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zhang2
拜登:马斯克来美学生签,后工作“非法”!华邮证实“是非法”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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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21:58:37
如果一龙不是走F1->H1->绿卡这个路,那多半是婚姻绿卡。他第一人老婆是美国公民。只要跟美国公民结了婚,以前的 “黑身份”就一笔勾消了啊。婚姻绿卡不需要5年申请公民,2年多就可以了。
或者就是难民身份申请绿卡?不知道这个可能性,对于一龙来说,是不是比婚姻绿卡高?
估计他没有H1阶段,九几年有没有niw, eb1?忘了,也可能投资移民啊。F1可以直接申niw 的,不需要H1.
page394 发表于 2024-10-26 22:04
哦,对,他还可以EB1A, niw之类的。或者转L,O签,投资移民啥的。
他老婆不是美国人他不是婚姻绿卡。
结婚不需要等五年是谁的法,劝你们别和老留讨论绿卡申请。当年但凡有个loophole 老留都会用上的。
申請人在提出N-400入籍申請時,必須年滿18 歲, 且必須是法定的美國永久居民。 申請人在提出N-400入籍申請 時,必須在美國持有永久居民 身份至少5 年。 如果申請人是符合美國公民配 偶的資格規定,則必須在美國 持有永久居民身份至少3 年。
所以结婚申请公民,不需要5年。一般处理申请时间有几个月,所以不需要等三年,比如移民局处理申请需要6个月,婚姻绿卡2年6个月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公民了
拜登说的没错,“身份灰色”期间工作就是非法,即使后来通过婚姻洗白了身份。
和其他国家的公民一样,加拿大公民来美国工作也需要有工作签证,途径有一些,比如可以申请L1,H1等工作签证。但就加拿大公民而言,会比大多数其他国家的公民多享受一种工作签证,即TN签证。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专门为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提供了一种特殊的工作签证类别-TN 签证。这种工作签证没有数量限制。
TN 工作签证是有限制条件的。不是每个行业的工作都能办TN签证的,必须是NAFTA规定的一些职业,如会计,工程师,律师,药剂师,科学家,教师等等才行。而且,TN签证申请人必须要先找到雇主,不管是全职也好,半职也好,必须先要有工作单位,申请人也必须要有从事这些职业的资质和经验才能办理TN工作签证。
如果他不是靠婚姻拿到绿卡(就是不靠亲属移民),无非就只有employee based (eb类)或者政治避难了(不知道加拿大公民是否可以申请这个)?
不管他怎么拿到绿卡,都不能改变他非法打工的事实。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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