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脚男施施然走了过来,抬脚跨过尸体,把手伸给女人,“起来吧,地上凉。”他温和地说着,轻轻耸了下鼻子。
他笑起来真好看哪!女人怔怔望着那双伸过来的大手,能感觉出那双手的热力和安全,可是却没敢去拉。如果他也讨厌她,拼命找水去洗手可怎么办?她受不了六个小时内受三次打击。
“怎么?怕我是坏人吗?”男人的笑容加大,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看来另人格外安心,“放心,我不会认为你是僵尸或者是幽灵。”
“你没闻到――怪味?”
光脚男点点头,“可是你身上有生气,谁会介意那些沾染上的气息呢?来吧,坐久了会肚子疼哦。”他手臂一展,握住女人迟疑的手,把她拉了起来,之后有些烦恼的搔搔头,“这一位可怎么办呢?总不能给他扔在这儿。”
“他说――他是这间店的老板。”女人回身一指,到现在才开始心里发毛。不过因为和这光脚男人站在一处,并不感到害怕。
没错,她是一直和死尸打交道,但从来没和死人说过话,居然还想泡一个死男人来着。她既然做了那工作,就是不信鬼神的,那么今天看到的一切又是什么,眼前的光脚男人又是谁?他做的一切,似乎在电影里才看得到。
“你是谁?”她问。
“我叫包大同。”他随手摸摸口袋,然后摊开手,“对不起,没带名片,我是中国古文化研究学家,目前开着一家杂志社。”
女人瞪圆了眼。
哇,古文化研究学家?好有学问!怪不得不惧鬼神。而且,他不问她发生了什么,一点也不大惊小怪,这份看似懒洋洋,实则沉着的气度真是迷人极了。
包大同对女人的这种目光早就习以为常,只低头看了看那具奇怪的尸体,眉头略皱,心里有点犯愁。
这个不是魂魄,而是真实的肉身。照理说,人死后而能动就是尸变,也有叫乍尸的,但僵尸可不是这个状态,这具尸体虽然也是以跳跃代替行走,但关节灵活,仿佛还有感情和思维,刚才他离得远时,居然隐隐听到一人一尸的对话声,实在怪异得很。
再凝神感觉一下四周,没有什么邪气,似乎也不是有邪物暗中控制,那间餐馆更是要多正常就有多正常,那这种怪事怎么会突然发生呢?
抛去他的好奇心不理,这具尸体也不能就这么放在这儿不管,太阳就要出来了,尸体受了日精月华只怕不妥当。再说,他身为城市修道人,怎么能放着尸体在这里吓人,万一他再暴走伤人可怎么办?
他现在的法力还被封印着,对自己的实力不太有信心。不过这尸体被他一击就倒,可见并没有什么灵力,但为什么他感觉一丝淡淡的怨气盘旋在周围不散呢?这尸体“活”过来,和怨气有什么关系吗?可惜他能力受限,探不太真切。
“包先生,咱们要怎么办?”女人道。
不过也难说,他家里现在就有一个遇到灵异事件,削尖了脑袋也要往里钻的。
“小姐先回去吧。”包大同略想了下,“我想死者家属发现尸体不见也会找的,他既然是这间店的主人,肯定会有人会想到来这里找,我看着就行。”
他嘴里这么说,心里却想,实在不行就只好破门而入,反正他的法力虽然被封印,也不会穿墙术,但灵力开锁的本事并没受影响,到时候他把尸体摆到后厨去,再电话通知死者家属也行,前提是这尸体真是这间店的主人。
想到这儿,他心里一动,问道:“小姐,是他告诉你,他是这间店的主人?”
女人点了点头,知道面前叫包大同的男人一定会相信她的话,轻声道:“我叫凌小佳,以后你叫我小佳就好了。”
但凡女人告诉你名子,并且让你叫她的昵称,还说什么“以后”,肯定是希望相识、相处,这一点包大同是明白的。他看看凌小佳,见她虽然瘦点,不过长得不赖,个子高挑,气息也正,情不自禁地摸摸脸上的伤,不知要如何回答。
正要开口说话,就见一辆黑色汽车急速驶来,速度快到似乎要把站在街角的两人一尸撞飞。但就在包大同护住凌小佳,打算实在不行就来把“骇客帝国”的招牌飞起动作时,汽车却猛然停住了,发出尖锐的刹车声。
“什么车啊,制动系统还不真不错。”包大同有些恼怒,讥讽道。
车门开了,还传来钉铃一声。
“呀?我倒怪了,这车先进的,拿铃铛当喇叭吗?”看着车上鱼贯走下来四名道士,包大同奇怪地问。
这年头招摇撞骗的人多了,进行丧葬服务的道士大多数是伪的,并不懂得道术,也没有半点法力和灵力。不过眼前这四个不同,从他们摇铃的方式,脚踏的方位和手中持的符看得出来。他们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对付地上这具尸体还是可以的。
难道死者家属早知道会尸变,所以提前请来了法师?包大同越来越感到奇怪了。这人怎么死的?为什么有淡到不易觉察的怨气缠绕,为什么会死而不安,还跑到他的餐馆门前?他在等什么?还是生前有什么留恋或者执念?
“你究竟是谁?”一个恶狠狠的声音问。
包大同吓了一跳,一转头,正看到一个中年黑衣女人走下了车。她大约四十多岁,略胖,容颜苍老憔悴,不过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富婆,虽然和地上躺的人体标本有些年龄差距,但包大同一眼就辨别出这位是伤心的寡妇。
“路过的人,正好看到你老公死了还在骚扰美女,路见不平而已。”包大同对女人的美丑非常宽容,就是不能容忍女人傲慢无礼,因此没有半分对待凌小佳的温和,冷淡地回答。
“我正打算要报警,繁华都市,朗朗――那个快要朗朗乾坤,居然有尸体当街乱窜,这太违背科学规律,要切开做实验。”他补充。
“你究竟是谁?”寡妇重复。
“我叫包大同。”奇怪了,为什么女人总是要这么问他,不管老少善恶都一样。
“好,包大同,今天你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女人傲慢地说,实际上却是色厉内荏,是惊恐之下形成的凶狠,“你最好给我全部忘掉,一个字也不要对别人说,否则你就要倒大霉,管好你的嘴,还有你的女人!”
“如果我忘不掉这晦气的事呢?”包大同挺直了脊背,因为从松松垮垮的样子瞬间变得严肃,骄傲的气质自然散发,压得那女人抬不起头。
“我可以帮你忘记。”她勉强威胁。
“就凭这几位吗?”包大同对那几名道士努了努嘴,淡淡一笑,“这位夫人,强权有时候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如果你求我,我倒可能忘记得快些。”
“你!”中年女人气结,咬着牙对那几名道士使了个眼色。
但那四人没动,其中一个还“咦”了一声,弯身检察尸体手臂上的符咒和额心一块红印子,惊讶对包大同问道:“阁下是――”
包大同没说话,只耸了耸肩。
那道士知道包大同不肯说,也不便再问,只是拿出一张画了符的布巾盖上尸体的脸,然后四人合力把尸体搬到了汽车后座上。
在搬动的一瞬间,包大同忽然闻到一股奇怪的鱼腥味。
“你到底肯不肯忘记?”一边的中年女人不懂他们之间的哑谜是什么意思,感觉被忽视了,怒道。
包大同皱紧了眉,忽然觉得这男人死得好,否则对着这样的老婆,简直生不如死,说不定他还是自杀的,反正这死亡绝对不寻常。
怨念、执念,直到一把火烧成灰,也剩不下什么了。
“假如我忘不掉,你还要杀人灭口吗?”他反感地问。
“你别以为我不敢,如果你敢多嘴,黑道,白道,阴阳道,总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对不起,恕我没那么大本事可以操控忘记。”包大同两手插进裤袋中,优哉尤哉地道:“不管什么道,你爱来就来吧,记着我叫包大同,这事和别人没有关系。”
说完他转身就走。走出几步又想起凌小佳,于是又走回去,拉着这个发愣的女人一起离开。没走多远,他隐约听到一名道士对那女人说:他不会说出这件事的,因为没有人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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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闲逛回住处兼杂志社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半,在门口正遇到跑步晨运的花蕾。
“你干嘛光着脚?”花蕾呼呼喘着气,惊讶的瞪大眼睛看包大同的双脚。
“我练瑜伽。”他顺嘴胡说,看到这无意中封了他灵力的丫头,因为运动而脸色红润,饱满的胸部起伏着,连呼出的气息都似乎有些甜美,不禁转开了眼睛。
兔子不吃窝边草,工作生活要分开――这是他的原则。
花蕾没注意到他的“有色”目光,只打量了一下他身上整齐的休闲西装和光脚,还有脸上有一块可疑的红斑,斥道:“切,骗谁呢?有你这样练瑜伽的吗?不是被哪个女人从家里给赶出来了吧?”
宾果!这臭丫头一语中的。
他在新女友家过夜,本来一切很好,没想到被以前的旧女友电话骚扰,结果可想而知,害得他连鞋袜也没有穿,脸上还被抓伤了一点。
他不打女人,所以只有被女人打。感情嘛,合则来,不合则去,不必动用暴力,下回不找泼辣女了。
“别管我,倒是你!明明住的是本市最高级的小区,有二十四小时开放,玻璃顶子的高级健身房,为什么非要天天跑出来吸汽车尾气?”包大同又极快的打量了一下花蕾。
这丫头八成是出来炫耀的。身材那么好,不仅凹凸有致,那两条腿长得,怎么那么顺溜?现在还偏偏穿着黑红相间的紧身运动服,还真会显示优点。
“你给的薪水太低,我付不起上健身房的钱。”花蕾灿然一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很高兴,绕过包大同的身边,继续跑走。
包大同在身后叫道:“不许迟到,否则我扣你薪水,另外别忘记给我带早餐。”望着花蕾苗条健美的背影跑远,他叹了口气,慢慢走进他的二层小洋楼中。
花蕾的除灵枪封印了他的法力,害他现在只有十五岁时水平,做起事来束手束脚。
虽然他还是大方的把除灵枪还给了罪人,但为了惩罚她,也因为杂志社缺人手,他强迫花蕾来杂志社工作。
想想还挺划算的,他付了很低的工资,却请回来一个全能型小妹,除了分担了小夏大量的工作外,日常还要端茶倒水,打扫房间,顺带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他很满意,阿瞻那死家伙也很满意,因为他老婆可以安心玩乐就拿高薪水了。那是个冷酷的人,除了对他老婆,没对任何一个人好过。其实花蕾也很满意,这傻丫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掺和灵异事件,她肯乖乖被他奴役,就是为了能接触到这类事情。
花蕾的底细他查不出来,但她能住那么豪华的地方,他每月给的薪水连交物业费都不够,还能穿着cHaNeL夏装,挎着LV的包包,却毫不 在意的跪在地上擦地板,根本不介意名牌衣饰被弄脏,就证明她是有钱人家的女儿,而且还是超有钱那种。又因为查不到背景,就证明她的背景相当深。
不过他也并不介意,他是那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脾气,天塌下来也不放在心上。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有什么该来,自然会来。
打开门,一股淡淡的油墨香钻入他的鼻子。
第一期杂志卖得相当不错,事实上大大超过了他的预期,不过这第二期迟迟没有出,因为到现在也没发生什么有趣的灵异事件。
也许,刚才遇到的事是个好题材。死亡的诡异,暗藏的秘密都是卖点,况且他刚才曾经起了帮助他人之心。不过,那死者的老婆太讨厌了,他决定不管。
上楼洗了个澡,美美的睡了两个小时,在一片寂静中,他听到了门响。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
“包大同,滚下来吃早餐。”不出所料的,一个女人在楼下大喊。
包大同翻了个身,不等楼下的人喊第二声,随便套了条牛仔裤和T恤就下楼来了,见到的正是预料中的那两个人――他的杂志社主编岳小夏和她的老公,也是他的朋友,灵力强大,但为人冷漠的阮瞻。
“阿瞻,从你家到这里步行只需要十五分钟,而且全是繁华街道,你不至于每天接送吧?”他看着那个冷冰冰的男人,无奈地说。
虽然他们是过命的交情,可是每天看两遍他的冷脸,有时中间还加餐一次,实在有点受不了。
阮瞻没理他,只吸了一下鼻子,而后皱了皱眉,伸手把正要四处乱走的小夏环在怀里。
包大同想笑。
看来朋友之间确实是互相影响的,两人不仅在道术方面互相借鉴和融合了,现在就连习惯也开始类似,比如像狗一样吸鼻子感觉气场的毛病。
“你那是什么表情,当我这儿是猪圈啊!”对阿瞻的戒备,他哭笑不得。
他早上接触了不吉的东西,身上肯定有些邪气,但是相当微弱,对正常人根本没有影响,等接近中午的时候就会消散,日常人上医院或者阴气重的地方都会带一点,哪见到人就因此受伤了呢。可是阿瞻明显草木皆兵,爱护老婆过头,实在太可笑了。
以前这家伙也是号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如今居然退化到了妻奴的地步,实在料想不到。唉,人生啊,真是无常。
“你不洁,请假一天。”阮瞻说话简洁明了,说完拉着小夏就往外走。
包大同急忙拦住,“呀?说走就走。到底你是BOSS,还是我是BOSS?我还没点头答应呢!”
阮瞻半转过身:“你是要打过才肯点头?”威胁意味浓厚。
“切,我们水平现在已经差不多了。好吧,我还差你一点点,可是我被封印了,你这不是欺侮人吗?”
“活该。”
“再废话一句就炒掉你老婆。”
“稀罕你这破工作吗?”
“嘿嘿,你老婆稀罕得很。”
阮瞻一时语结。是啊,他最心爱的人喜欢这份工作。小夏倒不是为了世界和平和人类幸福,只因为这工作够八卦、够刺激、够独特。而且在这儿,她和花蕾相处得非常好,特别合得来。
他可以应付一切,唯独受不了她求他。
想到这儿,他迁怒于包大同,伸手一个电火花打了过去。
包大同法力虽然被封印,但身手灵活矫健,一下避开了,木质的楼梯登时被轰下来一块。
“要从你薪水里扣。”包大同对小夏挤挤眼睛。
“扣吧扣吧!”岳小夏站在两人中间,防止他们再斗来斗去。
这时候门开了,花蕾走了进来,对眼前的情况视而不见,因为早就习以为常,只留那两个男人隔着岳小夏试图以眼神压倒对方。
“男人真幼稚,他们两个加在一起六十多岁了,怎么看起来连六岁也不到。”岳小夏咕哝一句,借机摆脱老公的“保护”,把早餐摆在桌上,“包大同滚过来。”
“我不敢。我不洁。我怕你老公杀我。”嘴里虽然这么说,但还是随手画了个符,弹在自己身上,把那点微不足道的气息除去,这才走到桌边。
“我是让花骨朵给我带早餐,她偷懒,扣薪水。”他咬了一口包子,“咦,好吃啊,家常口味,小夏是你给我做的爱心早餐吗?”
包大同听到这话差点被呛到,连忙喝了一口豆浆,看着那个无良的朋友坐在桌子对死面盯着他,好像他有剧毒一样,只得说:“好好好,我准你老婆假,反正杂志社又没事,省得她在这里呱噪。”
“我们走。”三个字,真简单。
哪想到被严重保护的人却没动,眼神闪闪的盯着包大同,一副多事的样子,问:“你早上遇到什么怪事了?我老公那么紧张,一定不寻常。快说,也许第二期杂志可以出了。话说哪有你这样办杂志的,出版时间不固定,读者多健忘啊,时间隔得太长,下本未必卖得好了。”
“多管闲事,八卦女人。”包大同骂。
这次阮瞻没说话,大概也不想她老婆太好奇。要知道,好奇心杀死猫。
可是话间才落,花蕾好像会瞬间转移似的,一屁股坐到他身边,以兴奋的眼神望着他,摆出假如他不说,她就缠他到死的样子。
包大同暗叹口气,忽然有点奇怪这两个女人是否善良,为什么每天盼着灵异事件发生呢?这种事不是越少越好吗?人间太平才是大道,虽然这是不可能的。
不理会阮瞻威胁他不要说的眼神,包大同还是把早上遇到的事说了一遍,要知道对付阿瞻比对付两个好奇的女人容易多了,换了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
“你打算怎么办?”小夏总结性发言。
包大同耸耸肩:“不怎么办?死者的老婆实在讨厌,况且人家请了法师,与我何干?”
“可是这次的尸变很奇怪啊。”花蕾说:“为什么我感觉有阴谋的味道?你不管的话,事情闹大了,到头来还是要你出手。你在这一行名声在外,肯定会有人请你的。”
包大同伸出食指,按在花蕾光洁的额头上,把她越凑越近的脑袋推回去,“少捧我,这事我绝对不会管,就算全城都游荡着僵尸,我也不会出手。”
“哈哈,看来那死女人把我家大同气坏了。”小夏笑道:“你当是生化危机哪,还全城都是僵尸?不过我也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你就调查一下 呗,咱们好歹能出第二期杂志。好奇怪,尸变已经很少见了,居然还走到自己生前工作的地方,和别人对话?他在留恋什么?还是告诉人们死因?你说那人又年轻又 帅,而且还多金,是生什么病死的?会不会是谋杀?”
包大同和阮瞻对望一眼,知道小夏的丰富想象又展开了,才想要怎么阻止她才好,沉默了几秒的花蕾忽然一拍桌子:“你说的那间店我常去,我和你们说,那老板名叫孙函,他的死绝对不寻常!我可是知道一点点内幕消息。”
和所有的穷小子发家史一样,孙函二十二岁时娶了比自己大十五岁的老婆,之后在老婆的资金帮助下才做起了餐馆的生意。他在事业上发展得非常好,一间餐馆很快就变成了连锁店,包大同遇到他的地方就是总店。
人们通常认为这种婚姻的感情基础不牢靠,年轻的老公发达后肯定会很花心,会背着老婆干点偷鸡摸狗的事,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孙函在对待女人的问题上很是洁身自爱,几乎没传过任何花边新闻。
实际上,他对女人几乎是冷漠的,时常有厌恶的态度,员工犯了错,即使是最美貌的女服务员含泪哀求,他也缺乏怜悯,倒是和他老婆相处还融洽。
另外他似乎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夫妻两个很平凡又很成功的生活着,看不出任何与众不同的奇怪地方,直到一周前他生了怪病。
“你怎么知道是怪病?”包大同打断花蕾绘声绘色的讲述,心里怀疑他是否应该出一本幻想类杂志更适合些,“说不定就是一般的急病,所以他从发病到死亡不过才一周的时间。这种事很多,再说他虽然才三十岁上下,但比起才出生就夭折的人,不算最年轻的离世者。”
“我当然有其他证据。”花蕾瞪了包大同一眼,怪他不相信自己:“孙函和他老婆都会开车,但为了摆谱,平常出入都带着司机。可是孙函生病 的时候,却偏偏不让司机跟着,这不是很奇怪吗?而且我听店里的八卦员工说,偶尔听到孙函夫妻两个争吵,好像是孙函要看地下医生,他老婆坚决反对。他们那么 有钱,为什么不去医疗设备最好的医院,非要找个连执照也没有的江湖郎中?而且,一个员工曾经看到孙函吃奇怪的药粉,当他被人看到,就立即藏起药来,还发了 很大的脾气,把那个员工炒掉了。还有还有,孙函生病后,他们夫妻两个好像非常害怕,超过了对疾病的怕,似乎是怕其他可怕的事。这些不说明问题吗?”
包大同边听边点头,花蕾以为他同意自己的观点,谁想到末了他却说:“不用找地下医生,我就知道他得的什么病。”
“什么病?”小夏超级好奇。
“一定是加强凶猛版的性病。”包大同道:“越是有钱有势的人,就越怕这些丑闻。所以他才不敢让人知道,要看地下医生,吃奇怪的药,并且隐瞒事实。这很好解释,有什么难?”
“孙函不好女色啊。”花蕾不同意包大同的说法。
“难道不可能是他掩饰得好吗?这世界上道貌岸然的人多了。花骨朵,你还太天真,不懂得人类是最擅长伪装的。”
“这个我同意大同。”小夏插嘴。
“那他们夫妻为什么显得非常恐惧呢?再说,现代医学如此发达,如果――如果是那个病,完全可以治好的,现在连爱滋都可以控制了。”花蕾不服气地提出新证据。
“疾病来势凶猛,病人会感到恐惧是正常的。至于你说的,他们在恐惧其他事情,说来非常勉强,因为这是外人的主观判断,很可能会出错。到 底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这也很难讲,好多疾病在才被发现时都是死亡率很高的。不过,说起这个,孙函得的病不会是传染性很强的病毒吧?”说到这儿,包大同想 起孙函的尸体触碰过凌小佳,而凌小佳触碰过他,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不洁。”一直不说话的阮瞻突然来了一句,换来包大同的怒目而视。这家伙实在太敏锐了,一点细节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你是说,这是正常死亡喽?”花蕾问。
“正是。”
“那怪异的尸变怎么解释?”
一句话把包大同问愣了,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这死丫头,在这儿等着他哪,学会绕乎人了!一定是小夏教她的什么交叉质证法。
看着花蕾斗嘴胜利的得意表情,包大同站起身来:“反正不管如何,这事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管,说出大天来也没用。话说回来,你消费水平够高的啊,居然经常上那种贵死人的餐馆吃饭。”
“我请你。”
……………………………………………………
凌小佳最烦这类急活儿。
虽然她在火葬场工作了很多年,已经习惯了这里阴森的气息,可是晚上来的话,还是有点怕怕的感觉,特别是三天前的早上遇到恐怖的尸变事件,让她相信这世界上有许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
可她是口碑非常好的理容师,无论死者因为疾病或者灾祸死得多么难看,她都能用一双巧手让死者呈现出安祥的进入天堂的模样。所以在这一行,她很有名气,有了棘手的活儿,馆长也一定会推荐她。
实际上她很不喜欢这份工作,但这份工作薪水很高,还能给死者家属带来安慰,让她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满足。只可惜这工作让她很难找到合适的男人,她已经三十岁了也没交到男朋友,更不用说结婚了。
好多人和她交往的人都说,她身上总有一股奇怪的味道。那是死人的味道,就算她怎么洗澡,怎么喷香水也遮盖不掉。
打开工作间的大门,迎面的“手术台”上仰躺着浑身赤裸的“客户”。
她喜欢这类叫法,因为在她看来,为死者理容也是一种艺术,况且有时候从医院直接送来的因事故而死的人,伤口缝合得极其糟糕和可怕,她还要用外科手术和整容手术般的技巧重新整理,让这些伤口尽量不露痕迹。
试想,哪个家属想看到自己过世的亲人,实际上是一堆胡乱拼凑的尸块呢?而既然死者家属花了钱,有时候还是很高的价钱,她就是为死者服务的人,死者当然也就是她的客户。
这回的客户是个男人,从皮肤的感觉看,大概四十多岁,全身有多处腐烂,灰白的皮肤上,腐烂处黄黄的,顶端的部位有一抹血样的红,看来极其恶心。细一闻,有一股鱼腥味扑面而来。
不知道被什么吸引,她没有换工作服就走过去观察了一下,见这个男人身材很差,肚子大,但四肢细弱,下体已经烂没了,小腹处有一条条的青紫色瘀痕,远远看去,像是――鬼爪。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这个词,但就是有这种感觉。或者,是被那天早上的尸变吓着了吧?纯心理问题。不过那天早上也不是没有收获,那个叫包大同的男人,也许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
死者为大,都说天天接触尸体不吉利。她倒以为,她送了他们最后一程,让他们干净整洁的去寻找来生之旅,是最大的善良,一定会有好报的。
她一直想找一个不怕她工作的男人,一个看来像阳光般温暖,充满了活力的男人,那种天塌下来当被子盖,死到临头还微笑的男人。显然,包大同就是。
他居然还是一个古文化研究学家,超有学问的,再想想那天早上他光着脚站在那儿的样子,简直完美。
所以她决定,过几天找个机会去和他相处一下,如果可能就绑在身边。这样,她就终于可以嫁出去了,终于可以不现孤单了。
心里想着,她慢慢走回与理容间相通的休息间去。那里,有一些她理容时必要的工具,换工作服也是在这里的。
因为顾忌尸体的味道,她工作时会把衣服从里到外都换一遍,包括内衣裤。可是当她全脱光后,忽然感觉背后一凉,汗毛全竖了起来,好像有阵阴风悄悄吹过,又好像有一只手在轻轻地抚摸她。
她一惊,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见身后那扇平时卡得有些紧的门像被人拉动一样缓缓打开了,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宛如影片的大幕在慢慢拉开。
大幕后,她的客户,那个男人,明明是仰躺着的,此刻却侧过了身,死鱼一样无神的眼睛大睁着,似乎在欣赏她的裸体。一个死人,却感觉色迷迷的。
凌小佳吓得惊叫一声,骇得连呼吸也差点停止,向后猛退一步,光裸的腰撞在铁架尖锐的角上,传来一阵锥心的刺痛。再抬头,发现那扇门关得好好的,根本看不到外面。
她胡乱套上衣服,也不管是工作服还是原来的衣服,然后一直缩到屋角去,随手抓住一把剪刀,惊恐的听着外面的动静。
是幻觉吗?难道真是遇到尸变的事对她心理影响太大。她做这一行好多年了,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现在想想,又感觉刚才那张恶心的色脸与躺着的人是不同的。
也许,她该去看看。
她鼓了半天勇气,轻轻动了一下,但还没来得及站起,就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
咔-咔-咔――
是高跟鞋的声音,一步又一步,似乎在长而空旷的走廊中一直走一直走,然而过了半天却还是没有走近,许久后就成了一种共震,似乎这房间内都充满着这样的声音,地板上,墙壁上,衣柜里,心脏中。
接着,吱呀呀的滑轮声出现了,反反复复,听起来像活动的手术台被人来回拉动着。
凌小佳汗流浃背,总觉得大门似乎缓缓的移动,仿佛有什么打开了一条门缝,从外面偷窥。她吓得腿软,根本站不起来,只哆嗦着拿出手机,却发现没有信号,手机屏幕黑得像个洞,映出她惊恐的脸。
吱!
有老鼠。不对,是胶鞋底摩擦光滑的石板地所发出的声音。小佳判断着,但还没有听仔细,门却突然被猛得推开了。
小佳把头埋在膝盖中,大声尖叫,感觉有一双冰冷手按在了她的肩上,吓得她双手乱挥,感觉剪子刺破了衣料,然后被夺了下来。
“小佳姐。”有个男声在叫她,同时身体被紧紧的钳固住了。
瞪大被冷汗和泪水迷住的眼睛,眼前的影子在扩大――瘦削的脸,苍白灰暗,忠厚的五官,此刻有些焦急,却是火葬场的刮炉工兼杂工宋中。
他是乡下来的,为人古怪阴沉,名子起得又不吉利(宋中与送终同音),所以平时没人理会的,但此刻的小佳却像见到了救星一样伸臂把他抱住:“尸――尸变了!”
“小佳姐,没有啊。”宋中没有推开小佳,瞄了眼她因为没有穿好衣服而露出的大片雪白胸脯和大腿,脸涨得通红,让开半个身子让小佳往外看。
门卡住了,半开的角度让小佳勉强可以看到她的“客户”。他安静的躺着,一动也不动,就是个死人,一堆失去灵魂的肉。
“可是我刚才明明――”她住了嘴,发现自己几乎半裸地抱着一个淳朴青年,连忙松开双手掩信胸部。
真是幻觉吗?为什么那么真实?也许就是幻觉吧!听人家说,尸变发生时是需要一些条件配合的。还有人对此做出了科学解释,植物神经什么的,她没太注意过。
大概她最近太累了,也喝了太多的酒,所以会发生今天这种事。可是,为什么以前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她瞄了一眼那沉默的“客户”,感觉他放在身侧的手指动了一下,惊吓中再用力眨眼,又觉得并没有动。
“小宋,你在门外等会儿我好吗?我要――换衣服。”她艰难的提出要求,尽管一再劝说自己那是幻觉,却还是不敢单独呆着。
宋中是刮炉工,每天要钻进火葬炉中清理残留在炉壁上的尸油等东西,做了很久,胆子大得很。有他在,她感觉安心些。
宋中点了点头,不敢再看小佳一眼,慌忙走出房间,把门反手关上。
小佳迅速穿好衣服,脑子里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完成工作,还是放下这一切逃走。今夜发生的事太可怕了,也许她明天白天再回来做完工作。可是,死者家属明天早上七点钟就会到,等天亮再做是来不及的。
“小宋,你能不能等小佳姐一会儿,陪我做完工作。今天――我有点不舒服。”走出门去,她的惊恐仍在。
宋中点头答应,神情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小佳顾不得这些,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工作,少不得偷工减料,仿佛有什么催促她似的,只要表面上过得去就行了。
好容易做完,她和宋中走在空寂的长廊上,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宋中,你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了?”
“我路过外面,听小佳姐一直在叫救命,叫得很大声,我就进来看看。”宋中老实的回答。
小佳浑身的血瞬间逆流。
她记得清楚,她并没有大叫过,那么又是谁在喊救命?想到这儿,她拼命跑起来。
“小佳姐,你去哪儿?”宋中莫名其妙的在后面大喊。
“我去找包大同!”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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