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而且总结到的经验教训是不招中国女博后,而不是怎么想办法识别motivated的申请人,比较可笑
是啊,而且总结到的经验教训是不招中国女博后,而不是怎么想办法识别motivated的申请人,比较可笑
也不全是motivate。junior PI招人啊,情商也得稍微高点,有时候也是too good to be true的,看起来很优秀的,也得打个问号,为啥来我这个没名没钱刚起步的小PI这里来呢?(不是针对这个PI啊),真不定人家打着啥算盘呢。
很多事都这样啊,比如很多中国学生来了换专业。本来跟中国学生同等素质的美国学生,都不会读那些找不到工作的专业的,靠着身份问题招来一些bright 的中国学生,再push一些,来了后身份不是问题的时候,人家想换个好找工作的专业,也不是多么无耻的事。。
同等的还有mit的搬运问题,本来自己是wsn,靠自己在美国就找不到lp的,就是靠着自己的美国身份,到国内搬运漂亮mm,来了后还不积极培养感情,再这限制那限制的,人家mm想跑路也不稀奇。我并不说搬运来的mm多高尚,我只是说wsn也不多无辜而已。
那个pi这么总结了?别大家灌水说的话也都推到人家身上,好不好?
好像lz自己说的,说看这个架势,另外一个PI想招个中国女薄厚也不敢招了
我理解你的point,如果可以来美国前就说出来自己怀孕了,取得大家的谅解,这样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从自己心理上,也心安了,踏实总是比不踏实舒服啊,我也不爱做这样藏着掖着的事啊。
但是站在女postdoc的角度上说,如果说出来,PI就告诉她,你别来了,有这么一个risk,而且这个可能性很大,该怎么办呢?或者来了后,怀孕2,3个月的时候就说出来,结果PI说,你别干了,回国吧,这个risk大不大?
如果handle it different,导致结果也totally different,怎么办?
那应该就是这个女薄厚的选择了,但是她的选择给未来的老板带来了很大的风险,而她自己也是知道的,这样做就是我们说的不合理,不合情
是啊,而且总结到的经验教训是不招中国女博后,而不是怎么想办法识别motivated的申请人,比较可笑
识别?这里不是有人说问都不能问吗?
那应该就是这个女薄厚的选择了,但是她的选择给未来的老板带来了很大的风险,而她自己也是知道的,这样做就是我们说的不合理,不合情
我理解这个postdoc就是在选择给自己带来风险还是给老板带来风险的时候,选择了给老板带来风险
这位mm,我觉得你真的不适合辩论,虽然前面有人说你说的不急不徐,但是你的论点真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随时随地的在变。。。有时候这种方式很奏效,因为人家一会儿就被你说晕了,但是我恰好不是这样的人,所以今天跟你探讨一下,希望你别介意。
从一开始,你的论点是,中国PI招国内的postdoc,一开始就是心术不正;到后面,又变成中国PI都压榨学生,而且是格外压榨中国学生,让他们超时工作,超负荷工作;再后面又变成中国学生比美国学生bright, 所以不用加班加点;更后面又突然话锋一转,变成了维护女权的重要性,和如果维护保障女权的制度;现在呢,又变成了做一个诚实的人,底线在哪里。。。
你到底想说什么呢?总结一句话,就是这个postdoc的做法是excusable的, 为了证明她的做法excusable, 所以要上升到保护女权的高度?要降低诚实的底线?在跟你讨论的过程当中,我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无论我多么想把话题拉回正轨,你都有办法给它发散出去,讲一通大道理。。。
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这个postdoc的做法尽管合法,但并不表明它合乎情理,相反,她在试图abuse the system,她后面处理这件事情的方式也是欠妥的。另外,如果我是她的朋友,我不会劝她Don't tell, 我会从一开始,就劝她不要在这个时间计划怀孕。
.... reading this post I strongly feel that one can only reason with someone who's reasonable and thinks in a rational way ....
.... reading this post I strongly feel that one can only reason with someone who's reasonable and thinks in a rational way ....
I strongly disagree with you in any sense.......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13 13:33:55编辑过]
说的太对了!!!
不怀孕的游山玩水的很多
怀孕了,天天杀老鼠,冒着大雪去实验室,还给老鼠抽血啥的,生了后第二天病床上给老板处理数据的也有
太聪明的,迅速蹦了高枝儿的,也不少。
我当年本科毕业的时候,跟一个一线城市的国企联系工作,人家给办户口,当时户口还挺值钱的。(其实现在一线城市的户口也值钱啊)。我记得当时那个招聘的老奶奶慈祥诚恳的跟我说:“你学校好,成绩也好,我们一般不要你这样的学生。我们单位待遇低,但是给办户口。以前我们招过好几个,都是拿到户口后就走了,留不住。我们就想要一些成绩刚及格拿到毕业证的就行,这样能留着,反而能干点事。”。。。
小PI是难,优秀的招不来,招来了也留不住。笨的差的又看不上。手头钱还就这么点经不起折腾。
把小PI比成start up company还差不多, 比成低收入国有企业, 比喻不当。一个是去混,一个是去拼。
是啊,这事是这样的,无论哪个单位,都不希望为雇员的生娃买单啊。。。
小PI是尤其伤不起啊,,,可是大PI,大老板们,虽然钱来得容易,咱也不能本着“吃大户”的心态去让人家买单啊,人有钱,所以随便浪费点人家钱没事?
按说吧,这个保护怀孕妇女的权益,既然是社会性的,应该由整个社会买单比较合适,比如从国家税收中支取。。。这不就是ss 和medicare mediaid之类嘛。。
但是 由于怀孕妇女的特殊性,(人家生娃完后可以继续工作),工作位置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所以上面的方法不是很适用。最后就变成了谁雇佣怀孕妇女谁买单了。
我也承认这个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如果现在连雇佣单位都不买单的话,就的确没地方买单了。那这个保护权益,就等于是空话了。
怀孕妇女跟雇佣单位比起来,仍然是弱势群体,所以如果法律尽可能保障强势群体的权益,那这个社会就真丛林法则了。
如果说雇佣单位可以因为人家怀孕了就解雇怀孕妇女,或者雇佣单位要求女性在怀孕后第一时间告知自己,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自己随时保留解雇女性的权利,那么谁能说说,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保障妇女权益呢?
说雇佣单位有损失,我承认,但是我想说的是:谁有更好的办法?
怀孕妇女需要保护,雇主也需要保护,哪一方都会有占对方便宜的人。
当然了一直以来怀孕妇女相对雇主是弱势,所以有法律保护,还有用人性别比例要求等等。但不能因此就说怀孕妇女怎么做都是应该的,雇主有损失就该认了。法律上没办法公道还是要讲的。这个例子中显然故意占对方便宜的是女博后。
你也承认了雇佣单位因为女博后的故意行为会有损失。雇主也有避免被利用法律占便宜的措施,比如说很多单位是工作一年以后才能享用SHORT TERM DISABILITY,不完全有用至少表明了态度。而且一工作就怀孕,周围同事看你的态度也是个制约。个人自己也不好意思啊,除非是意外怀孕的。
这件事情里的小PI,比一般的雇主受保护程度还要差。你都承认雇佣单位会有损失,却一直咬定他开始是打算狠用女博后的来攻击他--你这个咬定太没说服力了。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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