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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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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f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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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8 12:41:00

以下是引用bigeyes在2007-1-28 1:34:00的发言:

贺和贝壳的rp我不加评论,无论如何都是道听途说,但是有一点我觉得是对的,就是再坏的人也有生养孩子,和自己的孩子在一起的权利,抛开所有什么对孩子成长好坏的论调,父母和孩子是应当在一起的,贺可能一时为了便宜把孩子寄养了,但是这7年来他的确是在竭尽全力要回孩子,至少从我到现在看到的资料,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利益驱使,就是想要要回孩子。从这一点讲,我觉得孩子应当回到自己的父母身边,不管收养的家庭有多么卓越,这是人之常情,人之常理。

我很同意你说的。我个人觉得没有经济感情条件的人最好不要仓促的生孩子,但是具体到别人的选择,我觉得是别人的事情,我是不会去评判他们的。不能说他们两个多生了两个孩子就成了罪恶了。

另外就像第一次审判的时候一个证人说的,在中国的文化里,因为经济困难把孩子临时寄养并不是不常见的事情。我周围的朋友里面,爷爷奶奶姑姑一类养大的孩子很多。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贺夫妇觉得bakers,paster说的有道理,同是信徒大家都是brothers, sisters,有人来帮忙,就已经很感激了。但是最初同意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后来的情形会那么复杂。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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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terc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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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8 13:48:00

以下是引用Caffeine在2007-1-27 22:57:00的发言:

读了那个叙述部分,我觉得bakers有可能是有意的一步一步的争取抚养权的。

我现在也这么觉得。说得难听点,他们真要是想通过正常渠道领养个中国小女孩儿,不是那么容易的,得交很多钱,还得等很多年。现在有这么个便宜,(我想他们大概没想到贺家会这么坚持不懈地跟他们打官司,)他们当然要争取了。不过这个结论是建立在“他们很想收养个中国小女孩儿”的assumption上的。如果这个assumption不成立,那这个结论也就不成立了。

而且,小孩3岁的时候其实记不得什么东西的,那个时候要是把小孩判给贺家,她也就不会面临现在的痛苦了。baker家也不用这么悲惨了。他们为了官司而丢工作,然后大女儿上不起大学,说到底跟贺家生了好几个孩子是一样的:就是做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不过,美国不是有学生贷款吗?有些人不是半工半读吗?为什么他家女儿会上不起大学呢?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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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thicalelements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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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8 14:00:00

这个关于是否有意, 我目前不太完全同意. 不能排除养出了感情, 因情意无价难以割舍而作出了一些决定.

从中国收养孩子, 因为我有这方面的意思, 打听了下. 其实对美国公民还是不难的. 总耗费2万元左右, (部分花费还可以报税比打官司便宜) ,等待时间大概为两年.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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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thicalelements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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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8 14:04:00

http://www.fwcc.org/FAQ.htm

How much does it cost ?

Somewhere between $15,000 and $20,000 for the complete adoption spread over the entire period of 12 - 18 months. However, about 1/2 of the cost is for the trip to China and the fees paid there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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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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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8 14:08:00

以下是引用Caffeine在2007-1-28 12:41:00的发言:

我很同意你说的。我个人觉得没有经济感情条件的人最好不要仓促的生孩子,但是具体到别人的选择,我觉得是别人的事情,我是不会去评判他们的。不能说他们两个多生了两个孩子就成了罪恶了。

另外就像第一次审判的时候一个证人说的,在中国的文化里,因为经济困难把孩子临时寄养并不是不常见的事情。我周围的朋友里面,爷爷奶奶姑姑一类养大的孩子很多。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贺夫妇觉得bakers,paster说的有道理,同是信徒大家都是brothers, sisters,有人来帮忙,就已经很感激了。但是最初同意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后来的情形会那么复杂。

俺也是这个观点. 为什么在各方面条件不允许的时候还要让孩子来添乱呢? 自己已经够焦头烂额了, 何必再让孩子受罪?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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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f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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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8 14:16:00

以下是引用buttercup在2007-1-28 13:48:00的发言:

我现在也这么觉得。说得难听点,他们真要是想通过正常渠道领养个中国小女孩儿,不是那么容易的,得交很多钱,还得等很多年。现在有这么个便宜,(我想他们大概没想到贺家会这么坚持不懈地跟他们打官司,)他们当然要争取了。不过这个结论是建立在“他们很想收养个中国小女孩儿”的assumption上的。如果这个assumption不成立,那这个结论也就不成立了。

而且,小孩3岁的时候其实记不得什么东西的,那个时候要是把小孩判给贺家,她也就不会面临现在的痛苦了。baker家也不用这么悲惨了。他们为了官司而丢工作,然后大女儿上不起大学,说到底跟贺家生了好几个孩子是一样的:就是做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不过,美国不是有学生贷款吗?有些人不是半工半读吗?为什么他家女儿会上不起大学呢?

not sure if Mr.baker lost job becuase of the case.

by the time he lost his job, they were deeply in debt. his daughter couldn't get debt because they owe $300k+.

adoption in China takes long time. remember sex and the city? Charlotte waited for LONG...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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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f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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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8 14:17:00

以下是引用mythicalelements33在2007-1-28 14:04:00的发言:

http://www.fwcc.org/FAQ.htm

How much does it cost ?
 

Somewhere between $15,000 and $20,000 for the complete adoption spread over the entire period of 12 - 18 months. However, about 1/2 of the cost is for the trip to China and the fees paid there

my previous boss did so. it took so much emotion and energy. it was extremely difficult and lots of uncertainty involved.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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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terc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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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8 14:18:00

以下是引用mythicalelements33在2007-1-28 14:04:00的发言:

http://www.fwcc.org/FAQ.htm

How much does it cost ?
 

Somewhere between $15,000 and $20,000 for the complete adoption spread over the entire period of 12 - 18 months. However, about 1/2 of the cost is for the trip to China and the fees paid there

还要准备很多很多的文件、证明。。。。。。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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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thicalelements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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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8 14:33:00

以下是引用Caffeine在2007-1-28 14:17:00的发言:

my previous boss did so. it took so much emotion and energy. it was extremely difficult and lots of uncertainty involved.

可能吧,  可能是我认识的美国朋友把过程说的太简单了

 不过七年的坚持, 没有情意在其中, 我觉得还是很难坚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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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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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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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8 18:39:00

以下是引用Caffeine在2007-1-27 21:34:00的发言:

心版很多mm说贺ws,可是我读完法庭文件,觉得这个人命也挺不好的。大家要使感兴趣我就把我从法庭文件看到的信息简略摘要一下。

http://www.tsc.state.tn.us/OPINIONS/TSC/PDF/071/AMHOPN.pdf

上面是原文。

下面是我在心版铁的。转过来:

1。

从法律上来讲他们确实该得到小孩子的监护权。

而且从先例来讲,美国法律一直是倾向于biological parents的。

记得很久以前,那个古巴小男孩偷渡到迈阿米亲戚处?最后尽管美国法律规定偷渡过来的古巴人自动就是进入asylum,法官还是判了小孩子回到古巴,他自己的biological father (他的母亲在偷渡的过程中去世了)。

2。其实故事从都看到尾,不管he多么的ws,他们夫妻倒是从头到尾没有放弃过对女儿抚养权的争取。至于他们又生了两个孩子,他们是天主教徒,应该有孩子就要生下来的吧?期间He还到乔治亚打工,然后又为了争夺抚养权放弃了工作回到家里。前前后后,他们其实付出了很多的。

3。网上有个mm总结了一下。我给补充了以下(蓝色的):


先说一句,很佩服mm追寻事实真相的精神!

mm看的应该是最近这次宣判的法律文件吧。我记得,以前有报道说,上次的审判结果之所以是Baker家赢了,原因是法庭基本没有采信贺家的证词。这次的审判看上去是用了很多贺家的证词的。也就是说,如果mm去看上次审判的法庭记录,可能会觉得上次Baker家赢了官司也是有道理的。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法庭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决定谁的证词可以被采用,谁的证词不被采用,从而根据这些证词作为判据来得到最后的结果呢?他们又怎么知道这些证词是否是真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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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