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pholic
[讨论]全职妈妈还是工作妈妈?
8211
94
2005-12-20 13:04:00
我的屁屁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挨着地呢。
我那一点点了解是ld说的。如果说的不对,咱们就他,哈哈。
对这些咚咚清楚明白的姐妹们估计没有在灌水
哈哈哈,打他pp..
大家如果到移民局的网站上看Eb1a,EB1b, NIW就会知道,这3种现在根本就不存在哪种比另外一种快的说法了。。也就是在学校当tenure-track 法口蹄,没有绿卡的优势了。。。和那些F1办NIW没有虾米区别。当然背景强弱,还是有的了。只不过,不会像以前,在程序上会快很多。
还有,大家不要拿周围的人今年办140特别快,作例子。那是因为移民局知道了排期10月份,所以给很多了do a big favor,这样才会出现了很多人特别是texas中心,1个礼拜,收据很米有收到,但是approval notice已经下了。
还有走学校的叫EB1-b,只是不需要LC而已。。。但是不一定比 NIW快。
如果是自己办的杰出人才,叫EB1-a,也不一定比NIW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0 14:58:38编辑过]
偶咋觉得NIW是EB2的一种呢?
EB1-a和NIW一样,是可以自给办,不需要雇主的。这就是为什么F1也可以办NIW, 但是能办EB!/NIW的没有 permanent job是不能办EB1-b。EB2是employment based, 主要是公司的,eb1-b也是employment bease, 但是不需要LC/Perm…..不过需要雇主的介入和很多材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0 14:59:38编辑过]
咋跟偶当初的认识有差距呢!
EB1 偶们中国人常用的有两种, EXTRA..和OUTSTANDING, 第一类条件似乎很高; 第二类的居多. 自己可以办. 可以直接递I-140和485.
EB2, NIW和LC其中的一种都算是(除了这两种偶们中国人常用的, 当然还有别的). 前者自己办. 直接递I-140和485; 后者需要提供雇主的证明, 先递申请LC, 批准然后递I-140和485. NIW的好处就是I-140批下来后, 就可以走人.
绝大多数的LC是EB3, 先递申请LC, 批准然后递I-140和485.
嘻嘻,我说的肯定不会错的,中国人如果是master或者以上学位的,可是是学校也可以是公司,都是Eb1-a, Eb1-b, NIW这三种。当然公司的走劳工的不懂,但是那三种,我咧出来的,我绝对不会弄错的。。。只是很多人弄不清楚Eb1-a和Eb1-b的区别,常常混在一起说。。。Eb1-b是100% 不能自己办,需要雇主介入的。
明星,还有140/485因为排队,已经不能同时递了。。。
我其实和大家说的意思,就是现在已经不是大家以为的杰出人才比国家利益豁免快。。。。杰出人才米有虾米优势了。。。。
不过,我补充一下,那个所谓的没有优势,只是说程序和时间长短上,杰出人才没有以前的优势。但是背景强,那么批准率的优势肯定还是有的。。
对, 对, 对, 那是老皇历拉.
同意.
嘻嘻,祝明星妈妈虾米都心想事成,好事连连。。。。。
国家利益豁免NIW会比较快吗???比如政府机构比营利性公司快吗?
NIW和杰出现在差不多快。至于雇主的情况这里,不是特别重要的,关键是无论是在政府机构还是盈利性公司,要能给证明国家利益这个要点。。
类似Research AP的职位而已, 但是DEPEND ON他老板, 他太扣门太TOUGH, 于是不想干了.
明星儿女都有了,,那才是大家羡慕都羡慕不来的宝呢。。。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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