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32楼 CuminLamb 的帖子
是天主教徒. 她算是天主教徒中的"开明派"吧? 政治立场也比较左, 所以支持堕胎.
我对谈话所能达到solution的可能性感觉非常渺茫, 有的天主教徒为了不破婚前性行为的戒就搞oral sex, bj, 或用手, 在我看来完全自欺欺人, 还不如直接破戒呵. 况且目前这些说到底算是我的问题... 把问题一股脑丢给她也不太好..呔
我看你这么说,更加concern 的是你有正常需求,都不敢和她摊牌明面上说。我也是基督徒,我的闺蜜还是摩门教的,我之前对婚前sex有concern的时候,是我闺蜜跟我说,教义千千万,不可能每条都遵守。我们的身体也不受一句经文控制。所以我表示,基督教不背这个锅。
我反对婚前性行为是因为我有意维护性的神秘感和神圣感。如果随便一个人便可以上床,做爱就像充饥一样了。大脑是最大的性器官。我有好朋友可以随便和任何人上床,我从道德或者宗教层面,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都是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
我自己的解决方案是订婚。订婚之后上床。这样我能接受,男方也觉得挺好。
认定了对方, 早一点体会百分百灵肉合一的美好不好吗?何苦把美好的青春浪费在苦苦等待之中。
当然, 如果你并不确定对方是你想要的伴侣的话, 那便是本末倒置了
weee21 发表于 2024-06-03 15:11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想起了聖經中的一個概念:摘自哥林多前書 第7章:8-13
「
8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
經文reference link:https://cnbible.com/cuvmpt/1_corinthians/7.htm
婚姻只是一张纸, 你们都没有多少资本, 为什么不给她,这样你就可以有权利做爱了
jwc123 发表于 2024-06-0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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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樓主的女友不是基督徒的話,我也不會加以下的 後果推論:
有許多基督徒對婚姻並非只是一指婚姻書那麼簡單。對於不少基督徒而言,婚前性行為 不行,離婚也絕非一個選擇。只有死才能解除婚姻關係的約束。如果與有這個價值觀差距的人 經營一段婚姻關係的話 猶如身邊有個「地雷」或「炸彈」,不知何時被這種差距 害得 精神折磨到粉身碎骨噢!
這種思維的來由之一 but not limit to 以下的經文:
聖經馬太福音 19章6節 耶穌基督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婚姻是一個約。」
所以,如果樓主選擇快速成婚的話,請先了解其女友對於 一紙婚姻書 所持的觀點,即使現在的她或會如此看,但只要一日她依然是基督徒,就有機會她某日會因 心意更新而變化,改變觀點 按照她當時如何閱讀理解聖經話語了。
還有 聖經 哥林多前書 7章 25-35節,使徒保羅的書信有這麼說 (童身 是指 陰莖沒有入過陰道 的 處男處女):
「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做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侍主,沒有分心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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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天主教徒. 她算是天主教徒中的"开明派"吧? 政治立场也比较左, 所以支持堕胎.
我对谈话所能达到solution的可能性感觉非常渺茫, 有的天主教徒为了不破婚前性行为的戒就搞oral sex, bj, 或用手, 在我看来完全自欺欺人, 还不如直接破戒呵. 况且目前这些说到底算是我的问题... 把问题一股脑丢给她也不太好..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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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個人對聖經的閱讀理解而言,我能理解 選擇此種親密行為的基督徒 並非 自欺欺人。有不少基督徒的閱讀理解是 婚前信行為是以 陰莖入陰道 此event的發生為界定。
也有些基督徒的閱讀理解為 連擁抱也算是婚前性行為。兩個極之間有許多灰色地帶,好比 自閉症 是一個spectrum。
說到一紙婚姻書的理解,按我個人對聖經的閱讀理解而言,神所撮合的婚姻 不在於 人文社會中政府所發的法律有效用的 婚姻紙。而在於有沒有 陰莖進入陰道 發生自然懷孕要發生的事情。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觀點取向,並不代表 樓主的女友 或 任何讀者也如此觀點取向。
當然,樓主在評估 這位女友的思維 與樓主的思維 在婚姻生活中 的 compactibility 上,還是需要 知道 這位女友對聖經話語的閱讀理解觀點取向如何 是會直接影響她的價值觀,她所持的做人原則 繼而影響她所做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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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主在第二頁裏問我的 兩段婚姻的事情。
我第一任丈夫(在此版簡稱 他為 「我前夫」) 和我 都是青少年時期就立志跟隨主耶穌的基督徒(沒有「宗教」夾在中間的)「基督徒」。我兩組織的家庭是以基督為元首,為帶領者 的 基督之家。 我兩都不會吃神的醋。我兩在擇偶的條件上的要求:配偶必須 愛神過於愛ta自己 必須愛神過於愛配偶的我。
我第二任丈夫 (在此版簡稱 他為 「我先生」),雖然他是無神論者,但由於有閱讀聖經還有天主教的背景。以他對聖經話語的閱讀理解,他在未選擇追我之前已知道 我必定一生一世擺我的神在首位。"Though None Go With Me, Still I Will Follow. I have decided to follow Jesus. No turning back". 他的評估,他盡其為只能在我心裏爭取到第四位。他的看法:我的第二位是食物,第三位是子女,第四位才輪到他。當然,我認為我自己 除了第一位是真的。第二位永遠是 flexible,給當時就我資源能力效率所最能幫助到的 poor and needy 成為我的第二位。
"大脑是最大的性器官", 这句话说的有意思!
你的"订婚"方案, 似乎也很合理.
很有意思的是, 所谓"欲火攻心"居然只有在我个人独处时才最为明显?!
最近和女朋友出去约会, 心中居然一点相关的想法都没有, 这些杂乱的想法反而是在分别后才涌进脑海中的...
我常常觉得她作为基督徒和我结婚似乎对她很不公平, 耶稣基督认为丈夫和妻子但凡结合, 若无巨大的过失, 双方就不能互相离弃永为一体. 但这个restriction only applies to her?! 作为无神论者, 对我来说离婚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东西, 并且民事离婚就已经足够了. 万一我们结婚后, 我哪天变心了要离婚, 对她也是极为不利...
看来以前读圣经对圣经的理解实在是半吊子呀哈哈. 我以为是只要"产生淫欲的念头, 而非出于爱的缘故"的行为就算是sin..
"吃神的醋" 这句话说的好好笑哈哈. 你配偶真是很开明的!
离婚你就先不要考虑了,人是会变的。天主教徒离婚的也不少。每个人都会忠于自己的内心和价值观,管不了别人太多。楼上说的对,你不敢和她表露自己的生理需求的确值得探究。当然对于一个性体验不多的人来说,不太敢触碰这个话题是自然的。你可以尝试把性就看作吃饭睡觉,或者做运动,既然两个人相爱就应该可以无话不谈,你在和她分开之后感到“欲火攻心”,这就是体现出了你的需求啊,不被满足就是会有各种想法涌出来。“我反对婚前性行为是因为我有意维护性的神秘感和神圣感”,这一点我非常同意,但是也有人是及时享乐派的,为了避免错配,结婚之前真的是要沟通好。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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