上引岐元即是“夜出”才去卖萝卜,遇其姻家且“惭而逃去”。无庸细说,皇帝和宗室贵族都不是职业商人,而是兼业商人。”
所以,清朝才会出现那种“拧巴”的状态。一方面是思想、礼法上对商的蔑视,一方面,却是实际社会中,对商的,心照不宣的施行甚至“推崇”。所以赵国麟被骂,完全不是因为他结了商人出身的亲家,只是新皇要一朝天子一朝臣,想办法把他这个老家伙搞掉罢了,这个只是赵的小尾巴中最不起眼的一条,被皇帝捏来做筏子罢了。
再说官僚缙绅等级,我觉得美眉理解的薛家是包括在这个阶层中的。
“内外大小现任官员,“以理去官”的非现任官员,捐职、封增官及其诰命妻等。”这是论文作者对这一阶层的论述。
我觉得薛家好像并不是,薛父在书中没有交待他曾担任任何官职,也没有捐职等。我理解的薛家,或许在薛祖父在时,还可以是“以理去官”的这一类,但现在却不是了。贾家是这一阶层的。
现在的薛家,是我理解的下一阶层,也就是绅衿等级。
“指有功名(学衔)而未仕的人物,包括举人,贡、监生,生员。这一等级的基本构成是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功名的士人。在明清以来商品经济的冲击和儒家“治生论”的影响下,“弃儒经商”、“士商合流”已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风尚。(注:关于儒家伦理的发展及对商人的影响,可参阅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知识分子》第二卷第二期,1986年冬季号。)除了禁止绅监充当牙人、埠头外,清代对绅衿经商并无其他限制。绅衿经商极为普遍……如徽州歙县诸生程国光乡试“五举不售,遂儒而兼贾”,诸生江春乡试中以“额溢弗捷,弃括帖治禺策业”,后为两淮总商,诸生黄筏“屡秋试不售,贩木湖南”,婺源庠生余席珍“承先人遗业,服贾景镇”,祁门庠生倪应瑞‘后因境窘”,曾“贷金作贾”;(注:《明清徽商资料选编》,黄山书社1985年,第341、383、465、354、478页。)”
我想,红楼书中明确交待薛父是好诗书的,薛家藏书也多。虽没有明说薛父有何功名,但想必也不会是不读书,一心商贾的人,不然哪里会教宝钗读书呢?
我推论,薛父或许在其父在世时,也是要走科举仕途的。也许是没有科举八股的天分,也许是志不在此,他选择了将家族转型为“弃儒就贾”。
其实就这个意义来说,薛父是个实干家,他是那时儒学分支新说的跟从者。
古代文人并非都是雅士骚人,整日诗词歌赋,也并非都是宝玉说的禄蠹,也有美眉说的真正的儒士。
我想,这或许可以解释美眉的疑问,为何宝钗言谈间不觉得自己家经商就低一等,为何众人也不会以商家身份诟病薛蟠。
因为不管是士林还是市井,商,已经是崭新的姿态出现在社会中了。薛宝钗史湘云劝诫宝玉时,“仕途经济学问”三个词是并列的。可见!时人心中,儒也罢,弃儒就贾也罢,清流读书也罢,都是正经事啊。
像贾琏,官是捐的,没有实差,但他打理家事,也没人会说他不务正业。反倒是贾赦,贾母口中“官也不好好做,只和小老婆喝酒”,当了官也是不务正业的。
我浅浅翻了余英时先生的《商人精神》一书,我那位朋友在微信读书里给我分享了这本书,我还没读完,但我发现自己对儒学的见解非常刻板印象,是不应该的。
儒学不是一成不变的,他有存天理,灭人欲的发展阶段,也有商为四民之平的发展阶段,是很丰富立体,随着时代、经济、社会、人文的变化而变化的。
我想,我和美眉对于薛家是士族还是商家的争论,各自都有很多谬误,皆源于我们对那个时代的“刻板印象”。
那个时代,确实主流思想还是重农抑商的,因为这便于统治者的稳定统治,农民绑在土地上,自然比到处跑的商人好管理。
可社会实际的经济现状、人心思想是怎样的呢?是复杂的。
在这篇论文中,谈到官僚阶层的经商,作者是这样说的:“清代官员经商极为普遍,清政府对官员经商实际上采取了默许的态度。韦庆远先生曾指出清政府对官僚兼开当铺的缄默许可态度。(注:韦庆远:《论清代的典当业与官僚资本》,见《明清史辨析》,第135页。)其实不仅典当业,官僚经营其它商业也是如此。”
所以,要攻讦政敌时,士商不婚是个好的“judge ”的借口,可实际上,大家都在经商,和商家,尤其是豪富之商通婚,实际上已经成为很多贵族用来壮大自己的必要手段。
那么像薛宝钗这样“弃儒就贾”家庭出身的女子,确实如美眉所言,是一般商贾家庭不可比的。在婚姻市场上,是很有竞争力的。
所以,在我阅读了这些正经论文后,我觉得之前的小说阅读体验也不是错,只是不够全面和权威。三言二拍里,多处描写社会地位高的儒子因家贫而结亲社会地位低的富商,金瓶梅里,西门庆那样的地方豪商也有捐官,还曾去京都找门路贿赂蔡京要谋个实差。
所以,明清时代的商人,就是这样一个很奇特的社会地位。一方面时不时被拿来批判,一方面又闷声发大财,享受实际社会中的推崇,甚至趋奉。
所以这也很好解释了,为何元春会支持宝钗这个商家女。就像美眉说的,薛家又不是没有能力买个官做,大不了等薛蟠或薛蝌再大些,给他们捐官,有个身份就好了。
我仍旧觉得赵国麟一事完全是没有可比性的。元春此时是宠妃,贾家是外戚,他们没有赵大学士那样的身份顾虑,士商通婚既然是社会现实,只有你倒台时才会被拿来做耻辱条贴脸上,那么贾家如今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我想不管是元春还是王夫人,是不会想到,或许说,想得到,但不屑于去在乎这个的。
cristal2011 发表于 2/22/2017 5:47:28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085074&postid=74190228#74190228][/url]
我又回来了哈,让MM久等了!趁周末在家把这段时间零零散散的一些思考整理了一下,实在拖欠得太久,现在来一一回复MM哈。
哈哈,首先要非常感谢MM补充的一系列资料和背景,其中很多内容都使我受益良多,比如明清时期商人群体的身份转化与社会等级的划分等等。也非常羡慕MM有好些文史界的好友可以共同讨论、彼此裨益。可叹我身边都是些数字思维的人儿,也只有把MM作为一位知心益友和一个宝贵资源啦。
就MM引述的这些材料和分析我再对薛家家世的问题说一些自己的看法哈,MM提到的几篇论文我因为前段时间都病着所以还未来得及看得仔细,如果我的理解有断章取义的地方还请MM及时指出来。
我想当我们讨论薛家家世问题的时候,其争议的核心在于薛家的社会等级(地位)而非职业。
MM引述的文章里也提到,以“职业”做为社会阶层划分的主要指标应该始于近代工业化社会以后,我想这是因为工业革命之后才由飞速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广泛带动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才有了细化的社会分工,而在前工业化时代,仅凭“职业”无法对个人和家族进行精确的等级划分(比如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可以“行商”),也就是说,对于清朝中期的社会等级划分,“职业”应该只是一个考虑因素而不是决定因素。同时MM所引述的《清代前期商人的社会构成分析》这篇文章也提到“近代以前,士、农、工、商是中国社会的基本职业构成”,那么很明确,“商人”更被作者看做一个职业称谓而非社会阶级,我顿时发现把“士”和“商”作为两个互斥社会阶层的确是有所偏误了。“行商”(包括买卖、典当、放贷)这一职业行为事实上遍布在社会各个阶层,而作者也提到“商人是一种职业人群,由其它各种职业人群转化,同时分属于不同的社会等级”。这一点我自己以前也没能想透彻,还要感谢MM的分享,但现在咱们可以达成共识了。
那么,我想即便薛家是“皇商”,也可能如MM所分析的“弃儒就贾”,但这也只涉及到这个家族的职业取向而已,严格来说并不影响到他们当时的社会阶级。也就是说,按照这篇文章的观点,薛家如果属于官僚或者绅衿阶级,哪怕当下的确改以“经商”为主业,但其“家世背景”一栏上也不会变成“商人”,因为商人并不是一个社会等级,这是我当前的认识。
我很感谢这篇文章明确地把清代的商人群体分为“皇帝、宗室贵族、官僚缙绅、绅衿、凡人、雇工人、贱民”这七个等级,这很好的解释了我一直以来关于“皇商”和一般商人有无差别这一疑问。我想我们通常所认识为社会末流的“商人阶级”其实应该是这里“凡人”等级中的“民商”人群,也就是毫无官僚背景的寻常个体户兼买卖人。而“皇商”大约都有“官商”背景,比如直接为国家、皇帝、宗亲经营当铺、买卖的包衣奴才(这些人也都是旗人,甚至还有高官厚禄),以及内务府下属各承局买办;而薛家就是这个范畴。
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的确如MM所说,我还是认为薛家按照这篇文章所拟的等级结构应被划分到“官僚缙绅”这个阶级。我说说我目前对薛家行商特色的几点分析哈。
首先,薛家与官僚缙绅行商的事例有相似之处。文中在阐述官僚缙绅阶级“行商”现象时曾举例提到“内务府官员甚至还可借用内帑、库银经商。康熙三十九年苏州织造李煦曾说“皇上复念及包衣下人资生艰苦,特发内帑,借给营运”,他因此请借银10万两“营运资生”。”而曹公对薛家的描述便是“现领内府帑银行商”。我想这并不是巧合。李煦与曹寅关系密切,我记得有学者考证过与曹家交往甚密的李家、孙家、魏家可能是林家、史家、王家、薛家的原型(且李、孙、魏全都要么是盐官要么在“三织造处”任职,均系掌控国家垄断商品生产、贸易的官员)。事实上曹家“江宁织造”这个职务的主要职责也是生产与贸易,堪比今天的大型央企总裁的职位。那么曹公在创作《红楼梦》的时候会不会将与曹家相熟的几户世交(包括曹家本身)的家世(职业)背景杂糅到小说中的“四大家族”里呢?我认为极为可能。如果是这样,那么很可能在曹公的意识中,薛家原本就是要被塑造成一个官僚资本家庭,因此曹公才没有将薛家与“商人末流”之辈做丝毫的联系。
第二,薛家行商一定是“官商”背景, 与一般“民商”在社会地位上具有根本区别;且薛家“皇商”身份很可能是具有官僚色彩的“总商”。
我查找到一篇文章名为《清代前期的官商》(网上可以搜到),作者名为邓亦兵。文中对“官商”一词的定义为:“官商是由户部、工部、内务府、及国家令各级政府招募而来,直接承担国家的经济任务。清代的国家财政由户部掌管,皇室财政由内务府掌管。尽管内务府的职能是为皇室服务,但皇帝常常把一些政府的经济任务委派给内务府商人采办。因此,可以说无论什么部门招募的商人,只要其承担政府的经济任务,就可以称之为官商。”而薛家仅凭“领内府帑银行商”和“户部挂虚名”便是妥妥的官商了。
这篇文章主要把“官商”分为内务府商人和户部招募的商人。户部代表国家招募商人,负责政府牵头的经济项目;而内务府则只为皇室服务,所以内务府商人是直接为皇帝当差。我们通过曹公的描述可以看出薛家部分产业是由“内府”(大可看做清代的“内务府”)直接出资的,但他们却挂籍在户部;所以我认为薛家同时兼具内务府商人和户部官商的特征,具体分析如下:
1 文中指出,内务府商人通常是“终身制”,这绝对符合《红楼梦》中对薛氏父子的职业描述。
2 有些政府发放的行商许可如“盐引”是可以世袭的。这也非常符合薛家父子子承父业的事实。
3 作者也特别提到“总商制”这一清代行商特色制度,即“通过设立总商制,直接派官员,对官商进行管理和控制,使其成为国家财政经济管理的一种工具。总商或商头一方面对国家税收负责,另一方面,又以经济关系辖制属下官商。”且总商可以是终身制。那样一来不难理解,总商的职业虽是商人,但其职责也包括承担国家税收、代替政府管理下属官商等极具官僚色彩的特征,实是官僚与官商之间权力与利益的纽带。
那么薛父和薛蟠是不是“总商”呢?我认为极有可能。第四回对于薛蟠承继父业有这样一番评论:“自薛蟠父亲死后,各省中所有的买卖承局,总管,伙计人等,见薛蟠年轻不谙世事,便趁时拐骗起来,京都中几处生意,渐亦消耗”,可见薛父和薛蟠实是担当着一个遍及全国的庞大运销网络的总揽兼枢纽。且“承局”一词自宋代以来便与官府衙门关联,是对衙门差役的称呼,而到清代才有了“代皇商在各省的承办人”这个意思,但仅凭我在网上看到的各个释义例证,后面这个意思都直接来源于《红楼梦》第四回这个孤例。那么我便猜想当曹公用此词时未必不是把薛氏父子看做掌控国有巨额资本的总商来看待的。
因此,在我看来,薛家哪怕就是在“皇商”这一群体里也是拥有世袭兼终身制这两项特殊待遇的高等官商,和一般凭一纸合同定一锤子买卖的小官商不同,且薛家很可能是打入官僚阶级内部的总商,从根本上与一般无背景无根基的“民商”不在一个社会等级。
第三,薛家既是“官商”也兼有私业,且还是地主;其收入形式并不单一。从第四十五回黛玉口中我们知道,薛家“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也就是说他们不仅在京中有产业田地,在金陵也有房产土地。而我们也知道薛家除了拿着内府的资本做“官商”之外,自己家里也是有产业的。
所以论职业而言,薛家既是官商也有私产还是地主,且只要他们愿意也可以随时捐官进入仕途,那么我认为仅以“商人”来定义薛家的职业也是不准确的。但无论认定薛家所从何业,MM所引的文章告诉我,职业和社会等级是两层不相悖的属性,所以即便只把薛家认定为“全职商人”也不能确认薛家的社会等级不高。这是我需要从认识上做出区分的。
第四,既然在职业上薛家具有以上“官商”特征,那么他们在社会阶级上到底属于文中所说的“官僚缙绅等级”呢,还是“绅衿等级”呢?我还是倾向于前者。
我想MM认为薛家属于绅衿等级也是以薛蟠当下在朝无职为理由的,这是有道理的。但我认为书中没有明写薛父有无官职,我以前想当然地默认官商不能兼于一身,所以以为薛父既然是明写的商人便不会做官。但这几篇论文都否定了我先前的认识,官僚也是可以兼职甚至全职行商的。MM引述的文章里就有提到“有些非现任缙绅以经商为主,或亲自掌管经营”,《清代前期的官商》这篇文章里也有提到“商人兼官职或挂虚衔经商”的现象。所以薛父有无官职还该存疑。而薛蟠祖父一定是做官的,且官位权势都还不低,所积累的政治、经济资本到薛蟠这一代也还甚是丰厚。那么像这样三代之内便有大官的豪族我还是觉得应该被归入“官僚缙绅等级”。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回到第四回,曹公在交代宝钗进京应选的背景时便写道“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这里的“仕宦名家”便是曹公给宝钗家世做出的定义。在我看来这个“仕宦名家”更接近于“官僚缙绅”,是对自薛公以下整个薛氏嫡脉的描述。如果以论文中对“绅衿等级”的定义来看待薛家,即“绅衿等级指有功名(学衔)而未仕的人物,包括举人,贡、监生,生员”,我认为还是太单薄了些,因为这一段只符合对薛蟠、薛蝌个人的描述,不符合薛氏一族的特征。
这么说吧,如果一个贫寒农耕之家的儿子考中了举人,但一直还没有被分配具体官职,我觉得可以划入绅衿这一等级。但薛家祖父煊赫,又是世代书香门第,归入这一等级还是不妥。其实两者的根本差距在于,前者虽然倚靠科举站在了进入仕途的门槛上,但由于并没有世代积累的政治资本和关系网络,事实上前途未卜,并不能预言何去何从;而如薛家这般虽然在当下没有具体官阶名目,但却已经实实在在扎根于政治核心团体内部,真切地享用着“官僚缙绅”阶级的一切权力与利益,即便现下一代没有具体官职那也还是受官方认定的“仕宦名家”,况且如果薛家子弟想要图个“虚名”那捐官儿挂衔儿也是分分钟的事。因此,在我眼里薛家已尽得“官僚缙绅”阶级之实,且也确实是连皇帝都认同的“仕宦名家”。
说到这里我想对于元妃选择宝钗是出于何等心意便更清晰了。首先我想说,MM引出的这几篇文章让我可以暂且把“士商不婚”的社会舆论放在一边了。以前我没有对“士商不婚”的意涵做仔细推敲,所以一直非常疑惑,我想如果“商人”是低下的,那么元妃授意“金玉”不仅是世俗势利甚至还有些目光短浅,因为迎娶富商之女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为贾家带来财政上的收益,却也同时给家族带来道统和政治上的隐患,这样短视的做法似乎不太符合元妃此人的人设。但这几篇文章让我看到,“商人”只是一种行业,而并不成其一个社会等级。那么回到贵族婚配“门当户对”的原则上来看,我们只需先看薛家的社会等级,而暂可把他家的“职业”作为次等考虑因素。
这样一来,薛家“仕宦名家”与“诗礼继世之家”这两个官方认证的荣衔便足以让宝钗与宝玉相配了。而元春此举便并无政治风险,而是符合古代婚配礼俗的“牵线搭桥”。其实想想也对,以宝钗的出身连宫里的“才人赞善”都做得,为什么就做不得贾府的宝二奶奶呢?看来我以前还是太计较这个“商”字了。事实上个人也好,家族也好,也并不是只要一沾到“商”字身份便立刻变低了。
如今我也觉得以赵国麟和刘藩长联姻的事做类比有所不妥,但理由可能和MM不太一样。我非常同意这可能是乾隆意图政治洗牌所采用的“欲加之罪”,但我认为皇帝能找到降罪的借口可能是因为刘藩长本身出身不太高的缘故。乾隆在上谕里贬斥刘藩长为“市井庸人”,“市井”即“商人”,“庸人”即“凡人”,也就是说刘藩长出身的社会等级很可能是“凡人”阶层,且以商人为职业手段完成了向上攀爬的阶级变更。且乾隆又明言斥责了赵国麟对于刘藩长的举荐,看来赵国麟本人便是刘藩长完成阶级上升的重要途径。所以从这里得出“士商不婚”的结论恐怕是我犯下的错误,更准确地说其主要冲突应在于赵国麟不该贪图刘藩长一个“庸人”的钱财,与其联姻,还为其抬高身份,进而谋求政治上升空间等等,因此现在看来这一事件其实反应的是社会等级上的矛盾。
但薛家的情况和刘藩长不一样。第一,薛家是“仕宦名家”,不是“庸人”之家。第二,薛家是拿着内府的资本,也就是皇帝的钱,在为皇室生息;虽然是行商,但也是公差。这样直接为皇帝赚钱的人当然与一般个体私营的市井之徒不可同日而语了。如果皇帝连为自己当差牟利的人都要在身份上进行讥讽贬低,那么这就不只是“无耻”的道德问题了,我觉得智商也是大有问题的,完全不符合巩固中央集权、辐散式利益分配的基本逻辑。如果操作皇室资本的官商都身份低下了,那么皇帝还怎么敛财富、聚民心呢?
所以这样看来,元妃选取宝钗在门第匹配的原则上来看没毛病哈。
这里还要再以宝琴作为例证来说明一下薛家的门第。
之前我和MM因“翰林”这一头衔指意不明,对“梅翰林”到底是当朝重臣还是贫门寒士的问题暂且搁置了。但当我读到第七十八回的时候这位“梅翰林”又出现了。当时的情节是,第七十七回因有人请贾政“寻秋赏桂花”,贾政便要携宝玉、环、兰三人前去赴会。从贾政的口吻里可以看出,他是非常重视这个聚会的,也明言他三人需要当场作诗,还让宝玉到时候要“听便助”他弟、侄二人。所以这一定是仕宦名流的一次风雅活动,到场的应该都是缙绅贵族。
果然,宝玉载誉而归,在跟王夫人“报喜”时便提到自己获得了好些与会成员的嘉赏。此事也受到王夫人的高度重视,还特地让宝玉将礼物拿去贾母处讨喜,贾母也果然“喜欢不尽”。可见赠礼之人并非等闲。
那么我们便来看看这些与会赠礼的都是哪些人呢。宝玉当时指着一些扇坠香珠之物说:“这是梅翰林送的,那是杨侍郎送的,这是李员外送的,每人一分。”之后又取出“庆国公”独给自己的礼物来单独说明。我想梅、杨、李三人应该是仕宦同僚,而庆国公是勋爵世禄,所以庆国公是全场最高身份。但我们依然可以根据杨侍郎、李员外这两个比较明确的官衔来定义“梅翰林”的位阶。
侍郎一职在清朝应该是二品或从二品,而员外郎是从五品(贾政最初便是工部员外郎),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从杨侍郎到李员外在官位上是递减排序的。而古代人“序爵序衔”的习惯是内化到潜意识里的,所以我认为从宝玉言语中的排序看来,梅翰林的官职很大概率会高于或平于“侍郎”一职,但其身份又低于单独列出的庆国公,因此梅翰林所任的很可能是从一品或正二品一类的大学士,而非一般侍读、侍讲、编撰、编修等职务。
这么看来,宝琴所嫁的门第应该是不低的(大概率高于贾政这个员外郎),那么薛家的家世也不会太差。其实这样分析也确实符合贾母、凤姐听到宝琴订亲梅翰林家时的反应,她们并没有询问是哪个梅翰林,那么便应该对这一人家已是熟悉的了,所以梅家很可能也是声名显赫的世家大族。而从凤姐迫不及待便打断了薛姨妈之话这个细节来看,梅家甚至可能比贾家的声望还高,凤姐为化解贾母的尴尬才改说是自己要替人做媒。我本能地觉得嫂子应该不能为小叔子做媒,因为双亲不在的时候兄嫂是可以代行“父母之命”的,这就与“媒人”的身份冲突了。因此我的意识里媒人应该不能是男方家里的近亲,所以凤姐忙说是她自己要做媒,言下之意便把宝玉排除了,这样贾、薛两家都不难堪。当然,我也没有仔细研究过“媒妁之言”的具体礼俗细节,如果嫂子为小叔子做媒是合礼的那就当我没说哈。
总而言之,我认为梅翰林家也是时常与庆国公、贾府等仕宦名家社交酬酢的官僚缙绅阶级,这一点应该是可以肯定的。所以参照宝琴所嫁的门第,出生在薛氏长房嫡脉的宝钗嫁予荣府做贾政的儿媳应该也是门当户对的。
我仍旧觉得赵国麟一事完全是没有可比性的。元春此时是宠妃,贾家是外戚,他们没有赵大学士那样的身份顾虑,士商通婚既然是社会现实,只有你倒台时才会被拿来做耻辱条贴脸上,那么贾家如今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我想不管是元春还是王夫人,是不会想到,或许说,想得到,但不屑于去在乎这个的。
冷子兴说,贾家上下都安享荣华富贵,没人筹谋担忧。我觉得这是冷眼旁观的事实。美眉说元春敦厚,我不能反驳,因为书中没有她不敦厚的描写。我也认同元春是守礼的,是想做道德模范的。可我不觉得元春会是迂腐刻板之人,家族的利益她也是必须考虑的。
对于贾家“缺钱”一事,外人冷子兴只是周瑞家的女婿,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元春会不知?
红楼书中,多次提到宫里太监管贾琏凤姐儿夫妻要钱,也提到宫里娘娘又不会把皇上私库搬回家,反要往里倒贴钱的。如果元春这个宠妃身份不能“变现”,不仅是金钱上的,也有家族地位,谋官封爵等,那对贾家何益?
关于林家的财富,我想我们之前讨论的很清楚了,林家的钱已经用来修大观园了啊。林家没多少钱剩下了。
贾母和贾政的想法固然很好,反正黛玉是早晚要嫁的,先挪了那笔钱甚至也是林如海同意的,那何乐而不为?
可王夫人和元春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了吗?王夫人是没有什么道德负担的,那么元春呢?我觉得元春这样的宫妃,再不是政治家,再没有野心,她也是家族利益为先的人,她有道德负担,但更有实际考量。
我不大喜欢把书中人物都想得真善美,我比较偏向把他们想得是真实的人,有私心有私欲,是很实际的动物,没有那么多道德高尚。元春要做道德楷模,可不是她就是打心眼儿里认同那一套,不然何来“见不得人的去处”这样大逆不道的私房话?
美眉不愿意把元春想得这样背信弃义,好像把黛玉用完就扔了。但实际情况是,不管是为了自己家族,还是为了宝玉“好”,元春都会和王夫人一样,“觉得”宝钗是更好的人选。
我想元春之所以没有直接明示,不是宝钗出身的问题(这点我之前因不理解史实说错了),而是她恐怕也不清楚贾林二家具体的约定还有贾政这个父亲的真实想法。
王夫人和贾政的交流我们从书中可以看出,是十分隔阂和拧巴的,还不如贾和赵姨娘那样贴心直接呢。王夫人恐怕根本也摸不准贾政的心思,又哪里敢问他对于宝玉婚事的看法,如果贾政直接说,定下了就是黛玉,王夫人又该如何?
所以,元春是一个最好的,王夫人表达自己看法的出口,她和元春借着赏赐,是试探,是表明。贾政反应不得而知,可黛玉宝钗宝玉是收到讯息的,贾母也是收到的。各自反应不同。
之后元春也就没有别的举动了。焉知不是试探结果也让元春踌躇了?
而且不娶黛玉,也不是就此不管她了。元春完全可以想办法把黛玉的姻缘也安排一个她认为合适的落处,全了对黛玉的怜惜之情,贾府也会成为黛玉永远坚实的“娘家后盾”。
我想在红楼后期,贾家遇见危机时,未必就不会在大形势的压力下定下薛贾联姻之事,那时贾母或许已经病倒,贾政等也许已经被抓,元春也许死了,或许都还没有,但不管怎样,家族大难临头要上下打点时,薛家的钱,是救命钱啊!
在第七十七回里,王夫人连人参都没有了,贾母处有的,也是几十年前的旧参,朽糟失了药效。还是宝钗解了围,让她们家现去买好的来用。王夫人叹“卖油的娘子水梳头”,这一句也佐证了我前面论文里看到的,曹家曾替皇上卖人参那一节。
那么这个生活细节,应该是曹家衰败后,被剥夺了官职,曹家这曾经卖人参的人家,居然找不到一棵能用的新参了,曹雪芹的母亲或家人也曾发出过那样的喟叹吧?
贾家一样,也已经好久没有新买过人参了。为什么?没钱啊!凤姐儿都要放高利贷周转日常呢。难道大家以为凤姐儿放私贷纯粹为了自己敛财吗?这事不比暗地里在人命官司里捞钱,放私贷想瞒着其他主子们那是不大可能的。凤姐儿在收利钱时不叫贾琏等知道,是不能叫他看见钱,看见了他才不管什么艰难,“油锅里”都要下手捞呢。这不是贾琏不知道凤姐儿放私贷。
在我看的论文里,清朝上到皇宫内院下到宗亲官员,放私贷简直都是过了明路的敛财之道。可是一旦你犯了事,失了势,这却转眼就是罪证,哪怕审判你的那个人,现家里就正放着贷呢!
还有鸳鸯和凤姐典当贾母的东西,贾母会不知道?好像美眉之前也提到过这一点,说鸳鸯这是真忠心,不愿让贾母操心。
我是万不敢同意的。这点借着贾珍的口已经是明白讲了的,是半真半假的做戏。而且贾母在鸳鸯抗婚那里就说过鸳鸯的好处,其中就有不为钱财所动,还有一些细节,都可见贾母对鸳鸯的举动是完全知晓的。凤姐儿瞒着贾母的一些事,鸳鸯扭脸就告诉了贾母,比如邢夫人对凤姐儿的刁难等等。
典当东西这样的事,鸳鸯会背着贾母?我是万不敢同意的。
所以贾母也是知道贾府景况的。贾母屡屡在宴席上或点戏时看见什么不好的征兆就“沉吟不语”,那是她明白,但她无能为力。
那么在贾家连“外人跟前”“明面儿上”都维持不住时,薛、林二女如何选择?
脸都要没了,还说道义?还提木石前盟?金玉才是真良缘呢!这就是我一直不喜金玉良缘的原因,不管美眉如何说它是顺应时代,符合那时的主流价值,我都不会觉得它有丝毫可取之处。
不过是利益妥协,权钱结合,是委屈了宝钗的。
而贾家从人参一事也可见,七十七回就已经如此了,如果美眉觉得这不是贾家没钱,是不知道参要新鲜才好,疏忽了。王夫人如果有钱,她为何一开始叫人拿旧的去,最后无可奈何也说了要人支银“买二两”,这个二两,可怜不可怜呢?
如果美眉觉得此参不能为证,那么还有一碗饭。这个不用我说了吧,贾府到第七十五回,连吃的好粥饭,都是可着人头做的,多一碗都不能了。
「因见伺候添饭的人手内捧着一碗下人的米饭,尤氏吃的仍是白粳米饭,贾母问道:“你怎么昏了?盛这个饭来给你奶奶?”那人道:“……今日添了一位姑娘,所以短了些。”
鸳鸯道:“如今都是‘可着头做帽子’了,要一点儿富余也不能的。”王夫人忙回道:“这一二年旱涝不定……这几样细米更艰难了,所以都可着吃的多少关去;生恐一时短了,买的不顺口。”贾母笑道:“这正是‘巧媳妇做不出没米的粥’来。”」
鸳鸯说的是实话,王夫人是圆场的话,贾母只能说个笑话。什么样的金贵米是钱买不来的?不过是没钱买罢了啊。
那么这样的贾家有什么理由去嫌弃宝钗的商家出身?士商不婚我之前论述过,根本就是存在于道理里的东西,举国经商,士商通婚才是现实啊。贾家有何道理守着虚名和道统过日子,放着现成的钱袋子不用?
可别说元春等人都是封建卫道士,那都是太老套的词了,他们卫的哪里是什么道?明明就是名和利啊。
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形势比人强。
所以,不管是史料里的当时社会现实,还是书中的实际描写,我最后的结论,仍旧是,薛家是“弃儒就贾”的皇商之家。他们不再是士族阶层,却是很多士族阶层实际上会羡慕、拉拢的家庭。
如果美眉还有什么不同意见,欢迎补充。
另,倒插门赘婿不是简单的随丈人生活,不是美眉理解的离家远照顾不了爹娘。是除了本籍,改了姓,完全入赘岳父家族的。
是违背了“孝”这一基本儒学、封建礼法根基。比士商通婚可严重多了。就是现代,我小时候,倒插门在我们家乡还是个骂人的话呢。即便这样,我举例的那些人在当权时,谁拿这个攻击他们把他们搞下台了?
所以我说,规矩是尺子,什么时候拿出来量,量谁,怎么量,都是制它的人,用它的人决定的,可不是它自己决定的。所以我对清稗类鈔拿赵一事便推论世人“贱商”,实在觉得不够全面和深刻。
cristal2011 发表于 2/22/2017 5:47:28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085074&postid=74190228#74190228][/url]
事实上,如我一直所说,我和MM讨论宝钗家世问题不是意在论证宝钗出身有多高贵,我和MM都不是成分论的人,“英雄不问出处”也是我一直秉承的识人原则。但我也生怕误解了书中支持“金玉”这个团体的本意,对于元春、王夫人、薛姨妈,乃至日后可能加入的贾母和贾政,我并不是预设了一个“真善美”的立场在为其求证辩护,而是我这一遍再读下来,的确觉得她们不是势利贪财之辈,他们的选择和决定似乎是有一套可被理解的道德伦理系统来解释的。当然,我说过,对于宝玉的婚事我是不站边的,哪怕我心里再心疼宝黛的感情,也依然同情贾府“舍情”一派的忧虑。所以在这一问题上,我采取暂时只细思描述,不占边定论的态度(当然如果日后在与MM深谈过程中被完全打动了我也可以明确立场哈)。只是如今MM已然站在了“木石”的立场上(我也一直非常佩服MM立论的鲜明和笃定,且我也认为这个价值很对),所以我同时还想说说我在另一方面对于“金玉”的思考。这是我目前对于宝玉婚姻问题采取的不算立场的立场吧。
比如对于元春其人的看法,MM以元春省亲时一句“见不得人的去处”推测她从心里并不认同“道德楷模”那一套,但我的感受却恰恰相反。我认为这正是元妃有真情却选择以道德理性强压情感的体现。
我想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元春在宫里过得并不快乐,甚至“进宫”也未必就是她自己的本意。这一“不快乐”的主要原因可能便是思亲太甚,从元春第一步踏进省亲正殿那一刻起便是以眼泪开始的,而她起驾回銮的最后时分也是以眼泪结束的,我相信这些眼泪都是真诚的,体现的便是元春深陷宫闱与亲人相隔咫尺却不得相见的无奈与不舍。
而第二十三回还提到元妃回宫之后,“命将那日所有的题咏,命探春依次抄录妥协,自己编次,叙其优劣,又命在大观园勒石,为千古风流雅事”,还为了不辜负大观园命姐妹与宝玉入住园中尽欢,可见她是多么珍惜与亲人相聚的时刻,那些编录成册的题咏大概便是她幽居深宫思念家人时的些许回忆和慰藉吧。或许她一面独自回味着当日的词句,一面想着自己的姐妹和弟弟在大观园里嬉笑言欢,也便如同自己也在其中一样了。而此后元妃逢节赐礼,更有派太监交换灯谜等与兄弟姊妹互动取乐的情节,可见她是无时无刻不想着自己的家人呢。
那么元妃既然这么万般地不愿离开双亲姊妹,又为什么还要进宫呢?我不认为元春是为了争得一己荣宠攀附皇恩而去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当她封妃归省时便正是大愿得偿衣锦还乡之际,是正该得意的时候,又为什么会如此悲戚伤情、泣不成声呢?这便可能要归咎于清朝的选秀制度了,元春出身于立有军功的勋爵世家,那么自然是旗人了(曹家便是正白旗),而八旗制度对于旗女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适龄八旗女子未经户部和内务府遴选(做皇帝充实后宫以及宗室子弟选配福晋之用)是不能自行聘嫁的。所以元妃必须去应选,也确实被选中入宫(似乎曹寅便真的有两个女儿被选作王妃,只是不是皇妃),所以这一切都是命运安排,元春只能认命。当然,为了给宝黛爱情留出空间,清代选秀制度并没有被写进小说里成为众小姐婚配命运的必经障碍,但我想在元春、宝钗和探春身上曹公还是如实地影射出了自己两位姑姑的人生经历。
但即便元春进宫不是她的本意,但她也理性地面对了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对着高墙中四方的天自怨自艾。这个道理很简单,既然自己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宫廷生活的轨迹,元春便只能把当下自己能掌控的“事情”做好,为家族计,为父母计,为自己计,获得皇帝的信任和宠爱不但可以保全自身,也可以为父母争光,使家族蒙恩。再有,如果元春恰好是一个真诚的儒者,如果她恰好有心怀天下的抱负,那么她甚至也会在理性上希望倚近君王来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当然,这一层因素只是我的臆测)。这大概是元春在已然远离自由和亲子天伦之后能做出的理性抉择。
而元春的确也做得非常好,从才选凤藻宫尚书和加封贤德妃这两项名衔来看,她是因德才兼备而获得了皇帝的青睐与亲厚。我愿意相信这是实写而非虚言,因为看元妃省亲时与贾母、王夫人、以及贾政的对话都实在是端庄珍重却绝不虚伪。
比如元妃第一眼见到父亲之时的反应是这样的:
“又隔帘含泪谓其父曰:“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
这一席话是元春含泪说出的,且正值大喜大庆之时,如果不是肺腑之言大可不必如此矫情。话中很清楚地表达了元春的情感取向,只要骨肉得以团聚,哪怕田舍之家,布衣粗食也是幸运而幸福的,而荣华富贵在亲子天伦面前是不值一提的。我相信这是元春的心里话,要她自己选,她宁可粗茶淡饭也要成全一家天伦之乐,这是元春价值观的基底。
但偏偏事与愿违,而今她已然与这样的生活方式无缘了,便只能从理性上选择做好“贤德妃”的角色,尽一己之力隔空为家族、为父母添势护航。所以我一直觉得元妃是真诚的,但同时也是理性的;她很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情感,爱父母爱家人,不会虚言矫饰,同时在天不遂人愿之时也能现实地、道德地做好自己能做的,这并不矛盾。
所以我对那句“见不得人的去处”也是这么理解的,不免也要把这句话出言的场景引用在这里:
“贾妃满眼垂泪,方彼此上前厮见,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邢夫人,李纨,王熙凤,迎,探,惜三姊妹等,俱在旁围绕,垂泪无言。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道:“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句,不禁又哽咽起来。”
首先,这句话是在贾母正室家人私下相见的场景说出的,并无不相干的闲杂人等在场。其次,这番话原是元春打算说来安慰祖母、母亲的言语,虽然并没有达到让众人破涕为笑的目的,但其初衷也绝不是抱怨宫廷生活,不过是一时真情流露罢了。所以若说这句话是“大逆不道”我认为还没有那么严重哈。且这番话恰恰说明元妃在至亲骨肉面前并没有“贵妃”的架子,哪怕要时刻遵循贵妃仪制,但还能很自然地回归到真情实感上说话,元春绝对是个心中有真情的女子。
因此在我心里,元春虽然戏份不多,单凭仅有的这几次出场里还是能看出她大概的为人和价值取向的。我的看法是,元春饱含真情但不叛逆,恭顺皇权又不愚忠,骨肉亲情一直都是她价值体系的核心。且《恨无常》应该是以元春临终的口吻写的,其中“望家乡,路远山遥。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几句也确实告诉我们“天伦”一词实是贯穿元春生命始终的一个词眼。这是我心里元春这个人物的大概轮廓。
基于这样的一个人物认识,我再来说说我对元春授意“金玉”之举的揣摩。先要理清几个疑问:
第一,我同意MM说的,薛家的财富一定会进入元春的考虑范畴,但我认为在第二十八回的时候并不是她选取“金玉”的决定性因素。
MM举出七十回后好几个细节都直指贾家的财政危机,这一点我十分同意。不过在元春最初属意“金玉”的时候,贾府的情况是大不一样的。从二十八回到七十七回这五十回里少说也过去了四五年的光景(光是贾政学差期间便过去了三四年),这段时间虽不算长,但我们可是眼看着甄家从无以复加的富贵之势落得个抄家落败的下场,我认为贾府在书中二十几回的时候虽然败迹深埋,却也还没到火烧眉毛的地步。
比如秦氏死后给凤姐托梦,以一个开了天眼的睁眼玩家的身份告诫凤姐说“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亦可谓常保永全了”,此时在秦氏口中贾府也尚在“荣时”。而凤姐并没有受此话警醒,也没有按照秦氏的方针执行,这说明连凤姐这个当家人也并没觉得贾府这时有什么要紧的危机。而哪怕后来建造大观园耗费巨资,凤姐与贾琏两口子议论起省亲的事时也只是得意夸耀之态溢于言表,丝毫没有表现出对于家族财政上的担忧。即便到了五十三回,贾蓉与贾珍谈论荣府可能因省亲而财政透支时,贾珍还说“我心里却有一个算盘,还不至如此田地。”可见一直以来贾府的当家爷们奶奶都没有因家族财政吃紧而觉得大难临头过,元妃养在深宫,也不过一个月见一次王夫人或者贾母,她又怎么会觉得贾府的财政危机迫在眉睫呢?所以,我认为薛家的财富肯定会为宝钗加分,但此时在元春心里绝不是主要考虑的因素。因为前面从元春对贾政的话里已经看出,“富贵”在元春心里并没有那么重要。
当然,如MM所说,有朝一日贾府祸从天降,元妃如果还活着,那么薛家救命的钱便可能成为促成贾薛联姻的直接原因(我们也必须想到,真到那时只怕连视二玉为心肝儿的贾母也可能狠心做出这个决定)。但我想元春在二十八回便已经属意“金玉”了,其初衷未必是为了薛家的财富。MM说的“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形势比人强”这些自然都是道理,但我认为这并不符合贾府当时的实际情况。
第二,哪怕元春此刻要撮合二宝,那也绝对不是要主动选择牺牲二玉的感情。连宝黛自己也是经过一轮轮彼此试探在三十回后才逐步看清两人间的情感性质的,元春在二十几回时是不可能知道保宝黛间有生死相依的深情的。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如果说元春是在自己主观意识里清醒抉择要“棒打鸳鸯”,那便是冤枉她了。
第三,元春在赐礼授意之前到底知不知道王夫人和贾母的心意,其实这一点我们并不能确认。所以,如果较真地来分析起来,这一点需要分类讨论。
基于以上三项考虑,我也曾试着站在元春的立场来对“金玉”和“木石”做出权衡,不妨把我的所思所想列出来给MM批评:
1 论亲疏: 宝钗与贾家是“姨表”,黛玉与贾家是“姑表”,此项黛玉更优。
2 论相貌: 书中对钗黛的外貌描写虽风格各异,但应该是不分伯仲。如果不考虑元春的个人喜好的话,此项钗黛打平。
3 论性情: 宝钗端方持重,黛玉风流灵巧,若是从个人喜好来讲元春或许都很欣赏,但平心而论,要是以选“宝二奶奶”的角度去评判,此项宝钗应该更得元春之心。
4 论门第: 咱们在此项花了很多时间在反复斟酌,但我当下的结论是,宝钗门第不如黛玉,但还是“仕宦名门”出身,薛家与贾家是匹配的两大家族。不过薛、林两家相比,此项黛玉应该是稍有优势。
5 论诗书教养: 此项打平。
6 论家族财富权势背景: 这项便不必说了,宝钗更优。我想,财富虽然此时不是左右元春意愿的决定性因素,但如果说她一点都不考虑也太虚伪了些。我认为两大家族在决定婚姻之事时考虑对方的财势背景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只要财富不是唯一判断标准便不能被说成是“势利”。
7 论才能: 钗黛从文才上来讲应该是平分秋色的(只是这种能力于“宝二奶奶”之位似乎并无太大助益)。但论及在女工、持家等方面用去的心力,估计宝钗更胜一筹。
8 论身体: 黛玉在第三回入贾府的时候便被众人看出有“不足之症”,宝钗虽也有个“热毒”的毛病,但我们都知道就算是发病时的症状也并无大碍,所以这一项宝钗还是小胜一筹。当然,身体状况在此时还不很要紧,但八十回后,黛玉病势渐重,其身体上的亏损孱羸在众人眼里可能会越来越是个不可回避的难题。虽然我们旁观的读者们都知道黛玉身体康健与否是与宝玉婚姻的最终归属息息相关的,但书中其他人物并不知情,将心比心,对于家长来说难以下定决心让宝玉娶一个“病人”也似乎是情理之中,总之在我心里这一直是一个不忍苛责的理由。
以上是不考虑长辈心意的情况下我能为元春想到的为弟择媳的一些标准,暂时来看,宝钗还是稍稍领先一些的。
如果我们假设元春是知道王夫人与贾母心中所属的,那么还可继续讨论:
9 论长辈喜好:此刻宝钗获王夫人之心,黛玉得贾母之意,二人应该算打平(但如果有朝一日贾家真的要仰仗薛家的财力相救,那么甚至连贾母也有可能向宝钗倾斜的)。
10 论“父母之命”: 此时贾政的态度尚不明了,但王夫人应该是更喜欢宝钗,这一项看在元春眼里自然又是宝钗更优了。
我知道我这样将钗黛逐项对比的做法可能在MM眼里显得非常“世俗”,我必须声明,在我自己内心,钗黛都是独一无二的奇女子。我顶着对宝钗黛玉这两个我极为珍爱的人物的不敬,就是想通过这样的比较让MM看到,选“宝二奶奶”是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哪怕是我这样一个几百年后的读者也会想到这些,何况元春这个荣府长女,当朝皇妃呢?
综合以上多层考虑标准,我想元春是有理由在宝玉婚姻的问题上更倾向宝钗的,且并非只是势利地奔着薛家钱财而去。
当然,我在做这些权衡的时候也在尽力跳脱出我们今人的婚姻观。比如,放在今天,我要是有个弟弟,我是绝对不会干预他的婚姻选择的,最多在他向我征询意见时尽量给出一些中肯的看法而已(我跟我很亲的表弟间也是这样)。但放在当时的社会,元春身为长姐又是皇妃,对于荣府宝二奶奶的人选是有一定的发言权的,同时元春也一定会站在整个家族的立场上去做裁夺(这个立场也一定是世俗的)。
同样,换做是我自己的婚姻,那么肯定是两人彼此相爱最重要,其次则要看二人是否志同道合,能不能在心智思想上产生共鸣。但我唯独没有把宝黛私情放入元春的考虑中去,一是因为在当时的婚俗里“两情相悦”根本不能作为一项严正的考虑标准,二是因为,如我之前分析的,元春此时也根本没有理由得知宝黛之间已经产生至真至深的情感了,在元春眼里,他俩再好也不会超越兄妹之情。所以我以前说过,如果MM抨击古代婚姻制度是反人性的,这个我非常同意,但如果一并指摘支持“金玉”的所有人以势利之心故意扼杀了宝黛真情,那我便觉得有些偏颇了,这些人中有好些人可能压根就不知道宝黛是有私情的,又何来“扼杀”与“牺牲”之过呢?
因此,在我心里,元春授意“金玉”虽然是出于世俗兼理性的考虑,但也绝不是势利;这是以她的身份和立场做出的合理选择。这个选择的过程可能涉及多重因素的考量,但并不只看重“钱”。如果再把元春的私人情感放进去分析,我倒觉得元春心里可能真心更喜欢宝钗一些,那么她选择宝钗也便更多了一层情感基础了。
说句题外话哈,我私以为元春、宝钗、袭人间可能存在以宝钗为中心的“三重像”关系,且有一丝丝偶像崇拜的递进关系,即宝钗是元春的迷妹,袭人又是宝钗的迷妹。元春和宝钗其实在很多方面挺像的,气质举止上不用说,又都被曹公安排与宫中女官征选的命运产生交集,从情感上讲二人都极为重视亲情,从婚姻上讲,两人也都选择被动接受,且她们的婚姻安排都与各自的家族命运息息相关。所以我猜想元春见到宝钗时可能就和宝钗在第二十一回初次识得“贤袭人”一样,心中大有“英雄相惜”之感也未可知啊。
以上是我暂时对元春属意“金玉”的思想行为做出的一些揣摩,还希望MM继续指教才是哈。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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