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年,是越来越近了。
繁华大城市的过年气氛和乡下山沟沟里的明显不一样。人们还是照常上班,照常做事,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老太婆和媳妇一直抱怨着。金德旺觉得她们应该习惯才对。这已经是不止一次在城里过年了。以后,怕得永远这样了。
年货都是大儿子忙的。
新来的女婿也挺好的,一直在家里待着,陪着女儿。
金德旺忽然发现,他已经有好多天不做噩梦了。这当然是件好事。他需要摆脱梦魇。不仅要摆脱沉醉中的梦魇阴影,更要摆脱(不,是清除)现实中的梦魇阴影。那个叫和三的年轻修脚工告诉他,事情就快安排妥当了。他向他保证说,找的是非常合适的人选。那人心狠手辣,做事麻利,不会留下一点后遗症。最最关键的是,保证让那些找“爷”麻烦的人,从此不再有“麻烦”。
小伙子是个值得信赖的人,金德旺想。
金德旺想过要先付一笔钱给他,作为找人的酬劳,但小伙子却坚决不收。他说,等一切安排好了再说。他让他准备好五万块钱,到时和打手见面时,如果满意,要交给打手。金德旺一口就应承了。为了自己和全家人的平安,五万块钱是值得的。
大概就在除夕前的半个月,金德旺又到小浴室去洗澡,看到了和三。和三居然也在洗澡。在热水里,他显得白白净净的,红光满面,一双眼睛贼亮。他把头发都浸湿了,向后梳,露出光洁的脑门,非常年轻、利索。有熟悉的澡客问他怎么不修脚了,他笑着回答说:“辞了,我要回老家过年了。”
这是金德旺第一次看到他那样开朗的笑。
笑得那样的年轻、灿烂。
“以后不再来了?”
“不来了。”
“多勤快的小伙子啊,干得好好的,说走就走了。也是啊,到了娶媳妇的年龄啦。”一些澡客说。
“父母年纪大了,总要回去的。”他说,“要回去过年,他们才能开心。”
众人唏嘘着,觉得农村的孩子和城里的不一样。他们出生农村,不仅懂得生活的艰辛,更懂得孝敬父母。
“我的事你帮我办了没有?”金德旺有点急,小声地问。
“妥啦。爷,你就放心吧。早两天就妥了,想通知你的。但估计你这一两天就会来。一会儿洗完澡,我就带你去见人。”
金德旺心里“怦怦”地跳了。
他几乎等不得了。
他要迫切地见到那个人,然后吩咐他怎么做。这两天,那个穿黑衣的男人又在小区外面出现了。要抓住这个机会,一举逮住那个人,然后痛揍一顿。或者,他们用其他极端的方式也行,只要保证从此那人不再威胁到自己就行。
足足又磨蹭了有半个多小时,年轻的小伙子回到外间的休息室,穿起了衣服。他让金德旺不要声张,悄悄地跟在他的身后。要分开走。金德旺知道他是个细心的人,如嘱而行。
在一条小巷口,金德旺上了一辆小中巴。他的手里紧紧地捏着一只塑料袋,里面装着他刚从一个银行柜员机上取出来的两万块钱。年轻的修脚工和他并排坐在一起。开车的是个推着平顶头的小伙子。金德旺注意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指头。能想象得出来,应该是和黑社会有关,金德旺想。一定是打架受了伤。看来,修脚工还的确有一套,找的是道上的人。“这是到哪?”金德旺问。“去一个偏远的地方,见一个人。到时你和他谈妥了,如果满意,就把钱付给他。只付两万块钱定金就行了,事成之后,再付余下的。”
天空灰灰的,城市也是灰灰的。
车子过了人民南路,就出了主城区,然后驶上了环城公路。经过第一个收费点,上了三号立交,半小时后就又下了高速,拐上了一条像是通往乡村的沙石道,两边都是农田、河流、树木。修脚工指挥着开车人。显然,开车人对道路并不熟悉。
“很远吗?”金德旺有点忐忑。
“不远。”修脚工脸上明显有了些不耐烦。
车外是一片荒凉的景象。
金德旺看着车外的景象,倒生出了一种亲切感。是啊,他喜欢乡村,厌恶城市。在乡村,他是一条鱼,可以游得自由自在;在城市里,他像是关在一只笼子里的老猫。冬季里,老猫开始掉毛,一天天地在衰老。
车子继续向前开着……
路越来越窄,车子行驶在弯曲坎坷的小路上就像一只小船漂泊在大海上,不停地颠簸。天色也越来越暗。大片的田野和起伏的丘陵,看上去真是荒无人烟。
在一个像是废弃了的仓库前,车子停了下来。
“下车。”修脚工说。
金德旺下了车。
“小和,这是什么地方?”金德旺突然感觉到有些慌张。
年轻的修脚工笑了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我不姓和,我是‘火’,怒火的‘火’,火山。”他说。
司机也跳下了车,从车座底下抽出了一支短筒的自制猎枪。
“找你好多年了,”修脚工说,“一直在等机会。想不到你会有今天。”
金德旺的脸上现出了死亡的苍白色。
“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是吧?”三指人脸色铁青,语气中带着讥讽。
“很简单,我们就是找你报仇来的。”修脚工说,“一命抵一命。”
金德旺被眼前的一幕搞糊涂了。他不知道怎么回事。事前一切都是好好的,他那么信赖这个年轻的修脚工,怎么突然间就变成了自己的对立面?不管如何,眼下的境况非常不好,他陷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圈套。他掉进了深深的陷阱,孤立无援。他想挣扎着,爬到陷阱外去,但看来根本不太可能。面前的两个人,正朝他逼过来,随时要置他于死地。
“不要这样,你们有什么仇恨,我们可以商量了解决。”金德旺哆嗦着,惊恐地看着他们的脸,说。他在注意他们的反应。他希望他们能有所缓和。
“去你妈的!你过去商量了吗?”三指人怒吼着,“你是人吗?你还是人吗?你一定不记得,我父亲死在你家的窑下,我那年去要赔偿,还挨你找的人打。我这右手的两根指头,就是那次被你指挥人用砍刀剁掉的!”
“畜生!他就是一头畜生。”修脚工笑着,“他连他的侄媳妇都睡。”
“你们不要这样,不、不要这样。我们有话好商量。我赔、赔、赔你们钱。出、出了那种事,也不能、能、能怪我。西、西山哪家土窑不、不出事?和、和三,我和你无怨无仇,你劝劝他。”金德旺感觉浑身发冷,他绝望地看着昔日的修脚工,希望他能帮他一把。谁家的窑上不出事?在窑上,死人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谁死谁活,那就是看命了。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你和我无怨无仇?”修脚工根本就不听他的,他直盯着他,就像盯着一只濒死的狗,“你不知道吧?几年前,我的父亲和我一个弟弟都死在你家的窑底下。你一条人命才赔了五千块钱。你家大儿子买了一只宠物狗,还他*的花了一万块钱。你是人吗?”
“想不通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是吧?”他嘲笑着,盯着他。
“是的,一切都是我安排好的。”他说。
“为了有今天的这一刻,我想了好多种办法。”他说。
“我睡不着,失眠。有时,一想起来我就激动。我做梦都想这一天的到来。”他说。
起风了。
西北风开始裹挟着小雪,猛扑过来。细细的坚硬雪粒,抽打在他们的脸上,冰冰凉。四下的旷野里,除了风声,什么也没有。远远近近,都没有一点人影。而暮色,则像从天而降的浓雾,从四周里向这边合拢。
“不要让他明白。多少人死在底下,不也是不明不白的?”三指人怒吼着,同时,举起了手里的短筒猎枪。
金德旺哆嗦着,转身就跑。
三指人“砰砰”地打了两枪。
金德旺还在跑。
但是,他的腿是软的。他想到了自己过去做过的梦。那种腿软的感觉和梦里是一样的。这种验证的感觉,让他惊恐极了。
在他的身后,修脚工接过了三指人的猎枪,端着,瞄准。
四下里静极了。
北风呼啸,雪也越下越大,越来越猛,纷纷扬扬的。
“砰!”
金德旺张开双臂,向前扑倒,就像是一只中弹的大鸟……
8
一个多星期以后,金德旺的尸体才被人发现。
金家的人当然是伤心欲绝。这是一个巨大的灾难。他们第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了失去亲人的悲痛。但是,他的死亡,在他所居住的这个繁华大都市里,却是波澜不惊。城市是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新鲜事物和各种刺激的消息层出不穷。
十天以后,他出事的消息传回了数千里外的西山,传回了他自己过去的老家。
人们叹息一声,觉得他死得太早了。
不管怎么说,他才刚刚真正地过上好日子呀。
这一切,难道只是命吗? (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8 15:50:15编辑过]
摘豆记
姚鄂梅
明天就是小锐跟阿珠去小姑山的日子。小锐说,这事要是说出去,人家肯定会笑话我们无知的,但我的确想去见见那个高人。阿珠却说,谁笑话你呀,大家都一样,都想知道自己的结局。
小锐去了一趟超市,出来就直奔阿珠那里。阿珠正挺着六个月的大肚子,往窗户上钉一块塑料布。窗户不知出了什么问题,有一扇总是关不严,咝咝漏风,冷气蛇一般往屋里直钻。上次来,小锐就见阿珠跟房东理论过。房东说,我只租房,不负责房内的取暖设施。阿珠问他,窗户也算取暖设施?房东看了她一眼。一个月才一百块钱,请问你想要个什么样的窗户?
这是一栋正在拆迁中的老式平房,据说附近要建一个大广场,不知什么原因,人都搬走好久了,老房子却迟迟不见拆除,房主们不甘心地跑回来,见缝插针地赶在破土之前把房子租了出去。房租倒是便宜,就是条件太差,缺窗少门,还时不时断水断电,感觉就跟住在废墟上差不多。
小锐放下手中的购物袋说,我买了明天的午饭,还有你喜欢的酸话梅,我喜欢的绿茶瓜子。
阿珠说,那水果就由我来买吧。
她们一直这样执行着不太精确的AA制。小锐虽说是城里的孩子,但她还没工作。阿珠虽然有工作,但她是乡下来的,那点儿工资就像水上的纸船,禁不起一点儿晃荡。
阿珠钉好最后一颗钉子,爬了下来。小锐塞给她一颗酸溜溜的话梅,她眯起眼睛说,还是租你们家房子好,冬天还记得过来检查一遍门窗,连棉帘子也给重新整理一遍。
阿珠在这个城市租下的第一间房子就是小锐家的。有一次,三妈,也就是小锐的母亲,临时把收房租的任务交给了小锐,说你去催催吧,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你就跟她讲,再不交就走人,你们都是年轻人,讲点儿狠话不要紧。三妈是个长年吃素的人,吃得连吓唬人的本事都没有了。小锐就在催房租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了阿珠。阿珠手上拎着钥匙,正要出门。小锐不由得后退一步,离阿珠远一点儿。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遇到身高超出自己很多的人,总要不动声色地挪开一点儿,就像遇到什么危险,本能地想要绕开一样。小锐是个小矮子,她总跟人说她有一米五,实际上,她心里清楚,她撑死了只有一米四六。阿珠把她让到小桌边,求她宽限几天,最多十天,要不,最多一个星期,她一定把房租如数备齐,亲自送过去。阿珠示意小锐也坐下来,小锐不坐,站在那里,从上往下看着她。小锐突然喜欢上了这个角度,一个高挑而又美丽的女人,一个正在向她乞求着的女人,她心里蓦地升起一股快意,这快意驱使她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她没有像母亲交代的那样,讲点儿狠话,拿出点儿厉害,而是说,那就再给你一个星期吧。她们一起往外走,阿珠问她,你回家吗?小锐嗯了一声,随口问她,你呢?阿珠笑着说,告诉你你可别笑我,我一个朋友说她那边来了个会相面的人,我想过去看看。小锐一听,马上来了精神,问她,我可以跟你一道去吗?阿珠一把拉过她的手说,当然可以,女人都喜欢算命。
就在那天,她们同时陷入对命运的忧虑当中,她们成了两个同病相怜的人。相面的人断言,阿珠会结三次婚,会生一个女儿,小锐则要到三十五岁才会结婚,而且终生无子。阿珠一路垂着脑袋,拎在手上的包哐哐地打着腿,小锐强打精神说,别听他胡说,只是个游戏而已。尽管如此,受挫的心还是久久无法振作起来。看到一个卖冷饮的小摊,阿珠停下来买雪糕。小锐不要,她担心吃了她的雪糕,她会把房租拖得更久。阿珠强行递给她说,房租交不起,吃雪糕的钱还是有的,命不好又怎么样?命越是不好,越是要好好对待这条命,你说是不是?
小锐就是因为这几句话对她心生好感的。她安慰阿珠:就算结三次婚又有什么可怕?伊丽莎白·泰勒还结了八次婚呢,至少说明爱你的人很多,总比我强,三十五岁才结婚,还不如就说我就是狗不理,拖到最后草草处理掉。阿珠也反过来安慰她,晚婚也不是坏事,至少你不会伤那么多心,离婚能不伤心吗?小锐却说,那说明你有故事呀,什么故事也没有,比如一块木头,怎么会伤心呢,所以说,人不怕伤心,就怕没故事。阿珠反问,那人家为什么还要说平安是福呢?小锐接着问,那人家为什么又说平淡无味呢?既然无味,福又从何谈起?俩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了从认识到熟悉到亲密的过程。从那以后,她们就开始来往起来,不是小锐去阿珠那里串门,就是阿珠给小锐打个电话。三妈不赞成小锐跟一个乡下来的打工妹交往,接到她的电话就捂着话筒冲小锐瞪眼睛。小锐就说,我交往的人你看不上,你看上的人,人家又瞧不起我,你干脆把我关在箱子里算了。
小锐并不觉得跟一个乡下来的打工妹做朋友有什么不妥,何况这个乡下来的阿珠那么漂亮。她一直喜欢跟漂亮的女孩子在一起,但她一直没有这样的机会,初中开始,她就陷入日甚一日的孤立状态,她不如她们高挑抢眼,成绩也不如她们好,偏偏她自尊心又很强,对她们敬而远之,她们当然也不主动亲近她,久而久之,她就成了被人忽略的小黑点。好歹读到高中毕业,同学们不是上大学去了,就是找到工作了,只有她还闲待在家中,想来想去,她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干点儿什么,出去应聘什么的肯定不行,别说只是个高中生,人家一看她的个头就摇头,自己创业又还没找到方向,只好先留在家里干干家务。眼看就要二十一岁了,各方面都还没个头绪,三妈很是着急,又不敢表露出来,小锐是她这一生的痛处,他们一家人都是高个子,不知为什么,唯一的女儿,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小矮子。孩子越来越大,她的内疚也一天比一天强烈,她看不到小锐的将来,只能从现在开始,一边从自己做起,悄悄坚持吃素,希望能为小锐积点儿福,一边努力满足小锐的各种要求,尽量让她过得舒心一点儿。不出去工作也可以,她养着她;实在喜欢跟阿珠做朋友也可以,她让着她;说起话来尖牙利齿也可以,至少可以不被人家欺负;处心积虑收罗增高药物,虽然是白费力气,她还是紧着她,心甘情愿地掏钱,毫不犹豫地支持。
阿珠的工作似乎也不稳定,一会儿说在做缝纫,一会儿说在给人看店,后来又说是去了美容院,去了发廊,去了餐馆,去了足疗室,现在,阿珠什么也没干,她所在的发廊不想看到一个大肚子洗头小姐,她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不要我算了,我回家专门给明超洗头。阿珠的男朋友叫明超,在建材市场做事。阿珠总说,我们俩才是真正的一见钟情。阿珠几乎是一遇到他就想到了结婚,明超却说,等我攒够钱再说吧。阿珠说,难道人家都是堆起一座金山才结婚的?明超还是说,总得先攒点儿钱吧,一个新郎官儿,手上没几个钱,脸面往哪搁。一直拖到有了孩子,明超还是说,先打掉吧,以后再生不迟。争执了几个回合,阿珠屈服了,俩人去了医院,检查了一番,医生对阿珠说,你的情况比较特殊,我建议你最好还是生下这孩子,有可能做了这个,以后再也不能生育了。阿珠一听就傻了眼,明超也愣住了,俩人大眼瞪小眼望了一阵,阿珠带头跑了出来。她想来想去,她这一生不能没有孩子,她得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就算先生孩子后结婚,她也要把孩子生下来再说。明超低着头,闷闷地说,让我再想想,再想想。孩子却不管他们想没想好,一天天在肚子里长得飞快。直到有一天,明超对她说,结婚那天,人家笑话你是个大肚子新娘,你可别不好意思,也别怪我。阿珠一听,高兴得又是哭又是笑的,她知道,明超这是同意结婚了。阿珠从此一头扎进怀孕的喜悦当中,不停对小锐讲述自己当初的英明决策。我宁肯背个未婚先孕的臭名声,也不能做个不能生孩子的女人,你想想,明超这么帅的男人,要是没有自己的孩子,该是多么遗憾哪,我一定要给他生个孩子,世上这么多男人,我就想生他的孩子。
小锐总觉得阿珠对明超喜欢得过分了。只要她们在一起,阿珠就在讲明超,他喜欢吃什么,说话如何幽默,如何有工作能力,老板如何给他加薪,给他许诺,明超对她又是如何体贴,嘴里说先不要孩子,实际上每次都给她带来辣得流泪的凉拌面。她自打一怀上就喜欢吃辣的。她很羡慕阿珠,但也很担心,她虽没谈过恋爱,但她知道,一个人太爱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就会产生优越感,优越感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崔道士云游到小姑山的消息是阿珠从别处听来的。据说这个崔道士简直太神了。得了不孕症的妇女去找他,回来后多半会老来得子;司机们去找他,画一道符,贴在车窗上,再也没出过交通事故;学生家长去找他,本来成绩不怎么样的孩子,迅速成为好学生,稳稳当当考进大学。这还不算,他最大的本领其实是看相,他能一眼看出一个人的前世今生,以及这一生的流年运势。据说他经常被一些神秘的官员用小汽车接走,待若上宾。有一件事不知是怎么流传出来的,说是一个官员面临体制改革机构精简的难题,单位一共有三十多号人,要把三分之一的人员精简下来,安排到下面的企业里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各种关系盘根错节,稍有不慎,就会给自己种下祸根。这位官员想到了崔道士,他派人把崔道士接来,俩人商议一番后,决定模仿垂帘听政的架势,让崔道士悄悄坐于帘后,官员再挨个找人谈话,如崔道士觉得此人适于下放,就在后面轻轻叩一下桌子。如此这般。一个星期过后,原以为会炸锅的机构精简竟风平浪静地解决了。直到今天,据说那位官员还与崔道士保持着热线联系。也许就是这些人抬起了崔道士的架子,据说他每天只看十个人。十个人一满,哪怕人家是从百里之外辛辛苦苦赶来的,他也是甩手就走,理都不理人家。偏偏他越是架子大,找他的人就越多,小姑山这个地方,因为沾了崔道士的光,已经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丘发展成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了。
阿珠的想法很简单,她想要崔道士给她看看何时结婚,明超虽然口头上答应结婚,但具体哪天去办,他又不着急了。他总是说,反正在孩子出生前,有结婚证拿给人家看就行了。反正不让你做未婚妈妈就行了。她也不好硬拖着他去,她怕把他逼急了反而不好,她想让崔道士给她一颗定心丸。
小锐则还是那个老问题,她到底还有没有一丝长高的希望,虽然她知道不大可能,但又总是不甘心地抱着一丝侥幸。身高就是她这一生的总开关,她一直这么想,只要她能达到正常人的身高,她的人生马上会是另外一种样子,她可以尝试去做很多事情,比如到那个名叫五月蔷薇的婚纱店去做化妆师。这几年,她没事就买些时尚杂志来看,尽管她很少化妆,但怎么化,时下的潮流是什么,化妆用具是些什么,她早就了然于胸。许多个晚上,她等家人都睡了,就往自己脸上胡涂乱抹,一张平庸的脸,常常被她弄得面目全非,连自己都认不出来。前段时间,亲戚家女儿出嫁,让她陪着去拍婚纱照,她发现,新娘所崇敬的化妆师,技术上不过如此,换上是她,未必就不如她化得好。那天她真有一股冲动,她想去对店老板说,我来当你们的化妆师吧。但她最终没有说出口,那几个化妆师,也许技法平庸,但人家个头多高啊,穿上店里的工作服,走来走去,袅袅娜娜,就像是婚纱模特。除此以外,她还有一个隐秘的希望,她想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朋友。对于男人,她有自己的认识,一个男人可以丑一点儿,但不可以没个头,没个头就等于没风度,但以她现在的身高,怎么可能找到一个个头高高风度翩翩的男人呢?所以小锐去找崔道士只有一个目的,求他给她一个可以增高的秘方,既然他连不孕症都能治好,身高问题应该也不是绝症。
阿珠找出最厚的棉袄套在身上,说天太冷了,明天就穿这件吧。又摸着肚子问小锐,我看起来是不是特别臃肿?小锐摇头。这是真的,也许是阿珠太高太瘦,也许冬衣本来就是那个笨笨的样子,阿珠看上去真的不像是个六个月的孕妇。
三妈对小锐的小姑山之行有点儿不以为然,不高兴地说,还在搞这些把戏!
所谓这些把戏,其实是三妈最先搞起来的。那次三妈带小锐去了万觉寺。那位慈眉善目的住持看了小锐一阵,回头对母亲说,这孩子投胎投错了,让她假叫爹娘吧,要不就把她过继给别的人家。家里当然舍不得把小锐过继给别人,只好让她假叫爹娘。父亲在家里排行老三,便叫他三爹,自然,母亲也就成了三妈。
第一次听见女儿叫她三妈,她就有种剜心之痛,好像这个女儿再也不是她的了,好像她们之间的血缘关系真的有了改变。她转头去看自己的丈夫,他不说话,摇摇头走开去,他也一样感到别扭。也许是长高心切,小锐却没觉得有什么不自然,张口三妈,闭口三爹,竟一次都没叫错。差不多叫了三个多月,这对由爸爸妈妈演变而来的三爹三妈才慢慢习惯过来。一直叫到今天,小锐的身高还是没有一丝变化。眼看假叫爹娘的药方失效了,三爹三妈的称呼却改不过来了,小锐大大咧咧地说,我已经不习惯再喊你们爸爸妈妈了,就这样喊下去吧。
一个人一旦执著于某个念头,就很容易变得疯狂起来。这些年来,世上所有据说可以增高的办法,小锐都拿来一一试验过。
她试过拉伸法。她费了很大周折,找了很多地方,打了两个大铁环,让三爹给她钉在墙上,每天把自己吊在铁环上,一吊就是三四个小时,还让三爹或哥哥抱住她使劲儿往下拉,拉得骨节嘎吧嘎吧响。坚持了一年多,也没什么效果,倒显得腰长腿短了,只好赶紧停住。
也试过跳高。幸亏她家住在一楼,她指挥三爹在门前的空地上挖了个小沙坑,再架上简易跳高架,每天早晚在那里跑啊跳啊,到最后,她随随便便纵身一跃,就可以跳到一米多高,可身高仍然没有变化,只得怏怏地填了沙坑,继续去想别的办法。
还试过食物疗法。就是有选择性地进食,吃面条,吃空心菜、豇豆、黄瓜、茄子、甘蔗、山药,等等,凡是长条形的东西,都可以放心进食,而所有圆的扁的短的,如大米、土豆、西红柿、南瓜等,碰都不碰。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也没有效果,倒弄得全家人十分紧张,每次去买菜,首先要扫视全场,看看可有长条形的东西。
当然,各种增高药物,增高鞋垫,更是从来没有断过。最有争议的一次,小锐决定到整形医院去做断骨增高的手术。这个决定太疯狂了,家里为此专门展开了讨论,首先是技术过不过关的问题,然后是费用的问题,这可不是一笔小钱,说不定要卖掉房子才够,卖房子可是件大事,大家为此争论不休。末了,小锐慢悠悠地说,在你们心目中,我还不如一栋房子值钱。哥哥小声辩解,又不是得了不治之症,非得倾家荡产。小锐说,请你来试试身高一米四六的人生吧,我倒情愿得个不治之症。小锐这样一说,大家都不吱声了。哥哥又鼓起勇气说,是不是你的身高问题解决了,你的幸福就有了保障呢?很多个子很高的人,她的人生也是一塌糊涂呢。小锐大声喊道,就算一塌糊涂,我也无话可说。最后,家里终于同意了小锐的计划,也同意卖掉房子。就在做出决定的这个晚上,电视里碰巧播出了一个做断骨增高手术的专题报道,一个并不矮小的女孩,为了能够更高一点儿,毅然躺上了手术台,结果,手术后她再也站不起来了,她从此要在轮椅和拐杖的帮助下生活。她拍打着残废的双腿,对着镜头号啕大哭:早知道会这样,我宁肯不要长高了。看到这里,小锐早已泪流满面,她猛地意识到,这正是上天对她的警告,不然,为什么不早不晚,偏偏是在她做出那个决定后,电视里就播出了这个节目呢?
从那以后,小锐再也没在家人面前提起关于增高的话了,也许她把最后一线希望埋进了心底,比如她开始留意打扮,到处收罗关于身体矮小者的打扮秘诀。她开始节食,据说是细瘦者显得个高。几番折腾下来,小锐变成了一个头发高高束在头顶,脚下踩着三寸高跟鞋,面露饥黄的干瘦女孩,这不要紧,面色可以用粉底和胭脂来调节,身高却是实打实的,来不得一点儿虚招子。有一阵子,她给自己折腾得月经都没了。三妈责备她瞎来,她却两眼一瞪,反正你个高,不懂得矮个子的苦恼。这样折腾了一阵。有一次,小锐帮别人去小学接一个放学的孩子,门房的老头竟冲她喊,小同学,还没下课呢,你是几年级的,怎么现在就跑出来了?小锐当场气得两眼发黑。
天刚亮,小锐和阿珠就动身了。去小姑山的长途汽车上午只有一班,错过了七点那趟,就得等到下午了,按说,下午出发,不慌不忙在小姑山住一宿,第二天再坐车回来,是很好的安排,尤其对于怀孕的阿珠,更是最合适不过的。但她们不这样想,她们都不是那种出得起钱的人,所以只好清早出发。
清晨六点的大街,除了几辆早班汽车,几乎没什么行人,街道空旷,令人神清气爽。小锐深吸了几口气,突然感到一丝莫名的激动,就小声对阿珠说,崔道士今天肯定会给我们一个好答案的,我有预感。阿珠一笑,其实她也有这种感觉,起初她以为是刚刚起床精力充沛的缘故,现在小锐提醒了她,原来那不是身体上的感觉,那是身体以外的感觉。
一路上,俩人一边吃东西,一边谈着跟崔道士有关的那些令人振奋的故事,小锐突然说,待会儿上山,我们就不要说话了,我听人说,上山求签,或是算命,一路上一定不能大声喧哗,要在心中默念自己所求的事。阿珠说,看来你是真的相信这些呀。
小锐说,废话,不信它我这么远跑来干吗?我又没疯。你呢?难道你不信吗?
阿珠摇头。我不知道,我只是很想有人告诉我,明超到底是怎么想的。
小锐说,他现在好像比以前来得稀了?以前我每次都在你那里碰到他,现在难得碰上一回。
现在到了旺季了,一天到晚发货送货,没时间了,据说忙得吃饭都没时间,已经吃了三天大饼了。
但愿吧。
你说,他不会知道我以前的事吧?他要是知道了,我可就麻烦了。
但愿吧。
阿珠瞪了她一眼:但愿但愿,你就只会说但愿。
小锐淡淡一笑,一声不吭,心里却在说,谁让你以前那么做呢?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关于阿珠以前的那些事,小锐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她去阿珠那里串门,那时阿珠还住着她们家的出租房,好几次都撞见阿珠有男性客人,两个人不是亲亲热热地坐着谈笑,就是坐在乱成一团的床边上。小锐感到脸红,阿珠却不觉得难为情,也没遮遮掩掩,还大大方方地介绍。这是我老乡。这是我表哥。这是我亲戚。这是我以前的同事。这是我以前的同学。没有客人的时候,小锐就直愣愣地说,没想到你客人还挺多呀。阿珠只是笑笑。小锐又问,为什么你的客人都是男的呢?阿珠说,我怎么知道,他们就是男的呗。小锐接着问,为什么你说他是你老乡,你们的口音却不一样呢?还有,你的同学看上去比你大得多呢。
阿珠只好说了实话。是的,我的男朋友是比较多一点儿,可我都二十三了,我不该交男朋友吗?像我这个年纪,谁没有男朋友?
依我看,这些人多半都是结了婚的。
阿珠只好进一步承认:我才不管他们结没结婚呢,我对他们没有非分之想,也不破坏别人的家庭。你还小,你不知道,有一种男朋友根本就不指望结婚。
那算什么?我总觉得你们不像是在谈恋爱,就算是,你怎么能同时跟这么多人谈恋爱呢?
我也没办法,拒绝的话,会伤人家自尊心的。
你太随便了,时间一长,会把自己的名声搞坏的。
阿珠就不吱声了,低头坐在那里。
你实话告诉我,你不是收钱的那种吧。
阿珠看了小锐一会儿,忍不住说了实话。在这个城里,她就小锐一个跟她不一样的朋友,如果她不能对她说实话,又有什么必要交她这个朋友呢?所以她认真地说,如果他们给我钱,我凭什么不要呢?我缺的就是钱。
天哪!这不是交易吗?你怎么这样啊,你怎么是这种人哪。
小锐一急,阿珠也生起气来。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吗?我又不像你们这些城里人,有家人,有工作单位,有领导,到处都是保护你们的人,我什么都没有,我生活在这里,但这里什么都不属于我,一切都跟我没关系。我也是人,我也想过好日子,我也想吃得好一点儿,穿得好一点儿,过得开心一点儿。你以为我生下来就喜欢这样吗?我也不是一开始就变成这样的,我根本就没想到会变成这个样子。最开始那个男人是我的老板,他来找我,我怎么敢得罪自己的老板?那是我家里托了好多人才找到的工作。后来,他老婆发现了,他就把我辞了,悄悄推荐我到另一个地方,结果,那个老板也跟他一样,再后来,老板们有交际需要,又把我推给另外的人。我也不能得罪人家,因为我得罪不起。
还是怪你自己,他辞了你,你还让他给你出主意?你不会自己去找工作吗?
既然工作那么好找,你为什么不去给自己找一个?
我跟你不一样,你别把话引到我身上来,我还没说完呢,你就不会拒绝吗?面对这些流氓,你为什么总是那么软弱?你得学会说不。
阿珠脸上浮起一个讥诮的笑。说不?你真是让我笑死了,我说得起吗?一会儿老板扣你工资,一会儿让你明天别来了,一会儿老板自己也破产了,你做了那么长时间都白做了。何况我还不能只顾养活自己,我还要给家里寄钱,我家里有生病的母亲,还有读书的弟弟。换成是你,你当然说得起那个不字了,你不工作,照样有人供你吃供你穿,你不工作,也没人找你要钱买肥料,找你要钱上学,你当然说得起一个不字。
实在坚持不了,就回老家呗,谁说一个农村人非要在城里讨生活呢?
你去村里看看,年轻人都走光了,你一个人留在那里,他们会笑话你没能耐的。我也试过,回去过了春节就不走了,结果,你猜村里人怎么说?他们问我,你为什么要留在家里?未必你连白莲子都不如?白莲子小时候得过脑膜炎,脑子有点儿不灵光,她家一个亲戚把她带进城里,据说在那里看管一个收费厕所。小锐,你不要用那样的眼光看我,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有些城里的女人,她们有工作,也有钱,甚至有丈夫,但她们一样有交易上的男朋友,他们可能不给她钱,但他们给她想要的东西,那不是一样的吗?
阿珠这样一说,小锐就不知该如何反驳了,她似乎也有她的理由。但这只是理由,而不是道理,道理不该是这样的,道理应该是哪样的呢?小锐一时也说不清楚。
这是小锐第一次接触这样的女人,以前,她只在报纸上看到过,总以为这种女人离自己很远,没想到一不小心,真的就见到了这种人,还和这种人做起了朋友,而且这种人还不是她想象的那种龌龊的形象,阿珠看上去很淳朴很老实的,她从不知道卖弄自己的漂亮,她简直没把自己的漂亮当回事,比如她会胡乱皱眉,张大嘴打出曲里拐弯畅畅快快的哈欠,比如她会用手背狠狠地擦汗,使劲儿揉脸揉眼睛,就像她揉的不是自己的皮肤,而是一块肮脏的桌布,她还喜欢不分青红皂白乱吃一气,不像城里的女孩子,吃起东西来,恨不得带上天平,计算计算营养,检测检测热量。世道就是这么不公,她越是拿自己的漂亮不当回事,她的漂亮越是显得纯正,耐人寻味。
小锐想来想去,觉得阿珠唯一的出路,也许就是结婚,找一个人替她分担一点儿生活的压力,她才能对那些诱惑说不,才能规规矩矩地过自己的生活。
阿珠说,谁说不是呢?如果我有那个运气,我一定会紧紧抓住不放的。
后来,小锐就在那里看见了明超。那段时间阿珠在一家美容院里做,她让阿珠把美容院里的杂志带几本回来给她看看,她好像渐渐找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她对化妆这一行越来越有兴趣,她想多看看书,积累点儿知识,某一天去做个化妆师。那天她去拿杂志,她站在外面敲门,开门的就是明超。
明超是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看上去稍显单薄。小锐一眼就发现,他跟她以前在这里见过的男人不一样。阿珠正在炉子上煮着冬瓜排骨汤,这也是以前没有过的,阿珠说她从不给她的客人煮东西吃。她说,我是不会随便给人煮饭的,我只给自己的老公煮。
阿珠留小锐在那里吃饭,她似乎乐于向小锐介绍明超。这次她不说他是她的老乡或者同学什么的了,对于他的身份,她什么也不说,她只说,这是明超!
明超一走,她就望着小锐说,完了,我这回认真了,我看他也是。小锐说,这不正好吗?阿珠的目光就有点儿忧郁,半晌才说,希望没什么波折才好。小锐说,记住一点,不该说的就别说。
阿珠慢慢回想明超的样子,在民工当中,明超算是一表人才了,和阿珠站在一起,看上去非常般配。有那么一阵,小锐心里竟涌起一点儿说不清楚的嫉妒,特别是当她听说明超家就在城郊时,简直不是嫉妒,而是绝望了。跟阿珠做了这么长时间朋友,她早就熟悉了她们这种人的打算,找一个家在城郊的人嫁掉,婚后依然留在城里打工,再用打工的钱把城郊的房子扩建一番,装修一番,有条件的话,甚至可以弄成别墅的模样,这样一来,她们就跟地道的城里人没什么区别了,甚至跟城里的有钱人没什么区别了,一样在城里工作,一样在周末回到乡间别墅里去。看来,阿珠马上就要过上这种生活了。小锐赶紧抓起一把瓜子嗑起来,借以掩藏起自己复杂的心情。她想想自己的一切,觉得自己才是世间最倒霉的人,她住在城里,却连乡下来的阿珠都不如,阿珠有工作,她没有,阿珠有男朋友,她做过那些丑事后,居然还能找到男朋友,而她呢,直到今天,她连男人的手都没碰过。她走在街上,没有一个知心的朋友,连那些关系一般的同学们都已不知去向。她回到家里,三妈成天带着自己的小狗,三爹一张脸永远埋在报纸堆中,哥哥们更是对她视而不见。她完了,她不可能有像样的工作,不可能有像样的男朋友,更不可能有城郊的别墅。往前走下去,她还有什么呢?她什么也不会有了,只能这样一天一天毫无希望地挨下去了。
阿珠说,我得退掉你家的房子,我不能再在这里住了。阿珠说搬就搬,第二天就跟三妈结清了房租。又过了几天,小锐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阿珠说,是我,我换了新号码了。
这么说,现在是一个崭新的阿珠了?
是呀,过去的一切全都埋葬了,可我舍不得你这个朋友,你现在是我唯一的过去。我又在餐馆里干了。小锐放下电话就跑到那个餐馆去找她,还不到吃饭的时候,阿珠穿一身戏服似的工作服,正在大厅里使劲儿擦洗窗户桌椅。看到小锐,笑眯眯地走了过来。她本来就很漂亮,这身工作服把她衬得更加光彩夺目。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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