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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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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p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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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01:49:00

以下是引用mRNA在9/13/2011 1:43:00 AM的发言:

没想到这个帖子又被拱起来了!!忍不住又来看看。

 

不知道小虎子mm还会不会再回来。我觉得她剖析得很中肯,而且十分到位,是个难得的明白人,更难得的是还很有耐心的给大家讲解。

 

很多mm看帖子只是看个热闹,并不知道其中的大背景和奥妙,所以看问题也看不到点子上,就连和小虎子mm讨论也讨论不到人家的point上。

 

这个帖子的lz真好运,不用看别的,就仔细看看小虎子mm的留言就可以知道并了解清楚这个case到底是谁是谁非了。

 

BTW,小虎子mm,我们好像以前在一个讨论灵异的帖子里遇见过?在那个帖子里,我们的观点不太相同,但你也是很有立场,不急不徐,有理有据的和我讨论。

同感。我觉得她说的很好。我就没耐心打那么多字,不急不慌的说那么多道理。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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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yr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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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06:54:00

以下是引用hitomin在9/9/2011 5:25:00 PM的发言:

 


那还真够恶心的


如果真是有预谋的话,俺不hd的想女博后没准儿现在在国内论坛上面发贴子分享自己在美国生美国公民的经验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13 9:57:06编辑过]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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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er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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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08:19:00

以下是引用小虎子在9/12/2011 5:10:00 PM的发言:

觉得能保证工作量就行,保证不了的时候再说。


 


谁干活,也不能保证自己明天会不会出个车祸或者脑溢血卧床不起,但是谁也不会整天跟老板事先告知啊


 


干不了这活的时候再说呗,到时候是lay off是fire是减工资,到时候再argue呗


这个说的太局限性了。理科试验我不了解,但看很多人都说了毒害什么的。而且一个项目也有连贯性,比如本来打算做9个月,如果一个人做了4个月交给别人还要临时找人培训别人。


怎么说,这个POSTDOC一来就生孩子不够厚道。她可以不告诉怀孕,但在被问的情况下否认就是欺骗了。很多人在美国刚工作就生孩子也会顾虑老板的意见,一些单位是一年后才有SHORT TERM DISABILITY福利的。


她的老板在知道的情况下还继续发她工资,我觉得算好的了。如果让她做4个月到时候中断了再重新找人接手,还不如现在找人,即使付双份钱。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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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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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08:41:00

以下是引用happypeach在9/13/2011 1:35:00 AM的发言:

那请你在同事怀孕的时候质疑她怀孕了怎么可能把工作做好吧,最好当着老板和HR的面说,如果你觉得自己有良心且有一说一的话。希望你能说到做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13 1:41:57编辑过

当然,我绝对不会隐瞒下个雇主关于怀孕的事情 -绝对不会任何贡献都没做就去享受别人的福利。绝对不会到人家那里啥都不做先生小孩。 怀孕的时候非常辛苦的,不影响工作是不可能的,对大部分人来说。 这里的良心是指的这个。请你不要偷换概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13 8:41:52编辑过]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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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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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09:55:00

以下是引用小虎子在9/11/2011 5:40:00 PM的发言:

lz别怪我用有色眼睛看你的这个朋友PI


 


要我说,当年这个PI从中国招postdoc,本身就没把心思放正了。要不然,给同样的工资,希望同样的工作量,干嘛非要从中国招?给人折腾H1这类手续多麻烦啊?干嘛不招个美国人?


 


中国AP招中国学生中国postdoc的例子北美见多了,不客气的说,招的时候,就存着个可以使劲push的心思在里面,图的就是中国学生中国postdo价廉物美


 


经常同一个组里,中国老板可以使劲push中国学生,但是对美国学生就很客气,别说push了,重点的话都不敢说,从没听说过哪个中国老板敢push美国学生到一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的。


只不过大部分的case,都是中国学生中国postdoc吃亏也没办法,身份啊,语言啊,没法像美国人那样,只能当廉价劳动力。


 


这个case,是PI吃亏了,反正就是大部分case里,都是PI算计了中国学生(postdoc),中国学生也只能吃哑巴亏了。这个case,刚好碰上个厉害的主,变成PI被算计了


 


再说这PI也不是没想过辙,不是去过HR嘛?去HR想干嘛?不就是想看看有没有法子开掉女postdoc嘛?只不过这回是中国女postdoc更厉害罢了


 


 


 


结论是中国人互相算计,最后就看谁技高一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13 10:03:26编辑过]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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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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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10:14:00

谢谢你的引用,否则我都看不到自己被贴了大字报了。本来不打算掺合这个帖子了,但是看到自己的名字跟制定法律保障妇女权益这样的grand mission联系起来了,不得不再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首先,I am all for protecting women's rights!

其次,正因为I am all for protecting women's rights, 我才格外不喜欢那些abuse the system的人。一个好的,健康的制度, 是需要大家去维护的。确实,许多事情都是合法的,但合法并不意味就合理,就不能受到任何的批评. 刚来美国的时候,我们学校某系,doctoral students如果完成了固定课程之后,即便后来转去别系或者离开去工作了,也可以拿到terminal degree (master)。在接二连三的中国学生(遗憾的说,还真是中国学生当中这样的例子最多)这样做之后,系里忍无可忍了,取消了中途拿到terminal degree的政策。而美国的工会制度,现在又让美国的工人怎么样了呢?最后企业垮台了,工人的权益就能得到最大的保障了? 为什么大家在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时候,不讲个度,不讲个理,以为有个法,这个世界就美好了? 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啊。在足够多的人abuse这些法这些制度之后,你以为这些制度这些法不会改变?在肆意的take advantages of the loopholes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哪天会backfire啊?

再次,我想说,大道理跟个案之间往往差的很远,我也很喜欢讲大道理,但是我觉得lz说的这个例子有很多特殊之处;也正是这些特殊之处,让那些大道理不适合用在上面。第一,postdoc的做法是“一来就怀孕”了,而且是planned (lz说了该postdoc表示不是accident)。第二,postdoc的工作往往是短期的,1-2年。第三,根据lz后来的补充发言,这份postdoc的工作对孕妇来说是不太适宜的,举例用到了杀老鼠。这三者结合在一起,我不能不说这个postdoc这样做是欠妥的。在一份短期工作上一来就怀孕(注意highlight, 免得大道理又来了),而且是明知这份工作对于孕妇不适宜的情况下,我觉得这位postdoc的做法,虽然合法,但是很有abuse the system的嫌疑。 合法的事情很多,但是是不是所有合法的事情我们就该支持,就见仁见智了。如果我是这位postdoc, 我绝不会能够在明知2,3的情况下去做1. 如果事情不可控的发生了(accident),那考虑到2 & 3, 我会非常坦诚的,尽快去跟supervisor说明情况,而不是被问起的时候还撒谎,一直拖到怀孕5个月了无法继续隐瞒了才承认。如果早点坦诚的沟通的话,也许并不会出现后面的僵局。而lz的补充说明,也印证了我的看法,那就是supervisor对于这位postdoc的dishonesty, 是非常不待见的,也是不让她来实验室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不光在lab(or在这个帖子里被再三single out的中国小PI的lab), 还是在公司,还是任何一个workplace, 大家当然都要遵从法律,而法律的建设也确实是为了protect the common good. 但是出现一个abuse system的人,在一份明知孕妇不宜承担的工作上一来就怀孕,让别人必须分担她的工作,让别人必须在短时间内make other arrangements, 别以为是合法的,老美们就不会对她有非议,大家都是人,大家心头都有一杆秤。而abuse system的案例多了,对于你一直想保护的common good是一点好处都没有,最后成为替罪羔羊的还是大家伙儿自己。

以下是引用happypeach在9/13/2011 1:11:00 AM的发言:
说的好,不得不引用一下!! 本人其实是怀孕了立即辞职的人。但是不是因为怕生孩子影响工作,而且怕工作影响生孩子。 但是普遍的说,应该保障怀孕职工的权益,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往大了说,这是人权的一部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13 10:15:41编辑过]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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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ych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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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10:25:00

我觉得小虎子说的适合很多普遍存在的情况



在这个case上我更同意newniu的看法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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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zi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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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10:39:00

以下是引用zongguanxian在9/12/2011 8:59:00 PM的发言:


无数小pi和小pi家属一派;无数博后和博后家属一派。。。。。




yo....就因为观点不同就被分门别类了。


 


我不是小PI和小PI家属,也不是博后和博后家属。老实说,我和家属还都没在美国接受教育呢。


我就是觉得女博后不厚道。符不符合法律什么的,和她厚道不厚道有时候真不是一码事。就像后面newniu 同学说的。女博后就是abuse the system. 旁人说句公道话,就被划入PI以及PI家属类了?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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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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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10:41:00

以下是引用newniu在9/13/2011 10:14:00 AM的发言:
谢谢你的引用,否则我都看不到自己被贴了大字报了。本来不打算掺合这个帖子了,但是看到自己的名字跟制定法律保障妇女权益这样的grand mission联系起来了,不得不再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首先,I am all for protecting women's rights!

其次,正因为I am all for protecting women's rights, 我才格外不喜欢那些abuse the system的人。一个好的,健康的制度, 是需要大家去维护的。确实,许多事情都是合法的,但合法并不意味就合理,就不能受到任何的批评. 刚来美国的时候,我们学校某系,doctoral students如果完成了固定课程之后,即便后来转去别系或者离开去工作了,也可以拿到terminal degree (master)。在接二连三的中国学生(遗憾的说,还真是中国学生当中这样的例子最多)这样做之后,系里忍无可忍了,取消了中途拿到terminal degree的政策。而美国的工会制度,现在又让美国的工人怎么样了呢?最后企业垮台了,工人的权益就能得到最大的保障了? 为什么大家在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时候,不讲个度,不讲个理,以为有个法,这个世界就美好了? 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啊。在足够多的人abuse这些法这些制度之后,你以为这些制度这些法不会改变?在肆意的take advantages of the loopholes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哪天会backfire啊?

再次,我想说,大道理跟个案之间往往差的很远,我也很喜欢讲大道理,但是我觉得lz说的这个例子有很多特殊之处;也正是这些特殊之处,让那些大道理不适合用在上面。第一,postdoc的做法是“一来就怀孕”了,而且是planned (lz说了该postdoc表示不是accident)。第二,postdoc的工作往往是短期的,1-2年。第三,根据lz后来的补充发言,这份postdoc的工作对孕妇来说是不太适宜的,举例用到了杀老鼠。这三者结合在一起,我不能不说这个postdoc这样做是欠妥的。在一份短期工作上一来就怀孕(注意highlight, 免得大道理又来了),而且是明知这份工作对于孕妇不适宜的情况下,我觉得这位postdoc的做法,虽然合法,但是很有abuse the system的嫌疑。 合法的事情很多,但是是不是所有合法的事情我们就该支持,就见仁见智了。如果我是这位postdoc, 我绝不会能够在明知2,3的情况下去做1. 如果事情不可控的发生了(accident),那考虑到2 & 3, 我会非常坦诚的,尽快去跟supervisor说明情况,而不是被问起的时候还撒谎,一直拖到怀孕5个月了无法继续隐瞒了才承认。如果早点坦诚的沟通的话,也许并不会出现后面的僵局。而lz的补充说明,也印证了我的看法,那就是supervisor对于这位postdoc的dishonesty, 是非常不待见的,也是不让她来实验室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不光在lab(or在这个帖子里被再三single out的中国小PI的lab), 还是在公司,还是任何一个workplace, 大家当然都要遵从法律,而法律的建设也确实是为了protect the common good. 但是出现一个abuse system的人,在一份明知孕妇不宜承担的工作上一来就怀孕,让别人必须分担她的工作,让别人必须在短时间内make other arrangements, 别以为是合法的,老美们就不会对她有非议,大家都是人,大家心头都有一杆秤。而abuse system的案例多了,对于你一直想保护的common good是一点好处都没有,最后成为替罪羔羊的还是大家伙儿自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13 10:15:41编辑过]

you need to be vey specific about 孕妇不宜承担的工作上, there are too many cases in which employers just claim so and use it as an excuse to deprive (pregnant) female's right to work. So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find out if the job is or is not suitable for pregnant women in EACH case. And again in the case of this post, I still don't see why pregnancy can disqualify a womon to do the job. An easy check will be asking if a woman who has worked in that lab for years will be "allowed" to get pregnant, and the answer is obviously yes, which means pregnancy itself will not make the postdoc less productive. thus the postdoc is not abusing the system, and the employer has no ground to require her to disclaim her pregnancy.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13 10:43: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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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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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10:45:00

好啦。昨天下午到点就折腾娃去了,然后出门吃饭过了个快乐的中秋节,回来立刻就呼呼了。没想到还有后续呢。。。


 


 


我也承认每人说话都有自己的立场。而且是会变化的。如果这个PI是我,我lg,我朋友,我亲戚,我也会抱怨女postdoc不厚道耽误人。但是如果我是女postdoc的朋友,我估计也会跟她说:别说!


 


除了有人觉得自己是PI,PI家属等原因,有的mm是自己能力强,觉得自己都能handle得了,还有一些mm是年岁小,很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和家庭关系还没考虑到,所以总是单纯的从女postdoc隐瞒,然后还耽误工作这个角度看,会抨击她的人品问题。


 


其实说到这个隐瞒,所有F1在签证的时候,都信誓旦旦说自己肯定回国报效祖国。但是事实就是80%的人说的时候心里就想着尽量能留美国,剩下20%可能在毕业的时候也琢磨着在美国找工作,当然找不到或者找的工作不满意所以回国,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我不认为所有的曾经走在这条路上的F1都有人品问题。虽然站在美国的国家利益上,某种程度上也损害了美国的国家利益。(否则当年签证官干嘛非要你保证回国呢?)


 


人品这个事情,能有多坚持,往往看坚持人品后损失的利益有多大。我们都是人类,都有weak的一面,如果坚持诚实,面对巨额损失,我们都会心里掂量起来。所以我能比较宽容的看待当年F1撒谎和女postdoc这事。也许对她or她的家庭来说,生个美国娃很重要。(这点我不argue对错,就像有人会不理解难道为了能出国留学就要撒谎?)


 


 


论坛的作用,就是让大家都看到一些不一样的想法,即便是现在接受不了,将来也会慢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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