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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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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朋友的一个问题

15824

273

2008-09-25 20:25:00

我怎么跟大家的想法不一样呢??


 


主要是那个房租问题。。。


 


lzmm这样住过去,算什么呢?算“move in”的同居,还是算“roommate”?


 


我个人认为,如果跟男朋友关系没有紧密到那个份上,就别贪图房租差不多生活更方便了解更多之类的理由而住一起去。要是我,如果跟男友的关系没到那个份上,哪怕他白让我去住,我也不住,宁可自己外面付更贵的房租,跟朋友合租。。。


 


我的意思是,这种男女朋友合住是个很暧昧的关系,打比方说如果我某天晚了开车不方便了留宿某同事家(他老婆也在),那是光明正大的,如果我去见一个比较暧昧的网友,还跟他一起开个房,说是逛累了休息休息,心里面就要有上床的打算。。像lzmm这样男女朋友但是还不到move in或者双方都认定要结婚的阶段,就因为某种原因住一起,颇有“盛夏的果实”的感觉,瞧,这房租问题不就出来了嘛。。。


 


当然以我这样比较老派保守的脑袋看,我是主张夫妻所有钱都放一起的(AA的婚姻我不能接受。sorry,只是我个人主张)。我先说了我保守,,所以如果是男女住一起了,我认为就跟结婚差不多了,就是手续还没办呢。这个男人这样追要房租的行为我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我们都到了离结婚不远的份上,你还在这个房租问题上跟我AA,那我们以后对婚后财产的分派上的分歧不是一般的大。那 还是现在分手好。。


 


 


 


吃饭问题倒是说明不了什么,毕竟第一次相亲见面的两个男女也可能出去吃饭,吃饭不能说明关系的亲密程度,但是同居应该是很亲密了


 


 


如果mm觉得关系没到同居那个份上,那我只能说mm搬去住欠妥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25 20:33:07编辑过]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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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5 21:29:00

以下是引用seal在2008-9-25 19:31:00的发言:

我喜欢对自己抠门对我大方的男人


呃,还有200到哪儿去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25 19:31:43编辑过]

 


总算有个跟我想的一样的了。。。我估计是日常生活花掉了,,比如吃饭啥的。。。给“我”买花的200是奢侈品消费,比如包包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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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