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bby_star
有必要说几句~!!
91088
755
2009-05-15 18:25:00
额,夏天来了,大家都消消火,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啦~
爬了27页 实在崩溃了 这是扫盲贴啊!
我简单扫盲一下关于paypal和USPS鄙兜知道的一点点。。
1,USPS寄FC,也就是平信,在邮局是不能加DC的。有MM提到PAYPAL打印label可以~这个我没试过。
我有一次寄了一小瓶洗面奶给朋友,就装泡沫信封要寄,我说我要寄FC+DC 那大叔就不行,那得按parcel走。额。。。
2,那个PAYPAL 500的LIMIT,指的是每个月从paypal往银行账户里转钱的限额。每个月大家想用Paypal付掉多少钱是没有限额的。。(转账给另一个paypal账户在paypal眼里Kind of和花钱买东西一样。)
我曾经一个星期内帮一个朋友买了2块手表+2个iphone,总额8000多。当然是他先写支票给我了=.=
3,PAYPAL里不要放现金,万一账户被盗怎么办,不就死定了?给paypal捆绑一个bank account即可Instant transfer啦,加credit card很容易,加checking account稍微有点复杂,不过无所谓啦,方便日后嘛,加完以后还是Non-cc paypal的,怕什么。不要理会什么echeck。每次付钱都选instant transfer就行了,我paypal设定的中文,每次付钱都写后备资金来源,XXXX支票账户。。。
我大概也就知道这么多,唐几句。。>.<
飘飘和shbaby都和和气气的最好啦 喔耶
谢谢科普 ~
我觉得你是只顾逻辑,忘记考虑人的心理感受了。的确,“拖延”应该从买方从国内回来起算,前面的两个月已经因为双方的协议而waive掉不算拖延了。但是,从卖方的心情来说,不管这个时间如何起算,事实上她的确两个多月没有收到付款,尽管其中两个月不qualify算拖延。
这件事就是论事交易过程已经完成(尽管卖方还没有收到付款,但是买方已经perform了),双方都没有breach。大家也一直在说买方做的不太妥当的地方是完全忽略了考虑卖方的感受。卖方给了买方两个不小的favor,一是出于朋友的信任在没有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就发货,二是同意(或主动offer)卖方可以延迟两个月在付剩下的balance。但是买方完全没有觉得对方是给了自己favor,而是单纯觉得我压根没有拖欠,我已经付钱了,所以我完全没有错。我上面说了,理论上的确拖延的时间很短,但是从卖方的心理感受的角度,时间已经不短了,我觉得这是卖方后来催促的原因吧。这么不算小的一笔钱一直pending,加上自己给别人favor别人却完全不appreciate,催促对方又觉得不耐烦,几个因素加起来才促成了卖方决定发贴的。
我今天也够唐的。总结一下,就是跟人打交道,不仅仅是逻辑的问题,也要考虑对方的感受。
总结得牛!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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