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痘猪
很好奇,觉得堕胎是谋杀的人支不支持因强奸乱伦怀孕的人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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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5:24:04
紧急避孕药就是杀可能存在的受精卵的
因为你觉得受害人不应该感到羞辱,所以如果她现实中感觉羞辱,就是假的不需要理会?
还是那个问题,如果受害人觉得她请愿伤害自己身体,也要尝试摆脱某些阴影,她有没有权这样做?比如说,她觉得一定要砍掉一只手指,我们当然要劝说,但这需要政府立法砍自己手指是违法要坐牢来为她好吗?如果不需要,那么因为受害人自己身体受损而大月份堕胎违法这个理由不再存在。
唯一能存在就是“大月份胎儿是人,母亲不论愿不愿,也得作为容器怀到足月”这个理由了
紧急避孕药的原理是1。 防止排卵, 2。 干扰受精, 3。避免着床
不是你说的什么杀死受精卵
紧急避孕药, 比如醋酸乌利斯他在5天之内的有效率85%-95% 。 如果是被迫的性行为或者没有要小孩的计划有足够的时间给女性其他当时的选择( 例如避孕套, 皮埋, 或者管好自己这类的)。很好奇到底有多大比例的女的有随时打胎这个需要, 还是以前的社会边缘人现在成了社会的主流。
我来解释下这个问题。
因为生命权是消极权力,不是积极权力。
就是说,你有不被人主动弄死的权力,但是如果你的生存基于他人的牺牲,他人也没有义务牺牲自己,让你活下来。
举个例子,假设A现在某器官坏了,全世界只有一个陌生人B和A匹配,唯一能让A活下来的方法,就是让B把自己器官和A用管子连起来,陪A在医院躺一生一世。 在这个情况下,B愿意帮A,是大公无私的美德,但B没有义务这么做,对吧? 这就是消极权力,人有不被他人主动砍死的权力,但没有强迫别人牺牲自己让你活下去的权力。
同理,胎儿现在在妈妈肚子里,通过脐带相连,就像上例的B,妈妈有拔管的权力,因为妈妈没有牺牲自己成全胎儿生命的义务。但是胎儿生出来以后,就完全不同了,它是完全有独立于母亲活下去的可能,主动饿死,溺死都是侵犯了婴儿的生命权力,这就是为什么堕胎可以被允许,而杀婴不可以。
又不是圣母玛利亚。 妈妈如果没干什么的话胎儿怎么会出现在母亲体内?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是应该的么?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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