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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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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k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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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5:23:00

  李可很怕自己的心脏被挤破了,她悄悄出了门,爬到房顶上,迎风站着,她很想大喊大叫几声,可她刚刚向天空中举起双手,还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杜翰就从后面抱住了她,杜翰说,可可你要干什么?杜翰双手在发抖,他的声音也在发抖。他用发抖的双手紧紧地抱着李可,他的半个脸紧贴着李可的耳朵,他脸上的泪水打湿了李可的耳朵,流到了李可的脖子上。杜翰的眼泪是热。李可软在杜翰的怀里,流了一脸的泪。

  夜晚的风变得凉快了一些,流过泪之后,李可觉得心里松动了一些,不再那么拥挤了,风吹到眼睛上,也有了一点儿清凉。  

  过了一段时间,李可被调出栏目,到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研究室,负责编辑一个有关电视研究的内部刊物,一个季度一期。主任对李可的调动,做出了非常富有人情味的解释。在主任的大办公室里,主任特意从办公桌后面走出来,给李可倒了一杯纯净水,主任挨着李可坐在白色的真皮沙发上,主任说,李可啊,不要有什么想法,说实在的,你工作能力是有目共睹的,我真舍不得放你走。但是,你也不小了,当然,跟我比,你还是小年轻。哈哈,但是,一线的活,还是让年轻人去跑嘛,年龄大了,做栏目太辛苦了嘛,现在强调人性化管理,以人为本嘛。你的大律师早就抱怨我了,说我让你忙得连生孩子的时间都没有。这个罪我可担不起哦,哈哈。从来都是惜字如金的主任,一下子说出这么多话。李可茫然地看着主任,主任白胖的脸上,堆满了肥腻腻的笑容。李可的内脏,立马翻腾起来,李可点着头,退出了主任的办公室,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张开嘴,就会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

  回到家里,李可试图想让杜翰明白,她的工作调动,跟她做的杀人案节目,有一些奇怪的关系,她对节目的立场发生了改变,跟节目预设的立场不一样,而且,由于她的节目没有按照要求做出来,彭洋父亲的广告也泡了汤。但是,杜翰对李可工作的调动,表现得欢欣鼓舞。杜翰说,他早就希望李可调出栏目了。清闲下来,正好可以生孩子,他们两个什么都不缺,就缺个孩子了。李可突然从杜翰发胖的脸上,看见一堆肥腻腻的笑容,李可赶紧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从栏目下来之后,李可的工作很轻松,她一下子感觉到时间的漫长,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喝茶,喝得人都像茶叶一样漂浮起来了。李可干脆请了假,去忙搬家的事情。她主动承担了所有搬家的工作,一点儿都不要杜翰插手,杜翰也就放手让李可去折腾了。李可必须让自己忙着,她不能闲下来,她为了一件小摆设,可以顶着大太阳去商场里换上三次,她不觉得累。她每天折腾完睡到床上,总是能够很快就睡着,甚至还打起呼噜来。李可搬了一个月的家,她的脸,晒得又黑又瘦。

  李可和杜翰搬进了新房子。在新房子里,他们的每一次做爱,都很完美。自从搬进新房子,杜翰已经完全克服了在李可面前紧张的感觉,李可的美,不再让杜翰感到紧张,相反的,它激起杜翰一次次征服的欲望。结婚五年之后,李可和杜翰迎来了身体的春天,他们的身体和欲望,像春天的花草,汁液饱满,生机勃勃。开放得艳丽无比。  

  豆蔻的名字,渐渐像沙子一样,沉到了记忆的水底。

  要不是李可的小学同学找上门来,豆蔻的名字,可能会一直沉在记忆的水底,成为被遗忘的沙子。李可的小学同学叫王丽。王丽看上去很憔悴,脸上的皮肤又干又皱,完全没有任何保养的迹象。跟李可说话的时候,王丽一直用舌头舔着干裂的嘴唇。李可还记得王丽,是因为李可对声音的记忆。王丽的外表改变很厉害,但是声音,还是像小女孩时候一样,又细又嫩还有点儿怯生生的。王丽的声音,一下子唤起了李可小时候的记忆。小时候的记忆,总是像水草一样,一旦从水底抬起头,就能把人的五脏六腑紧紧缠住。

  王丽的样子,一看就是处境不好的,李可以为王丽一定是下岗了,来让她帮助找工作什么的,李可没等王丽开口,就已经在心里答应了。帮王丽找一个挣钱不多的工作,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但是,王丽一个字没有谈自己的处境,她一开口就问,你还记得豆蔻吗?

  李可愣了几秒钟。豆蔻的名字从王丽的嘴里跳出来,像一颗充满力量的沙子,打在李可的眼睛上,李可的眼睛,突然涌出了泪水。

  后来,她就跟着王丽去看了豆蔻,王丽跟豆蔻是邻居。豆蔻的样子,让李可心跳加速到颤抖的程度。豆蔻瘦得只剩下一张皮包裹着不太结实的骨头了。豆蔻的眼睛,大得仿佛占据了脸上的三分之一,而且深深地陷落在眉骨的下面,要不是眼球在动,李可会以为自己看到的是一个骷髅。

  王丽说,豆蔻的医疗费用,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豆蔻的父母已经竭尽全力了,就连邻居们也都竭尽全力了。豆蔻是个好女孩,学习又好,人又懂事,一条街的人都喜欢她,他们都为豆蔻捐了好几次钱了,靠捐的那点儿钱,解决不了问题。但是大家都没有办法了。王丽用热切的眼睛看着李可说,她知道李可的老公是大律师,想请李可帮着问一下,像豆蔻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向彭洋的父母争取一定的赔偿,豆蔻完全是被彭洋杀人吓成这样的……

  李可没等王丽把话说完,就一个劲儿点头。李可说,豆蔻的情况,应该可以,她也是受害者之一嘛,而且完全是无辜的。王丽的眼睛马上亮了起来,她抓着李可的手说,太好了,我就说应该有办法嘛,李可,你是我们那班同学里最有出息的,我就说找你没有错的,你老公是著名的律师,我都不好问他的收费标准,问了,也拿不出的,可我知道,他要是能帮豆蔻打这个官司……李可没等王丽把话说完,就赶紧对王丽说,可以的,就让杜翰打法律援助,不收钱,反正他每年都有法律援助的任务。王丽的眼睛红了,她使劲儿摇着李可的手说,太好了!李可,你救了豆蔻一家了。我得赶紧回去告诉他们去。李可信心十足地对王丽说:“放心吧!我会叫杜翰尽快进入法律程序。李可看着王丽用手狠狠地擦了一把流到脸上的眼泪,转身走了。

  李可对杜翰接手豆蔻的案子是有足够信心的。李可尽管从来不过问杜翰工作上的事情,但她以为自己是了解杜翰的。一想到妞妞的案子,还有在那个案子上,杜翰从头到尾都在流泪的样子,李可就在心里,生出对杜翰的信赖。

  跟王丽分手之后,李可回到了家里,她泡了竹叶青茶,等着杜翰回家。杜翰接到李可的电话后,干脆把晚上的应酬推掉,早早地回到了家里。杜翰以前只喜欢喝花茶,结婚之后,李可培养了他喝绿茶的习惯。他们在城西的房子,有一面临河的大窗户,窗户外面,是著名的锦水河。锦水河这一段的岸边,是一大片芙蓉花,芙蓉花在风中摇曳生姿,芙蓉树下的行人,个个都显出悠闲享乐的姿态。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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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k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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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5:24:00

李可和杜翰坐在落地窗下喝茶的时候,正是黄昏,夕阳把窗外的风景染成了金色。落地窗外的黄昏,看上去像一块华丽的丝绸。这一块华丽的丝绸,在微风中轻轻颤抖着,将快乐的涟漪扩散到每一个人的心里。但是,此时此刻在李可的眼里,这一块金色的华丽的丝绸上,有了一块灰色的粗布补丁,这样一块补丁打在丝绸上,比丝绸还要刺目。

  这一块刺目的补丁,就是豆蔻,要是没有重新见到豆蔻,李可的心,一定会在这样的黄昏,轻盈地飞翔,她心里的快乐,一定是比涟漪更壮阔的波浪。

  李可把目光从河边收了回来,她想说话的时候,突然觉得嗓子发紧,她端起矮茶几上的绿茶,喝了一口,温热的绿茶滋润了李可的嗓子。李可放下杯子开始说话的时候,嗓子舒展开了,她的声音水淋淋的。李可觉得自己对豆蔻处境的描述,完全有打动杜翰的力量,就像杜翰的眼泪有打动她的力量一样。而且,一想起杜翰的眼泪,李可的心就变得格外柔软。

  但是,听完李可的话,杜翰并没有像李可预先想过的那样扑上来,把她拥到怀里,然后豪情满怀地说:“亲爱的,你放心吧!豆蔻的事情,就交给我了!

  杜翰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他好像没有听到李可的话一样,他的眉头锁得紧紧的。李可把手从矮茶几上伸过去,碰了碰杜翰紧紧锁着的眉头。杜翰的头往后仰了一下,躲开了李可的手。李可有点儿生气地说:“想什么呀?回答我的问题很困难吗?

  “亲爱的,我在想,怎么跟你说,你才能理解我。其实我们结婚的时候,是定过一个原则的,彼此不插手对方的工作。亲爱的,这个原则我们一直都遵守得很好,让我们继续遵守下去,好吗?”隔着矮茶几,杜翰把李可的手握在手里,他一根一根数着李可的手指头,李可的手指头又长又有韧性,杜翰忍不住把李可的手指头举到嘴边,轻轻地吻了吻。

  “你这是什么意思?”李可收回自己的手时用力过猛,碰到了矮茶几上。

  “亲爱的,官司的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这个案子,看起来简单,其实相当复杂,你知道彭洋父母和汪洋父母的水有多深吗?你不要管什么豆蔻不豆蔻的了。世上的豆蔻,不是律师能够救得过来的。你现在的任务,是养好身体,然后,咱们生一个孩子。咱们家什么都不缺,就缺一个活泼乱跳的孩子了。”杜翰的声音软绵绵的,他的话说得明明白白,但是,他说了第一遍,李可没有听懂,她睁大眼睛看着杜翰,杜翰白胖的脸上有一点儿红晕,肥腻腻的笑容开放得像一朵厚实的鸡冠花。

  “你的意思是不接豆蔻的案子?”李可将黑白分明的眼睛盯在杜翰的眼睛上。

  “亲爱的,我们不是救世主。”杜翰好像怕李可误会他的意思一样,尽量把说话的速度放得很慢。

  “不去做怎么知道结果呢?妞妞的案子比这个难多了,你都没有退缩过。”李可想到了妞妞的案子,她的眼睛顿时生动起来。

  “当初因为年轻气盛,不知道天高地厚,才接手了妞妞的官司,结果怎么样,打完官司,我在县里根本混不下去……”杜翰看着李可的眼睛,李可眼睛里面的黑眼球,好像停止了转动,杜翰及时把余下的话,咽了下去。

  “我答应王丽了。”李可继续看着杜翰的眼睛,杜翰的眼球在眼睛里面快速地转动着,像个万花筒一样,李可觉得有点发晕。

  “亲爱的,我不是不给你面子,有关我工作的事情,你就不应该擅自答应别人,我有我的工作安排,总之一句话,你不要插手我的工作,好吗?再说了,王丽不过是个小学同学嘛,平常也没有什么联系,你给她解释一下就可以了,要是不想解释,就不要见面嘛,咱们千万不能为了别人的事情,把咱们自己的生活搞糟了……”

  杜翰用了很多委婉的词汇,把他的意思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听上去很温和。

  “这不是面子的事情,也不是王丽的事情,这是豆蔻的事情,它是关系到一个女孩的命运的事情,如果我们不管,她就没有希望了,她还是个小女孩,花朵一样的生命,你想想妞妞,要是当初我们放弃了正义和责任,妞妞还可能像今天一样……”李可用手按着自己的太阳穴,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杜翰的声音又在她耳边响了起来。

  “可可,我觉得你的思维有问题了,我都跟你说很多次了,我们不是救世主,我们不过是两个普通人,我们谁也拯救不了别人!好了,这个问题不讨论了。”杜翰依然在笑,他的眼睛,被笑容挤得只剩一条小小的缝隙。

  李可明白再说什么也是白费劲儿了,杜翰根本不可能接这个案子了。李可眨了一下眼睛,在睁开的时候,她的眼睛突然黑了,好像黑眼球一下子长满了整个眼睛。她的眼睛还像刚才那样睁得大大的,但她完全看不到坐在对面的杜翰了。窗户外面金色丝绸一样的黄昏,也变成了一大块黑布。

  “亲爱的,你累吗?我请你去按摩好不好,有一家按摩中心,很不错的……”杜翰的声音还像原来一样软绵绵的。但是,李可的皮肤上起了一层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李可觉得寒意是从心里一点点渗到皮肤上来的。

  “亲爱的,你感觉好点儿吗?要不,我先做点儿吃的去。”杜翰伸手在李可的额头上抚摸了一下,李可仿佛被烫着一样躲开了。

  李可一直僵硬地坐在落地窗前,几分钟以后,她的黑眼球回到了正常的位置上,她的眼睛又能够看见窗外的风景了,窗外的黄昏,确实暗了下来,但还不是真正的黑夜,路灯已经亮了,路灯的光,让芙蓉树变得模糊起来,行走的人也有了影子。其实,城市是没有真正的黑夜的。

  杜翰已经进厨房里忙去了,烹调是杜翰的业余爱好。结婚之前,李可从来不知道杜翰会做饭。李可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女人,她被杜翰为妞妞流下的眼泪打动,然后就接受杜翰的追求,嫁给了杜翰。李可完全被杜翰的眼泪弄傻了,或者说,她把杜翰的眼泪当成了最重要的事情,而对其他的事情,一点儿都没有放在心上。结婚之前,她对杜翰的其他情况,基本不了解。直到领了结婚证,李可才知道,杜翰比自己还小两岁。

  刚结婚的时候,杜翰经常让李可请一些领导和朋友来家里吃饭,那时候,李可是锦城电视台法制栏目的著名主持人,李可跟锦城法律届方方面面的人都有交道,跟杜翰结婚前,李可从来没有把这些人往家里请过,李可对应酬的事情,是能推就推,李可跟朋友和领导的关系,基本上属于君子之交淡如水那种。李可不喜欢应酬,她信奉的是,把工作做好。但是,杜翰很热情,杜翰迫切希望进入李可的生活圈子,杜翰那时候刚从外县来到锦城,不认识什么人,妞妞的官司,在媒体上热闹了一阵,也就过去了。那个官司尽管为杜翰赢得了一些名气,但没有给他带来真正的利益。实际上,杜翰在县里连离婚官司都很难接到,他混不下去了才在李可的鼓励下来到了省城。李可当然清楚,杜翰作为一个无名之辈,如果没有方方面面的关系,仅凭一腔正义和热血,是很难成就什么事情的。不用杜翰说,李可也希望杜翰扩大社会交往的圈子,她不希望杜翰的一腔热血冷却在心头,她希望杜翰的热血能够发出更大的能量。

  李可很快就发现,杜翰非常善于跟她的朋友和领导打交道。杜翰不仅精于烹调,而且很善于制造气氛,精美的食物,杜翰及时制造出来的轻松快乐的气氛,李可的家宴总是安排得很成功。结婚没有多久,李可就开始听见别人夸奖杜翰,那些参加过李可家晚宴的人,没有不在李可面前夸奖杜翰的。后来,李可的朋友和领导,也都成了杜翰的朋友。李可倒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李可很高兴杜翰能够迅速融进自己的生活。潜意识里,女人总是希望男人比自己强大,好像爱上一个比自己强大的男人,更理直气壮一些。在这个问题上,李可也不能免俗,她当然不希望杜翰永远是一个接不到单的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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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k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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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5:25:00

杜翰没有辜负李可的期望,五年时间,杜翰从名不见经传的一名小律师,变成了锦城律师界的一个大腕级人物。刚结婚的时候,人家介绍杜翰,总说他是李可的先生,而现在,李可已经很习惯别人介绍她是杜翰的太太了。

  杜翰煮了李可最爱吃的绿豆百合汤,还用冰块冰上了。当杜翰微笑着把汤端过来的时候,李可站起来出去了。李可看都没有看杜翰一眼,侧身绕开了杜翰,径直走到门厅里,她穿鞋的时候,动作很僵硬,直直地蹲在地上,穿了好长时间才穿上,杜翰要不是手里装着绿豆百合汤,真想跑过去帮她把鞋穿上。李可关门的声音很轻,关上门之后,李可的脚步声,很重也很急,好像终于脱离了危险,迫不及待要逃离的样子。

  杜翰端着汤站在那儿,心里就有了一点儿委屈。他觉得,李可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心里不高兴,可以留在家里跟他吵架嘛。站起来就走,当他不存在一样,简直就是对他的蔑视。想到蔑视这个词,杜翰端汤的手抖了一下,碗里的汤洒出来一些,滴在杜翰的脚背上。杜翰的心里很不舒服,一股燃烧的气体在五脏六腑之间串来串去,五脏六腑都被烧伤了的感觉。杜翰甚至觉得有一股焦煳的味道,从嘴里冒了出来。杜翰仰着头,把玻璃碗里的冰镇绿豆百合汤全部喝了下去,那股燃烧的气体被浇灭了,五脏六腑却留下了烧伤的痕迹。

  杜翰觉得自己作为丈夫,不知道要比别人的丈夫好多少倍,结婚之后,他从没有背叛过李可。不管在外面如何成功,在李可面前,他一直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丈夫。作为一个成功的律师,难免经常在娱乐场所活动,当事人安排的都是最新潮的玩儿法,有时候,根本拒绝不掉。但杜翰从来没有过分,他心里是真的爱李可,再漂亮年轻的小姐,都入不了他的眼。杜翰在圈子里的洁身自好,是出了名的。在两个人的婚姻生活中,杜翰做到了男人最难做到的一点,身体的忠实。这是大节,小节方面,杜翰总是像公主一样宠着李可,从来没有跟李可说过一个“不”字。杜翰想起刚结婚的时候,他妈曾经跟他说,女人不能太宠,宠得比天还大了,看你怎么办?杜翰一直对他*的说法不以为然,他觉得他妈不过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女人。现在看来,婚姻中的智慧,有没有文化是次要的。他*的话,确实很有道理,他真的把李可宠坏了,这么大一点儿事情,李可就表现得这么激烈,完全没有考虑过他的感受。李可的任性,已经到了忍受起来很困难的地步了。不就是一个面子问题吗,好像李可的面子就是面子,杜翰的面子就不是面子了?再说了,李可根本就不该答应她那个什么小学同学,栽面子也是因为李可自己考虑问题不成熟嘛。

  李可不知道杜翰在屋子里翻肠倒肚,她管不了杜翰的感觉了,她不能再看杜翰的笑,那肥腻腻的笑,仿佛堵到她嗓子里的一块肥肉,她想吐,要不马上离开,她会把内脏都吐出来。

  出了家门,李可一路狂奔到了街上。走到街上,李可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地方去。父母那儿,已经不能去了,自从杜翰送了李可的妈妈一张健身房的会员卡,李可的妈妈就迷上了减肥瑜珈,并且结交了一帮练瑜珈的朋友。李可妈妈的身材,确实苗条了不少,而且气色红润,人人都夸她年轻。李可的妈妈得了瑜珈的好处,逢人就夸杜翰。李可的爸爸也一样,自从得了杜翰送的哈苏照相机之后,已经听不得李可投诉杜翰了。刚结婚的时候,李可的爸爸总是对杜翰说,你可不能欺负我的女儿,你要是让可可伤心,别看你是律师,我照样会让你滚回老家去,在你那个小县城里待一辈子。杜翰当然是毕恭毕敬的,赶紧笑着说,放心吧,我怎么会欺负可可呢,我心疼还来不及呢。能娶可可,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自从玩儿上杜翰送的哈苏,李可爸爸的话就变成对李可说了。可可,你不要老是欺负杜翰,人家杜翰家里家外的,不容易。你也不小了,该懂事了,不要老是那么任性。你要是欺负杜翰,我可不答应。李可爸爸的话,让李可心里觉得很别扭,她也说不上来爸爸有什么地方不对,但就是觉得别扭。杜翰的样子倒没改变,依然是毕恭毕敬的,听完李可爸爸的话,赶紧笑眯眯地说,可可没有欺负我,我还老怕委屈了可可呢,爸爸你放心,到什么时候,我都不会忘记一点,能娶可可,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杜翰的话,让李可爸爸的脸,放出红彤彤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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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k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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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5:26:00

  夜色中,高楼上闪烁的霓虹灯,街道上飞驰的车辆与人行道上匆匆的行人,都像一个杂乱无章的梦境。李可在一个梦境中奔跑着,她跑到街心花园的时候跑不动了,她在长椅上坐了下来,她像一个梦境的闯入者一样茫然失措地坐在那儿,在这个梦境中,唯一真实的,是李可的心跳声。她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呼吸也很急促,脑袋里却是空空的,像一张白纸。

  夜很深了,街道上的行人几乎没有了,车也稀稀落落的,街道在深夜的时候,变得空旷起来。李可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变得空旷起来,原来拥挤在一起的内脏,都各自飘浮到别处去了。   

  十一

  李可和杜翰的生活,重新恢复了平静。表面上,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他们两个,仍然是令人羡慕的一对,杜翰对李可的激情,丝毫没有因为那个黄昏而受到影响。但是,杜翰感觉到了李可的变化,李可在他的怀里,不再是一条游动的鱼,李可像冻硬了的鱼一样,浑身僵硬,还向外伸着尖利的刺。杜翰的身体,重新回到了失败的记忆中。只是,这一次,杜翰好像不太在乎了,他放弃了努力。他还记得李可对他说过的话,他也知道自己的眼泪对李可有什么样的作用。但是,他再也不想流泪了。有一次客户安排他活动的时候,他喝了一点儿酒,借着酒的力量,跟一个小姐睡了。那个小姐很年轻,很疯狂。在床上大呼小叫的,杜翰对小姐的疯狂表现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小姐对他的表现大概也不满意,但小姐表现得很满意的样子,好像杜翰是天下第一猛男一样。杜翰觉得跟小姐睡觉,没有多少乐趣,那些小姐,根本不需要你征服,她们很会假装。杜翰为此郁闷了几天。毕竟是做贼心虚,杜翰好几天都不敢看李可,担惊受怕地过了几天,李可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十二 

  校园血案的血迹早已经陈旧了。这个血案,成了李可记忆里的一堆障碍物,李可每一次都要花力气绕开它才能继续走路。可有人偏偏不让李可绕过去。不仅不让李可绕过去,还把障碍物搬到李可的面前,打开来,露出一堆血淋淋的东西说,你看吧,你躲不开!

  李可是快下班的时候接到杨威电话的,杨威的电话是打到李可办公室的。杨威在电话里说,李可吗?我是杨威,我们能不能见一面?李可有一点儿愣住了,分手之后,李可和杨威从来没有见过面,杜翰倒是经常都能见到杨威,每一次见到杨威之后,杜翰都要沉默好几天,李可早就把杨威放下了,女人一旦不爱一个男人了,这个男人的一切都跟她没有关系了。杜翰却没有放下包袱,杨威一直是一块硌在杜翰心上的石头。

  李可不知道杨威找自己什么事情,她现在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她说,什么事,就在电话里说吧。杨威说,电话里说不清楚,你到静心茶楼吧,我等你。杨威说完就挂了电话。李可放下电话,在办公室坐了一会儿,然后决定到茶楼去跟杨威见面。

  进了茶楼李可才发现,这个茶楼,正是自己跟杨成分手的地方。当初分手的时候,茶楼刚刚开张,竹桌子竹椅子散发出竹子的清香。现在,茶楼旧了,竹椅子坐上去吱吱作响。李可站在那儿,有一点儿恍惚。杨威已经到了,他从远处的一张椅子上站起来,冲李可挥舞着双手。李可走过去,杨威赶紧替她拉开椅子。李可坐下来。

  “可儿,你怎么还那么年轻啊?这些年还好吧?”李可的眼睛适应了茶馆里幽暗的光线,她终于清楚地看到了坐在对面的杨威,杨威胖了,眼睛变小了,笑起来还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

  “有什么事你直说。”李可没有一点儿想跟杨威叙旧的心情,她尽管不知道杨威找她干什么,但她清楚杨威找她也不是为了叙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7 23:17: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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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5:27:00

  “脾气还是那么急?你先生的脾气一定很好,要不然还真的受不了你。不过,他在你面前一定没脾气,要不是你把他从土堆堆里面刨出来,哪儿轮得到他闪光发亮啊。”杨威在手里把玩儿着一只烟斗,说话的声音慢吞吞的,他一点儿都不着急,但是,说着说着,心里还是忍不住翻起一股酸水来。

  李可站起来往外走。杨威隔着桌子拉住了李可。杨威说:“好好好,我不说废话,你坐下,我们谈正事。”李可转身坐下来,李可觉得嗓子很干,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水很烫,她没有喝出什么茶味。她把茶杯放下,然后直直地看着杨威说:“说吧!

  这个女人还是老样子,岁月仿佛没有在她身上刻下痕迹,她的眼睛黑白分明,清亮见底,重新见到她的一瞬间,杨威觉得自己的骨头缝里钻进了一股寒风,刺着骨头。这个女人给了自己彻头彻尾失败的记忆。这些年,不管自己跟多少女人睡过觉,始终没有办法忘记眼前这个女人,这个女人经常在黑暗中浮现在他的眼前,像一朵夏日的荷花,在黑夜里清凉幽香。杨威叹了一口气,然后在椅子上正了正自己的身体,他一动,椅子发出吱嘎的响声。

  杨威说:“你的小学同学王丽找过我了,我跟她去看过豆蔻,我知道你很关心豆蔻,所以今天约你出来,想问问你的态度。”

  豆蔻的名字好像两粒烧红了的沙子,从杨威的嘴里跳出来,落进了李可的眼睛里,李可感觉到自己的眼睛被烫起了一层烟雾,她甚至闻到了一股焦煳味。李可用双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好半天,她才把手拿开。杨威还坐在对面的椅子上,但李可看不清楚他的表情,杨威在她的眼睛里,像一个影子一样。她只听得见杨威的声音,杨威的声音像隔着很远的距离传过来的一样。

  “可儿你怎么啦?你不舒服吗?”李可的眼睛湿湿的,起了雾一样,杨威的心跳得快起来,他很想把李可搂过来,把她揉碎在自己的怀里。

  “我没事!”李可尽量将眼睛睁大,然后对着杨威,她不想让杨威感觉到任何异样。

  杨威隔着桌子都能感觉到李可的骄傲,这种骄傲,让李可的目光冒着寒冷的气息。杨威的心跳猛地停顿了一下,他觉得很不舒服,妈的,这个女人,凭什么这么骄傲!杨威笑起来,这一次,是冷笑。

  李可闭了一下眼睛,把杨威的冷笑挡在眼睛外面,然后,平静地说:“杨律师,接什么案子是你的事情,没事的话,我走了。”

  李可的态度让杨威很愤怒,他把冷笑变成声音从嘴巴里放了出来,像放了一群鸽子一样,扑棱扑棱一阵乱飞。

  “可儿,我看错你了,我还以为你真的不会改变,没想到你也变了,你变得贤惠了,知道跟老公团结一心了。”跟杨威的冷笑声一起飞舞的,还有杨威尖厉的声音。

  杨威的声音阻止了李可,她重新坐了下来。她看着杨威说:“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李可的脸上充满迷惑,她不像是装的,再老到的人也装不出这种表情。杨威明白了,李可确实什么都不知道。杨威的内心郁积着一股恶气,他终于找到一个突破口了。

  “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连你的先生代理了彭洋的案子你都不知道?”杨威故意说得轻描淡写的,他知道这件事在李可那儿,一定是一个重磅炸弹,炸得李可血肉横飞。他很想看见李可在他的面前倒下来。李可倒下去,他才能站起来。

  李可确实听见自己心脏爆炸的巨大响声,但她在脚上用了力,她把自己死死定在椅子上,而且用双手扶着桌子,不让身体晃动。她好像看透了杨威的心思一样,她甚至还微笑了一下。

  “我们真是天生的对手,我想知道,你这一次会支持谁?”杨威的脸上看起来很平静,但他心里早已经暗流涌动了。

  “没有别的事情吗?”李可的声音很正常,像她主持节目一样,字正腔圆。

  “没有了。你当真没事吗?”杨威没有看到预想中的一幕,他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他眯着眼睛,牢牢地盯着李可的脸,这个女人,真的让他看不透。

  “没事我就走了!”李可站起来,她站得很直,她把全身的力量集中到右腿上,右腿迈出去,然后,左腿也跟着迈了出去。

  杨威抢到李可跟前,他握着李可的手说:“急什么,我送你!”李可的手,冰得像大理石一样。杨威很想把她拥进怀里,用自己的体温把她暖和过来。但李可抽出了自己的手,一步一步走到门口去了。

  “我等你的决定,你要是支持我,我就接豆蔻的案子。”杨威冲着李可的背影大声地喊了一句,尽管声音很大,杨威却怀疑李可什么都没有听见。杨威站在那儿,看着李可的背影,李可走路的姿势很奇怪,她的腿好像没有一点儿弹性,她像一个机器人一样走出了杨威的目光。  

  十三  

  杜翰居然代理了彭洋的案子!

  李可不能思考,她的脑袋停止了运动。她的身体只剩下两条腿还能动,李可一直在街上走着,她的两条腿好像不是自己的,它们独立出去了,像上了发条的机器一样,停不下来了。李可的眼睛看不清楚街道上的景物,街上的人和景物都像影子一样移动着,李可仿佛是一出皮影戏里的人物。

  半夜的时候,李可走到他们住的小区门口,杜翰站在小区门口张望着,杜翰手里举着手机。杜翰冲过来一把抱住李可。他说,你干什么去了,手机一直在响你都不接。

  李可看着杜翰,她好像不认识杜翰一样,她的眼神,是完全陌生的样子。杜翰这才看出李可的异常。杜翰把李可抱了回去,李可的身体,轻得没有重量一样。

  早晨,李可醒了,杜翰在早餐桌前等着李可,杜翰准备了早餐,完全是按照李可的口味准备的,鲜榨蔬菜汁和黄油面包,面包是欧洲老房子的法式面包。李可坐下来,她没有食欲。她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杜翰,杜翰的样子是清清楚楚的,她的视力恢复了。

  “你没事吧?昨天吓死我了,还以为你出什么意外了。”杜翰满脸都是笑。杜翰的脸胖了,笑起来有点儿费劲了。

  李可不想说话,她一动不动地看着杜翰。

  “我接了一个案子,彭洋的案子,我研究了他的材料,这个案子很有挑战性,对这个案子我有信心。只要能够把彭洋捞出来,彭洋父亲的半壁江山都是我们的了。”杜翰用两根白胖的手指在光洁的桌面上轻轻地敲击着,他每敲一下,李可的心就一紧。  

  “我不想知道你在干什么。”李可的嗓子发紧,声音听上去有点哑。她把桌子上的蔬菜汁端起来,仰着脖子,将蔬菜汁从嘴里灌了进去,蔬菜汁很凉,是用冰箱里的黄瓜榨的,凉气一直冲进胃里,李可的胃一阵痉挛,李可张着嘴巴喘气,把涌上来的呕吐艰难地压回到胃里,李可的表情,像是刚刚获救的溺水者一样。

  “亲爱的,我的事就是你的事,我们两个是一个整体。我需要你的帮助,要是没有你的帮助,我哪能有今天的成就。”杜翰一直微笑着。杜翰是从来不会对李可发火的,结婚六年,加上结婚之前谈恋爱的一年,李可认识杜翰已经七年了,李可觉得自己对杜翰这种克制能力的了解,完全可以用深入骨髓来形容。杜翰越是生气的时候,表面上就越是和颜悦色。

  “彭洋的精神鉴定是由陈语来做的,我跟陈语一直熟悉不起来,你也知道,我这是爱你爱得心胸都狭窄了。这样吧,你把陈语约出来,这件事情你跟陈语谈,你最了解陈语,有你出面,陈语一定肯配合。这也不是什么难事,彭洋的精神确实有问题,也不算为难陈语……”杜翰还在微笑,李可仿佛看见杜翰的内脏里充满一股黑色的气体,那股气体像台风一样把杜翰的内脏吹得东倒西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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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5:28:00

“不!!!”李可不知道自己的声音有多大,她听不见自己的喊声,她觉得自己用的力气,把肠胃都翻了一转。她看见杜翰从椅子上跳起来了。 

  “亲爱的,你不要这么任性好不好?你要什么条件尽管提,我保证无条件接受,事情成了,我佣金的百分之四十归你。我知道你不喜欢现在的工作,你还想回栏目去,没问题,我跟你们主任沟通一下,尽快让你回栏目去,还当主持人兼编导。”尽管杜翰的内脏像被台风吹倒的庄稼一样,杜翰的声音却是四平八稳的,绵软的带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话,像李可结婚以前喜欢玩儿的溜溜球一样,软软地溜到地上,碰到坚硬的地面,又软软地弹上来,每一下,都让李可的皮肤一紧。杜翰才说了几句话,李可的皮肤上已经起了密密的一层鸡皮小疙瘩。李可仿佛怕冷似的把双手抱在胸前。

  “你冷吗?”杜翰的眼睛看着李可紧紧皱在一起的眉头,眼睛的余光和李可的眼光碰到一起,李可仿佛被什么尖利的东西刺了一下,她赶紧摇了摇头,顺势把眼光偏离到杜翰的右肩膀上,看着杜翰瘦小的右耳朵。

  跟几年前相比,村翰的身体已经胖了两圈,杜翰的耳朵却依然瘦小,大概人的耳朵是不会跟着人一起发胖的。李可看着杜翰瘦小的耳朵,心里却在想着一个问题,杜翰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化的?这个问题,像一团理不清的乱麻,紧紧地缠绕着李可的内脏,李可有一种要窒息的感觉,李可深深地呼出一口气。

  “你没事吧?”杜翰绕到李可的背后,用肥厚的手掌轻轻拍着李可的后背,杜翰的手掌热乎乎的,手掌的皮肤有一点儿干燥。李可侧了一下身体,躲开了杜翰的手掌。

  李可说:“我没事。”李可的声音,带着一股寒冷的气息。但杜翰一点儿也不计较,杜翰微微笑了一下,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亲爱的,没事就好。不过,以后要注意点儿了,别老是吃什么减肥饮食,把肠胃吃坏了可不行,古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嘛。一个人是胖是瘦,根本不是减不减肥的问题,要胖的人,喝水都胖。再说啦,男人根本不喜欢瘦女人,所谓减肥,都是那些生产厂家为推销产品制造的消费概念嘛,你这样的聪明女人,怎么也会上当……杜翰的话像水一样滔滔不绝地从嘴里流出来。杜翰脸上的微笑,一直保持得恰到好处。柔软的声音,关爱的语气,亲切的微笑……杜翰的样子,像极了肥皂剧里的好丈夫,而且好得无可挑剔。但是,李可身上的鸡皮小疙瘩,一层一层地冒起来。李可眯着眼睛,努力想看清楚杜翰,她觉得,杜翰的皮肤底下,藏着另一个真实的杜翰,那个真实的杜翰,正咬牙切齿地瞪着李可,恨不得把李可撕碎了扔进垃圾桶里。李可眨了一下眼睛,就在眨眼睛的那一瞬间,李可仿佛看到杜翰从餐桌上扑了过来,杜翰的眼睛里喷着火,火花溅到李可的脸上,杜翰肥厚的双手掐住了李可的脖子,李可用双手捂住脸,尖叫了一声。杜翰的声音停顿了,突然出现的安静,让李可的脑子一片空白。李可站起来,杜翰随即从桌子的对面站了起来。  

  “你怎么了?是不是最近工作太累了,要不要休息一段时间?”杜翰把双手从桌子上面伸了过来,李可赶紧把手举到头上,装着整理了一下掉在耳边的头发。

  “我没事,我要去上班了。”李可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儿颤抖,但李可脸上的表情,已经恢复正常了。李可从衣橱里,找出一条披肩裹在身上,李可的身体在温暖的羊绒披肩里,重新变得柔软起来,李可站在镜子面前,踢了踢腿,小腿划了一条优美的弧线。 

  李可从卧室里出来的时候,发现杜翰站在门厅里,杜翰已经把李可的皮鞋从鞋柜里拿了出来,杜翰蹲在门厅里,手上把玩儿着李可的高跟鞋,李可刚走进门厅,杜翰肥厚的手就捉住了李可骨感的脚,李可咬着嘴唇,把一声尖叫咬碎在嘴里。杜翰把鞋套在李可脚上的时候,李可觉得,高跟鞋在杜翰的手里,像一件精致的刑具。

   李可坐在办公室里,仿佛要虚脱一样,手心冰凉,浑身的肌肉和骨头都在皮肤下面分崩离析。李可给自己泡了一杯浓茶,然后一杯又一杯地喝。李可的身体被滚烫的茶水浸润透了,皮肤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肌肉和骨头重新在皮肤里面整合到了一起。  

  李可捧着自己的脑袋,脑袋里面的细胞,全都在高速旋转,李可很想大叫一声,让脑袋里面的细胞停下来,但是办公室里还有别人,她不能叫,她只好像临死的鱼一样,张着嘴,大口喘息。

  大量新鲜空气涌进了李可的肺里,李可平静下来。她从电话机的来电查询里面翻出了杨威的电话号码,她的手痉挛了一下,然后坚决地按下了回拨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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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5:31:00

天亮就走人

薛 舒

一    

 

  余静书好不容易得了一个到大连出差的机会,大连离上海很远,在余静书的印象中,大连是一个与上海相差无几的大城市,在北方,这个城市的地位十分显赫,它代表着一个地区的发达程度,大连的特殊就在于,它在中国北方引领着城市现代化潮流。事实的确如此,余静书到大连去,就是为参加国家教育委员会为期一周的培训。 

  出差总是有许多好处和坏处,好处是可以顺带着观光休养,坏处是出差前,要把家里的一切都安排妥帖,儿子的衣食住行,老公的烟酒穿戴。余静书的老公陈彬是一家外企的白领,算是事业有成,家务事少管,每次赚了额外收入,便往余静书面前一扔:“老婆,今天又有红包了,收起来,去买漂亮衣服穿。”  

  陈彬把一沓人民币扔给余静书的时候,与大多数在外面赚了钱回家交给老婆的男人一样,带着一脸献媚的表情,好似给老婆一沓钱,便希望能换来余静书十二万分的感恩,于是便会对他更加支持更加拥戴。事实上,余静书通常并不领情,她多半会说:“你拿着自己用吧,我有钱。”  

  这句话说出来,表示着这一对夫妻的日子过得是十分相敬如宾的,但内里的意思却有些生分。尤其是最后三个字:我有钱。

  这就表明,这对夫妻之间的财务没有合并,你用你的,我用我的,互不干涉,即便是一个给另一个钱,也是要客气一番的。金钱的给予并不显得理所当然,那是当作礼物一样用来交涉、用来搞好和平团结的媒介。陈彬对余静书的客套已成习惯,他的老婆向来如此,不依赖男人,他也做不了她的港湾或者靠一靠的肩膀之类的东西。仅仅是这样一种状况:陈彬是余静书的家人,余静书是陈彬的家人,仅此而已。他们有两个孩子,一个十岁的儿子,另一个,是女儿,四岁。  

  大凡人们认为这种情形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这夫妇俩是海归,在外国生了两个孩子又回国了。另一种可能,就是这俩人以前分别结过婚,有了孩子,现在,他们俩是重组家庭,在上海常年生活的男女,只有再婚,才会拥有这样一大一小两个孩子。  

  事实的确如此,三年前,余静书与她的前任丈夫杨益离婚,原因很简单,杨益有外遇了。婚离得十分迅速快捷,也没有张扬宣布,更没有哭闹吵架,犹如余静书向来的个性,干练,直接。直到离婚半年后,有几位亲戚朋友见到余静书还会问:“杨益最近好吗?好久没见他了,代我向他问好哦。”

  余静书多半会笑笑答应,懒得解释,等到亲戚朋友从别处了解到他们已经离婚后,亲戚们才尴尬得不知怎么好了。再遇到余静书,便会躲着她,就怕照面时想起上次冒昧的问候,怕余静书责怪他们的无礼,也怕自己十分多余地进入一起无事生非的纠缠。遇到这样的情况,余静书便会主动上前招呼,笑脸对着人家,热情地与人家聊几句十分乏味的家长里短,以表示自己的不介意,同时,她也想以自己爽朗活泼的举动告诉人家:我过得很好,不必同情我,尽管是杨益出了问题,但离婚是我提出的。
   

  余静书有些掩耳盗铃,人们并不关心究竟是谁提出了离婚,人们只关心离婚本身以及离婚的原因,他们根本没有能力甚至没有兴趣去真的关心余静书的生活。那一年,余静书就用一辆自行车载着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去上学,然后自己去上班。下班时间一到,便奔跑到自行车库,飞驰到小学门口接儿子,然后,买菜做饭吃饭督促儿子的功课,夜深人静时,儿子睡下了,三室一厅的家里便寂静到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劳累一天,疲乏侵袭而来,但却没有睡意,只脚瘫手软地窝在沙发里,看着这个与过去没有任何变化的家,只是家里少了一个男主人。余静书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为了抹掉前夫的影子、忘记痛苦的回忆而丢弃男人用过的所有家什,包括男人的照片。余静书很理智、很冷静,一切对她有用的东西,她一概不丢,哪怕是杨益穿过的一件汗衫,他离开的时候没有带走,余静书想,这汗衫还很新,可以当睡衣穿。穿着杨益的汗衫在家里活动,衣衫上似乎还留有他的体味,人却走了,不再回来。这感觉多少是有点辛酸的,但余静书偏偏要逼着自己接受这种感觉,好似越能承受男人在家里无处不在的影子,越能表示她对男人的忽视与不在意。好在这个男人还算没有完全丢掉良心,他把房子留给了余静书,毕竟她要带着儿子生活。至于他,只身离家,寻求他的爱情去了。

  余静书心里就是这么默默地想的,只是在人前,她总是平静地分析:杨益很幼稚,至少他诚实,当他有外遇的时候,他做不到像别的男人那样“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他无法承受两个女人占有他的生活,这说明他还纯洁,所以,我决定,成全他。  

  余静书的分析显得十分理性,也似乎是在表示,她是理解杨益的。当陈彬听说余静书已经离婚并询问关心她的现状时,余静书就是这么向陈彬陈述她的离婚过程的。说这些话的时候,陈彬正坐在她面前玩弄着一支咖啡匙。陈彬是她的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到荷兰留学,学成回国后在一家外资企业当高层管理,属于高级白领,为鬼子干活,每月领着鬼子发给他的不菲的薪水,小日子过得既滋润又紧张。他有一个女儿,刚出生不久,那时候,他正当着一名幸福的新爸爸。新爸爸陈彬到余静书所在的小城,是因为一家企业邀请他开发一种节能产品。这次偶然的会面,让陈彬这个新当上爸爸的男人走上了偏离原来生活的轨道。那时候,余静书刚离婚半年。

  他们坐在蓝山咖啡馆,幽暗的空间,清悦微弱的小提琴旋律隐约可闻,桌上的瓷花瓶里插着一枝新鲜的郁金香。这环境,让余静书忽然产生一些浪漫的怀想,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用甚少的生活费去咖啡馆奢侈地泡上一夜,心里有些内疚,却充满了幸福感,然后吃一个月幸福的咸菜。

  她想起二十四岁的那个冬天,杨益第一次请她到红房子西餐厅吃饭。那一年,他们刚开始工作,他们从来没有到高档饭店消费过,更不要说西餐。热恋中的年轻男女决定要到红房子去吃西餐,仿佛是一个成人仪式,自己有了到饭馆吃饭的决定权,并且也有消费的能力,他们便是成年人了。结果,这一成人仪式花掉了他们半个月的工资,吃了一些很硬的面包,酸酸甜甜的菜,口味奇怪的奶酪和一尝就犯腻的奶油白脱。最后的结论是,西餐不好吃,还不如以前大学校门口的排档,酱爆螺丝、排骨年糕,奢侈一些的,买一只烧鸡,那是过节的时候吃的,或者父母给生活费的第一天,往后的一个月日子将会过得越来越惨淡。然而,红房子西餐厅的这一餐尽管价格昂贵,但高雅的环境和人们压低了嗓子说话的情形,还有吃饭时用的刀叉餐具闪烁着冰冷而清丽的银色光芒,这些都让余静书有恍若隔世的感觉。那时刻,她相信,她已经是一个成年女人了,她有权利谈恋爱、结婚,乃至做一切成年女人可以做的事情。成人仪式终于起了作用,就在这个星期的礼拜天,余静书让杨益提着水果补品去家里见了自己的父母,做了多时地下工作的新姑爷终于见了丈母娘。

  上海女孩子的父母大多没有重男轻女的封建观念,余静书的婚事办得甚至比她弟弟还要讲究。结婚前,女孩子的父母多半会挑剔一番,再感慨一番、幸福一番,然后开出种种条件,比如房子、车子,比如电器、存折。然后,便委委屈屈地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书上经常说的“那个幸运的臭小子”。

   知道杨益是否感觉到了自己的幸运,总之,日子过得也算平静,没有什么吵闹,发生矛盾的机会不多。余静书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人,杨益常常想,别的男人要忍受女人的唠叨,他不用。有一次坐出租车上班,杨益听到车里的电台正播放男性专题节目,主持人插播一个笑话,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诉苦:我太太要跟我离婚,她已经三个月没有和我说话了。另一个男人惊叹道:天啊,你太幸福了,到哪里去找这么安静的太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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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5:35:00

    杨益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样的幸福,他正好拥有。当然不致于像电台里的男人那么可怜,他和余静书不是一句话也不说,但多半说的是这样的话:

  “今天吃什么?

  “清炒苦瓜,冬笋虾米汤。”

  “哦,今天单位里有事儿吗?

  “老样子,上课下课,开会。”

  “儿子呢?

  “看电视呢,蜡笔小新。”

  “以后少让他看蜡笔小新,这是一个日本坏孩子,会学坏的。”

  “每个孩子都在看,你不让他看不行啊。”

  “吃饭了。”

  “好,吃饭。”

  生活就是这么过的,连饭菜都显得寡淡,很少有红烧肉辣子鱼之类的浓味菜肴,因为余静书做饭,多半以素菜为主。出租车司机笑着和杨益搭话:“做男人作孽,现在这个社会,还是做女人好。女人不愿意干家务,做饭洗衣服会加速她们的衰老;女人不愿意出去赚钱,赚钱是男人的事情;还有很多女人现在已经不愿意生孩子了,这女人不生孩子还能干什么?难道还要让男人生孩子?所以说,做男人苦啊!

  出租车司机叹苦经,杨益便笑得更加厉害了。笑完停下,杨益开始回忆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对照出租车司机的话,他发现,他还算是个男人,因为他不用干家务,回家就有现成的饭吃。可是他又感觉不到男人被尊捧的优越地位,在家里,他并不受宠。  

  平和而宁静的生活,这样挺好的,杨益总是这么告诉自己。直到出现了林卫卫。
 

  二
 

  余静书到达大连,飞机停下,打开手机,便有两个短信迅速跃出屏幕。其中一个是陈彬卡好了时间发来的,余静书一落地,陈彬的关照和问候就到了:“亲爱的老婆,一个人在外面要注意身体,吃好点,玩得开心点,家里的一切你放心,儿子我会带好的。”

  陈彬真是个好男人,自己的女儿归前妻抚养,他全心全意地把自己“嫁”给了余静书和她的儿子,从无怨言。当然,他也住进了过去属于余静书和杨益的房子,他自己的房子留给了他的前妻和女儿。余静书并未介意这些,相反,她总是想,陈彬实在是一个适合做生活伴侣的男人。

  较之多年前,上海女人衡量男人的标准已有所改变。过去,女人都爱找这样的男人:在厨房里玩弄锅碗瓢盆、进卫生间操作洗衣机,单位里别人有的他要有,别人没有的他也经常可以额外地有。如今,这已不是好男人应该具备的品质了。城市新好男人要事业有成、要会赚钱,更要有情趣、要浪漫、要会哄女人,做饭洗衣服算什么?不会做饭可以去饭馆吃,不会洗衣服可以送洗衣店。他要是想得到你,那他先要学会周末带你去金茂君悦八十八层旋转餐厅吃饭,还要在年假里带你去欧洲旅游,香港或者新马泰是不去的,那是农民去的地方,当然是发家致富了的农民。要是你过生日,或者你过三八妇女节、情人节、圣诞节,他都应该在送得起钻石项链的基础上再加送你一枝玫瑰花。钻石是物质、是实力,玫瑰花是精神、是情调,两者缺一不可。这就是现在的女孩对未来生活伴侣的要求。

  也许,陈彬应该可以算得上一个现代城市新好男人,这个城市新好男人除了结过一次婚、拥有一个女儿以外,几乎完美。但余静书也离过婚,他们算扯平,不相上下。甚至在婚姻历史上,陈彬还比余静书略胜一筹。就因为咖啡馆的一次坦诚交谈,陈彬发现这位中学时代的女同学竟已出落得如此成熟迷人。而余静书表现出的沉静和理性,正是陈彬向来欣赏的气质,他说:“我顶讨厌女人作死作活的,像你这么自立同时又这么温柔的女人,是我寻找了整个年轻时代都没有找到的,现在终于找到了,请允许我和你生活在一起吧。”

  陈彬的求婚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于是,一年以后,他也离婚了,他是为了余静书离婚的。他们合情合理地重组家庭,只是余静书终究还是猜不透为什么陈彬会对她如此忠心耿耿。对,用忠心耿耿这个词汇绝不过分。如果说余静书与陈彬结婚是因为他实在是一个过于优异的生活伴侣,那么反过来,他图她什么?每次想起这个问题,余静书总是对自己说:也许世界上果真会有一种让你舍弃身家奔赴而去的爱。可是自己是否也如此爱陈彬?每次余静书想到这一环节,便会把思绪戛然斩断。这些问题,其实不必细想,余静书之所以能平静地面对离婚,就是缘于自己并不过多地思索关于情啊爱啊之类的问题,这就好比一个不贪嘴的孩子,除了一日三餐,很少吃别的食物,她也就不会得一些乱七八糟的病。不得病总是好的,哪怕她品尝到的美食比别人少之又少。这是余静书的思维方式。

  余静书没有给陈彬回复信息,她翻到未阅读的第二条信息,这条信息在她乘坐飞机的途中就已到,只是她在飞机降落后打开手机才看到。很巧合,信息来自杨益:“静书,这个星期我去烟台出差,没时间去看儿子了,下周回来后再去。”

  余静书迅速从大脑里翻找出一张中国地图,烟台与大连隔渤海相望,虽属于不同省份的两个城市,但地理位置却接近。大凡从胶东到辽宁,走的就是烟台搭海轮到大连的这条路。这是一条游客众多的旅游线。

  余静书简单回复:“我也出差,在大连,一个星期后回去。等我回家后再看儿子吧。”

  回复很快又到了:“你在大连?我们离得很近。何时返回?房间电话告诉我,我会联系你。”

  一种很奇异的感觉,在陌生的异乡忽然收到前夫的短信,并且他与她之间只隔着一个渤海湾,内心便有一些兴奋激越的情绪产生。这种稍带激动的感觉已许久未有,杨益的短信却给了余静书一些想头。尤其是他要她把房间电话告诉他,他会和她联系,这话里隐约有些别样的意思,且是带着命令的语气。自从离婚后,他们相互之间再也没有用这种语气说话,这是一种温柔的命令,是具有从属性的。一个可以命令另一个,另一个便可以被这个所拥有。命令与被命令的对象之间,必定关系特殊,尤其是这种带有暧昧色彩的命令。可是现在,杨益究竟与自己是什么关系?夫妻?当然不是,朋友?似是而非。想到这里,余静书再一次戛然停止,这是毫无意义的,她告诉自己。

  刚离婚那会儿,杨益基本上两个月才去看一回儿子。并不是他不想念儿子,只是新近离婚,他怕他的频繁出现会触了余静书伤心的神经,毕竟,离婚是因为他这方面出了问题才导致的,所以,杨益总是像在逃避什么,前妻的责难?孤儿寡母的惨境?这些想象让他越发不敢过多地去探望儿子,直到分手将近一年时,他才发现,余静书的表现是如此自然。每次他去看儿子,她从不刁难拒绝;他把儿子的生活费交给余静书,她总是客气地说:“我有钱,不用这么着急。”他看完儿子和他们告别,她总是会叮咛:“注意身体,不要熬夜,儿子我带着,你放心好了。”

  也许,余静书果真是把他当作了一个旧朋友。只不过,这个女人有时候冷静得可怕,你根本就不知道她究竟在想什么,或者,她根本就没想什么。可是这个女人与他生活了整整七年,并且创造了一个眉目周正颇具聪明相的儿子。直到平静地离婚,杨益依然不知道余静书为什么能够坚持到最后而从不表现失态。可是她越安静、越理解他,他倒越发感觉不离开这个女人是不行了。如若她吵闹,她哭着宣布要自杀,她向他的家人告状,搬救兵,甚至她找来她的爹妈弟妹来揍他一顿,如果那样,也许他就真的不再离婚了。因为他感觉,在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面前,他是被需索的,他很重要,一旦离开他,她便真的会活不下去。而余静书,似乎并不需要他,她独自担当生活的能力很强,那么就离开吧,尽管林卫卫并不是他最理想的那种女孩,但似乎离开余静书,是他最迫切最需要的,林卫卫的出现,成了他离开余静书的理由,这理由更多的是用来说服他自己。也正是这个理由,让向来在亲朋好友中有着良好口碑的杨益忽然之间成了负心的陈世美。“陈世美”这个古老的招牌终于冠于现代城市男人杨益的头上。只是,杨益很给余静书面子,他把种种红杏出墙的迹象流露出来,直等到余静书终于按捺不住,主动对他说:“我们离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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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5:36:00

  这样就很好,他把决定生杀大权的机会给了余静书,他因此而稍稍减少了一些内疚。可是内疚却依然存在,无法抹去。
 

  这会儿,余静书一手提着行李下飞机,一面想,自己居然没有给陈彬回信息,陈彬可是在家里又当爹又当妈地照顾着儿子啊。可是一见到杨益的短信,她很快就回了。其实杨益只是通知她这个周末无法来家里看儿子,没有别的意思,但她从他的短信里知道他在烟台,她便很想告诉他,她正在大连,离烟台很近的地方,仅仅是想告诉他而已。

  余静书出了机场,大连方面的会务接待人员正举着巨大的牌子等候。半小时后,到达临近棒槌岛景区的海神宾馆,住的是单人大床房,阳光明媚的晌午,虽不是海景房,但还是闻到了海水的湿润气息。推开窗户,远处有连绵的黛色山丘,海就在山的那一边,棒槌岛的影子隐约可见。

  余静书把一套正装从行李箱里拿出来,挂在客房的衣橱里。平时始终以职业套装着身的中年女人,外出时带了一套带花边的低领口羊毛连衣裙,纯黑色,长至脚踝的裙摆,走路时随着步伐翻飞飘逸,犹如游弋着的鱼儿摆动尾巴,而上半身,则露出肩膀和胸口的大片雪白皮肤,如果穿这条接近晚礼服样式的裙子在晚会上出现,完全会毫不犹豫地吸引所有人的眼球,尤其是男人。

  这件连衣裙是陈彬从美国带回来的,去年他被公司派到美国总公司出差,回来时就给余静书带来了这件连衣裙。陈彬一回家,就从行李箱里拿出裙子,笑眯眯地对余静书说:“赶快试试,看我给你买的裙子是不是合身。”

  换衣的时候,余静书看到裙子靠脖子边内侧的商标上写着“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陈彬从美国带回了一件中国制造的裙子送给余静书,这让余静书有些哭笑不得。但她没有说穿,不可否认的是,这裙子因为是中国制造后出口美国的,所以样式和质地都显洋气时髦。当余静书穿上裙子站在陈彬面前时,这个不久前才第二次结婚的男人张着嘴巴看着他的第二任妻子,几乎呆住了。接下来,等他明白站在他面前的女人正是他的妻子余静书后,他便惊叹起来:“天啊,你简直像条美人鱼!

  余静书十分礼貌地回答:“谢谢老公,送给我这么好的礼物。”

  除了一句感谢,别无他话。这多少让陈彬有些失望,他希望听到余静书的评价,哪怕觉得不好,也要说出哪里不好。她偏偏不说,只是感谢,什么也不说。这让陈彬感到,余静书并不重视他送给她的礼物。赞美也好,批评也好,都表示有人重视,而没有评价的接受,即表示了她的漠视,继而漠视他这个人。为此,陈彬有些意兴阑珊,情绪低落。

  事实上,余静书在房里换衣服时,已经在心里惊叹了一番,裙子的确是好的,余静书向来对自己的身材十分自信,被这裙子一衬托,更显婀娜妖娆。但在心理上,她却是排斥的,她并不是一个招蜂引蝶的女人,她向来认为,穿得少无非就是想引人注目,她觉得她是不需要用这种方式引人注目的。可她十分清楚,她穿这件连衣裙绝对是美的,从镜子里看到的自己、从陈彬目瞪口呆和傻傻地站着不动的样子,都能知道。然而,除了第一次在陈彬面前试穿过这件连衣裙以后,余静书从未在公共场合穿过它。但这次出差大连,余静书却鬼使神差地带了这件连衣裙出来,这件从未穿过的裙子。

  吊好裙子,余静书给陈彬打了一个电话报了平安。自然是例行公事,粗略地说了说一路的情况,然后就是叮咛一下家里的事情或者在外注意身体等等。打完电话,余静书从房间服务册上找出电话号码,拿出手机,给杨益发了一个短信。她完全按照他的要求,把房间电话告诉了杨益,以短信的方式。发出信息后,余静书便打开电视机,躺在床上,身体需要休息一下,头脑里却有许多杂乱的思绪纷纷涌动。

  半个小时过去了,杨益没有回复短信。
 

  三
  

  杨益与余静书离婚半年后,又一次结婚了,妻子当然是林卫卫。林卫卫长得不能叫难看,但实在也不能算漂亮。林卫卫个子挺高,脸盘挺大,嘴唇挺厚,眼睛挺小,组合在一起,面相有些凶。那是林卫卫闭着嘴巴不说话时给人的印象,一旦张嘴说话,林卫卫的神色顿时变得活跃生动起来,并且说话时的表情,不得不让听者感觉到你是受到了她格外的重视。只有如此重视你,她才会这么专注地用她那双小眼睛看着你,一般人总是这么认为的。林卫卫眼睛虽小,但聚焦明确专一,目光里还总是带着一些渴望和期盼,并且一边说话,一边点着她那个稍稍显得过于庞大的脑袋,微黑的脸上长久保留着因为与你对话而产生的灿烂微笑抑或蹙眉深思的表情,你就不得不感觉,在她面前,你是享受到了绝对的尊重和重视的。

  杨益就是在一次青年干部培训班中认识了林卫卫。林卫卫在课堂里的表现很主动,很积极。比如培训课程的某位老师提出一个问题,一般的学员都会低头沉默,心里哪怕有着六成把握也不会轻易回答,就怕说错了丢面子。而林卫卫却有些没心没肺,不管有没有把握,张嘴就回答。而答案也是有对有错,事实上,杨益发现,当林卫卫回答错误的时候,其他人并未取笑她,相反,她这种接近幼稚的孩童式的表现让所有的异性对她颇生好感,而女人们却因为她长得并不漂亮,所以也没有认为她积极的上课表现会威胁到她们的利益和地位。林卫卫处世并不世故,长得也并不漂亮,但她因此而显得很可爱,女孩是因为可爱而美丽的。杨益开始注意这个叫林卫卫的女孩,有好几次,林卫卫与杨益分在一个小组完成课题项目。俩人相互配合十分默契,杨益有着聪明好使的脑袋,林卫卫像个傻大姐似的,但具有比较强的公关表演能力。通常由杨益完成中心内容,林卫卫上台推介课题。他们的课题做得很不错,他们的交流,也越发深入。杨益开始由起初的注意到后来慢慢地喜欢这个叫林卫卫的女孩了。尤其是林卫卫与他对话的样子让他心生愉悦,那是和余静书对话时从未感受过的,余静书一般都是耷拉着眼皮干着手里的活,嘴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他的问话。恋爱时,余静书的这一习惯还被杨益认为是青年女性矜持羞涩的表示,这有多好,对自己并不热情,却愿意嫁给他,这代表了什么?显然,这代表了她具备文静内向的个性,而不是因为不喜欢他而对他冷淡。杨益觉得,取一个不张扬、不矫情也不缠人的老婆,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之一。她比别人的优点在于,她不会在别的男人面前惹是生非,因为她的性格。这种性格带来的坏处是,她绝不会在杨益面前一改本来个性而变得浪漫、激情,甚至疯狂。总之她是不会因为杨益而改变什么的,她一方面静若处子,但她绝不脆弱,她甚至是坚不可摧的,她持之以恒地保持着她的冷静,或者叫冷漠。这冷漠曾经吸引了杨益,可是见识了林卫卫的热情后,余静书的冷漠显然让杨益感觉淡而无味。犹如一个吃寡淡粥菜太过长久的男人,一旦来了一大碗色味俱浓的红烧肉,便不管这红烧肉是从哪头猪身上割下来的,也不管这红烧肉是否样子好看、味道是否正宗,拿来便往自己碗里拨,一边吃一边叫嚷着:美味啊!

  也许他知道,之所以觉得美味,是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肉了,可他依然发现自己舍弃不掉面前的这碗肉。尽管他更清楚,他的饮食爱好也许更倾向于清淡口味,难得一吃红烧肉,他就一时以为红烧肉是他的最爱了。这没办法,少见了,就变得美好了。杨益对余静书,已经没有了最初的美好想象,一些浪漫的想象在杨益结婚后七年里的每一夜梦境中出现,对象却并不是枕边的这个人,醒过来之后的生活日日如一,简直乏味透顶。于是,林卫卫的适时出现,给了杨益巨大的鼓舞,他觉得,他必须鼓起勇气,让余静书知道他杨益对生活的态度有些变化,这变化的第一招,就从改变生活习惯开始。

  杨益并没有向余静书宣布什么,他只是在刻意打破原本墨守成规的习惯,比如原来是早出晚归,现在是更早出更晚归。比如原来余静书给杨益买什么衣服,他就穿什么衣服,可是那段时间,他居然前所未有地给自己买了一件华伦天奴衬衣和同样牌子的一套灰色西服,还有一双正宗的意大利皮鞋。这个男人正在慢慢摆脱自己的妻子,不动声色地让自己主宰自己的生活。他的行动十分有效,慢慢地,他的工资不再上交,他晚上再也不必回家吃饭,他的手机短信里塞满了林卫卫给他的暧昧缠绵的信息,这些,余静书一概没有向他提出过异议。直到有一次,杨益终于彻夜未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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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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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kiu

只看楼主

2007-06-27 15:37:00

  杨益在林卫卫的床上待到了天亮,在这之前,他只是经常和她一起在外面吃晚饭,因为各自有老婆和老公,所以不能太晚回家,偶尔回去晚了,还得编造一些理由搪塞家里人,弄得每次约会总是有些意犹未尽,也正是这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让杨益越发希望有更多的机会和林卫卫多说说话。这晚,也许是因为俩人分喝了一瓶葡萄酒,杨益有些兴奋,他对人高马大的林卫卫说:“今天晚点回家吧,我们再去喝杯咖啡。”

  林卫卫欣然答应,她说:“今天晚点回家没关系,家里的人出差去了。”

  她没有直接说“老公出差去了”,她只说“家里的人出差去了”,这说法让杨益感觉到了她对他的用心、她对他的爱护,或者说,她对他真心实意的喜欢。杨益便伸出自己的胳膊,一把揽住了林卫卫的肩膀,一瞬间,杨益发现自己的感觉并不是十分舒服,因为林卫卫的肩膀有些过于高大,她的身高也十分可观,所以他站在她身边用自己的手臂去揽她的样子就像去揽住一个和自己各方面都相当的哥们儿。事实上,他们是一对关系暧昧的男女,他就觉得自己必须要比她高大许多,才能把她一把揽在自己的臂弯里,犹如小鸟依人一般,他才会对她产生一些怜香惜玉之情,那样,才显得更有情调更有意思。可是现在杨益揽着林卫卫的肩头,却并未感觉她有一丝小鸟依人的样子,他便也无法对她产生些许怜香惜玉之情。他似乎并不甘心,于是,他把手往下移动了十厘米左右,这样,他的手掌就握住了林卫卫穿着短袖衬衣的手臂了,林卫卫的手臂是冰凉的,摸上去挺舒服,但他发现刚才那种微微不适的感觉没有任何好转,林卫卫的手臂显然也有些过于粗壮,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杨益没有让自己的手沿着林卫卫的手臂再向下而去,再下去就是手掌了,一个男人用手掌握住一个女人的手掌,这又有什么稀奇呢?如果希望有所发展,那么光搂搂肩膀、摸摸手臂、握握手掌,那是完全不够的。于是,接下来,杨益的手便十分不听使唤,或者说十分听使唤地移向了林卫卫鼓胀的前胸。

  那一瞬间,杨益想通了一个问题:男人会被一个女人的美色所诱惑,男人同样会被一个缺乏美色的女人诱惑,所以,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诱惑力与美色是没有关系的,比如此刻,他便是因为林卫卫的不够娇美而把手伸向了她的胸前,他希望他进一步的探索,会让他发现她身上真正诱惑他的地方。

  那时刻,上海正是华灯初上的黄金时段。杨益和林卫卫刚从一家不知名但十分优雅的西餐馆里出来,他们正走向淮海路与茂名路口的地铁站。他们并不是为了在一起享受浪漫的饭后散步才走这条路的,这只是一条程式之路,是他们碰面或者回家的集散点,方便快速见面或者快速回家。这里也是上海最热闹的路段之一,路边开着许多酒吧和高档酒店,新锦江顶层的旋转餐厅闪烁着璀璨的霓虹灯火,茂名路上有不少小店,卖各种调鸡尾酒的基础酒和利口酒,从玻璃门看进去,大多数商品没有中文的商标。

  杨益伸手摸向林卫卫的胸脯时,他们就是站在一家卖酒的小店玻璃橱窗外,他们背向大街,面孔对着橱窗,他们似乎正在看橱窗里五颜六色的酒。而英语专业大学毕业的林卫卫的确面对着橱窗念着一些诸如“薄荷酒”、“咖啡利口酒”或者“墨西哥烈性酒”之类的名称,她似乎在为杨益充当翻译,杨益也好像对那种外国人喜欢、中国人大多觉得十分难喝的鸡尾酒的制作原料十分有兴趣。总之,林卫卫对那些酒瓶子上的商标煞有介事的翻译显得有些卖弄她的英文,而杨益神色专注地盯着某一个玻璃瓶子的眼神明显带着酒色和假惺惺。走在街上的人多半行色匆匆,玻璃橱窗里有一个年轻的女店员,她似乎并未看见有一对男女正对着她的橱窗指指点点,因为她在屋里的亮处,而这对男女却在橱窗外的暗处。霓虹灯在很高的天空里闪耀,路灯只照亮了方寸之地,杨益与林卫卫,正是在霓虹灯与路灯的空当之间,在行人与小店营业员的视线之外,这样的时间和空间,每一个角落的景致,夜空里咖啡或者咖喱的香味,无一例外地让这一对男女产生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冲动。夜色、鸡尾酒、橱窗、背后的大街、橱窗里目光茫然的女店员,这一切,似乎全部成了合适的理由,他有什么理由不去抚摸身边这个丰腴的女人同样丰腴的乳房呢?

  于是,这个男人用自己的一只手,一路从女人的肩膀开始,移到了胸前,然后,长久地、举重若轻地覆盖在了女人的某一只带着胸罩的硕壮的乳房上。肩膀的感觉并不好,手臂的感觉也差强人意,直到那只手掌里终于充满了火烫的肉体,那一团饱满实在的肉体,他才找到了一种感觉。这感觉是奇异的,不能说美好,但这是出乎常规的,他甚至感觉到自己有些龌龊,居然在大街上抚摸一个女人的乳房,这是在过去的任何日子里未曾尝试过的。可正是这略显龌龊的感觉,却令他格外兴奋而欲罢不能。

  林卫卫并没有拒绝的意思,似乎是怕在大街上有挣扎的动作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便小心翼翼地站着,一动不动。这自然不能叫配合,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她能做什么动作呢?不动作就是一种配合了。喝了半瓶红葡萄酒的杨益在彼时就是这么想的,于是,他的胆子更大了,他干脆把另一只手也从她的外套里伸进去,他的手一接触到她的皮肤,她的浑身肌肉便紧绷起来,使这个本就高大的女人显得身姿分外僵硬。但他却并未放弃,一路摸索,热乎乎的手掌在她的后背上摩挲着,这是让她放松的信号,她的身体便稍稍地松弛下来。于是,他们就这样,站在大街上一家小商店的玻璃橱窗前,他隐蔽在她上衣里的手正紧张而悄无声息地运作着,他摸到了她胸罩的后衣扣,他想起了余静书的胸罩是腋窝边的扣子,属于那种很早年代的老样式,而且是棉布质地的。现在,他的手触摸到的绝不是棉布,而是某一种叫做莱卡或者别的什么名字的新式衣料,有弹性,有衬托提升作用,而且,后背的扣子给了他很大的方便,甚至这又成了一种暗示,这是放任着他去打开这个细细的带子连接处,很容易,只用两个手指轻轻一捏,扣子就松开了,林卫卫的胸脯便像两座崩塌的山头,哗啦一下喷涌出原本被这山头阻挡的滔滔洪水。这简直是一种侵犯,当然不是杨益对林卫卫的侵犯,而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侵犯。尽管胸罩的扣子是杨益未经她的同意自行打开的,但她没有反对,因此,他还是感觉到了一种被袭击的感觉,他被那种自己无法掌控的性感和丰腴击倒了,他感觉到了来自她的身体的诱惑,只要她轻轻动弹,他便似乎看见了两个肥硕的肉球在他面前翻滚波动,这些站在街头通过触摸而想象的情景,严重地刺激了他,这感觉几乎让杨益不能自持了。

  他终于想起了刚才林卫卫对自己说过的那句话:“今天晚点回家没关系,家里的人出差去了。”

  晚点回家没关系,原因是家里的人出差去了,那么多一个人回去也没关系,原因还是家里的人出差去了。于是,杨益把自己的手从林卫卫的衣服里抽出来,拉起她的手,转过身子。他们终于又把脸面向着大街了,卖洋酒的小店的玻璃橱窗在他们的身后灯火明亮却生意冷清,现在他们要离开了,小店便连这两个仅有的观看者都失去了。他们果然走了,没有用一句语言,他们似乎是一对配合十分默契的夫妻,心照不宣地把卖酒小店抛掷脑后,把脚步迈向了同一个方向。他们回了林卫卫的家,因为她家里的人出差去了。

  杨益终于和自己的妻子之外的第二个女人过了一夜,第二天早晨,当他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没有躺在熟悉的大床上,因为床头柜上摆满了相框,相框里是一个色彩颇为丰富的女人,这个女人叫林卫卫;他的鼻子里也没有闻到大米粥的香味,余静书每天早上必定会煮一小锅大米白粥,稠稠的,黏黏的,清香暖胃,这是杨益结婚以来吃过的十年如一日的早餐,虽然单一而传统,但也似乎已经习惯。现在,他闻到了煎鸡蛋和火腿肠的香味,带着现代城市人生活典型特征的气味。

  林卫卫把煎鸡蛋和火腿夹面包放在盘子里端到床前,笑盈盈地说:“饿了吧,吃早饭。”

  林卫卫穿着拖鞋和睡衣,因为睡衣比较大,身材便显得宽阔雄伟。这个女人刚刷过牙,她凑到杨益跟前说话,嘴巴几乎要吻到他的嘴唇上来了,杨益因此而闻到她嘴里散发出的牙膏清香。这令杨益有些反感,他不敢张嘴和她对话,因为他十分清楚,没有刷过牙的他此刻要是张嘴,肯定有恶臭的口气喷射而出。他别过脑袋,故意装着站起来去看窗帘外的天气,在离林卫卫超过一米以上时他才开口说:“卫生间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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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