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楼主应该先解释为什么母亲不能因为讨厌自己的小孩的性别或者嫌弃太丑而在生下后马上杀掉他,为什么在宫内杀就合理。
紧急避孕药就是杀可能存在的受精卵的
因为你觉得受害人不应该感到羞辱,所以如果她现实中感觉羞辱,就是假的不需要理会?
还是那个问题,如果受害人觉得她请愿伤害自己身体,也要尝试摆脱某些阴影,她有没有权这样做?比如说,她觉得一定要砍掉一只手指,我们当然要劝说,但这需要政府立法砍自己手指是违法要坐牢来为她好吗?如果不需要,那么因为受害人自己身体受损而大月份堕胎违法这个理由不再存在。
唯一能存在就是“大月份胎儿是人,母亲不论愿不愿,也得作为容器怀到足月”这个理由了
你多次歪曲我的话。受害人不应该感到耻辱是针对旁观者说的,现在是你作为旁观者说出来受害人怀着强奸犯的孩子是羞辱。受害人感觉羞辱要进行身体和心理的治疗,你能保证堕胎就能让受害人完全恢复健康吗?自残自杀跟堕胎两回事。手指头不会长大变成一个独立的人。
全面禁止吗?是推到州里,州里自己决定吧。该反对该支持的都去州里表态就好了呀。
A一直想痛扁B,力量悬殊太大导致B没有还手之力,但C管着这事不让A有下手的机会。现在C说我不管了,你们矛盾自己解决,你觉得B是什么下场?
自杀自残和杀害一个在你身体的另一个人是两回事。
所以“对母体也不好”这个理由不存在。
唯一支持母亲要作为一个容器放强奸犯孩子到足月出生的理由是“胎儿是个人”。
你就大大方方说,仅仅是因为“胎儿是个人”,母亲就应该作为一个容器放强奸犯孩子到足月出生。不用加“对母体不好”了
很多未成年人因为受威胁害怕或是不太懂在被强了以后没有报警或是告诉监护人而导致的怀孕就该生下来吗?而且有一部分施暴者就是所谓的监护人。怀着施暴人的孩子,对女性的身心是多大的摧残?生下来以后该怎么面对这个有一半施暴人血统的孩子?被施暴者一辈子都活在施暴人的阴影下
回复 2楼 qgp 的帖子
没错。楼主应该先解释为什么母亲不能因为讨厌自己的小孩的性别或者嫌弃太丑而在生下后马上杀掉他,为什么在宫内杀就合理。
很简单啊,因为前提是我不觉得一个不viable的胎儿是人,但我觉得任何出生了的孩子都是人
我好奇的是觉得胎儿(甚至是受精卵)是人的看法
那种被强奸犯囚禁八个月,好不容易被解救出来了,你告诉她她的囚禁还没结束?
我只希望这不发生在你女儿身上!
这件事真是没有办法求万全。并不是说你的女儿是人,那个胎儿就不是人。我可以理解你一分钟都不愿意你女儿再受折磨,所以即使胎儿再过一个月就可以独立成活跟你也没关系,你也想让它立刻死去。但是基于人道主义,这好像不是那么对味儿。更何况8个月是不是已经可以剖腹产取出胎儿让它正常存活了。反正我觉得你对这个case的考虑不应该基于当事人跟你是什么关系,而是应该基于你能come up with的道理。
谁想拥有一个强j犯的孩子呢?如果孩子出生,强j犯就成了孩子父亲,一个女人生了孩子这个孩子就是那个女人一生的牵挂,不是给政府抚养一句话那么轻飘飘的事情。另外,避孕药也会出错的,不是所有的事后避孕药都100%避孕的
在这种情况下母体执意要堕胎我觉得可行,不然无疑是对母体的再次囚禁和强暴,有人可以对生命有无尽的大爱,但把自己的大爱设为标准要求别人认可执行挺有问题的,很多有爱到都蔓延出来了的人忘记了同时也应该对人有尊重。
这种一刀切管别人子宫的,基本上都伪道学假仁义,白莲花之类的,不会真心为了受害者考虑,他们只会站道德至高点,说孩子无辜之类的。轮到他们自己,估计别人车挡了他们的路一下也得滴上天那种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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