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针对妹妹你..这种观点现在还真挺普及的.
这个和版上层出不穷的"生孩子贴"和"大家准备怎么养老贴" 一起看, 真是相映成趣..
生养孩子, 还真就是enjoy 这个过程好了. 如果说指望你老了,孩子(尤其是儿子) 将来对你怎样, 除非他一辈子不结婚...
还有那些什么多生几个, 兄弟姐妹可以互相帮助之类的...弱的那个还好说, . 强的, 也别结婚. 如果结婚了, 就别指望他帮助弟弟妹妹了, 媳妇都得给骂死.
父母再分配财产不公,不是说给子女要钱, 自己的钱, 一个稍微少给了一点, 也一样是少不了落埋怨. 最常见的是反应, 怀疑不是你亲生的.
次常见的反应, , 你老了别来找我养..., 给谁钱多,谁养. 感情父母生养花的钱和心血, 结婚后, 就都自动清零了.
如果这20万不给儿子,儿子现在每个月给家里1000刀帮着养家,妈妈以后怎么没有能力买个小房子呢?
其实老了为啥要住房子呢,老人公寓不是挺好得么。租金也便宜。我觉得她还是想跟儿子住得,毕竟有个照应。可惜大部分媳妇都不喜欢跟老人住。
我的意思是,当前这个情况,已经算是那个妈妈挺考虑儿子了,等于把自己一辈子积蓄给儿子了。她要是更不考虑儿子,20万买个小点房子,自己的钱付月供,剩余钱养女儿,不够再管儿子要,难道这个儿子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妈和妹妹没房子住,没饭吃。这样这个儿子既要负责生活费,又要自己租房子,还得不到任何资产。
我觉得,如果你问华人上的姐妹,多少人愿意拿婆婆的20万首期,然后接受一辈子跟婆婆住的可能性,还要忍受好几年跟小姑一起住,还是愿意夫妻俩人自己多熬几年省个首期出来买房子,我估计绝大部分,如果不是百分百,的人会选择后者。这个楼主应该也是同样想法,就是当时结婚的时候没想清楚,结果悲剧了。
你说的没错,问题就是,lz当初选择了要20万首付,现在住进房子里之后,开始嫌弃婆婆小姑了。大家拍她是拍这一点。
的确,按照法律来说,结婚了就是婚后共同财产,虽然跟中国人得传统有矛盾得地方,也是不得不承认得。所以我是觉得他们要是自己出去另立门户,放弃这20万也并无不可。不过估计那老公头一个不答应。
结婚了以后是婚后共同财产,这个和中国人的传统有矛盾?那得是啥时候啥地方的传统啊。。。。非要把这个眼面前的事情穿越到不同时间和空间吗?
另立门户也不一定就必须要放弃这20万啊。。。。和这20万不矛盾吧。。。。另立门户不见得就必须放弃这20万里面本来应该属于他的那一部分,以及后来他付房贷和地税的那一部分啊。。。。。
这个一房捆绑五口人的悲剧肯定是在房价高的地区的事。
c加州不是所有地方房价都高的,首府附近房价就不高。
子女不是第一继承人。。。加州呢,婚后所有财产都是配偶的,但是婚前的要跟孩子啦,父母啦,兄弟姐妹们分。子女应该不算是第一继承人吧?
http://www.ca-trusts.com/intestate.html
你前面说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你给我举个例子吧。。。我想学习学习。。。
http://delcode.delaware.gov/title12/c005/index.shtml
我觉得,如果你问华人上的姐妹,多少人愿意拿婆婆的20万首期,然后接受一辈子跟婆婆住的可能性,还要忍受好几年跟小姑一起住,还是愿意夫妻俩人自己多熬几年省个首期出来买房子,我估计绝大部分,如果不是百分百,的人会选择后者。这个楼主应该也是同样想法,就是当时结婚的时候没想清楚,结果悲剧了。
M1:
再来帮大家算算首付有多少,lz说不到20万,就算18万好了。
三个孩子,每个人6万,都公平吧。
这样每个女儿有6万,估计就照着每个女儿在这个家住6年算。
那么每个女儿能一年分到1万块。每个月是分到833块。
也就是说这个婆婆的首付不过不买房子,可以平均花在女儿身上,每人每月833块,6年后用光。
如果不买房子,租房子,每个人平均也得一个room, 500块,在加州不算多吧?那么还有一个月333块用来吃饭,水电费,通讯费,买衣服之类的。。。。。
M2:
有同学说不该分给儿子6万,那就是每个女儿9万
注意,这里只算花在女儿身上,婆婆的花费不算。
这样每个女儿有9万,估计就照着每个女儿在这个家住6年算。
那么每个女儿能一年分到1.5万块。每个月是分到1250块。
也就是说这个婆婆的首付不过不买房子,可以平均花在女儿身上,每人每月1250块,6年后用光。
如果不买房子,租房子,每个人平均也得一个room, 500块,在加州不算多吧?那么还有一个月750来吃饭,水电费,通讯费,买衣服之类的。。。。。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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