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nie2020
顶锅盖说几句拜登赦免儿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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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7:41:03
Hunter Biden人很渣,他的两个convicted crimes是所谓的联邦重罪felonies ,但都是属于“技术性“犯罪,并且没有其他直接受害人。一是买枪时填写背景调查表撒了谎、隐瞒自己正在使用毒品;二是两年没交联邦个人所得税,但早已全部补齐。
在美国,买枪撒谎、拖欠税款的海了去了,大多数都罚款或行政处罚,很少上纲上线到刑事起诉,更别提坐十几年牢了。Hunter如果不是历史上第一个,也是极为少有的因为购枪时隐瞒吸毒史被起诉的,也是极少的全部补交税款后还被起诉量刑的。如果要不是Hunter姓Biden,根本就不会被起诉。可笑的是,起诉的证据,是他自己在自传里得瑟,把自己的zuo 写成小红书,毁人不倦,拉流量。
跟美国总统对国会议案的否决Veto权不同,这个对司法结果的总统赦免权executive grant of clemency 不受任何国会或法院的限制。可以说这是三权分立制度下的一个bug,也可以说是一个feature.
这个权利最早源自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国王/君主可以减轻、消除那些已经被法院定罪或者依照法律被判刑的人员的惩罚。英国国王的这个赦免特权,即使是经历大宪章和光荣革命两次冲击都没被最终剥夺,属于皇家特权Royal Prerogatives.
不过历代英王都非常谨慎地使用这个权利。 一个例子就是2013年英国女王赦免了50年前对计算机之父Turing的定罪。当年Turing的同志行为不被社会所容,被法院定罪并被化学阉割,导致Turing身心俱毁,后来吞氢化钾自杀。
另一个案例是1884年的海上吃人案,失事船只的幸存船员吃掉其他人,回国之后被法律严惩,判谋杀罪、处绞刑。在当时英国社会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法律是无情的,本身不能“法外施恩”,最后由英国女王出面使用了赦免权,解决了“法不当恕,情有可原”的困境。
英国的殖民地继承了这个传统,总督作为女王的代表,在当地也有绝对的罪行赦免权。美国建国时,参考的对象只有英王和总督,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美国总统被赋予了这个宪法权利,而议会保留了“弹劾权”。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中明确写道:“总统有权赦免联邦层面认定的罪行刑罚”。
赦免权的存在,本质上,是美国“权力分散,互相制约”的立国原则的体现,“行政权”首脑可以据此抗衡“立法权”和“司法权”,相当于一个的“安全阀”,不至于司法绝对至上。那些坚持“绝对民主”和“司法至上”的人,是不理解美国共和的传统、以及风险控制的考虑。
美国历史上最有名的赦免是福特对尼克松的赦免。使用赦免权最多的是奥巴马,用了1900多次;其次是杜鲁门,用了1700多次。川普上次虽然只赦免两百多个人里,但大部分都是真正的罪犯,比如国师Steve Bannon,以修墙为名,诈骗了2500万美元。川一概不讲理地赦免,是美国历史上滥用赦免权最厉害的。但很多人受社交媒体蛊惑,听一面之辞,用双标,允许川普放火,不许白灯点灯。
至于拜登该不该preemptively把对Hunter的赦免扩大到2014年,统统免除Hunter这十年间其他的、潜在的、尚未被调查的crimes,他这样做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你可以自由猜测得出自己喜欢的结论。但美国历史上,的确出现过很多次这种preemptive pardon,除了福特赦免尼克松,华盛顿赦免威士忌叛乱者,南北战争之后的Andrew Johnson 大规模赦免南方叛乱分子,Jimmy Carter赦免越战逃兵,老布什赦免伊朗门事件人员,都直接终止了任何未来可能的刑事指控。
当然,对拜登赦免儿子这件事,媒体和公众,站不同立场,用各种双标或多标批评拜灯言行不一也罢,强烈要求他大义灭亲也罢,从道德层面鞭挞、过嘴瘾也罢,都不能阻止这个权利。要想去掉总统这个特权,必须通过新的宪法修正案。呵呵,Move on 吧。
为什么要顶锅盖?
不过biden这种自己先立了牌坊的是独一份
目的不是保护这两个罪吧?
回复 1楼 brownie2020 的帖子
Biden赦免儿子反而展现了Biden人性的一面。。儿子毕竟没有杀人放火, 也没有害其他人。。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只感慨老拜登没有子女运。
有什么好讨论的。 洗洗睡吧。
Hunter Biden人很渣,他的两个convicted crimes是所谓的联邦重罪felonies ,但都是属于“技术性“犯罪,并且没有其他直接受害人。一是买枪时填写背景调查表撒了谎、隐瞒自己正在使用毒品;二是两年没交联邦个人所得税,但早已全部补齐。
在美国,买枪撒谎、拖欠税款的海了去了,大多数都罚款或行政处罚,很少上纲上线到刑事起诉,更别提坐十几年牢了。Hunter如果不是历史上第一个,也是极为少有的因为购枪时隐瞒吸毒史被起诉的,也是极少的全部补交税款后还被起诉量刑的。如果要不是Hunter姓Biden,根本就不会被起诉。可笑的是,起诉的证据,是他自己在自传里得瑟,把自己的zuo 写成小红书,毁人不倦,拉流量。
跟美国总统对国会议案的否决Veto权不同,这个对司法结果的总统赦免权executive grant of clemency 不受任何国会或法院的限制。可以说这是三权分立制度下的一个bug,也可以说是一个feature.
这个权利最早源自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国王/君主可以减轻、消除那些已经被法院定罪或者依照法律被判刑的人员的惩罚。英国国王的这个赦免特权,即使是经历大宪章和光荣革命两次冲击都没被最终剥夺,属于皇家特权Royal Prerogatives.
不过历代英王都非常谨慎地使用这个权利。 一个例子就是2013年英国女王赦免了50年前对计算机之父Turing的定罪。当年Turing的同志行为不被社会所容,被法院定罪并被化学阉割,导致Turing身心俱毁,后来吞氢化钾自杀。
另一个案例是1884年的海上吃人案,失事船只的幸存船员吃掉其他人,回国之后被法律严惩,判谋杀罪、处绞刑。在当时英国社会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法律是无情的,本身不能“法外施恩”,最后由英国女王出面使用了赦免权,解决了“法不当恕,情有可原”的困境。
英国的殖民地继承了这个传统,总督作为女王的代表,在当地也有绝对的罪行赦免权。美国建国时,参考的对象只有英王和总督,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美国总统被赋予了这个宪法权利,而议会保留了“弹劾权”。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中明确写道:“总统有权赦免联邦层面认定的罪行刑罚”。
赦免权的存在,本质上,是美国“权力分散,互相制约”的立国原则的体现,“行政权”首脑可以据此抗衡“立法权”和“司法权”,相当于一个的“安全阀”,不至于司法绝对至上。那些坚持“绝对民主”和“司法至上”的人,是不理解美国共和的传统、以及风险控制的考虑。
美国历史上最有名的赦免是福特对尼克松的赦免。使用赦免权最多的是奥巴马,用了1900多次;其次是杜鲁门,用了1700多次。川普上次虽然只赦免两百多个人里,但大部分都是真正的罪犯,比如国师Steve Bannon,以修墙为名,诈骗了2500万美元。川一概不讲理地赦免,是美国历史上滥用赦免权最厉害的。但很多人受社交媒体蛊惑,听一面之辞,用双标,允许川普放火,不许白灯点灯。
至于拜登该不该preemptively把对Hunter的赦免扩大到2014年,统统免除Hunter这十年间其他的、潜在的、尚未被调查的crimes,他这样做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你可以自由猜测得出自己喜欢的结论。但美国历史上,的确出现过很多次这种preemptive pardon,除了福特赦免尼克松,华盛顿赦免威士忌叛乱者,南北战争之后的Andrew Johnson 大规模赦免南方叛乱分子,Jimmy Carter赦免越战逃兵,老布什赦免伊朗门事件人员,都直接终止了任何未来可能的刑事指控。
当然,对拜登赦免儿子这件事,媒体和公众,站不同立场,用各种双标或多标批评拜灯言行不一也罢,强烈要求他大义灭亲也罢,从道德层面鞭挞、过嘴瘾也罢,都不能阻止这个权利。要想去掉总统这个特权,必须通过新的宪法修正案。呵呵,Move on 吧。
为人父母,如果我在拜登的立场,也一样会这样做的,至少我不会因为pardon这件事情本身指责Biden(虽然以前认为Biden不特赦自己的儿子是我对他不多的好感之一)。问题是现在舆论哗然的是总统老人家这几年一直是各种场合,无论是记者招待会还是自己的社交媒体,都信誓旦旦的说不会特赦,这选举结束后,马上就食言,等于说原来说的就是撒谎,而且是当着天下的面,这个就太夸张了。
主要罪名是收受贿赂吧。有一个人忘了是谁了说得很好,他用他的last name行驶特权的时候为什么不拒绝被特别对待
没啥可说的。拜登必须保护自己的儿子。川普上台肯定会报复很多人。不保护自己家人的都是傻子。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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