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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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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3:56:04

事实上版上一个死忠川粉自己堕胎过两次,一次是不想要,一次是基因问题,自己住在加州,支持全面禁止堕胎。


jellynsyrup 发表于 2024-11-04 09:55

这人什么人呀怎么能这么$@&?!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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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inger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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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3:57:09

这里逻辑是不对的。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父亲是负有养育的责任的。你要求在孩子出生前父亲没有任何决定权,但是一旦出生父亲就自动必须负有养育责任,这样一个社会是无法维系的,也对整个男性群体在孕育过程中的权力保护的太少,是不公平的。


qgp 发表于 2024-11-05 13:44

当然没有决定权,父亲有养育孩子的以义务,母亲也一样有养育孩子的义务,

而且还要负担怀孕的整个过程。


难道两个人都有决定权? 一个事情两个人不能调和的时候,只能是一个人来做最后的决定。

这个决定权当然在付出更大的,影响最大的那一方, 责权相称,当然就是女方而不是男方有决定权。


但父亲没有决定权并不一定没有发言权,他可以使用各种方法来影响他女方。绝大多数伴侣都能够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

不一致就分开重组好了,不会存在因此而社会无法维系的实际问题。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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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fc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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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3:57:55

qgp 发表于 2024-11-05 13:44

这里逻辑是不对的。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父亲是负有养育的责任的。你要求在孩子出生前父亲没有任何决定权,但是一旦出生父亲就自动必须负有养育责任,这样一个社会是无法维系的,也对整个男性群体在孕育过程中的权力保护的太少,是不公平的。


我觉得母亲应该有全部的决定权,可以选择堕胎也可以选择坚持把孩子生下来,后一种情况,如果父亲本来不同意的话,父亲可以选择放弃抚养的责任和权利,权利包括探视和对于孩子的任何决定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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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inger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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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3:58:17

qgp 发表于 2024-11-05 13:55

对于这种extreme的观点,我只有一句话,你去投票呗,good luck。就好像人家也可以要零元购一律不算犯法,这种不讲道理的就不必讲道理了。


我觉得这是非常平衡合理的观点, 你的观点才是偏激的。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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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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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4:05:04

shanruoshui 发表于 2024-11-05 11:07

按你这个说法,那孩子的一辈子,哪一点可以独立于父母当初性行为存在的,哪一点不是当初性行为的结果? 按这个逻辑,父母是不是该负责一辈子呢? 如果孩子生出来后,需要某器官才能存活,父母是不是也有义务捐献自己器官,让他活下来呢? 如果答案是不的话,为何在肚子里就要负责到底,而肚子外就没有这个义务呢?


任何法律责任都不可能是无限制责任。举个例子,公司对员工有责任。但是作为公司的法人,肯定是没有义务要为员工捐献自己的器官的吧。


同样,父母并不100%对肚子里的孩子负责。如果孩子生下来有先天缺陷,法律会规定父母给孩子赔钱吗?当然不需要。


abortion之所以要进入法律,是因为这涉及到用药物或者手术去主动终止妊娠。这种主动行为,关系到终结另外一个生命的事情,自然是需要法律介入的。


现在的社会共识是15-20week之间,划一个分割线。在这之前,法律偏向母亲,而在这条线之后,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母亲必须尊重婴儿的生存权。我不认为大多数人能够认同,只要婴儿还在肚子里,哪怕7个月,8个月,母亲想拿掉就可以拿掉的。这种想法违法人性和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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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fc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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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4:10:31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4-11-05 13:58

我觉得这是非常平衡合理的观点, 你的观点才是偏激的。


谢谢支持!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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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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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4:11:35

对一,我认为胎儿可以独立于母体生存起,就有独立的生命权。大月份胎儿,若在不需要母亲做出额外牺牲的情况下,可以被催产或剖腹取出,且独立存活,那它就是有生命权。此生命权是绝对的,不是situational的,不以主动或被动怀孕,是否有先天疾病,等条件而改变。


对二,父亲是个stakeholder,不是decision maker,有influence的权力,没有决策的权力。原因很简单,again,生命是消极权利,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生命是慈善,而不是义务。慈善要不要继续做,只有做慈善的人自己决定。 回到上述A和B的例子,A能否活下来,对A的家人影响巨大,A的家人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但没权利要求B牺牲自己。 就像胎儿能否存活对父亲有巨大影响,但不能因为对他有影响,他就有权要求母亲。


shanruoshui 发表于 2024-11-05 10:54

第一条,基本同意。只要孩子能够成功存活的可能,都不应该被规定可以被随意流产。


第二条,对父亲的描述,我持不同意见。孩子出生,父亲是否被法律规定需要付抚养费?如果需要,为什么父亲不可以要求流产这个孩子?如果父亲不可以要求母亲保留这个孩子,那么父亲有没有权力要求母亲去人工流产?


法律规定父亲必须付孩子赡养费的原因就在于,父亲作为一个成年人是主动进行性行为的。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和权力应该是共生的。法律如果只规定责任而不赋予权力,这属于恶法。所以对于父亲的权力,我觉得也是很值得讨论的。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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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Cons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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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4:13:07

Fhu 发表于 2024-11-04 10:56

天啊,天寒地冻你请homeless吃饭(因为邀请让渡了一部分财产权)但突然因为什么原因半途赶人走也不能?一旦开门就不可以撤销?因为赶他出去他会饿死冻死?


Homeless的生命不是因为你的行为而存在的,但是胎儿的生命是因为母亲的行为才存在的(除了被强奸),所以对这个胎儿是有责任的. 就算在你的例子里,当明显知道你赶这个人出去,他就会死(不是可能,是一定会),大多数人都不会作出赶他出去的决定,除非在威胁到自己或家人的生命情况下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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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club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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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4:13:10

绝对支持堕胎。不管怀孕几个月,女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肚子。

堕胎对女人的身体损伤很大,大月份堕胎还有可能死,这就是上帝的审判。用不着任何人类来干预。强行干预就是违背了上帝的旨意。违背上帝旨意就准备下地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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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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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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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4:14:44

他们支持,只要有心跳。他们认为孩子无辜,但要由受害者一方承受压力,屈辱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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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