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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为什么总急?
带三个表 @ 2008-03-12 23:13:17 分类: 杂谈
两肺期间,我一直担心一件事,就是之前说要实行大部委制,我特别担心把广电总急和新闻出版署以及文化部合并在一起,变成“文化部”,如果再把体育局合进来变成“文体部”,那么,我们就再也没机会用“广电总急”这个形象化的称谓了。
谢天谢地,广电总急还留着。但我相信这个部门早晚会被合并同类项。其实把信息产业部合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并不合理,应该把信息产业部与广电总急合到一处,才符合未来的发展需求。既然广电总急还留着,它就要像更年期一样定期发作一次。大家对总急的猴急行为早已司空见惯。如果我们统计一下,各大部委每年发布的禁令,广电总急的禁令肯定排名第二。
为什么广电总急会这样呢?你可能会说,人家有这个权力,所以什么决定都可以做出来。没错,一般权力很大的人,脾气也很大,比如我们主编,管着我们,他老冲我们发脾气。哈哈。
远的就不说了,就说说汤唯老师被封杀这件事吧。之前我说过,但是现在还想说说。在此之前我说过中国电影分级制度的问题,也就是《电影审查规定》之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汤唯老师被封杀,首先没有理由,其次封杀部门的人公开解释的时候只用了一句“对事不对人”。这话听着更奇怪,对什么事?不对什么人?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不像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官员的讲话。
于是,我又翻出《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审查规定》,大概看了一遍,这两个规定从法律意义上讲叫做行政法规,就是国务院开会的时候通过的约束性规定,仅仅适合某个部委管辖范围的规定。全国人大通过的是宪法和法律,哪儿都管,比如《婚姻法》,不管你是导演还是练摊儿的,想结婚离婚都得遵循这个法律。《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审查规定》只管拍电影的和演电影的人,所以,汤唯老师归他们管,不归民政部管。这两个规定看完之后,我终于明白广电为什么总急了。
大家都知道,1989年4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一部《行政诉讼法》,这部法律管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有违法现象,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去法院告他们,也就是“民告官”。所以呢,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国家行政机关颁布行政法规都要有几条关于如何行政复议的规定。也就是说,当你执行一个行政命令的时候,人家不服怎么办?要有一个程序,让被处罚的人找个地方讲理去,讲不清道理的话就到法院起诉。
但是,《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审查规定》里面都没有关于行政复议的规定,这两部行政法规都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出台的,没有行政复议,就意味你没处讲道理,没处讲道理,就意味遇到什么处罚你都得忍着。比如张艺谋啦,田壮壮啦,冯小刚啦,李玉啦,以及现在的汤唯老师啦。如果处罚了你,你还敢叫板,那你趁早改行养猪去。张艺谋就差点养猪去,冯小刚差点养鸡去,田壮壮养了十年猪,复出后都不会拍电影了。汤唯老师会在种菜中年华老去吗?但我希望她在仲裁中年华老去也不要在种菜中年华老去。当然,我国的导演逆来顺受惯了,你爱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吧,是可忍孰亦可忍。
现在你该明白了,广电总急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行政机构,所以禁令特别多。在能引起社会争议的明星处罚上,他们可以不顾公众舆论,随便处理,并且在面对置疑的时候,既可以装疯卖傻,又可以胡言乱语。什么叫“对事不对人”?
最逗的是,这个处罚没有一个明确的文件,联合利华因为这个处罚可能损失好几百万,如果联合利华项起诉广电总急,都找不到证据,因为《行政诉讼法》关于证据方面有规定:(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联合利华哪一个证据都找不到。找不到你咋起诉呢?哈哈。
当然,如果你真告广电总急,人家一点都不会着急。为什么呢?广电总急的命令是针对各电视台,而不是汤唯和联合利华。换句话讲,各地电视台才是行政相对人。如果可以复议和诉讼,那么也是电视台向广电总急叫板。可是你见过哪家电视台敢向广电总急叫板的?其实如果事出有因,是因为《色戒》的内容导致广电总急封杀汤唯,让人感觉这次封杀很被动,审查是你审查的,通过是你通过的,现在又封杀,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错。假如《色戒》刚刚上映,在上映期间实施封杀令,那么李安或者汤唯可以告广电总急。问题是,现在不是针对电影,而是针对电视台发出的一道封杀令,汤唯的联合利华广告不过是电视节目中的一部分内容而已,因此,真动用行政诉讼,还有点够不着。
高,实在是高!
这个转的好!
这是最高级别的无赖呀。
我觉得中国当局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么? 当初审查也是你们通过的,现在你们又要封,哪出戏啊这是,奥运会要开了,当初承诺的改善人权,人家演个电影都封杀!
估计广电总局是怕前些年那种李安效应再度出现吧
回头一窝蜂又都开始打这个擦边球
到时满城都是赤果果。。。
赫赫,瞎猜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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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为什么总急?
带三个表 @ 2008-03-12 23:13:17 分类: 杂谈
两肺期间,我一直担心一件事,就是之前说要实行大部委制,我特别担心把广电总急和新闻出版署以及文化部合并在一起,变成“文化部”,如果再把体育局合进来变成“文体部”,那么,我们就再也没机会用“广电总急”这个形象化的称谓了。
谢天谢地,广电总急还留着。但我相信这个部门早晚会被合并同类项。其实把信息产业部合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并不合理,应该把信息产业部与广电总急合到一处,才符合未来的发展需求。既然广电总急还留着,它就要像更年期一样定期发作一次。大家对总急的猴急行为早已司空见惯。如果我们统计一下,各大部委每年发布的禁令,广电总急的禁令肯定排名第二。
为什么广电总急会这样呢?你可能会说,人家有这个权力,所以什么决定都可以做出来。没错,一般权力很大的人,脾气也很大,比如我们主编,管着我们,他老冲我们发脾气。哈哈。
远的就不说了,就说说汤唯老师被封杀这件事吧。之前我说过,但是现在还想说说。在此之前我说过中国电影分级制度的问题,也就是《电影审查规定》之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汤唯老师被封杀,首先没有理由,其次封杀部门的人公开解释的时候只用了一句“对事不对人”。这话听着更奇怪,对什么事?不对什么人?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不像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官员的讲话。
于是,我又翻出《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审查规定》,大概看了一遍,这两个规定从法律意义上讲叫做行政法规,就是国务院开会的时候通过的约束性规定,仅仅适合某个部委管辖范围的规定。全国人大通过的是宪法和法律,哪儿都管,比如《婚姻法》,不管你是导演还是练摊儿的,想结婚离婚都得遵循这个法律。《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审查规定》只管拍电影的和演电影的人,所以,汤唯老师归他们管,不归民政部管。这两个规定看完之后,我终于明白广电为什么总急了。
大家都知道,1989年4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一部《行政诉讼法》,这部法律管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有违法现象,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去法院告他们,也就是“民告官”。所以呢,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国家行政机关颁布行政法规都要有几条关于如何行政复议的规定。也就是说,当你执行一个行政命令的时候,人家不服怎么办?要有一个程序,让被处罚的人找个地方讲理去,讲不清道理的话就到法院起诉。
但是,《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审查规定》里面都没有关于行政复议的规定,这两部行政法规都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出台的,没有行政复议,就意味你没处讲道理,没处讲道理,就意味遇到什么处罚你都得忍着。比如张艺谋啦,田壮壮啦,冯小刚啦,李玉啦,以及现在的汤唯老师啦。如果处罚了你,你还敢叫板,那你趁早改行养猪去。张艺谋就差点养猪去,冯小刚差点养鸡去,田壮壮养了十年猪,复出后都不会拍电影了。汤唯老师会在种菜中年华老去吗?但我希望她在仲裁中年华老去也不要在种菜中年华老去。当然,我国的导演逆来顺受惯了,你爱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吧,是可忍孰亦可忍。
现在你该明白了,广电总急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行政机构,所以禁令特别多。在能引起社会争议的明星处罚上,他们可以不顾公众舆论,随便处理,并且在面对置疑的时候,既可以装疯卖傻,又可以胡言乱语。什么叫“对事不对人”?
最逗的是,这个处罚没有一个明确的文件,联合利华因为这个处罚可能损失好几百万,如果联合利华项起诉广电总急,都找不到证据,因为《行政诉讼法》关于证据方面有规定:(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联合利华哪一个证据都找不到。找不到你咋起诉呢?哈哈。
当然,如果你真告广电总急,人家一点都不会着急。为什么呢?广电总急的命令是针对各电视台,而不是汤唯和联合利华。换句话讲,各地电视台才是行政相对人。如果可以复议和诉讼,那么也是电视台向广电总急叫板。可是你见过哪家电视台敢向广电总急叫板的?其实如果事出有因,是因为《色戒》的内容导致广电总急封杀汤唯,让人感觉这次封杀很被动,审查是你审查的,通过是你通过的,现在又封杀,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错。假如《色戒》刚刚上映,在上映期间实施封杀令,那么李安或者汤唯可以告广电总急。问题是,现在不是针对电影,而是针对电视台发出的一道封杀令,汤唯的联合利华广告不过是电视节目中的一部分内容而已,因此,真动用行政诉讼,还有点够不着。
高,实在是高!
看到红字部分,忍不住笑翻了。
作 為 湯 唯 經 理 人 公 司 的 安 樂 電 影 , 為 免 事 情 越 鬧 越 大 , 希 望 她 短 期 內 能 低 調 一 點 , 故 原 本 一 早 答 應 來 港 出 席 第 二 屆 亞 洲 電 影 大 獎 頒 獎 典 禮 擔 任 嘉 賓 的 她 , 昨 日 已 由 安 樂 代 為 通 知 大 會 湯 唯 不 能 來 。 記 者 昨 日 致 電 向 安 樂 發 言 人 陳 惠 珠 求 證 時 , 她 說 : 「 湯 唯 唔 能 夠 嚟 香 港 出 席 呢 個 頒 獎 禮 , 完 全 因 為 工 作 檔 期 , 同 其 他 嘢 無 關 , 大 家 唔 好 有 咁 多 揣 測 。 」
其 實 除 了 湯 唯 遭 封 殺 外 , 有 傳 《 色 》 片 導 演 李 安 也 遭 封 殺 , 李 安 胞 弟 李 崗 昨 接 受 本 報 記 者 電 話 訪 問 時 說 : 「 《 色 , 戒 》 都 在 內 地 下 片 ( 落 畫 ) 了 , 我 看 不 到 情 況 有 多 嚴 重 , 當 日 《 色 》 片 在 內 地 上 映 是 合 法 的 , 若 電 影 不 能 上 映 才 最 嚴 重 。 」 李 安 不 擔 心 內 地 巿 場 受 影 響 ? 李 崗 說 : 「 李 安 是 國 際 化 的 導 演 , 他 也 不 是 單 單 靠 內 地 巿 場 , 加 上 只 是 坊 間 報 道 , 有 關 方 面 沒 明 文 規 定 要 封 殺 他 。 」
此 外 , 王 力 宏 昨 晚 在 台 灣 出 席 公 開 活 動 , 他 力 撐 湯 唯 說 : 「 我 看 新 聞 感 覺 她 被 封 殺 的 理 由 好 像 是 指 美 化 漢 奸 , 那 表 示 她 的 演 出 出 神 入 化 , 已 演 繹 到 最 高 境 界 。 」 又 稱 已 致 電 安 慰 湯 唯 。 問 他 會 否 擔 心 自 己 也 受 影 響 ? 王 力 宏 的 經 理 人 即 強 調 他 在 片 中 扮 演 愛 國 青 年 , 應 該 不 受 牽 連 , 下 周 會 照 常 到 北 京 出 席 廣 告 活 動 。
作 為 湯 唯 經 理 人 公 司 的 安 樂 電 影 , 為 免 事 情 越 鬧 越 大 , 希 望 她 短 期 內 能 低 調 一 點 , 故 原 本 一 早 答 應 來 港 出 席 第 二 屆 亞 洲 電 影 大 獎 頒 獎 典 禮 擔 任 嘉 賓 的 她 , 昨 日 已 由 安 樂 代 為 通 知 大 會 湯 唯 不 能 來 。 記 者 昨 日 致 電 向 安 樂 發 言 人 陳 惠 珠 求 證 時 , 她 說 : 「 湯 唯 唔 能 夠 嚟 香 港 出 席 呢 個 頒 獎 禮 , 完 全 因 為 工 作 檔 期 , 同 其 他 嘢 無 關 , 大 家 唔 好 有 咁 多 揣 測 。 」
其 實 除 了 湯 唯 遭 封 殺 外 , 有 傳 《 色 》 片 導 演 李 安 也 遭 封 殺 , 李 安 胞 弟 李 崗 昨 接 受 本 報 記 者 電 話 訪 問 時 說 : 「 《 色 , 戒 》 都 在 內 地 下 片 ( 落 畫 ) 了 , 我 看 不 到 情 況 有 多 嚴 重 , 當 日 《 色 》 片 在 內 地 上 映 是 合 法 的 , 若 電 影 不 能 上 映 才 最 嚴 重 。 」
李 安 不 擔 心 內 地 巿 場 受 影 響 ? 李 崗 說 : 「 李 安 是 國 際 化 的 導 演 , 他 也 不 是 單 單 靠 內 地 巿 場 , 加 上 只 是 坊 間 報 道 , 有 關 方 面 沒 明 文 規 定 要 封 殺 他 。 」
此 外 , 王 力 宏 昨 晚 在 台 灣 出 席 公 開 活 動 , 他 力 撐 湯 唯 說 : 「 我 看 新 聞 感 覺 她 被 封 殺 的 理 由 好 像 是 指 美 化 漢 奸 , 那 表 示 她 的 演 出 出 神 入 化 , 已 演 繹 到 最 高 境 界 。 」 又 稱 已 致 電 安 慰 湯 唯 。 問 他 會 否 擔 心 自 己 也 受 影 響 ? 王 力 宏 的 經 理 人 即 強 調 他 在 片 中 扮 演 愛 國 青 年 , 應 該 不 受 牽 連 , 下 周 會 照 常 到 北 京 出 席 廣 告 活 動 。
money talks
这才是大实话。
反正都上映过了,靠着lcw影帝的蛋蛋,加上一个年近30的新秀的咪咪,吸引了不少票房,钱没少挣,名没少出。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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