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ekSarah
和女朋友在婚前性关系观念上的差别,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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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2024-06-03 15:01:54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樓主 溫馨提示,除了禁止婚前性行為之外,不知你現任女友有沒有告訴你一個基督教 對 婚姻養家活兒 對象的 另外一個要求 呢?
你能跟她結婚成婚之前還有一個必須成立的條件就是 =》 你必須放棄你的無神論與她有同一個信仰呢?
如果她沒有告訴過你這個概念,不防找個好時間,雙方都能理性溝通的時候,帶出這個主題與她交流。看看她的個人看法如何?
以上這個概念出自於聖經 哥林多後書6:14 幾個版本 做參考:
中文标准译本 (CSB Simplified)
你们不可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公义和罪恶到底有什么相通呢?光明与黑暗有什么相合呢?
现代标点和合本 (CUVMP Simplified)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以下給你一個 link reference,讓你對 基督徒 在婚姻擇偶方面的要求 有一些更多了解,從而可以更準確地評估你與現任 基督徒女友 在婚姻生活,養兒育女 方面的 compatibility。
“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10个问答” by「中國基督徒生命團契」
https://web.cclife.org/View/Article/203473
想来, 似乎可能的solutions 就只有, 1), 憋它个三四七八年; 2), 商量提早结婚; 3), 趁早分手"止损"... 三个选项都需要极大的牺牲和觉悟呐.....
赤脚大仙 发表于 2024-06-0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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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過來人,青少年時候就信主耶穌,中學還沒有畢業,整本聖經閱讀完一遍。追求者不斷有來,當中有無神論者,有天主教教徒,有基督教徒,有佛教徒, 有基督徒(中間沒有「教」字),等等
站在 基督徒 利益 的bias 立場而言,如果樓主在還未成為基督徒之前 就與現任(基督徒)早結婚的話,建議 在財政或人力資源方面 各有各的擁有權 和 管理權。這樣,她要奉獻多少財物或人力資源,奉獻方面的安排分配,你管不著,「眼不見為淨」。
在教育二人共有責任養育的子女方面:你沒有權教育孩子的人生價值觀,即是所謂的「三觀」。基督徒在教育孩子方面最大的顧慮是 家有不信基督的孩子。
我前夫是基督徒
現任先生 認識他那時,他是有天主教聖經背景的 無神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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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主:基督徒在個人成長方面 有一樣普遍 pattern 就是 會因「心意更新而變化」,現在的她在許多未發生的生活事情 例如 奉獻,parrenting 等等 都感覺沒問題。
但隨著聖經,以神為首,的帶領下 信徒成長 自然會改變。如聖經 羅馬書 12章12節:「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隨著歲月成長,她在往一方發展改變,你若跟不上她的心意更新而變化的進度與方向,大家的距離會約走約遠。compatibility可能會越來越少。假若她在主裏不成長,不改變,那麼就如聖經 希伯來書5章12-14節所描述的情況:「12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做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 13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 14唯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
與不信的人共同生活,她在基督裡的成長無論是進或不進(原地踏步)都兩難。
回复 27楼 赤脚大仙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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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教会与感情的先后问题... 老实说,我是有点在意的.. 拿婚后性关系来说,若伴侣仅仅是性上比较保守的人,尚有商量之余地,但一旦宗教原因涉入,一点negotiate的room都没有了.. 这种感觉让我有点抓狂,就好像明明感情是俩人的事,此其中还硬生生地插入了个第三者之影响。这方面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想..」
回樓主:這個情況,如果她在主裏繼續成長的話,終會成長到如 聖經形容的這階段 ,以下經文
馬太福音十章37-38節 :
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 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26
耶穌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丈夫)、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如此看來,的確如樓主所描述的 一個家「硬生生地插入了第三者」,這第三者就是 主耶穌基督 而且是以 祂為首的 基督之家。
认定了对方, 早一点体会百分百灵肉合一的美好不好吗?何苦把美好的青春浪费在苦苦等待之中。
当然, 如果你并不确定对方是你想要的伴侣的话, 那便是本末倒置了
weee21 发表于 2024-06-0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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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想起了聖經中的一個概念:摘自哥林多前書 第7章:8-13
「
8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
經文reference link:https://cnbible.com/cuvmpt/1_corinthians/7.htm
婚姻只是一张纸, 你们都没有多少资本, 为什么不给她,这样你就可以有权利做爱了
jwc123 发表于 2024-06-0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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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樓主的女友不是基督徒的話,我也不會加以下的 後果推論:
有許多基督徒對婚姻並非只是一指婚姻書那麼簡單。對於不少基督徒而言,婚前性行為 不行,離婚也絕非一個選擇。只有死才能解除婚姻關係的約束。如果與有這個價值觀差距的人 經營一段婚姻關係的話 猶如身邊有個「地雷」或「炸彈」,不知何時被這種差距 害得 精神折磨到粉身碎骨噢!
這種思維的來由之一 but not limit to 以下的經文:
聖經馬太福音 19章6節 耶穌基督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婚姻是一個約。」
所以,如果樓主選擇快速成婚的話,請先了解其女友對於 一紙婚姻書 所持的觀點,即使現在的她或會如此看,但只要一日她依然是基督徒,就有機會她某日會因 心意更新而變化,改變觀點 按照她當時如何閱讀理解聖經話語了。
還有 聖經 哥林多前書 7章 25-35節,使徒保羅的書信有這麼說 (童身 是指 陰莖沒有入過陰道 的 處男處女):
「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做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侍主,沒有分心的事。
」
回复 32楼 CuminLamb 的帖子
是天主教徒. 她算是天主教徒中的"开明派"吧? 政治立场也比较左, 所以支持堕胎.
我对谈话所能达到solution的可能性感觉非常渺茫, 有的天主教徒为了不破婚前性行为的戒就搞oral sex, bj, 或用手, 在我看来完全自欺欺人, 还不如直接破戒呵. 况且目前这些说到底算是我的问题... 把问题一股脑丢给她也不太好..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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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個人對聖經的閱讀理解而言,我能理解 選擇此種親密行為的基督徒 並非 自欺欺人。有不少基督徒的閱讀理解是 婚前信行為是以 陰莖入陰道 此event的發生為界定。
也有些基督徒的閱讀理解為 連擁抱也算是婚前性行為。兩個極之間有許多灰色地帶,好比 自閉症 是一個spectrum。
說到一紙婚姻書的理解,按我個人對聖經的閱讀理解而言,神所撮合的婚姻 不在於 人文社會中政府所發的法律有效用的 婚姻紙。而在於有沒有 陰莖進入陰道 發生自然懷孕要發生的事情。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觀點取向,並不代表 樓主的女友 或 任何讀者也如此觀點取向。
當然,樓主在評估 這位女友的思維 與樓主的思維 在婚姻生活中 的 compactibility 上,還是需要 知道 這位女友對聖經話語的閱讀理解觀點取向如何 是會直接影響她的價值觀,她所持的做人原則 繼而影響她所做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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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主在第二頁裏問我的 兩段婚姻的事情。
我第一任丈夫(在此版簡稱 他為 「我前夫」) 和我 都是青少年時期就立志跟隨主耶穌的基督徒(沒有「宗教」夾在中間的)「基督徒」。我兩組織的家庭是以基督為元首,為帶領者 的 基督之家。 我兩都不會吃神的醋。我兩在擇偶的條件上的要求:配偶必須 愛神過於愛ta自己 必須愛神過於愛配偶的我。
我第二任丈夫 (在此版簡稱 他為 「我先生」),雖然他是無神論者,但由於有閱讀聖經還有天主教的背景。以他對聖經話語的閱讀理解,他在未選擇追我之前已知道 我必定一生一世擺我的神在首位。"Though None Go With Me, Still I Will Follow. I have decided to follow Jesus. No turning back". 他的評估,他盡其為只能在我心裏爭取到第四位。他的看法:我的第二位是食物,第三位是子女,第四位才輪到他。當然,我認為我自己 除了第一位是真的。第二位永遠是 flexible,給當時就我資源能力效率所最能幫助到的 poor and needy 成為我的第二位。
回复 57楼 tastycakes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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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爬文,樓主與其女友的搭配非凡。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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