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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杀人阴谋
孤独的狼与沉默羔羊在网上相遇了,他俩先是成为网上打拖拉机的一对好搭档,打牌之余闲聊,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所谓无话不谈,就是可以将内心最深处、最黑暗的思想与对方交流。交流的结果,他们彼此发现一个共同愿望——杀人。
孤独的狼:兄弟,真羡慕你单身呢,家有悍妻,的滋味不好受啊。
沉默羔羊:唉,摊上个变态领导,也超级痛苦啊,我痛恨老板,真狠不得干掉他。
孤独的狼:是啊,我又何尝不想宰了我家那个母夜叉呢,要知道,我俩的财产都是她从娘家带来的,虽然存款过百万,但每月只给我一千元零花钱。
沉默羔羊:是啊,你要是杀了她,不但得到解脱,还能发财哦……
孤独的狼:对啊,但她一死,警察首先就会找我的麻烦,你说对吧?
沉默羔羊:是的……我也一样,我在公司做保安队长,你知道,工资本来就不高,一直靠吃空额赚点外快……
沉默羔羊:吃空额?
孤独的狼:就是虚报保安人数,多领工资……新来的领导不但杜绝了我的财路,还扬言要查我的旧账,唉,真被查处来,弄不好要坐牢哦。
沉默羔羊:你做保安的,应该懂点警察办案的特点吧,难道就想不出一个完美的谋杀计划?
孤独的狼:嗯,像你我这种条件,其实杀人不难,难的是制造不在场证据。
沉默羔羊:我俩在不同城市,对吗?
孤独的狼:是啊,相距八百多公里呢……你的意思是……?
沉默羔羊: 你说呢?
孤独的狼:我去干掉你老婆?
沉默羔羊:我去除掉你的新领导!
孤独的狼:好啊!这真是一个完美的谋杀计划。
(一星期后……)
沉默羔羊:兄弟,我有点对不起你,是这样的,那天白天,我先到你公司踩点,看见贴出一个招保安队长的启事,我就想,先假装应聘,认识一下你的领导再说,不料,她对我很热情啊,你怎么没告诉我你领导是个美女呢?……我现在已经顶替你的位置做了保安队长,请相信我,一定会劝她放过你……你那边进展得如何?
孤独的狼:……其实,我也对不起你呢……你都没说过你老婆是美女呀……我是说,她人其实挺好,你们之间太多误会,不过,已经没关系了,她已经接受我的建议,要跟你离婚。
沉默羔羊:为……为什么?
孤独的狼:嘿嘿,我也顶替了你的位置。(散客月下2007.1.22)
孤独的狼与沉默羔羊在网上相遇了,他俩先是成为网上打拖拉机的一对好搭档,打牌之余闲聊,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所谓无话不谈,就是可以将内心最深处、最黑暗的思想与对方交流。交流的结果,他们彼此发现一个共同愿望——杀人。
孤独的狼:兄弟,真羡慕你单身呢,家有悍妻,的滋味不好受啊。
沉默羔羊:唉,摊上个变态领导,也超级痛苦啊,我痛恨老板,真狠不得干掉他。
孤独的狼:是啊,我又何尝不想宰了我家那个母夜叉呢,要知道,我俩的财产都是她从娘家带来的,虽然存款过百万,但每月只给我一千元零花钱。
沉默羔羊:是啊,你要是杀了她,不但得到解脱,还能发财哦……
孤独的狼:对啊,但她一死,警察首先就会找我的麻烦,你说对吧?
沉默羔羊:是的……我也一样,我在公司做保安队长,你知道,工资本来就不高,一直靠吃空额赚点外快……
沉默羔羊:吃空额?
孤独的狼:就是虚报保安人数,多领工资……新来的领导不但杜绝了我的财路,还扬言要查我的旧账,唉,真被查处来,弄不好要坐牢哦。
沉默羔羊:你做保安的,应该懂点警察办案的特点吧,难道就想不出一个完美的谋杀计划?
孤独的狼:嗯,像你我这种条件,其实杀人不难,难的是制造不在场证据。
沉默羔羊:我俩在不同城市,对吗?
孤独的狼:是啊,相距八百多公里呢……你的意思是……?
沉默羔羊: 你说呢?
孤独的狼:我去干掉你老婆?
沉默羔羊:我去除掉你的新领导!
孤独的狼:好啊!这真是一个完美的谋杀计划。
(一星期后……)
沉默羔羊:兄弟,我有点对不起你,是这样的,那天白天,我先到你公司踩点,看见贴出一个招保安队长的启事,我就想,先假装应聘,认识一下你的领导再说,不料,她对我很热情啊,你怎么没告诉我你领导是个美女呢?……我现在已经顶替你的位置做了保安队长,请相信我,一定会劝她放过你……你那边进展得如何?
孤独的狼:……其实,我也对不起你呢……你都没说过你老婆是美女呀……我是说,她人其实挺好,你们之间太多误会,不过,已经没关系了,她已经接受我的建议,要跟你离婚。
沉默羔羊:为……为什么?
孤独的狼:嘿嘿,我也顶替了你的位置。(散客月下2007.1.22)
完美求爱计划
邓伟斯是个成功男人,二十八岁,典型的高级白领,有车有房,月收入高到一般小老板都没法比,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外形简直就像是《时尚》杂志上的标准男人——头发一丝不乱,皮鞋一尘不染。他是富有魅力的男人,也是无数女孩心目中最完美的男人。
但他始终单身,因为要找到他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做伴,太难。
邓伟斯住在一个高尚住宅区里,阳台很宽大,隔壁阳台距离很近,但是那间屋似乎一直没卖出去,有一晚,他梦见隔壁阳台上出现一个又美丽又性感的女孩。也许,伟斯的心目中的真命公主只有在梦中才有吧。
直到有一天,邓伟斯发现隔壁搬来了一个梦幻般美丽的女孩。这个新邻居 满头诱人乌黑长发,性感火爆的身材令人会喷血,从看到女孩的第一眼开始,邓伟斯立刻毫无救药地暗恋上了她。
邓伟斯迅速展开调查,这个女孩不寻常,也是一个身为名牌大学高材生,供职于大公司的高级白领,但这女孩似乎更愿意做家庭主妇,下班都会很准时回家,哼着歌曲,快乐的洗衣做饭打扫房间,虽然从没见家里来什么客人,但阳台上总是飘来她的烹饪油香,这香味散发出诱人胃口的迷人气息,让人一闻到就觉得连厨师都是香的。
对邓伟斯而言,这个叫丹妮就是理想女友的化身,漂亮迷人,开朗大方,干练果敢,还是特别有女人味,绝不缺少不得女人应有的温柔、温顺、贤惠、细致、体贴。她的亭亭玉立,可以让这个灰色的城市变得充满色彩。
邓伟斯很快掌握了女孩的个人档案
姓名:邵丹妮,籍贯:汉南;婚姻状况:单身;身高:167CM;出生年月:1986年11月5日 毕业院校:寒光美术学院美术装潢设计专业;最喜欢的食物:火锅;兴趣:跳舞,唱歌;喜欢的颜色:蓝色
最喜欢的事:在听着张俊俊的歌碟,在厨房做饭、最大的愿望:永远和音乐在一起
性格:开朗;最欣赏的艺人:歌星张俊俊
邓伟斯办事向来有条不紊,他制定了一个细腻、体贴、周到得天衣无缝的求爱计划。
准备阶段,第一步,既然丹妮最大的愿望是永远和音乐在一起,所以计划的第一步就是要在音乐上下工夫,伟斯买回了全套歌星张俊俊的专辑,在阳台上装上博士音响,以高品质的男的声音特效,早晚播放。
第一步计划获得了极大成功,歌星张俊俊的歌声不但引起姑娘的注意,还成为了二人从交换名片到互相串门的机会。
第二步,鲜花,伟斯开始送花给女孩,每束花上面都带有一句祝福,每次的数量、品种都不同,不同品种的鲜花配上别出心裁的心语,当送上那种花瓣上沾着水珠的,浓郁得将脸映红的玫瑰。 伟斯成功走向了第三步——邀请共进晚餐。
丹妮没有拒绝。晚餐的话题也是经过精心选择的,不谈工作,不谈过去,只是随意说着话,象童话中在森林里的一次邂逅,所有的话语,都可以像诗歌一样融入女孩心中,成为她心里最美丽的部分。
第三步,情书,写情书是上个世纪的事了,先不说你字写得好不好,现在要找个邮箱寄信都好麻烦。有了E—mail,一切都好办了。虽然伟斯的文笔不咋的,但使用情书软件,什么肉麻的话都可以被拼凑得完美无缺。例如——
荷花有情水中开,知音有缘信中谈!妮,你在我心里已经落上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真的感谢你!让我的生活又多了一份甜蜜……
第四步,送礼,当然选择香水,那种叫“毒药”的名牌香水,就连瓶身都蜿蜒着性感妩媚的弧线,香调则蕴含着各种层面的微妙欲望,可以鼓励着女性最大限度地放大自己的魅力与诱惑的那种。再配上歌星张俊俊的新专辑金碟《我的爱只属于你》,实在是太完美的礼物了。
恰当的礼物只是求爱成功的一半,邓伟斯选择了一个下雨的黄昏,敲响了芳邻的门。
十分钟后,邓伟斯捧着他的精美礼物回家了,沮丧的脸庞写满失败。
原来,邓丹妮早已嫁为人妻,只是为了丈夫的事业发展,暂时还不能公布自己的妻子身份。因为,丹妮的丈夫就是当红歌星张俊俊。(散客月下2006.12.20)
邓伟斯是个成功男人,二十八岁,典型的高级白领,有车有房,月收入高到一般小老板都没法比,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外形简直就像是《时尚》杂志上的标准男人——头发一丝不乱,皮鞋一尘不染。他是富有魅力的男人,也是无数女孩心目中最完美的男人。
但他始终单身,因为要找到他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做伴,太难。
邓伟斯住在一个高尚住宅区里,阳台很宽大,隔壁阳台距离很近,但是那间屋似乎一直没卖出去,有一晚,他梦见隔壁阳台上出现一个又美丽又性感的女孩。也许,伟斯的心目中的真命公主只有在梦中才有吧。
直到有一天,邓伟斯发现隔壁搬来了一个梦幻般美丽的女孩。这个新邻居 满头诱人乌黑长发,性感火爆的身材令人会喷血,从看到女孩的第一眼开始,邓伟斯立刻毫无救药地暗恋上了她。
邓伟斯迅速展开调查,这个女孩不寻常,也是一个身为名牌大学高材生,供职于大公司的高级白领,但这女孩似乎更愿意做家庭主妇,下班都会很准时回家,哼着歌曲,快乐的洗衣做饭打扫房间,虽然从没见家里来什么客人,但阳台上总是飘来她的烹饪油香,这香味散发出诱人胃口的迷人气息,让人一闻到就觉得连厨师都是香的。
对邓伟斯而言,这个叫丹妮就是理想女友的化身,漂亮迷人,开朗大方,干练果敢,还是特别有女人味,绝不缺少不得女人应有的温柔、温顺、贤惠、细致、体贴。她的亭亭玉立,可以让这个灰色的城市变得充满色彩。
邓伟斯很快掌握了女孩的个人档案
姓名:邵丹妮,籍贯:汉南;婚姻状况:单身;身高:167CM;出生年月:1986年11月5日 毕业院校:寒光美术学院美术装潢设计专业;最喜欢的食物:火锅;兴趣:跳舞,唱歌;喜欢的颜色:蓝色
最喜欢的事:在听着张俊俊的歌碟,在厨房做饭、最大的愿望:永远和音乐在一起
性格:开朗;最欣赏的艺人:歌星张俊俊
邓伟斯办事向来有条不紊,他制定了一个细腻、体贴、周到得天衣无缝的求爱计划。
准备阶段,第一步,既然丹妮最大的愿望是永远和音乐在一起,所以计划的第一步就是要在音乐上下工夫,伟斯买回了全套歌星张俊俊的专辑,在阳台上装上博士音响,以高品质的男的声音特效,早晚播放。
第一步计划获得了极大成功,歌星张俊俊的歌声不但引起姑娘的注意,还成为了二人从交换名片到互相串门的机会。
第二步,鲜花,伟斯开始送花给女孩,每束花上面都带有一句祝福,每次的数量、品种都不同,不同品种的鲜花配上别出心裁的心语,当送上那种花瓣上沾着水珠的,浓郁得将脸映红的玫瑰。 伟斯成功走向了第三步——邀请共进晚餐。
丹妮没有拒绝。晚餐的话题也是经过精心选择的,不谈工作,不谈过去,只是随意说着话,象童话中在森林里的一次邂逅,所有的话语,都可以像诗歌一样融入女孩心中,成为她心里最美丽的部分。
第三步,情书,写情书是上个世纪的事了,先不说你字写得好不好,现在要找个邮箱寄信都好麻烦。有了E—mail,一切都好办了。虽然伟斯的文笔不咋的,但使用情书软件,什么肉麻的话都可以被拼凑得完美无缺。例如——
荷花有情水中开,知音有缘信中谈!妮,你在我心里已经落上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真的感谢你!让我的生活又多了一份甜蜜……
第四步,送礼,当然选择香水,那种叫“毒药”的名牌香水,就连瓶身都蜿蜒着性感妩媚的弧线,香调则蕴含着各种层面的微妙欲望,可以鼓励着女性最大限度地放大自己的魅力与诱惑的那种。再配上歌星张俊俊的新专辑金碟《我的爱只属于你》,实在是太完美的礼物了。
恰当的礼物只是求爱成功的一半,邓伟斯选择了一个下雨的黄昏,敲响了芳邻的门。
十分钟后,邓伟斯捧着他的精美礼物回家了,沮丧的脸庞写满失败。
原来,邓丹妮早已嫁为人妻,只是为了丈夫的事业发展,暂时还不能公布自己的妻子身份。因为,丹妮的丈夫就是当红歌星张俊俊。(散客月下2006.12.20)
大雪封门读禁书
我是一个摄影爱好者,2006年第一场雪来临那天,我独自驾车驶向湖南西部,去实现我筹划已久的湘西雪景拍摄计划。
大雪几乎是跟着我的屁股从北京一路南下,黄昏到达湘西时,大雪封山了。我被搁置在一个偏僻小镇上,住进了镇上唯一一家旅馆。
南方的冬天其实比北方更冷,一是湿气重,二是屋里没暖气,晚上被冻得怎么也睡不着,开灯起来看电视,一台黑白电视机所有的频道都在播放雪花点。
真后悔出门没带书。我决定到服务台找张报纸瞧瞧。
出了房门,发现左边隔壁还有灯光。记得老板说过我是旅馆里唯一的客人啊,现在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我怎么没听见有新客人入住呢?我走到隔壁窗前,透过窗帘缝往里看,见一个男青年坐在床头看书,床上似乎还放着几本书,最重要的是,屋里烧着一盆火。
我经受不住炭火的诱惑,冒昧的敲了房门。
被惊动的屋内传出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一会儿,门开了,是一个土头土脑的小伙子,身上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装。
“你好,我是隔壁的房客,太冷,睡不着,可以进来坐坐吗?”
小伙子看我的眼神很警惕,上下打量了我很久,才勉强说,“请吧,不过,我也准备睡了。”
我没理会他的暗示,扑向炉火。抬头看看他床上,那些书全都不见了。
烤暖了手,我掏出一包“中南海”,抽出一枝敬给小伙子。他接过来,反复看着眼牌子,先是惊讶,后是敬佩,“您是从北京来的呀。”
“是啊。”我发现小伙儿对我的态度变得友好了。他吸了一口烟,感叹说:
“好香啊,一定很贵吧,这烟。”
“不贵的,三元五一包。”
“什么,三块五还不贵……您一定是高干子弟。”
“哈哈,您真会说笑……今天这个天气,我到想起古人一句名言,大雪封门读禁书。”我有意把话题往读书上带。
“谁说的?”小伙子显然不知道金圣叹。
“清代文学大家金圣叹,”我解释说:“他认为,人生一大快乐之事便是雪夜读禁书,那么为何方得下雪之时才行?大雪封门绝无来客,千山鸟飞绝,野径人踪灭。这样的天气,又是深夜之中,谁会踏雪登门呢?禁书被禁就在于不能共享。”
“对对对,您说得真有道理,您懂得真多,真不愧是北京来的。”小伙子表现出对我的由衷的佩服,完全放下了戒心,说:“不瞒您说,我就一直是在读禁书呢。”
他掀开被子,捧出一小摞书给我看,并神秘兮兮的嘱咐道:“替我保密哦,让人知道了可是要坐牢的。”
我接过书来一看,差点乐的笑出声来,这都什么呀,巴尔扎克、果戈理、托尔斯泰老掉牙的《人间喜剧》,《死魂灵》《战争与和平》《悲惨世界》。
“您真幽默。”我说。不过,读大学时,我也曾一度迷恋这些名著,于是,随便找个话题与他侃起来。
一直聊到三点钟,我实在困得不行了,便告辞回屋,带着炭火余温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醒来,见窗雪停了,我收拾好行李走出门外,打算向小伙子告别,当我往房门右边转过身体时,懵了。
我的房间是走廊里最后一间,往左走是木围栏,围栏下是一道深深的峡谷。
结帐时,老板告诉我,这家旅馆以前是一个知青驻地。有些知青死后,就埋在下面的峡谷中。
(散客月下2007-1-7)
我是一个摄影爱好者,2006年第一场雪来临那天,我独自驾车驶向湖南西部,去实现我筹划已久的湘西雪景拍摄计划。
大雪几乎是跟着我的屁股从北京一路南下,黄昏到达湘西时,大雪封山了。我被搁置在一个偏僻小镇上,住进了镇上唯一一家旅馆。
南方的冬天其实比北方更冷,一是湿气重,二是屋里没暖气,晚上被冻得怎么也睡不着,开灯起来看电视,一台黑白电视机所有的频道都在播放雪花点。
真后悔出门没带书。我决定到服务台找张报纸瞧瞧。
出了房门,发现左边隔壁还有灯光。记得老板说过我是旅馆里唯一的客人啊,现在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我怎么没听见有新客人入住呢?我走到隔壁窗前,透过窗帘缝往里看,见一个男青年坐在床头看书,床上似乎还放着几本书,最重要的是,屋里烧着一盆火。
我经受不住炭火的诱惑,冒昧的敲了房门。
被惊动的屋内传出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一会儿,门开了,是一个土头土脑的小伙子,身上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装。
“你好,我是隔壁的房客,太冷,睡不着,可以进来坐坐吗?”
小伙子看我的眼神很警惕,上下打量了我很久,才勉强说,“请吧,不过,我也准备睡了。”
我没理会他的暗示,扑向炉火。抬头看看他床上,那些书全都不见了。
烤暖了手,我掏出一包“中南海”,抽出一枝敬给小伙子。他接过来,反复看着眼牌子,先是惊讶,后是敬佩,“您是从北京来的呀。”
“是啊。”我发现小伙儿对我的态度变得友好了。他吸了一口烟,感叹说:
“好香啊,一定很贵吧,这烟。”
“不贵的,三元五一包。”
“什么,三块五还不贵……您一定是高干子弟。”
“哈哈,您真会说笑……今天这个天气,我到想起古人一句名言,大雪封门读禁书。”我有意把话题往读书上带。
“谁说的?”小伙子显然不知道金圣叹。
“清代文学大家金圣叹,”我解释说:“他认为,人生一大快乐之事便是雪夜读禁书,那么为何方得下雪之时才行?大雪封门绝无来客,千山鸟飞绝,野径人踪灭。这样的天气,又是深夜之中,谁会踏雪登门呢?禁书被禁就在于不能共享。”
“对对对,您说得真有道理,您懂得真多,真不愧是北京来的。”小伙子表现出对我的由衷的佩服,完全放下了戒心,说:“不瞒您说,我就一直是在读禁书呢。”
他掀开被子,捧出一小摞书给我看,并神秘兮兮的嘱咐道:“替我保密哦,让人知道了可是要坐牢的。”
我接过书来一看,差点乐的笑出声来,这都什么呀,巴尔扎克、果戈理、托尔斯泰老掉牙的《人间喜剧》,《死魂灵》《战争与和平》《悲惨世界》。
“您真幽默。”我说。不过,读大学时,我也曾一度迷恋这些名著,于是,随便找个话题与他侃起来。
一直聊到三点钟,我实在困得不行了,便告辞回屋,带着炭火余温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醒来,见窗雪停了,我收拾好行李走出门外,打算向小伙子告别,当我往房门右边转过身体时,懵了。
我的房间是走廊里最后一间,往左走是木围栏,围栏下是一道深深的峡谷。
结帐时,老板告诉我,这家旅馆以前是一个知青驻地。有些知青死后,就埋在下面的峡谷中。
(散客月下2007-1-7)
娶一个人好难
我早过了该结婚的年龄,但一直打着光棍。
不过,我还是有女朋友的,只是一直没结婚。
我女朋友长得很漂亮——大眼睛小嘴……
身材一流!
学问很高……
走在街上,大家都说咱俩特别般配。
可惜……
大眼睛那个年龄太小,还不想结婚
身材一流那个嫌我太胖,除非我肯减肥,否则绝不嫁我。
学问很高那个……她老公不同意离婚。
至于走在街上,大家都说咱们很般配……的那个嘛……
——实在太丑了,我又不敢娶她。(散客月下2007.2.28
我早过了该结婚的年龄,但一直打着光棍。
不过,我还是有女朋友的,只是一直没结婚。
我女朋友长得很漂亮——大眼睛小嘴……
身材一流!
学问很高……
走在街上,大家都说咱俩特别般配。
可惜……
大眼睛那个年龄太小,还不想结婚
身材一流那个嫌我太胖,除非我肯减肥,否则绝不嫁我。
学问很高那个……她老公不同意离婚。
至于走在街上,大家都说咱们很般配……的那个嘛……
——实在太丑了,我又不敢娶她。(散客月下2007.2.28
刻骨
冼波是樊静婉的初恋,那一年,他俩只有十五岁。
那一夜,他俩在楼顶数星星,数来数去,数到了对方的眼睛。
“我要把你的眼睛刻进骨头里。”十五岁的男孩说出了生平第一个誓言。
不久,冼波父母被选为援藏干部,举家搬迁,远赴西藏。
十年后,我会回来找你。离别时,男孩拉着女孩的手,说这话时,男孩的嗓音依然带着稚嫩,语气比十五岁的年龄显得更成熟。
从此后,冼波成了静婉心底一个永远心动、让人迷惑的名字,在她青春的扉页里装饰着成玫瑰色的梦。
静婉始终把冼波视为生命中第一个男人。
二十三岁那年,静婉生命中出现了第二个男人——李侃。
新婚之夜,她向李侃叙述了这段玫瑰梦,然后问李侃,假若两年后,冼波突然回来找我,怎么办?
我就和他决斗……李侃笑笑说。
黑暗中,静婉感到一股寒气渗透骨髓,李侃不是一个心胸豁达的男人,以后对老公说话得小心点。静婉想。
两年后,冼波真的回来了。
春日周末,阴雨绵绵。
李侃出差未归,静婉在家,百无聊赖……有人敲门。
开门,跃入视线的是一个男人。
一个有着陌生面孔,陌生身形的男人,那男人盯着静婉,眼神温情而纯真。
只经历了片刻迟疑,静婉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张熟悉的面容,即使手边没有留下照片可以比对,可她就是知道,静婉心里也清楚地明白——是他回来了。
熟悉的表情,眼神,动作,就算是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十年后,他也应该是眼前的这个样子。
“小波哥哥……”静婉拉住了男孩的手。尽管这男孩现在已经成长为一个大男人。
虽然,少女时代的一切,如今对她来说只是一种回忆,一段幼稚的曾经。虽然此刻一切的感觉都变了,但再次见到冼波,满心依旧温暖。
“你已经结婚了……很好,很好。”进了屋里,冼波依然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初恋爱人,语气充满无奈与哀伤。
“这些年,你都到哪儿去了?”静婉问。
“我一直在西藏,没有离开过,这次回来找你,只是想送你这个东西……”冼波掏出一个黄绸包,缓缓解开,绸包里是一只造型奇特的碗。
碗壁镌刻有精美的藏式花纹,碗边嵌金镶银,碗材白中泛黄,即不像是瓷器,也不像是玉器,看不出是用什么材质来打造的。
静婉接过碗,跃入眼帘的是一只大大的眼睛。刀工深刻,力透骨胎。
这碗的材料,实在很像某种动物的骨头。
“这是藏传佛教常用的一种法器,叫做嘎巴拉碗,也叫内供颅器。”冼波解释说。
“颅器?”静婉觉得这名词有些诡异。
“就是人头骨——修行者的头盖骨。人骨法器,是为了让真正发心修行的人常常想起生死无常,努力在佛法上之修持。”
“可,可是,我又不信佛教,你送我这个做什么。”静婉将头骨碗放在茶几上,她实在很害怕这么诡异的物品。
“因为我曾经发誓,要把你的眼睛刻进骨头里。”说这话时,冼波的眼睛冒出出两道寒光,他站起身来,拾起骨碗,往静婉怀中强塞过去。
一股恐惧袭来,静婉感到害怕,她站起身来,身子往后退,说:
“我不要……”
狂风突起,一阵凤从冼波身后扑向静婉,冼波的表情凝固在凉风空中。
风那自门外来,有人撞开房门,迅速扑向冼波。
比那人更迅速的,是一把尖刀,刀锋深深扎进冼波的背部,他能感觉温热的粘稠的液体从背颊淌过,听得见骨头“咯咯咯”碎裂的声音。
冼波一头扎在静婉脚边,身子弓曲了一下,然后直直爬下,鲜血染湿了身下的地毯,空气中血腥味顿时弥散开,与屋外吹进的春风混在一起,静婉仿佛看到丝丝血色在空气中飞舞。
冼波手脚抽搐几下,不再动弹。抽搐已经使他耗尽了身体最后一丝力量。
静婉看见他背心部位有一把不锈钢刀柄,鲜血正从那里咕咕涌出。
那刀,是家里的水果刀,当初李侃买来时,静婉嫌这刀太大,像凶器,一直不肯使用,给搁置在厨房里了。
李侃站在尸首后面,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屋外袭来的春风。
一声尖叫,刺向门外寒风。
三个月后,两名警察上门拜访静婉。
“我们给你说的这些话,希望你能保密,千万不可以吐露给他人。”警察神色凝重的说。
“这桩李侃过失杀人案看似平常,但是,案件有些细节太令人不可思议了,据我们调查,你的童年邻居冼波,随父母到西藏后不到半年,就因身体不适而染病身亡,那时他还不满十六岁,遗体就地安葬。
“两年后,冼波的父母完成援藏任务回内地时,挖开儿子坟墓,想把遗骨带回家乡,不料,墓穴刨开后,发现冼波的头颅不见了。
“我们对案发现场出现的那只骨质工艺碗做了DNA检测,发现那碗果真是人类头颅制作的,属于一名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岁的男性青年的天灵盖。
“我们找到冼波父母进行DNA对照,最后认定,这个天灵盖属于冼波本人。”
“那……被我丈夫捅死的人是谁呢?”静婉问,声音和身体都不由自主颤抖起来。
“我所说的不可思议,就不可思议在这儿……由于本案受害人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品,我们仍然以DNA鉴定为手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说到这儿,警察停顿了一会儿,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那人究竟是谁?请告诉我真相吧……我真不敢相信有这样的事情,因为我可以百分百确定,出现在我面情的的确就是冼波,虽然十年没见,但他的模样一点没变,尤其……尤其是他那双眼睛……”
两名警察对视了一下目光,其中一名清清嗓子,说出了一句令人晕厥的话:
“我们通过DNA鉴定,鉴定的结果,死者的确就是冼波……”
“这,这怎么可能?”静婉吃惊得瞪大了眼睛,几乎要尖叫出来:
“一个人,怎么可能有两个头颅?你,你们弄错了吧。”
“是啊,一个人不可以有两个头颅,但是,我们的的确确是用科学检测手段得出了这一结论。所以,我说,这个案件的细节很令人难以置信。
“本来,这段细节是应该对你保密的,但是,昨天晚上,出了一件事情,我们不得不来告诉你这些……”
静婉的心猛一沉,预感到有些不妙。
“你丈夫李侃因过失杀人然后投案自首,被判无期徒刑,昨晚大约十二点钟,李侃被发现死在狱中,死因是……被不明来历的杀手砍掉了头颅……而且,头颅下落不明。”
静婉尖叫一声,晕倒在沙发上。(散客月下2007.12.29)
冼波是樊静婉的初恋,那一年,他俩只有十五岁。
那一夜,他俩在楼顶数星星,数来数去,数到了对方的眼睛。
“我要把你的眼睛刻进骨头里。”十五岁的男孩说出了生平第一个誓言。
不久,冼波父母被选为援藏干部,举家搬迁,远赴西藏。
十年后,我会回来找你。离别时,男孩拉着女孩的手,说这话时,男孩的嗓音依然带着稚嫩,语气比十五岁的年龄显得更成熟。
从此后,冼波成了静婉心底一个永远心动、让人迷惑的名字,在她青春的扉页里装饰着成玫瑰色的梦。
静婉始终把冼波视为生命中第一个男人。
二十三岁那年,静婉生命中出现了第二个男人——李侃。
新婚之夜,她向李侃叙述了这段玫瑰梦,然后问李侃,假若两年后,冼波突然回来找我,怎么办?
我就和他决斗……李侃笑笑说。
黑暗中,静婉感到一股寒气渗透骨髓,李侃不是一个心胸豁达的男人,以后对老公说话得小心点。静婉想。
两年后,冼波真的回来了。
春日周末,阴雨绵绵。
李侃出差未归,静婉在家,百无聊赖……有人敲门。
开门,跃入视线的是一个男人。
一个有着陌生面孔,陌生身形的男人,那男人盯着静婉,眼神温情而纯真。
只经历了片刻迟疑,静婉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张熟悉的面容,即使手边没有留下照片可以比对,可她就是知道,静婉心里也清楚地明白——是他回来了。
熟悉的表情,眼神,动作,就算是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十年后,他也应该是眼前的这个样子。
“小波哥哥……”静婉拉住了男孩的手。尽管这男孩现在已经成长为一个大男人。
虽然,少女时代的一切,如今对她来说只是一种回忆,一段幼稚的曾经。虽然此刻一切的感觉都变了,但再次见到冼波,满心依旧温暖。
“你已经结婚了……很好,很好。”进了屋里,冼波依然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初恋爱人,语气充满无奈与哀伤。
“这些年,你都到哪儿去了?”静婉问。
“我一直在西藏,没有离开过,这次回来找你,只是想送你这个东西……”冼波掏出一个黄绸包,缓缓解开,绸包里是一只造型奇特的碗。
碗壁镌刻有精美的藏式花纹,碗边嵌金镶银,碗材白中泛黄,即不像是瓷器,也不像是玉器,看不出是用什么材质来打造的。
静婉接过碗,跃入眼帘的是一只大大的眼睛。刀工深刻,力透骨胎。
这碗的材料,实在很像某种动物的骨头。
“这是藏传佛教常用的一种法器,叫做嘎巴拉碗,也叫内供颅器。”冼波解释说。
“颅器?”静婉觉得这名词有些诡异。
“就是人头骨——修行者的头盖骨。人骨法器,是为了让真正发心修行的人常常想起生死无常,努力在佛法上之修持。”
“可,可是,我又不信佛教,你送我这个做什么。”静婉将头骨碗放在茶几上,她实在很害怕这么诡异的物品。
“因为我曾经发誓,要把你的眼睛刻进骨头里。”说这话时,冼波的眼睛冒出出两道寒光,他站起身来,拾起骨碗,往静婉怀中强塞过去。
一股恐惧袭来,静婉感到害怕,她站起身来,身子往后退,说:
“我不要……”
狂风突起,一阵凤从冼波身后扑向静婉,冼波的表情凝固在凉风空中。
风那自门外来,有人撞开房门,迅速扑向冼波。
比那人更迅速的,是一把尖刀,刀锋深深扎进冼波的背部,他能感觉温热的粘稠的液体从背颊淌过,听得见骨头“咯咯咯”碎裂的声音。
冼波一头扎在静婉脚边,身子弓曲了一下,然后直直爬下,鲜血染湿了身下的地毯,空气中血腥味顿时弥散开,与屋外吹进的春风混在一起,静婉仿佛看到丝丝血色在空气中飞舞。
冼波手脚抽搐几下,不再动弹。抽搐已经使他耗尽了身体最后一丝力量。
静婉看见他背心部位有一把不锈钢刀柄,鲜血正从那里咕咕涌出。
那刀,是家里的水果刀,当初李侃买来时,静婉嫌这刀太大,像凶器,一直不肯使用,给搁置在厨房里了。
李侃站在尸首后面,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屋外袭来的春风。
一声尖叫,刺向门外寒风。
三个月后,两名警察上门拜访静婉。
“我们给你说的这些话,希望你能保密,千万不可以吐露给他人。”警察神色凝重的说。
“这桩李侃过失杀人案看似平常,但是,案件有些细节太令人不可思议了,据我们调查,你的童年邻居冼波,随父母到西藏后不到半年,就因身体不适而染病身亡,那时他还不满十六岁,遗体就地安葬。
“两年后,冼波的父母完成援藏任务回内地时,挖开儿子坟墓,想把遗骨带回家乡,不料,墓穴刨开后,发现冼波的头颅不见了。
“我们对案发现场出现的那只骨质工艺碗做了DNA检测,发现那碗果真是人类头颅制作的,属于一名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岁的男性青年的天灵盖。
“我们找到冼波父母进行DNA对照,最后认定,这个天灵盖属于冼波本人。”
“那……被我丈夫捅死的人是谁呢?”静婉问,声音和身体都不由自主颤抖起来。
“我所说的不可思议,就不可思议在这儿……由于本案受害人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品,我们仍然以DNA鉴定为手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说到这儿,警察停顿了一会儿,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那人究竟是谁?请告诉我真相吧……我真不敢相信有这样的事情,因为我可以百分百确定,出现在我面情的的确就是冼波,虽然十年没见,但他的模样一点没变,尤其……尤其是他那双眼睛……”
两名警察对视了一下目光,其中一名清清嗓子,说出了一句令人晕厥的话:
“我们通过DNA鉴定,鉴定的结果,死者的确就是冼波……”
“这,这怎么可能?”静婉吃惊得瞪大了眼睛,几乎要尖叫出来:
“一个人,怎么可能有两个头颅?你,你们弄错了吧。”
“是啊,一个人不可以有两个头颅,但是,我们的的确确是用科学检测手段得出了这一结论。所以,我说,这个案件的细节很令人难以置信。
“本来,这段细节是应该对你保密的,但是,昨天晚上,出了一件事情,我们不得不来告诉你这些……”
静婉的心猛一沉,预感到有些不妙。
“你丈夫李侃因过失杀人然后投案自首,被判无期徒刑,昨晚大约十二点钟,李侃被发现死在狱中,死因是……被不明来历的杀手砍掉了头颅……而且,头颅下落不明。”
静婉尖叫一声,晕倒在沙发上。(散客月下2007.12.29)
【第二稿】刻骨
冼波是樊静婉的初恋,那一年,他俩只有十五岁。
那一夜,他俩在楼顶数星星,数来数去,数到了对方的眼睛。
“我要把你的眼睛刻进骨头里。”十五岁的男孩说出了生平第一个誓言。
不久,冼波父母被选为援藏干部,举家搬迁,远赴西藏。
十年后,我会回来找你。离别时,男孩拉着女孩的手,说这话时,男孩的嗓音依然带着稚嫩,语气却有了超过十五岁年龄的成熟。
从此后,冼波成了静婉心底一个永远心动的名字,在青春的扉页里装饰成玫瑰色的梦。
静婉始终把冼波视为生命中第一个男人。
二十三岁那年,静婉生命中出现了第二个男人——李侃。
新婚之夜,她向李侃叙述了这段玫瑰梦,然后问李侃,假若两年后,冼波突然回来找我,怎么办?
“我就和他决斗……”李侃笑笑说。
黑暗中,静婉感到一股寒气渗透骨髓,李侃不是一个心胸豁达的男人,以后对老公说话得小心点。静婉想。
两年后,冼波真的回来了。
春日周末,阴雨绵绵。
李侃出差未归,静婉在家,百无聊赖……有人敲门。
开门,跃入视线的是一个男人。
一个有着陌生面孔,陌生身形的男人,那男人盯着静婉,眼神温情而纯真。
只经历了片刻迟疑,静婉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张熟悉的面容,即使手边没有留下照片可做比对,静婉心里也清楚地明白——是他回来了。
熟悉的表情,眼神,动作,就算是只存在于幻想中——十年后的他,也应该是眼前的这个样子。
“小波哥哥……”静婉拉住了男孩的手。这男孩现在已经成长为一个大男人。
虽然,少女时代的一切,如今对她来说只是一种回忆,一段幼稚的曾经。虽然此刻一切的感觉都变了,但再次见到冼波,满心依旧温暖。
“你已经结婚了……很好,很好。”进了屋里,冼波依然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初恋爱人,语气充满无奈与哀伤。
“这些年,你都到哪儿去了?”静婉问。
“我一直在西藏,没有离开过,这次回来找你,只是想送你这个东西……”冼波掏出一个黄绸包,缓缓解开,绸包里是一只造型奇特的碗。
碗壁镌刻有精美的藏式花纹,碗边嵌金镶银,碗材白中泛黄,即不像是瓷器,也不像是玉器,看不出是用什么材质来打造的。
静婉接过碗,跃入眼帘的是一只大大的眼睛。刀工深刻,力透骨胎。
这碗的材料,实在很像某种动物的骨头。
“这是藏传佛教常用的一种法器,叫做嘎巴拉碗,也叫内供颅器。”冼波解释说。
“颅器?”静婉觉得这名词有些诡异。
“就是人头骨——修行者的头盖骨。人骨法器,是为了让修行的人常常想起生死无常,努力在佛法上修持。”
“可,可是,我又不信佛教,你送我这个做什么。”静婉将头骨碗放在茶几上,她很害怕这么诡异的物品。
“因为我曾经发誓,要把你的眼睛刻进骨头里。”说这话时,冼波的眼睛冒出出两道寒光,他站起身来,拾起骨碗,往静婉怀中强塞过去。
一股恐惧袭来,静婉感到害怕,她站起身来,身子往后退,说:
“我不要……”
狂风突起,风从冼波身后扑向静婉,冼波的表情凝固在空中。
风自门外来,有人撞开房门,迅速扑向冼波。
比那人更迅速的,是一把尖刀,刀锋深深扎进冼波的背部,他能感觉粘稠液体从背颊淌过,听得见骨头“咯咯咯”碎裂的声音。
冼波一头扎在静婉脚边,身子弓曲了一下,然后伸直,鲜血染湿了身下的地毯,空气中血腥味顿时弥散开,与屋外吹进的凉风混在一起,仿佛混合成有形血色,在空气中飞舞。
冼波的手脚抽搐几下后便不再动弹。抽搐已经使他耗尽了身体最后一丝力量。
静婉看见他背心部位有一把不锈钢刀柄,鲜血正从那里咕咕涌出。
那刀,是家里的水果刀,当初李侃买来时,静婉嫌这刀太大,像凶器,一直不肯使用,给搁置在厨房里了。
李侃站在尸首后面,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屋外袭来的春风。
一声尖叫,刺向门外。
三个月后,两名警察上门拜访静婉。
“我们讲对你讲述的事情,属于高度机密内容,希望你能保守秘密,千万不可以吐露给任何其他人。”警察神色凝重的说。
“这桩李侃过失杀人案看似平常,但是,案件有些细节令人费解,很不可思议——甚至违背了科学常识。为了不引起社会上的混乱,所以我们的谈话内容必需保密。
“据我们调查,十年前,你的童年邻居冼波,随父母到西藏的半年后,因身体不适而染病身亡,那时他还不满十六岁,遗体就地安葬。
“两年后,冼波的父母完成援藏任务回内地时,挖开儿子坟墓,想把遗骨带回家乡,不料,墓穴刨开后,发现冼波的头颅不见了。
“我们对案发现场出现的那只骨质工艺碗做了DNA检测,发现那碗是用人类头颅制作,属于一名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岁的男性青年的天灵盖。
“我们找到冼波父母进行DNA对照,最后认定,这个天灵盖属于冼波本人。”
“那……被我丈夫捅死的人是谁呢?”静婉问,声音和身体都不由自主颤抖起来。
“我所说的不可思议,就不可思议在这儿……由于本案受害人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品,我们仍然以DNA鉴定为手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说到这儿,警察停顿了一会儿,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那人究竟是谁?请告诉我真相吧……我真不敢相信有这样的事情,因为我可以百分百确定,出现在我面情的的确就是冼波,虽然十年没见,但他的模样一点没变,尤其……尤其是他那双眼睛……”
两名警察对视了一下目光,其中一名清清嗓子,说出了一句令人晕厥的话:
“我们通过DNA鉴定,鉴定的结果,死者居然也是冼波……一个年龄在廿五岁的男性青年。”
“这,这怎么可能?”静婉吃惊得瞪大了眼睛,几乎要尖叫出来:
“一个人,怎么可能有两个头颅?又怎么可能死亡两次?你,你们弄错了吧。”
“是啊,一个人不可以有两个头颅,更不可能死亡两次。但是,我们的确是用科学检测手段得出了这一结论。所以,我说,这个案件的细节很令人难以置信——违背了我们现在已知的生命科学原理。
“本来,这段细节是应该对你保密的,但是,昨天晚上,出了一件事情,我们不得不来告诉你这些……希望将来一旦在你身边再生什么奇异事件时,你能有个思想准备。”
静婉的心猛一沉,预感到有些不妙。
“你丈夫李侃因过失杀人然后投案自首,被判无期徒刑,是吧……昨晚,大约十二点钟,李侃被发现死在狱中,死因是……被不明来历的杀手砍掉了头颅……而且,头颅下落不明。”
静婉尖叫一声,晕倒在沙发上。
三天前,静婉去狱中探望李侃。
“我问过律师了,只要你好好服刑,是可以争取无期改有期的。”静婉鼓励丈夫说。
“我知道,静,你等着我好吗?”李侃似乎很有信心,他说:“十年,最多十年,假如我还不能出狱,就提头来见你……”(散客月下2007.12.29)
冼波是樊静婉的初恋,那一年,他俩只有十五岁。
那一夜,他俩在楼顶数星星,数来数去,数到了对方的眼睛。
“我要把你的眼睛刻进骨头里。”十五岁的男孩说出了生平第一个誓言。
不久,冼波父母被选为援藏干部,举家搬迁,远赴西藏。
十年后,我会回来找你。离别时,男孩拉着女孩的手,说这话时,男孩的嗓音依然带着稚嫩,语气却有了超过十五岁年龄的成熟。
从此后,冼波成了静婉心底一个永远心动的名字,在青春的扉页里装饰成玫瑰色的梦。
静婉始终把冼波视为生命中第一个男人。
二十三岁那年,静婉生命中出现了第二个男人——李侃。
新婚之夜,她向李侃叙述了这段玫瑰梦,然后问李侃,假若两年后,冼波突然回来找我,怎么办?
“我就和他决斗……”李侃笑笑说。
黑暗中,静婉感到一股寒气渗透骨髓,李侃不是一个心胸豁达的男人,以后对老公说话得小心点。静婉想。
两年后,冼波真的回来了。
春日周末,阴雨绵绵。
李侃出差未归,静婉在家,百无聊赖……有人敲门。
开门,跃入视线的是一个男人。
一个有着陌生面孔,陌生身形的男人,那男人盯着静婉,眼神温情而纯真。
只经历了片刻迟疑,静婉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张熟悉的面容,即使手边没有留下照片可做比对,静婉心里也清楚地明白——是他回来了。
熟悉的表情,眼神,动作,就算是只存在于幻想中——十年后的他,也应该是眼前的这个样子。
“小波哥哥……”静婉拉住了男孩的手。这男孩现在已经成长为一个大男人。
虽然,少女时代的一切,如今对她来说只是一种回忆,一段幼稚的曾经。虽然此刻一切的感觉都变了,但再次见到冼波,满心依旧温暖。
“你已经结婚了……很好,很好。”进了屋里,冼波依然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初恋爱人,语气充满无奈与哀伤。
“这些年,你都到哪儿去了?”静婉问。
“我一直在西藏,没有离开过,这次回来找你,只是想送你这个东西……”冼波掏出一个黄绸包,缓缓解开,绸包里是一只造型奇特的碗。
碗壁镌刻有精美的藏式花纹,碗边嵌金镶银,碗材白中泛黄,即不像是瓷器,也不像是玉器,看不出是用什么材质来打造的。
静婉接过碗,跃入眼帘的是一只大大的眼睛。刀工深刻,力透骨胎。
这碗的材料,实在很像某种动物的骨头。
“这是藏传佛教常用的一种法器,叫做嘎巴拉碗,也叫内供颅器。”冼波解释说。
“颅器?”静婉觉得这名词有些诡异。
“就是人头骨——修行者的头盖骨。人骨法器,是为了让修行的人常常想起生死无常,努力在佛法上修持。”
“可,可是,我又不信佛教,你送我这个做什么。”静婉将头骨碗放在茶几上,她很害怕这么诡异的物品。
“因为我曾经发誓,要把你的眼睛刻进骨头里。”说这话时,冼波的眼睛冒出出两道寒光,他站起身来,拾起骨碗,往静婉怀中强塞过去。
一股恐惧袭来,静婉感到害怕,她站起身来,身子往后退,说:
“我不要……”
狂风突起,风从冼波身后扑向静婉,冼波的表情凝固在空中。
风自门外来,有人撞开房门,迅速扑向冼波。
比那人更迅速的,是一把尖刀,刀锋深深扎进冼波的背部,他能感觉粘稠液体从背颊淌过,听得见骨头“咯咯咯”碎裂的声音。
冼波一头扎在静婉脚边,身子弓曲了一下,然后伸直,鲜血染湿了身下的地毯,空气中血腥味顿时弥散开,与屋外吹进的凉风混在一起,仿佛混合成有形血色,在空气中飞舞。
冼波的手脚抽搐几下后便不再动弹。抽搐已经使他耗尽了身体最后一丝力量。
静婉看见他背心部位有一把不锈钢刀柄,鲜血正从那里咕咕涌出。
那刀,是家里的水果刀,当初李侃买来时,静婉嫌这刀太大,像凶器,一直不肯使用,给搁置在厨房里了。
李侃站在尸首后面,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屋外袭来的春风。
一声尖叫,刺向门外。
三个月后,两名警察上门拜访静婉。
“我们讲对你讲述的事情,属于高度机密内容,希望你能保守秘密,千万不可以吐露给任何其他人。”警察神色凝重的说。
“这桩李侃过失杀人案看似平常,但是,案件有些细节令人费解,很不可思议——甚至违背了科学常识。为了不引起社会上的混乱,所以我们的谈话内容必需保密。
“据我们调查,十年前,你的童年邻居冼波,随父母到西藏的半年后,因身体不适而染病身亡,那时他还不满十六岁,遗体就地安葬。
“两年后,冼波的父母完成援藏任务回内地时,挖开儿子坟墓,想把遗骨带回家乡,不料,墓穴刨开后,发现冼波的头颅不见了。
“我们对案发现场出现的那只骨质工艺碗做了DNA检测,发现那碗是用人类头颅制作,属于一名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岁的男性青年的天灵盖。
“我们找到冼波父母进行DNA对照,最后认定,这个天灵盖属于冼波本人。”
“那……被我丈夫捅死的人是谁呢?”静婉问,声音和身体都不由自主颤抖起来。
“我所说的不可思议,就不可思议在这儿……由于本案受害人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品,我们仍然以DNA鉴定为手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说到这儿,警察停顿了一会儿,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那人究竟是谁?请告诉我真相吧……我真不敢相信有这样的事情,因为我可以百分百确定,出现在我面情的的确就是冼波,虽然十年没见,但他的模样一点没变,尤其……尤其是他那双眼睛……”
两名警察对视了一下目光,其中一名清清嗓子,说出了一句令人晕厥的话:
“我们通过DNA鉴定,鉴定的结果,死者居然也是冼波……一个年龄在廿五岁的男性青年。”
“这,这怎么可能?”静婉吃惊得瞪大了眼睛,几乎要尖叫出来:
“一个人,怎么可能有两个头颅?又怎么可能死亡两次?你,你们弄错了吧。”
“是啊,一个人不可以有两个头颅,更不可能死亡两次。但是,我们的确是用科学检测手段得出了这一结论。所以,我说,这个案件的细节很令人难以置信——违背了我们现在已知的生命科学原理。
“本来,这段细节是应该对你保密的,但是,昨天晚上,出了一件事情,我们不得不来告诉你这些……希望将来一旦在你身边再生什么奇异事件时,你能有个思想准备。”
静婉的心猛一沉,预感到有些不妙。
“你丈夫李侃因过失杀人然后投案自首,被判无期徒刑,是吧……昨晚,大约十二点钟,李侃被发现死在狱中,死因是……被不明来历的杀手砍掉了头颅……而且,头颅下落不明。”
静婉尖叫一声,晕倒在沙发上。
三天前,静婉去狱中探望李侃。
“我问过律师了,只要你好好服刑,是可以争取无期改有期的。”静婉鼓励丈夫说。
“我知道,静,你等着我好吗?”李侃似乎很有信心,他说:“十年,最多十年,假如我还不能出狱,就提头来见你……”(散客月下2007.12.29)
冰火两重天(一)
圣诞节快到了,蒙蒙要去东北探监,因为余自强生日在平安夜。
“蒙姐,我陪你一块儿去。”说这话的人是路城垣,蒙蒙家邻居的男孩,十九岁的男孩已经有了男子汉的豪迈,话一出口,决不更改。
城垣从小爱跟在蒙姐身后,他了解这位姐姐说一不二的性格。
余自强在双河监狱七所服刑,那儿是关押重犯的地方,余自强因贩运毒品被判十六年徒刑。
蒙蒙决心等他,因为她相信,自强是为了娶她才铤而走险。
监狱在吉林与内蒙古交界处的戈壁里,乘火车只能到辽口站,下火车转长途只能到一个叫查尔兴的小镇,距离监狱还有一百多公里,而这段路冬天不通班车,公路两旁全是戈壁。
“我知道一条捷径,”蒙蒙指着打开地图说,翻过这座叫吉顸的小山,过了这条白突河,河边有个上白小镇,小镇距离监狱只有十一公里,我打听过了,监狱的给养车每天要到镇上采购。”
“所以我必须陪你去,蒙姐,你没有户外探险经验。”城垣年纪虽轻,但已是多个驴友网站的资深灌水员,有丰富的理论经验。
蒙蒙被城垣的热情与执着感动了,虽然她知道,城垣一向不喜欢自强,自强入狱前一直都利用各种机会表达对自强的不满。
也许,情窦初开的小家伙暗恋上我了吧,蒙蒙曾经这么想过,但很快为自己的猜想笑出声来,蒙蒙整整比城垣大六岁呢。
圣诞节快到了,蒙蒙要去东北探监,因为余自强生日在平安夜。
“蒙姐,我陪你一块儿去。”说这话的人是路城垣,蒙蒙家邻居的男孩,十九岁的男孩已经有了男子汉的豪迈,话一出口,决不更改。
城垣从小爱跟在蒙姐身后,他了解这位姐姐说一不二的性格。
余自强在双河监狱七所服刑,那儿是关押重犯的地方,余自强因贩运毒品被判十六年徒刑。
蒙蒙决心等他,因为她相信,自强是为了娶她才铤而走险。
监狱在吉林与内蒙古交界处的戈壁里,乘火车只能到辽口站,下火车转长途只能到一个叫查尔兴的小镇,距离监狱还有一百多公里,而这段路冬天不通班车,公路两旁全是戈壁。
“我知道一条捷径,”蒙蒙指着打开地图说,翻过这座叫吉顸的小山,过了这条白突河,河边有个上白小镇,小镇距离监狱只有十一公里,我打听过了,监狱的给养车每天要到镇上采购。”
“所以我必须陪你去,蒙姐,你没有户外探险经验。”城垣年纪虽轻,但已是多个驴友网站的资深灌水员,有丰富的理论经验。
蒙蒙被城垣的热情与执着感动了,虽然她知道,城垣一向不喜欢自强,自强入狱前一直都利用各种机会表达对自强的不满。
也许,情窦初开的小家伙暗恋上我了吧,蒙蒙曾经这么想过,但很快为自己的猜想笑出声来,蒙蒙整整比城垣大六岁呢。
冰火两重天(二)
城垣张罗着为即将进行的户外探险配上专业的行头,Salomon牌登山鞋、内层服装有透气功能的Coolmax面料抓绒衣和羽绒服、背带裤、背包、睡袋和防潮垫、地图、指南针、轻便易消化的食品、手表、手电筒、行军锅、急救箱甚至还有一顶帐篷。
“由于查不到那座叫吉顸的小山的资料,我们必须作好过夜的准备,零下二十多度的野外可不是闹着玩的。”城垣说,全部装备配齐,花光了少年人的全部积蓄,他坚持不让蒙姐出一分钱。
城垣的判断是正确的,那座叫吉顸的小山比地图上标注的要更宽大,山虽不高,植被茂密,目光所及之处是无尽的山峦,层层迭迭的山峦之上,隐隐约约地可见积雪。
雪后初晴,阳光毫不吝惜地照在薄薄的雪上,山峦纯净,蓝天深邃,只有几朵流云高高地浮着。久居都市的人,面对壮丽风景,顿时忘记了旅途劳顿,心间也溢满了浓浓的暖意。
山上种满整齐的人工林,林间小道宽敞且不陡峭,几乎是按指南针指引的方向开出的路走起来无比顺畅。
由于坡地平缓,登山并没想象中那么劳累,无惊无险地走了两个多钟头,眼前突然豁然一亮。
森林中居然隐藏着一道深深的峡谷,仿佛刀剁斧劈出来的沟壑横在面前,阻挡住了前路。峡谷将森林割裂成南北两半,虽不是很宽,但已让人无法跨越。
扑面而来的清新空气沁人心脾,峡谷崖高谷窄,看太阳直射峡谷正上方,已经是中午了,两人一下子显得无所适从。
“姐,休息会儿吧。”城垣提议道。
城垣架起行军锅,煮熟了两杯方便面,两人边吃边商讨,是冒险小心翼翼地下到谷底里,然后再想办法从另一边攀爬悬崖上去,还是顺着小道,绕开深沟。
“这山岭实在太宽大了,绕开峡谷也许要多走五六十公里,还是爬过山沟吧。”蒙蒙说。
看着蒙蒙在山风中微微红酥了脸庞,阳光洒在她披散着的长发上,美丽得令人眩晕,城垣突然产生了一阵冲动,扑上去把姐姐搂进怀抱的冲动。
正午的太阳直射在峡谷,沿途两边怪石嶙峋,偶尔有一只小鸟儿飞过头顶。没完没了的碎石坡和灌木丛,还夹杂着不少荆棘,快登到对面崖顶时,蒙蒙已经赶到有点体力不支,大口喘气,正当解开背包想掏水出来喝,不料手一滑,背包跌落到峡谷底部。
背包里,装有两人的全部食品。
总算穿出了森林,最要命的是,为了穿越深沟,多花了半天时间,当白突河出现在眼前时,太阳已经偏西。
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城垣张罗着为即将进行的户外探险配上专业的行头,Salomon牌登山鞋、内层服装有透气功能的Coolmax面料抓绒衣和羽绒服、背带裤、背包、睡袋和防潮垫、地图、指南针、轻便易消化的食品、手表、手电筒、行军锅、急救箱甚至还有一顶帐篷。
“由于查不到那座叫吉顸的小山的资料,我们必须作好过夜的准备,零下二十多度的野外可不是闹着玩的。”城垣说,全部装备配齐,花光了少年人的全部积蓄,他坚持不让蒙姐出一分钱。
城垣的判断是正确的,那座叫吉顸的小山比地图上标注的要更宽大,山虽不高,植被茂密,目光所及之处是无尽的山峦,层层迭迭的山峦之上,隐隐约约地可见积雪。
雪后初晴,阳光毫不吝惜地照在薄薄的雪上,山峦纯净,蓝天深邃,只有几朵流云高高地浮着。久居都市的人,面对壮丽风景,顿时忘记了旅途劳顿,心间也溢满了浓浓的暖意。
山上种满整齐的人工林,林间小道宽敞且不陡峭,几乎是按指南针指引的方向开出的路走起来无比顺畅。
由于坡地平缓,登山并没想象中那么劳累,无惊无险地走了两个多钟头,眼前突然豁然一亮。
森林中居然隐藏着一道深深的峡谷,仿佛刀剁斧劈出来的沟壑横在面前,阻挡住了前路。峡谷将森林割裂成南北两半,虽不是很宽,但已让人无法跨越。
扑面而来的清新空气沁人心脾,峡谷崖高谷窄,看太阳直射峡谷正上方,已经是中午了,两人一下子显得无所适从。
“姐,休息会儿吧。”城垣提议道。
城垣架起行军锅,煮熟了两杯方便面,两人边吃边商讨,是冒险小心翼翼地下到谷底里,然后再想办法从另一边攀爬悬崖上去,还是顺着小道,绕开深沟。
“这山岭实在太宽大了,绕开峡谷也许要多走五六十公里,还是爬过山沟吧。”蒙蒙说。
看着蒙蒙在山风中微微红酥了脸庞,阳光洒在她披散着的长发上,美丽得令人眩晕,城垣突然产生了一阵冲动,扑上去把姐姐搂进怀抱的冲动。
正午的太阳直射在峡谷,沿途两边怪石嶙峋,偶尔有一只小鸟儿飞过头顶。没完没了的碎石坡和灌木丛,还夹杂着不少荆棘,快登到对面崖顶时,蒙蒙已经赶到有点体力不支,大口喘气,正当解开背包想掏水出来喝,不料手一滑,背包跌落到峡谷底部。
背包里,装有两人的全部食品。
总算穿出了森林,最要命的是,为了穿越深沟,多花了半天时间,当白突河出现在眼前时,太阳已经偏西。
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冰火两重天(三)
在塔上冰面时,蒙蒙脚下一滑摔倒,“哎哟”一声叫了起来。吓得城垣赶紧蹲下来,紧张地问她怎样?一边连忙用手脱下她的鞋袜,看来脚是被扭伤了,整个脚踝肿了起来。
还好,这种野外急救应急措施城垣已经在文字上操练过无数次,他沉着的把手掌贴在冰面片刻,待掌心凉透时,开始揉捏红肿处,充满关爱的冷手揉捏,效果比用冷水毛巾或冰袋冷敷还管用,不一会儿疼痛就减轻了许多,城垣再将云南白药用酒精调成糊状,抹在患处。说:“姐,别担心,明早再用热水毛巾热敷一次就没事了。
飘满薄雾的河面,银白茫茫,看不清河面宽度,河流已经被冻结,听不见冰层下的流水声音。冬天的黄昏特别冷,寒风风残酷凛冽,
城垣张罗着在河沿边上支起帐篷,架锅、拾柴、取雪烧水……看着男孩忙碌的身影,蒙蒙突然发现这个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跑大的小男孩一夜之间长成了大人,一个值得自己依靠的男子汉……女人感到眼眶泛起一阵潮热。
“姐,你看着点火,用冰雪融化来烧水时,不可以用太大的火力。因为冰雪的热传导不良,在固体状态是吸收的能量有限。太强的火力会造成炊具的损坏或燃料的浪费。你看到一部分的冰雪已经融化成水以后,再搅拌一下,添点柴禾……我去找吃的。”
说完,男孩离开帐篷,向河床跑去。
男孩跪在冰面上,滴水成冰寒风刺骨,整条河全部冰封,河面冻的硬巴巴的,男孩正用一把小刀使劲刮着冰层。
“小垣,你在干什么呀?”天已经完全黑了,蒙蒙坐在帐篷里,透过门帘只看得见手电聚光中一双忙碌的手。
“姐,你管着火好了,等着看奇迹出现吧。”
十来分钟后,冰层被刮出一个面盆大小的坑,城垣用刀把使劲敲打开最后一层薄冰,河水被电筒反射出一片银光,仿佛月亮落到河面上。
晴朗夜空星光闪烁,寒风无声,四周一片寂静……突然,一声哗啦的水响打破了宁静,一道黑影从冰窟窿里蹦出,摔在冰面上“啪啦”作响。
在塔上冰面时,蒙蒙脚下一滑摔倒,“哎哟”一声叫了起来。吓得城垣赶紧蹲下来,紧张地问她怎样?一边连忙用手脱下她的鞋袜,看来脚是被扭伤了,整个脚踝肿了起来。
还好,这种野外急救应急措施城垣已经在文字上操练过无数次,他沉着的把手掌贴在冰面片刻,待掌心凉透时,开始揉捏红肿处,充满关爱的冷手揉捏,效果比用冷水毛巾或冰袋冷敷还管用,不一会儿疼痛就减轻了许多,城垣再将云南白药用酒精调成糊状,抹在患处。说:“姐,别担心,明早再用热水毛巾热敷一次就没事了。
飘满薄雾的河面,银白茫茫,看不清河面宽度,河流已经被冻结,听不见冰层下的流水声音。冬天的黄昏特别冷,寒风风残酷凛冽,
城垣张罗着在河沿边上支起帐篷,架锅、拾柴、取雪烧水……看着男孩忙碌的身影,蒙蒙突然发现这个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跑大的小男孩一夜之间长成了大人,一个值得自己依靠的男子汉……女人感到眼眶泛起一阵潮热。
“姐,你看着点火,用冰雪融化来烧水时,不可以用太大的火力。因为冰雪的热传导不良,在固体状态是吸收的能量有限。太强的火力会造成炊具的损坏或燃料的浪费。你看到一部分的冰雪已经融化成水以后,再搅拌一下,添点柴禾……我去找吃的。”
说完,男孩离开帐篷,向河床跑去。
男孩跪在冰面上,滴水成冰寒风刺骨,整条河全部冰封,河面冻的硬巴巴的,男孩正用一把小刀使劲刮着冰层。
“小垣,你在干什么呀?”天已经完全黑了,蒙蒙坐在帐篷里,透过门帘只看得见手电聚光中一双忙碌的手。
“姐,你管着火好了,等着看奇迹出现吧。”
十来分钟后,冰层被刮出一个面盆大小的坑,城垣用刀把使劲敲打开最后一层薄冰,河水被电筒反射出一片银光,仿佛月亮落到河面上。
晴朗夜空星光闪烁,寒风无声,四周一片寂静……突然,一声哗啦的水响打破了宁静,一道黑影从冰窟窿里蹦出,摔在冰面上“啪啦”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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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火两重天(四)
“成功了,成功了……看,这就是传说中的冰鱼!”城垣压抑不住兴奋,又跳又笑,“姐,我们有晚饭吃了。”
那是一条大胖头鱼,少说也有五六斤重,城垣手忙脚乱的破开鱼肚,斩下鱼头,切成鱼段。说来也怪,这冰鱼居然一点儿腥味儿也没有,帐篷里飘散这一股鲜鲜腻腻的味道。
这时候,水早已烧开了。
“可惜没有盐”城垣遗憾地说。
蒙蒙乐了,“我中午吃方便面使还有一包调料没放,在这儿呢。”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塑料袋,撕开网锅里放入一堆粉末状的东西。
“先用旺火烧开水,再改用中火把鱼煮熟,但不要煮老了,窍门是——看到鱼鳍竖起来,眼珠突出,就可以捞起吃……”蒙蒙边唠叨边操作,空气中弥漫的鱼香味令她忘记了脚踝的疼痛。
不一会儿,鱼煮熟了,没有餐具,只好放地山搁凉些用手抓着吃,更觉得格外有滋有味。
“小垣你从那儿学会这种抓鱼技术的?”蒙蒙问,她对小家伙超常的野外生存能力十分佩服。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城垣说,“历史记载再说,这一带是古代辽国的领地,一千多年前的辽国皇帝喜欢吃冰鱼,常常带领着大队人马在冰河上扎营,围坐在冰上和大臣们谈论国事,想吃鱼,用刀把冰刮薄,只要敲出一个冰窟窿,再用火把照一照,鱼儿见到光就就会跳上来。”“那么好玩啊……咱现在再拿手电照照。”蒙蒙的童心被唤起了,也忘记了脚的疼痛。
他们搀扶着走上冰川,每一脚踏下去,都有被滑倒的危险,走到冰窟窿前,发现水面又被冰封住了。
“我再给刮开。”城垣把手电递给蒙蒙,掏出拉开折叠式小刀,刀锋在手电照耀下闪过一道银光,蒙蒙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
“小垣,把刀子给姐看看。”
这把小刀不算小,刀锋足有十多公分长,钢口锋利,刀尖向上挑出一个月牙姓,刀柄是硬质木料制成,上面还镶嵌有色彩鲜明的图案花纹,蒙蒙仔细抚摩着刀柄,问城垣:
“你,你这把小刀从哪儿来的?”不知为什么,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答应保密,我就告诉你。”男孩的声音也变得有些凝重。
他们都失去了刮冰捕鱼的兴趣,搀扶着回到帐篷里。
“姐,这把刀,就是杀害我爸爸的凶器。”
“成功了,成功了……看,这就是传说中的冰鱼!”城垣压抑不住兴奋,又跳又笑,“姐,我们有晚饭吃了。”
那是一条大胖头鱼,少说也有五六斤重,城垣手忙脚乱的破开鱼肚,斩下鱼头,切成鱼段。说来也怪,这冰鱼居然一点儿腥味儿也没有,帐篷里飘散这一股鲜鲜腻腻的味道。
这时候,水早已烧开了。
“可惜没有盐”城垣遗憾地说。
蒙蒙乐了,“我中午吃方便面使还有一包调料没放,在这儿呢。”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塑料袋,撕开网锅里放入一堆粉末状的东西。
“先用旺火烧开水,再改用中火把鱼煮熟,但不要煮老了,窍门是——看到鱼鳍竖起来,眼珠突出,就可以捞起吃……”蒙蒙边唠叨边操作,空气中弥漫的鱼香味令她忘记了脚踝的疼痛。
不一会儿,鱼煮熟了,没有餐具,只好放地山搁凉些用手抓着吃,更觉得格外有滋有味。
“小垣你从那儿学会这种抓鱼技术的?”蒙蒙问,她对小家伙超常的野外生存能力十分佩服。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城垣说,“历史记载再说,这一带是古代辽国的领地,一千多年前的辽国皇帝喜欢吃冰鱼,常常带领着大队人马在冰河上扎营,围坐在冰上和大臣们谈论国事,想吃鱼,用刀把冰刮薄,只要敲出一个冰窟窿,再用火把照一照,鱼儿见到光就就会跳上来。”“那么好玩啊……咱现在再拿手电照照。”蒙蒙的童心被唤起了,也忘记了脚的疼痛。
他们搀扶着走上冰川,每一脚踏下去,都有被滑倒的危险,走到冰窟窿前,发现水面又被冰封住了。
“我再给刮开。”城垣把手电递给蒙蒙,掏出拉开折叠式小刀,刀锋在手电照耀下闪过一道银光,蒙蒙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
“小垣,把刀子给姐看看。”
这把小刀不算小,刀锋足有十多公分长,钢口锋利,刀尖向上挑出一个月牙姓,刀柄是硬质木料制成,上面还镶嵌有色彩鲜明的图案花纹,蒙蒙仔细抚摩着刀柄,问城垣:
“你,你这把小刀从哪儿来的?”不知为什么,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答应保密,我就告诉你。”男孩的声音也变得有些凝重。
他们都失去了刮冰捕鱼的兴趣,搀扶着回到帐篷里。
“姐,这把刀,就是杀害我爸爸的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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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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