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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44BB44 size=2><STRONG>『08年报税季节活动』resi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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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1 21:20:00

以下是引用yuan516在2009-2-1 14:21:00的发言:

无所谓谁为主    没有区别

 

 

state tax的status必须跟federal一样的

 

几个州file几分state tax return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 14:21:31编辑过]

以前是谁的SSN在前,最好就一直不要变,否则IRS按SSN查找你以前的记录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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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3 16:27:00

以下是引用sixer在2009-2-3 15:14:00的发言:

请问一个关于 treaty 5000元的问题, 看了前面的信息, 这5000应 填在 1040表的 other income 里 -5000。


 


可是我用turbo tax 的 online free edtion, 不知道应该往哪填呀?



恩,绝大多数软件都不包括treaty。我以前用turbo tax的时候是直接把w2里的收入减5000,算好的表打出来,再加一张手填的表专门说明treaty,邮寄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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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icyscorpio于2009-2-4 19:58: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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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3 21:38:00

以下是引用celegans在2009-2-3 19:00:00的发言:

我的情况貌似很复杂


我08年前半年是H1,后半年F1,不知道可不可以和我老公一起file resident?


如果不能的话,是不是要file NZ dual?


 


考古了一下大部分情况都是F1到H1,像我这样H1 to F1的不知道如何处理?


谢谢了



一样的,你可以和LG一起file res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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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icyscorpio于2009-2-4 20:01: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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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4 22:16:00

以下是引用katezhaoying在2009-2-4 21:18:00的发言:
 恳请各位大牛们看看我们这个case以及我的问题:
我是F1,有奖学金,但是很少,所以自己还交很多学费,这个是可以抵税的对不?就是填大家所说的1098t?我开学以后在图书馆工作,学校HR部门很乱,搞不清楚treaty的问题,一直扣了我的-5000的税和SSN以及Medical tax,请问用填什么可以要回来呢?
老公去年是10月份开始的H1b,之前都是opt,请问他是可以算作resident报税了么?因为听说h1b必须要满180天以上才能算resident的?另外我如果跟他联合报税,是不是就不能用treaty了,因为算作resident?
还有child tax return,如果宝宝在美国没有住满半年,是不是也不能拿了?
另外,我们从加州搬到了纽约州,但是我看他们公司的W2是分开两个州不同时间计算税的,这样一来,我们自己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不欠啥税了?



你们得用dualsatus alien吧,因为你是F1所以你LG也不能用first year choice (不是百分百肯定,牛人来确认一下?)
但是你还是可以claim 5000刀treaty,这个前两页讨论过了。SSN和medicare现在跟学校要不知还来得及不,来不及就填form843要回来
宝宝没跟你们住满半年不能拿child tax credit,但要宝宝是美国公民,你们付宝宝生活费,还能算exemption
你们得报加州和纽约州两个州的州税,两个州都是part year res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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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icyscorpio于2009-2-5 6:25: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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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6 12:06:00

以下是引用莲影潭心在2009-2-6 2:10:00的发言:

我是2003年秋来美国的, 去年H1B开始在一家公司工作, 同时在学校part time念Phd. 学校给了我fellowship.

LG是2006年底F2来的,今年年初转成F1, 现在还在学校full time念Master, 他的学费是我们自己出的, 有RA.

我用TaxACT填的税表, married filed jointly.

我们两个人本来收入就不高, 而且2008年的税已经抠了很多(>2007年tax的110%). 我把1098T的fellowship的信息加到了软件里后, 里面竟然显示我欠联邦几千块钱的税 (比我2008年公司W2上交的所有的税都多, 太恐怖了). 如果没有这个fellowship, 软件又显示Fed要返还我们几千块钱的税.

请教各位JM一个问题:
我记得以前有人说过好像fellowship这种不用上报的? 想请问大家是这样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6 2:10:37编辑过]


fellowship不交税是因为中美的treaty,你是先H1来的,现在按resident保税,不适合了
但是学校给你的fellowship里,用于tuition,fee,book,equipment,supply的部分是免税的,剩下的部分按收入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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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icyscorpio于2009-2-6 21:56: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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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6 12:43:00

以下是引用yechengyu在2009-2-6 12:19:00的发言:

谢谢featherMM的回复. 我的fellowship是全部用来付tuition的. 可是为什么TaxACT把它也算成我的income了呢? 而且还显示要交很多的税?

谢谢MM阿


从来没用过taxact,帮不上了。你在输入fellowship的那一页里仔细找找,看有没有一个地方能让你填学费的数量,不行就找它们的客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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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21:27:00

以下是引用sandy07627在2009-2-11 21:09:00的发言:

我收到一个1099-G,是我2008年收到的tax refund.


这个怎么弄啊?作为taxable refunds, credits,or offsets of state and local income taxes 一起报税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1 21:10:45编辑过]


如果你2007年联邦税用了itemized deduction,这笔钱要算上,就是你说的taxable refund
如果是standard deduction,就不用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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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21:30:00

以下是引用yuan516在2009-2-11 10:08:00的发言:

 


 


Social security number (SSN). For the EIC, a valid SSN is a number issued by the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unless “Not Valid


for Employment” is printed on the social security card and the number was issued solely to apply for or receive a federally funded


benefit.


 


 


如果只是税号   应该是拿不到的



对,而且有SSN,是H1身份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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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6 23:51:00

以下是引用hedyanhe在2009-2-16 22:25:00的发言:

Exception to time lived with you:


A person is considered to have lived with you for all of 2008 if
the person was born
or died in 2008 and your home was this
person’s home for the entire time he or she was alive.


谢谢Janet05,我就是看了19页的这个补充,才觉得我可以拿这个child tax credit。我觉得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这个人在2008年出生,都将视为2008年与我一起住,我觉得后面那句话是补充去世的人因为是was alive(去世的人必须在去世之前住在报税人家)。 我家宝宝在美国从出生到离境一共呆了180天。不能file这个,我觉得好亏啊,300对我们来说很多了。我就是希望搞清楚这一点,能拿回来当然要尽量拿了。谢谢大家的热心帮助了。



MM你理解得不对,”for the entire time he or she was alive“这句话对08年出生和死去的人都适用。你的宝宝没有和你一起住够半年,所以你不能拿child tax credit。
但是你还是可以claim宝宝做你的dependent(qualified relative),因为你们的血缘关系,你又在负责宝宝在国内的花销。你可以从收入里减掉3500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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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8 20:21:00

以下是引用团团妈妈在2009-2-18 20:04:00的发言:
我老公是第六年的F1,我是F2,去年在美国呆了一年,去年生了一个孩子.
如果我和我老公jointly file tax,因为我没有SSN,所以不qualify EIC,好像不qualify
EIC也不能有additional child tax credit,我老公的EIC算出来将近1800,还是很多的.
请问我老公能不能file single status,然后把我孩子算在我老公的dependant里面,这样qualify
EIC和additiona child tax credit?
如果不算EIC,但是file jointly,我们的standard deduction和exemption都更高一些,但
是EIC差的太多了,能差小2000呢
谢谢


MM,你们是不可能拿到EIC的。你LG是F1,他虽然有SSN,但他SSN卡上注明了”not valid for employment“,就算他能按单身file也不合格。
另外IRS的规定是你们要在2008年7月前开始分居,他才可能按单身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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