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一?众院已经出来结果了?
好像还没。但应该八九不离十了
四合一?众院已经出来结果了?
NYT 上看着house 也快了
四合一也达不到修宪标准 那个标准太高
再来一个高院判定就行了。
四合一?众院已经出来结果了?
我看着大概率全拿到手。
中国也很多明星富豪来 现在估计要换加拿大or澳洲了
加拿大其实也一样,加拿大公民来美国工作好象不需要象别国一样H1, 我记得有个什么PROGRAM, 而且申绿卡也容易的很
那我们当年留学生完全不符合这些条件
他可以加上 比如 F1 H1 J1 L 签证 不受影响
只有 B 签证 受影响,或者直接去打击 月子中心
就看他如何去做,他知道他想打击的群体 是哪一种,如果他真的想去管,肯定有办法,
但是,又牵扯到 是否违宪,
老美的体制就是 各种法规条文在那里,
设置扯皮门槛,让很多事情不是那么容易去实施
有的人悲伤
有的人高兴,这下爸妈来美可能会被拒了。
爸妈要赴美生子?
F1也是非移民签证,跟B1/B2有差吗,都是合法来美不能移民的,如果真砍了拿旅游签证赴美生子的,F1签证必定跟着遭殃,H1B都未必能幸免。而且整这些合法签证比整偷渡客容易多了,都不用修宪,加一条总统令,持非移民签证者在美国生娃就立刻作废签证,这就够人喝一壶的了。
可以留下来的时间不一样
虽然 F1 是非移民签证,但是和 B 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吧,
走过f1的应该都知道吧,老美的这些签证法,也是条条框框很多
这老小子想修宪?
他的团队认为只要有高院释法就可以了。宪法原文里有这样一个关键词,“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可以解释成不包括外国人。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他的团队认为只要有高院释法就可以了。宪法原文里有这样一个关键词,“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可以解释成不包括外国人。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特别是非移的后代,其实本来就是很模糊的公民化。如果高法解释不行,就是你觉的解释的不对,也没用,然后就能PASS.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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