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Dog88
请教关于保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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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31 01:58:00
我和老公的情况比较特殊:
我是f1,来美3年。老公是h1. 来美2年。 前两年的时候,我和老公两地分居。而且劳工做博士后,也不用交税。就分开报税。但是,2005 年的时候,我们申请了绿卡,交了485,都也申请了EAD卡。老公下半年的时候,到了另外一个州工作,用的EAD卡,没用h1. 我现在有好多问题:
1:虽然我叫了485,但我还是f1,所以如果我们分开保税的话,我的情况比较简单。就是5000的treaty和3000多的生活费可以免税的,对吧?不过我去年看医生有好多账单,能免税吗?
2:老公一直用residence 保税的,我用的是nr, 我们2005可以一起保税吗?如果一起的话,我们按哪类呢?residence or nr?
3:老公的情况,2005年8 月 换到别的州,8月以前,不用交税的。8月以后要交税的。现在,有两个w2表,可以就用一张表报联邦税税吗?州税肯定不行了吧?现在这个地方没有州税,也没有市税?原来那个城市有,不过我们不用交。
4:关于,两个人联合报税的话,按residence, 可以有哪些东东是可以免税的?例如:relocation fee? medical bill?anything else?
5.如果可以的话,请给一些link,我可以自己查具体的信息也可以。
谢谢!
Thanks very much!
One more question(for question 3)
I guess you will have to use #s from both W2.
I don't understand what is "#s" . so, my husband still doesn't need to pay the tax of his income before aug 2005 and only pay for the tax of his income after aug 2005, i am right?
非常感谢!
还有一个问题。 如果我和老公一起报税的话,我们可以claim 10,000 的deductable. 但是,我还是F1, 还可以同时也CLAIM那个 5,000 的TREATY 吗?如果不能的话,那和我们分开报税也没啥区别了。 谢谢!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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