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是要付利息的。。。。。。。
lz嫁了个家庭负担重的男人,但是她不觉得她lg应该负这些责任,这才是问题之所在
应该是应该,不过这个男人是否应该嫁,就有不同的意见了。
这个楼主就是糊里糊涂嫁进去了以后,肚子大了才来考虑这个是否应该嫁的问题。
且不说妹妹嫁出去还要多少年。。。。。我真的觉得lz挺可怜的,没觉得她便宜占尽,一辈子都不能二人世界。。。。。。。。。连出去旅游的钱估计都没有。。。。守着个大房子又有什么用。。。又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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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嫁她LG前就知道是这样的情况了吧,她自己既然选择嫁这个人就要承担结果啊。 公公不在,婆婆收入不高,而两个妹妹还在上学的阶段,这个男的帮补家庭是很应该的,他本来就是一个家累负担很重的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31 2:42:02编辑过]
可怜也不可怜,谁都没拿枪指着她脑袋要她嫁,这种情况婚前肯定知道的,为嘛婚前不想清楚?她到不需要担心两个小姑,人家说不定更加不乐意一起住呢,最大的问题就是婆婆这样的安排,肯定要在这房子里终老了。
且不说妹妹嫁出去还要多少年。。。。。我真的觉得lz挺可怜的,没觉得她便宜占尽,一辈子都不能二人世界。。。。。。。。。连出去旅游的钱估计都没有。。。。守着个大房子又有什么用。。。又不能卖。。。。
然后等妹妹嫁出去婚前些她老公名的房子就成了他们两个的了,真是便宜占尽
你搞错了吧,就算妹妹都嫁出去了,也并不代表着这房子就是他们两个的了。。。。只要妹妹根据法律对这个房子有所有权,这个房子就不可能完全是他们两个的了。。。。如果是法律规定的,那么谁也没什么好吵的,也不存在谁占便宜,谁吃亏。。。妹妹们就算再怎么主张权利,也只能对婚前那20万主张。。。
如果不想这房子“便宜”嫂子,只好让哥哥永远不结婚了。。。
且不说妹妹嫁出去还要多少年。。。。。我真的觉得lz挺可怜的,没觉得她便宜占尽,一辈子都不能二人世界。。。。。。。。。连出去旅游的钱估计都没有。。。。守着个大房子又有什么用。。。又不能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31 2:37:50编辑过]
没看见儿子媳妇承担她们娘仨其它生活费啊,比如女孩买衣服买包包什么的。。。
她没有说要3000都拿出来吧。。。。买菜似乎也不是全部包了。。。。而且她娘仨也不仅仅是吃饭,不也有别的花销吗,先不管这花销有多大,现在儿子媳妇在承担她们娘仨的这部分花销是事实
比如他们两要买房,还真的不是想卖就能卖的。这种房子最讨厌了,其实只有个部分的使用权,那个产权是分割不清的,交易决定要通过很多人的意见,实际上不比租房好多少。真的等到全部是自己的,要熬好几十年。
你搞错了吧,就算妹妹都嫁出去了,也并不代表着这房子就是他们两个的了。。。。只要妹妹根据法律对这个房子有所有权,这个房子就不可能完全是他们两个的了。。。。如果是法律规定的,那么谁也没什么好吵的,也不存在谁占便宜,谁吃亏。。。妹妹们就算再怎么主张权利,也只能对婚前那20万主张。。。
如果不想这房子“便宜”嫂子,只好让哥哥永远不结婚了。。。
不过你前面说在美国,父母也都是第一继承人,那我可没听说过。。。
NY也是美国的一个州啊,每个州的法律本来就是都不一样,但至少说明了在美国,不是绝对地只有surviving spouse gets everything, 子女和配偶一样属于第一继承人。。。
什么叫cover两个妹妹的部分?如果说是房租,我觉得不应该。如果说是其他生活费,那也不是必须的。
妈妈那20万给儿子首付了,现在存钱以后给自己养老,给女儿置办点嫁妆呗。按她3000刀一个月的工资,在有生之年要攒40万给两个女儿是不可能的。所以她还是给儿子给的多。
美国好像没有法律说父母必须给每个孩子数额相等的财产作为礼物吧。。。。。如果没有儿子承担房贷,这个妈妈拿着这20万,也还是住不上这房子啊。。。。所以他们在这房子上的利益是相辅相成的,儿子媳妇并不是只享受而不付出。。。如果妹妹们当时有贷款能力,也许房子还不一定只写儿子的名字。。。。而且这20万里面,如果有妹妹们的利益所在,并没有因为房子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而消失或损失,这20万还在那里,而且因为儿子承担下来了这房贷的责任,所以才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这20万不受损失。。。。
没有算房租,说得就是生活费,为什么不是必须的呢?有任何理由吗?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不是sibling的责任啊。。。。如果父母都不是必须要养女儿,哥嫂就必须要养妹妹吗?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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