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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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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dudu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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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开个今年的报税贴

50294

305

2011-02-13 17:16:00

我和老公2010年11月底结婚,现在还一直分居两地(州)。结婚后12月份把w-4表改成married. 我老公所在州没有州税,我所在州有州税。


 


我想请问一下,是否我们能claim separately for federal and state tax. 多谢?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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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dudu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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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3 19:39:00

以下是引用西岸玫瑰在2/13/2011 6:43:00 PM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dududu001在2/13/2011 5:16:00 PM的发言:


我和老公2010年11月底结婚,现在还一直分居两地(州)。结婚后12月份把w-4表改成married. 我老公所在州没有州税,我所在州有州税。


 


我想请问一下,是否我们能claim separately for federal and state tax. 多谢?



可以的, 记得filing separately 一定要标准一样: 一方用 Stanard , 另一方也必须用STANDARD, 一方用ITEMIZED, 另一方也的用之。 也可以MFJ FEDERAL , 州分开


 


 


我在我这边租房子住,肯定用standard,而我老公有自己的房子在他的州,可能用itemized.那么你的意思就是说我就不得不用itemized了?如果我和老公mfj federal, 那么填我的州税的时候,我不是要把和我老公的共同收入填入州税表格的吗?这样我们要交的税启不是很多。很confusing. 谢谢mm.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2/13 20:05: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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