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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继续学习
mark~
我就是好奇阿里巴巴抢月饼事件,可以因为抢月饼和公司理念不符把人开了吗……
期待楼主回来更新QNA
收藏 好贴!
lz我又来了~
看到这么多mm觉得有帮助,我很高兴。然后突然想起来,昨天说了好几次的employment decisions严格意义上只需要做到“不非法”,我许了诺后面会解释,但是后来忘了。现在补上。
所谓”不非法“,意思就是没有法律禁止雇主这样做,而不一定要是DOL(Department of Labor)鼓励的做法。前面提了的employment at will,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各种奇葩理由都可以,只要是不非法,员工就没有起诉公司的法律条件。比如,你今天穿拖鞋来上班了,manager看你不顺眼,马上把你解雇了。或者你今天跟同事吵架,你支持Trump,同事支持Hillary,但是很不幸你们的manager支持的是Hillary,然后你被当场扫地出门了。当然这些例子比较极端,但我举这两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这些都不是非法的(在没有其他疑似非法因素的前提下)。只要不非法,就属于at will的范畴,也就是说,解雇你是雇主的自由。当然,哪天你一觉醒来突然不想干了,那也是你的自由哈。多年前我工作的公司就有这么一个员工。她那天早上上班路上听收音机,突然发觉自己的人生没有意义,然后中午lunch break的时候就再也没有回来。只留下了一封email给她的manager。这个email内容非常奇葩,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哈哈。
看楼主说话让我想到《太太万岁》里面燕妮演的叶舒心,也是做人力资源的,跟剧里面说话风格特别像啊,语言幽默风趣言简意赅逻辑清晰深入浅出言之有物,喜欢的无法用语言形容了😍
如果前员工把前雇主告上法庭,那么被告只需要证明公司的employment decision不非法就可以了。至于做出这个决定的理由是不是人性化,或者是不是make business sense,都是不重要的。甚至我看到过有判决书这样写: "We agree that the company's decision to terminate does not make good business sense, however, it did not violate any laws. The company did not fail to comply."
这么说我不知道大家会不会觉得难以接受。但事实就是这样,employment law的法庭上讲的是证据。就算没有直接证据,那原告也需要建立一个prima facie case,不然有经验的律师是不会接你的单的,你也没法告。
这么说我不知道大家会不会觉得难以接受。但事实就是这样,employment law的法庭上讲的是证据。就算没有直接证据,那原告也需要建立一个prima facie case,不然有经验的律师是不会接你的单的,你也没法告。
这里必须要问什么内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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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留下了一封email给她的manager。这个email内容非常奇葩,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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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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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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