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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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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后来美前就怀孕了,如果老板知道后不爽了,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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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2 11:10:00

以下是引用hualili在9/12/2011 10:54:00 AM的发言:

对这个女博后同反感。她的做法明显带有欺骗性。女博后来美前就怀孕了。还欺骗老板说是肠胃不好。她瞒了三个月,怎么不继续瞒下去呢?!她怀孕5个月也没有义务告诉别人啊。就说自己腹胀或者吃多了好了。还不是想别人照顾?!这种做法我没法同情。不能什么好事都让你占了,当别人都是傻瓜啊。


 


另外别跟我说美国人注意隐私,看到她呕吐连问一下都要被告,还说什么她没有义务告诉别人她怀孕了。我周围的美国同事从来都不是这样的。新人来的第一天基本上婚否,有无娃,住哪里,都搞清楚啦。别说呕吐了,就是咳嗽一声,都有不少人问问。


嗯。没考古,LZ是女博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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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08:19:00

以下是引用小虎子在9/12/2011 5:10:00 PM的发言:

觉得能保证工作量就行,保证不了的时候再说。


 


谁干活,也不能保证自己明天会不会出个车祸或者脑溢血卧床不起,但是谁也不会整天跟老板事先告知啊


 


干不了这活的时候再说呗,到时候是lay off是fire是减工资,到时候再argue呗


这个说的太局限性了。理科试验我不了解,但看很多人都说了毒害什么的。而且一个项目也有连贯性,比如本来打算做9个月,如果一个人做了4个月交给别人还要临时找人培训别人。


怎么说,这个POSTDOC一来就生孩子不够厚道。她可以不告诉怀孕,但在被问的情况下否认就是欺骗了。很多人在美国刚工作就生孩子也会顾虑老板的意见,一些单位是一年后才有SHORT TERM DISABILITY福利的。


她的老板在知道的情况下还继续发她工资,我觉得算好的了。如果让她做4个月到时候中断了再重新找人接手,还不如现在找人,即使付双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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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14:05:00

以下是引用小虎子在9/13/2011 11:20:00 AM的发言:

是啊,这事是这样的,无论哪个单位,都不希望为雇员的生娃买单啊。。。


 


小PI是尤其伤不起啊,,,可是大PI,大老板们,虽然钱来得容易,咱也不能本着“吃大户”的心态去让人家买单啊,人有钱,所以随便浪费点人家钱没事?


 


按说吧,这个保护怀孕妇女的权益,既然是社会性的,应该由整个社会买单比较合适,比如从国家税收中支取。。。这不就是ss 和medicare mediaid之类嘛。。


 


但是 由于怀孕妇女的特殊性,(人家生娃完后可以继续工作),工作位置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所以上面的方法不是很适用。最后就变成了谁雇佣怀孕妇女谁买单了。


 


 


 


我也承认这个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如果现在连雇佣单位都不买单的话,就的确没地方买单了。那这个保护权益,就等于是空话了。


 


怀孕妇女跟雇佣单位比起来,仍然是弱势群体,所以如果法律尽可能保障强势群体的权益,那这个社会就真丛林法则了。


 


如果说雇佣单位可以因为人家怀孕了就解雇怀孕妇女,或者雇佣单位要求女性在怀孕后第一时间告知自己,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自己随时保留解雇女性的权利,那么谁能说说,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保障妇女权益呢?


 


说雇佣单位有损失,我承认,但是我想说的是:谁有更好的办法?


 


 


怀孕妇女需要保护,雇主也需要保护,哪一方都会有占对方便宜的人。


当然了一直以来怀孕妇女相对雇主是弱势,所以有法律保护,还有用人性别比例要求等等。但不能因此就说怀孕妇女怎么做都是应该的,雇主有损失就该认了。法律上没办法公道还是要讲的。这个例子中显然故意占对方便宜的是女博后。


你也承认了雇佣单位因为女博后的故意行为会有损失。雇主也有避免被利用法律占便宜的措施,比如说很多单位是工作一年以后才能享用SHORT TERM DISABILITY,不完全有用至少表明了态度。而且一工作就怀孕,周围同事看你的态度也是个制约。个人自己也不好意思啊,除非是意外怀孕的。


这件事情里的小PI,比一般的雇主受保护程度还要差。你都承认雇佣单位会有损失,却一直咬定他开始是打算狠用女博后的来攻击他--你这个咬定太没说服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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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14:08:00

以下是引用小虎子在9/13/2011 12:14:00 PM的发言:

我自己觉得她这个“认”法子,挺怪异的。


一般PI也就是吃个哑巴亏,然后安排点力所能及的活,咋就发钱不让来实验室了?感觉这个PI够“刚烈”。呵呵


“刚烈”又不是MEAN, 这“刚烈”对女博后目前只好不坏吧。


如果他真是你一直假定的招中国人就是想狠狠用的人,会这么刚烈么?为减少损失应该会能用多少就用多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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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14:09:00

以下是引用spiral99在9/13/2011 12:20:00 PM的发言:

是啊,而且总结到的经验教训是不招中国女博后,而不是怎么想办法识别motivated的申请人,比较可笑


大部分用人单位都会这样想的,不管中美。只不过有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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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14:11:00

以下是引用孔雀翎在9/13/2011 12:22:00 PM的发言:
g估计是对这个博厚不抱任何希望了,现在不能炒人,所以就认倒霉,给钱养着,等能炒的时候让他立马走人。

有可能认为女博后行为不厚道,对她彻底失望。


话说如果周围有这样的人这么做,大家心里对她也会有点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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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14:13:00

以下是引用小虎子在9/13/2011 12:43:00 PM的发言:

我理解这个postdoc就是在选择给自己带来风险还是给老板带来风险的时候,选择了给老板带来风险


那你认为她这种行为厚道不厚道?


或者换个说法,你自己会像她这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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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4 11:13:00


以下是引用happypeach在9/13/2011 1:04:00 AM的发言:
哈哈,问的好!我觉得奇异的是,这楼里指责怀孕博后的还都是女性。这些女性多半已经,或者将来,是要怀孕,生孩子的呀!

难道这里替女博后说话的人,同样机会下都会像她这样做么?自己不觉得不厚道?


生孩子,和这位女博士生孩子的计划,可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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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4 11:17:00

以下是引用qgp在9/13/2011 2:32:00 PM的发言:

says who? The postdoc need the opportunity to do research! She gave up other possible employment opportunity to work for this one, this is her opportunity cost. She is entitled to paticipate the work!


哈哈哈,这句好可笑,好像女博后多么热爱科研要为科研献身似的。热爱科研热爱工作的人不会掐的这么准在这个时机生孩子的,除非她是意外怀孕的(我觉得可能性太小)。想想看自己刚开始工作想好好干的时候是怎么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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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4 11:20:00

以下是引用xiaojiaoyaya在9/14/2011 10:03:00 AM的发言:

和lg说起这事,lg马上说这不就是说的z吗,z是我们的朋友,几年前碰到过同样的问题,后遗症就是知道这件事的中国教授这几年都没人从国内招女博后了。


认识Z的人觉得Z的行为厚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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