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三姐真是无情。。
该案与2001年的“公序良俗第一案”十分相似,认定遗嘱中赠予婚外情对象的部分无效合法合理。
这部分真的是无厘头。
赠送给陌生人,捐给国家都可以。
留给三姐不可以。
明显不公平,写的是全部给黄某。女儿成年了,没她什么事了
这女儿一看就是精神不正常
三姐辛苦劳作二十年???
哈哈,有你的
我也佩服她 哈哈
我也佩服她 哈哈
Aoisiniy 发表于 2024-11-28 02:38
又给生娃带娃养娃,又伺候老头给老头养老送终,还替老头疯原配养老送终。
估计也没好好上班。
20年啊,一个子儿也没分到。
又给生娃带娃养娃,又伺候老头给老头养老送终,还替老头疯原配养老送终。
估计也没好好上班。
20年啊,一个子儿也没分到。
哈哈,是挺惨的,不过中国法官告诉人,不符合公序良俗,立遗嘱也没用,所以还是别知三当三了
总体来说,这个判决没有什么问题。
大女儿和父亲关于母亲的遗产分割已经结束了,大女儿说的父亲出轨什么,跟她没关系,能作为原告的只有她母亲,但她母亲已经去世了啊,除非她能找出她父亲在她母亲生前被她父亲迫害过。
关于富商遗嘱,这张遗嘱取消了对情人的继承份额,个人觉得应该是因为情人不是继承人,所以不能继承富商的遗产,她想得到富商的遗产,只能通过富商遗赠,但遗嘱上写的继承,所以遗嘱是无效的。
在这里,法官偏向了私生女,理论上可以把整个遗嘱认定为无效的,但他只认定了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把无效的部分遗产让大女儿和私生女进行了平分。
基本同意。法官明显偏向私生女,没判定无效。如果遗嘱小三女儿继承部分有效,按现在分配方案,原配女儿分得40%+60%*20%=52%。但实际上按法官分配比例,原配子女实际应得55%。
如果遗嘱判定无效,则原配女儿得70%,小三女儿 得30%。
但遗嘱只能判定有效或者无效,哪有部分有效这种说法。主要是法官考虑小三一起生活,而且是两个人,还是酌情处理了,算是子女平分财产了。感觉中国法官判的还是可以的,比欧美只看遗嘱这种合理多了。
基本同意。法官明显偏向私生女,没判定无效。如果遗嘱小三女儿继承部分有效,按现在分配方案,原配女儿分得40%+60%*20%=52%。但实际上按法官分配比例,原配子女实际应得55%。
如果遗嘱判定无效,则原配女儿得70%,小三女儿 得30%。
但遗嘱只能判定有效或者无效,哪有部分有效这种说法。主要是法官考虑小三一起生活,而且是两个人,还是酌情处理了,算是子女平分财产了。感觉中国法官判的还是可以的,比欧美只看遗嘱这种合理多了。
mindstorm 发表于 2024-11-28 02:52
一点儿都不合理。。
就我这种经常狂喷破鞋的。。
都对此三姐儿深表同情。。
原配2008年精神病发病然后大女儿(1978年生)照顾期间瘫痪。这种情况大概率是没办法离婚的。(不管是不是糟老头不想分钱,精神病分了钱也没用啊。)。
之后其实真正共同生活的是三姐和糟老头,至少15年啊。还生了娃。照顾原配的也是糟老头和三姐。
然后糟老头不和三姐扯证,写了个遗嘱还错漏百出。让年近50的大女儿和20岁的小女儿在这争遗产。然后真正和他过了十几年的同居伴侣三姐啥保障也没有。。
我靠,天理在哪里啊。
我感觉三姐应该是个厚道人,虽然当三不好啊。。也老实照顾糟老头和原配那么多年 。。原配私生娃都生4年了才发病大概没啥直接关系。。全程也没见三姐出来说点啥。。可怜啊。。
倒是原配女儿,十几年都没管爹娘(还疑似与老娘瘫痪有关),老娘一死跳出来分钱,打官司,把老爹“气死”(学她的说法,老娘是被气疯的,老爹官司期间挂了也是气死的)。。。
我觉得是应该遵从遗嘱。
原配要气死
基本同意。法官明显偏向私生女,没判定无效。如果遗嘱小三女儿继承部分有效,按现在分配方案,原配女儿分得40%+60%*20%=52%。但实际上按法官分配比例,原配子女实际应得55%。
如果遗嘱判定无效,则原配女儿得70%,小三女儿 得30%。
但遗嘱只能判定有效或者无效,哪有部分有效这种说法。主要是法官考虑小三一起生活,而且是两个人,还是酌情处理了,算是子女平分财产了。感觉中国法官判的还是可以的,比欧美只看遗嘱这种合理多了。
这事情要在美国就会认定事实婚姻,当配偶权利判决。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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