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也太天真了
这帖子三观让人叹为观止,居然这么多人替夺人家庭,气疯原配小三喊冤,甚至明晃晃的编造照顾原配。
能跟小三这么共情的都什么人啊!还天真,还无邪呢!!
我有一种直觉,富商老阴逼骗了小三。
小三给他养老送终呢,他不敢直接不给她留钱,就用了这种阴险的手段,故意把小三和私生女写在一起继承。
我理智上不相信挺有钱的老头,他写遗嘱不去公证,不咨询律师,但凡有个懂法律的来给他看了,小三和私生女就不能写一起继承。
你这分析好像有道理
这帖子三观让人叹为观止,居然这么多人替夺人家庭,气疯原配小三喊冤,甚至明晃晃的编造照顾原配。
能跟小三这么共情的都什么人啊!还天真,还无邪呢!!
yimiyangguang 发表于 2024-11-28 07:47
是啊。和国内的风平完全不一样。太神奇了。
国内都是人为原配女儿吃了大亏的。
这边居然好多人认为三吃了亏。
怪不得双方都对判决结果不服。
要我说这幸亏三生的也是女儿,换个儿子试试,估计早领证了。
我不是很明白怎么分的财产
原配和老头首先一人一半吧。然后原配的60%给老头,那就是总资产30%,原配女儿40%,也就是总资产20%。
然后老头一共总资产50%+30%=80%再分给三的女儿60%,原配女儿40%。那就是原配女儿得到了32%。
所以原配女儿一共得到了总资产的52%?
我有没有算错?
为什么原文说综合下来,朱某博继承朱某遗产的80%,朱某蕙继承20%。?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原配的资产远小于老头的资产,并不是一人一半。
婚姻法到底保护了谁?
这个帖子,你为小三击鼓鸣冤。。。?
你左一个帖子,右一个帖子,宣扬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呢?
此三姐承担了实际的配偶义务15年啊。。。最后啥也不是,不惨吗?
如果男的和小三儿有事实婚姻,男的还有婚约在身呢,如果事实婚姻成立,男的成重婚罪了吧。
在美国common law婚姻是不是也有前提? 都得是未婚,没有配偶的前提下? 一方有配偶的同居不可能受保护。
中间至少有3年是丧偶,前面还有十几年,原配精神病瘫痪无法自理。我觉着三姐吃亏。
基于事实,三姐大概和糟老头有十五年左右的同居关系。还有娃。应该能分不少。
三姐如果领了证,至少还能分老头财产(原配给原配女儿部分除掉,就是目前总资产*(1/2+1/2*60%)。)的1/2+1/3。两个女儿各1/3。
明明是先有三儿,原配后疯的。而且老头和三儿住别墅,原配住出租房,从哪里看出是三儿照顾原配的?而且老头有钱,说不定家里雇人伺候,三儿自己可能也不用做家务。
。。中间还差好几年呢。。
不一定有因果关系吧,而且原配后边还瘫痪了。。
原配总之是三姐和老头在照顾。
(这个情况类比有点像何鸿燊大房和二房的关系,最后二房拿的最多)
此三姐承担了实际的配偶义务15年啊。。。最后啥也不是,不惨吗?
你是婚生吗?你是女性吗?你和你老公结婚了吗?
原配生病跟三脱不了干系,还吃亏呢。吃哪门子亏? 活该接下去守寡没钱
只能说谁挣得钱谁做主....
这个rs楼主没贴全,原配生前多年精神病,所以在女儿与丈夫有矛盾的情况下都立不了遗嘱,没有看到婚生女说其母是“因为其父小三和私生女气成精神病”的,只看到她说因为其母精神病无法立遗嘱。
已知婚生女再其母去世时候就跟其父打官司争产了,如果有办法让其母立遗嘱,并且能被认定是有行为能力的有效遗嘱的话,她们一定早就做了,毕竟精神病也不是一上来就直接无行为能力的,都有个发展过程。
能是现在这个结果,更可能是她妈很早就精神病了,当时她爸还没这么有钱,所以没在精神病早期就立遗嘱。
这种情况恐怕要说原配对男的挣钱有什么贡献,什么“夫妻无非一方住外一方主内”,恐怕婚生女自己也说不出....
原配去世,因为无法立遗嘱,所以只能走法定继承,女儿跟父亲那时候就打官司争财产了,女儿拿了25%。
后来估计她爹又挣了一些钱,男的留给情妇不符合公序良俗被法庭驳回了,但男的要留给私生女,的确是他的权利,法律范围内谁挣的钱谁有权力支配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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