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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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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买房不可的嫂子决定不要房子结婚了

17008

368

2010-10-17 12:53:00

以下是引用rainfall1988在10/17/2010 12:47:00 PM的发言:

以前是只要不公证的都可以分
一结婚就全部算共同财产了
就算你结婚前十年买的东西也算
现在不知道了

没有吧,只要证明婚前购买,并且全由男方出资,哪怕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也能全判给男方。


 


不过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都无所谓。关键是有些贤妻良母对家里财产完全不了解,根本摸不清到底买了多少房。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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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7 23:59:00

以下是引用蝶歌在10/17/2010 11:52:00 PM的发言:

其实要房子本身倒不是啥大不了的事。国内不比美国,对妇女儿童的保护作得极差。女人不保护自己,最后落得带着孩子净身出户的可能性都有。因此提些金钱上的要求也不为过(当然,最好是找靠得住的男人,而不是靠金钱,但从国内这大环境看,靠得住的男人可能不多,而女人多半还是要嫁,要生儿育女的)。


 


不过从这表嫂一家的行为来看,有点缺心眼。既然强硬,就强硬到底,现在落得半吊子,好处没得着,嫌隙倒落下了。


这个我赞同。


 


江西的房子不贵,南昌可能平均房价在5000+,全省平均房价2000-3000,2000下的也有。比起很多富裕省份,个人收入不过万,房价过万,在江西买房的压力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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